試析我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的現狀及其體制的完善
佚名
【論文摘要】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與家庭小型化趨勢的逐步形成,農村傳統家庭保障模式已難以承擔起全部的保障重任,改革和完善現有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現階段我國應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工作的進程,在人口老齡化高峰到來之前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
【論文關鍵詞】養老保障;人口老齡化;農村;體制
一、目前我國農村養老模式存在的問題
我國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大國,農民養老問題的解決和落實,是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力保障。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轉型,傳統的農村養老模式正在失去其存在的經濟和社會基礎,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戰。
1.家庭養老模式仍占據著農村養老保障的主導地位,但其功能逐漸弱化。我國于20世紀70年代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使農村的家庭小型化現象越來越普遍,農村獨生子女在大幅增長,“四·二·一”家庭結構逐漸形成。以家庭養老為主的老年保障模式將使未來子女在養老問題上不堪重負,同時大批農村青年勞動力向城市轉移也加重了家庭養老的困難。目前農民家庭經濟基礎非常薄弱,農村地區貧富差距大,這種情況下,靠單個家庭來保障其能力是很有限的,另外,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傳統孝道文化的衰落使家庭養老面臨著嚴重的道德考驗,現實社會中已經出現相當數量的不愿贍養老人的年輕人。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養老保障需求將會不斷上升,因此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將會面臨挑戰。
2.傳統的土地保障功能十分有限。目前我國建立起來的社會保障制度主要是面向城鎮人口,這種城鄉差別存在的理由是農村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從而享有了土地的保障。但是,隨著近年來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不斷上漲,土地的投入與產出比率不斷下降,再加上城鎮化的發展,人均耕地面積正在逐漸減少,從而難以形成生產規模效應,使得不少地方的農民僅靠種地很難維護其生活的來源。按現行的土地政策,我國農民擁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是不能出售的,所以農民在生病或養老最需要錢的時候并不能靠土地的產權變更來獲取貨幣,以供其所需。以上表明,農村農民所持有的土地保障功能正在弱化,農民想依靠土地收入養老,其風險很大。
3.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根據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65歲及以上人口已經占總人口的6.95%,這說明我國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的社會。與世界上人口老齡化國家相比較,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數多、增長快、超前于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等特點。這對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我國老年人中的70%都分布在農村,其文化素質相對較低,更加劇了我國養老保障體制建設的難度。
4.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不利,發展緩慢。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工作逐步展開。1991年民政部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于1992年正式在全國開展起來。怛是,由于這一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實際上處于癱瘓狀態,發展態勢不容樂觀。
二、對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幾點思考
為了適應社會及農村經濟的發展,抵御農村人VI老齡化給家庭帶來的養老負擔,我們要從農村實際出發,堅持以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為目的,以農村的自我保障為主與互濟為輔相結合,社會基本保障與家庭保障、集體保障相結合,實現全方位的社會養老的方法,切實解決農民老有所養的問題。
(一)明確政府責任。完善與之相應的政策、法規 在構建農村新型社會保障體制的過程中,國家承擔著不可推卸的職責。目前,大部分農村社會養老體制尚未確立,社會養老尚未立法,更沒有形成律法體系,使農村社會養老工作無法可依。而社會養老的性質在于它的政府強制性和非贏利性,它體現的是社會成員在政府保障下的平等保障權利,使每個社會成員都能分享經濟發展的實際利益,共有共享經濟發展成果,達到富國安民。所以,從科學管理的角度出發,必須加快農村社會養老立法工作,依法建立社會養老制度。
(三)鞏固傳統的家庭保障,使家庭保障和社會保障相結合 農村家庭養老作為我國農村養老的主要方式,延續數千年。雖然當前農村家庭養老面臨著許多的困難,但這并不意味著農村家庭養老將被其他的養老方式所代替。在我國農村,人口多,經濟落后,國家暫時沒能力包攬所有農民養老問題的現實情況下,決定了當前家庭養老在我國農村普遍存在的必然性和長期性。因此,我們要加強對農村家庭養老的扶持力度。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不僅僅要有物質方面的富足,更多的時候是需要情感上的慰藉,這也是除家庭和親人以外的其他的組織和個人不能滿足的。鑒于傳統的孝道觀念受到沖擊這一現實,我們首先要在全社會范圍內加強尊老敬老的教育,要讓年輕人重視我們這項連西方人都羨慕不已的美德。另外,要普及關于贍養老人的法制教育,對于無故不盡贍養義務、歧視虐待甚至遺棄老人的子女予以批評教育,直到訴諸法律,強制其履行贍養義務。此外,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對于家庭養老非常關鍵。
三、解決農民養老保障問題的現實意義
建立健全與農村生產力水平和經濟社會結構相適應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措施,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個緊迫任務。這對于深化農村改革和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解除農民后顧之憂,提高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首先,通過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有利于促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的不公平狀況的改變。這樣可以有效緩解城鄉二元制社會經濟結構造成的發展不平衡狀況,提高農村社會的文明質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另外,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實施建立,也等同于增加了農民和農村的收入,有利于解決“三農”問題,將大大推動傳統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農村轉移,加快我國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
其次,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有利于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由于幾千年遺留下來的養兒防老的觀念根深蒂固,農民為了老有所養千方百計的生兒子,于是到處出現了“黑人”“黑戶口”,農村的計劃生育T作阻力很大。許多農村地區都規定第一胎是女孩的農民可以申請生育第二胎,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性別比例不平衡,男性高于女性。只有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使農民老有所養,解除農民對于養老的后顧之憂,才能逐步摒棄傳統的“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的生育觀念,從而掃除農村計劃生育的最大思想障礙,促進計劃生育政策進一步推行,促進人口的平衡發展。
最后,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高峰到來的需要,也是提高農村老年人口健康水平的基石。農村人口老齡化即將成為十分深刻而沉重的社會和經濟問題,為了迎接農村人口老齡化高峰期的到來,就有必要適時建立起以社會養老保障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同時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提高農村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有利于促進人口的有序流動和合理分布,能夠解除農村青壯年剩余勞動力流動的后顧之憂,從而對提高農村勞動生產率也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