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新階段的農村勞動力轉移
崔傳義
當前,關系城鄉發展全局的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進入新階段。沿海勞動力市場出現年輕勞動力有限供給,部分企業用工短缺,以往因剩余勞動力無限供給而被壓低的人力資源的地位開始上升;近半數農村勞動力轉入非農產業,但農村仍有1億多富余勞動力,已進城就業的1.2億農民工的轉移問題并未解決。形勢的發展為解決農民工合法權益問題帶來了機遇,但就業轉移任務依然艱巨,需要因應勞動力供求和農村勞動力轉移階段性變化的新問題,推進轉移就業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完善。否則,如果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出現僵持,對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三農”問題的解決都極其不利。 一、階段性特征之一:農村勞動力供求進入年輕勞動力有限供給階段,為改善農村勞動力轉移環境帶來機遇 中國工業化進程中的勞動力供求,集中體現于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供給和城鎮工商服務業的發展需求上。局部地區從2003年開始出現部分企業用工短缺,即所謂的“民工荒”。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一些地區民工短缺情況進行了調查,認為企業缺工主要發生在珠江三角洲、閩東南、浙東南等加工制造業聚集地區,重點地區估計缺工10%左右。2006年,“民工荒”仍在廣東、福建、浙江等地區持續,人們估計珠江三角洲地區缺工100萬人左右。據本課題組2006年11月對廣東省東莞市的調查,該市有農民工600萬人左右,近幾年經濟增長速度年均20%左右,絕大部分企業特別是工資待遇好的大企業不缺工,經濟運行基本正常,但部分工資較低、中下檔的勞動密集型企業面臨缺工,少數企業缺工比例在10%~30%之間。一些企業雖不缺工,但有用工緊張的壓力,認為過去是“人找工”,現在是“工找人”。勞動力供求的變化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招工年齡放寬。招工年齡從過去的18~25歲調整為現在的18~40、50歲;過去,企業一般不喜歡招用年齡偏大的已婚打工者,現在則樂于接受夫妻工,認為夫妻工在企業比較穩定。本課題組訪問的一家臺資鞋業公司,有農民工4000多人,結婚的占80%,另外兩家港資企業已婚的農民工占職工總數的60%~70%。二是勞動用工中介費的支付者發生了變化。過去,用工的中介費由農民工承擔,從2003年、2004年開始逐步轉變為由企業支付。中介機構每介紹一名普通工人的中介費為80元,介紹一名技術工人的中介費為150元。三是招工方式發生了變化。過去,企業不主張員工從老家帶人,怕形成地方幫派難以管理,現在卻動員老員工帶人進廠,所帶新員工在廠工作三個月后,按一人50元的標準向帶人進廠的老員工支付中介費。四是企業招工時給出的月工資水平在近三年中上升了近200元。五是企業即使在生產淡季也不敢輕易解雇工人。六是一些企業為應對用工短缺問題而到內地辦分廠。一家臺資企業在湖南耒陽、江西贛州辦分廠,農民工的月工資為600元,也出現招工困難。政府部門派人到勞動力輸出地為企業招工,但結果是需要的多,招到的少。 近年來,人們分析一些地區企業用工短缺的原因主要是:1.體制因素,即“民工荒”是因農民工的“權利荒”。工資待遇偏低,勞動條件惡劣,勞動時間過長,沒有社會保障等,導致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招工難,員工流動性大。農民工從工資待遇差的企業、輕視他們權益保護的地區,流向工資水平較高、善待他們的企業、地區,被稱為“用腳投票”,是對就業環境的評價和選擇。同時,農民工的主體發生了變化,新生代的年輕農民工,由于家庭子女數量減少,生活狀況有所改善,沒有太大的生存壓力,而且缺少務農經歷,多為初中高中畢業后即外出,自身素質提高,信息渠道增多,因而對工資待遇有了選擇,維權意識增強,期望成為平等的城鎮居民。而很多用工企業,還抱著老黃歷,想以微薄的工資招工,而且不重視用工后的相關保險,不把農民工當工人看,這是新一代有文化的青年人不愿忍受的,這些企業面臨“民工荒”是社會發展的結果。過去,企業只招18~22歲左右的年輕人,使用五至六年、或七至八年,該提高工資了,就以年齡大為由解除勞動關系。這種只雇傭年輕勞動力一段黃金年華的用工制度,不只是以“勞動力的無限供給”為條件,而且是以“年輕勞動力的無限供給”、無條件供給為條件。2.結構性短缺,即受過培訓、有技能的人供不應求。這是以往就存在的問題,在產業、企業進入升級和調整階段后進一步加劇。其原因在于農村教育、培訓薄弱,流入地忽視農民工培訓。當然,結構性短缺也與制度有關。流入地企業只雇傭年輕人一段時間,加上工資待遇低,城市生活費用高,戶籍門檻阻擋,被雇農村勞動力很難在流入地長期就業、居住,他們的技能有了初步積累后就只得半途而廢。3.勞動力供求關系的變化,即農村新增勞動力減少,而經濟發展對勞動力的需求增加。連續在較廣地區出現“民工荒”,表明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供求關系正在發生變化,“年輕勞動力的無限供給”已經不復存在。權利缺失和對農民工只雇傭其年輕時期的浪費性使用,導致了勞動力緊缺的提前到來。 年輕勞動力由無限供給變為有限供給,顯示中國勞動力供求出現階段性變化。工業化、城市化所需的新增勞動力,絕大多數來自農村,能走出農村、適應需要的主要是年輕勞動力。從需求看,發達地區和城市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外資企業,招工對象是年輕勞動力,而且偏重女性。2004年,1.18億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9歲,70%左右是15~34歲的青壯年勞動力,另有20%左右是中年人,他們大多是年輕時出來打工而延續下來的。從供給看,農村勞動力中18~25歲的只占20%左右,15~34歲的青壯年勞動力也僅占1/3。近年來,農村18~60歲的勞動力總量一直在緩慢增長,但適合轉移的年輕勞動力的供給趨勢不是增加,而是減少。據1990年人口普查數據,1975年是人口出生率的轉折點,1964~1974年出生的全部人口為27414萬人,而1975~1985年出生的全部人口不過為21830萬人,兩者相差5584.萬之多。1980年左右出生、近幾年進入就業年齡的人數減少,而經濟發展中勞動力需求增加,這就出現了年輕勞動力的有限供給和短缺。再以2003年的情況來分析。盡管農村青壯年人口數量仍有2.3億人,即使按較高的勞動參與率70%來計算,只會有1.6億人成為實際的勞動力。而當年外出進城就業的農民工有1.13億人,鄉鎮企業吸納的農民工有1.36億人,兩者合計并扣除重復計算部分,約2.1億人左右。若按青壯年占70%計算,則轉移就業的青壯年農村勞動力就有1.5億人。因此,扣除農村社會事業、農業產業化經營等方面的需要,農村中能夠輸出的青壯年勞動力基本上已都輸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2006年對2749個村的調查顯示,其中74.3%的村認為能夠外出就業的勞動力都已經外出。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用工趨緊,實屬必然。 這種年輕勞動力短缺的情況,今后將會隨著新增勞動力逐步減少(到2013年為零),勞動力總量中年輕勞動力的比重進一步降低,老年人增多,而呈現繼續加重的趨勢。這表明,農村剩余勞動力總供給的特征發生了變化,越過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第一個劉易斯轉折點,即從過去的無限供給階段轉為有限剩余、有限供給階段。 二、階段性特征之二:短缺與剩余并存,農村仍有1億多富余勞動力,進城農民工轉移尚在中途 1.農村存在1億多富余勞動力,主要集中在中西部鄉鎮企業薄弱地區,且以農村中年以上的勞動力為主,多以農業剩余勞動時間的形式存在,其轉移就業成為難題。對目前農村富余勞動力的數量尚缺乏可靠的統計,以往說農村有1.5億富余勞動力,隨著轉移的進展,現在已不符合實際。目前,農村總共有4.9億勞動力,已轉入非農產業的約為2億~2.2億人(其中,轉移到鄉鎮企業1.43億人,外出就業1.2億人,但兩者統計上有重復計算,鄉鎮企業就業和外出就業的勞動力中有一部分人的非農就業不足六個月),在現有生產水平下農業約需要1.5億~1.8億常年勞動力,因此,農村約有1億~1.2億富余勞動力。但是,隨著農業技術進步和機械化水平提高,以及帶傳統性的商業、服務業的改造,還會出現新的農村富余勞動力。 目前1億多農村剩余勞動力從構成上講,主要是中年以上的勞動力,并且多以農業剩余勞動時間的形式存在。隨著青壯年農村勞動力向鄉鎮企業轉移或進城就業,留在農村,特別是留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農村的人口,主要是老人、兒童和中年以上的勞動力。以安徽省蒙城縣為例,該縣63萬農村勞動力中,2005年就近轉入非農產業的占13%,縣內鄉外流動就業的占3%,出縣就業的占44%,而留在鄉村務農的占40%,他們多是40、50歲以上的人。留在農村60歲上下的農民基本都在務農,一般種田種到70歲(只要身體健康,70歲以上仍參加養豬、養牛、養禽勞作)。由于這部分勞動力的參與,年輕人外出就業的農戶也較少轉出土地。該縣農村富余勞動力主要是中年以上的和季節性的,約15萬~20萬人,折算起來占農村勞動力的16%左右。他們多數難以外出。能夠繼續外出的主要是每年1萬左右不再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