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唐代三大愛情傳奇
劉艷
論文關鍵詞:唐傳奇 李娃傳 鶯鶯傳 霍小玉傳
論文摘要:中國小說發展到唐代,進入了一個新階段。中唐時期,是傳奇小說發展的黃金時代。從內容上說,反映現實生活的作品占據了主要地位,而以愛情為主題的作品在唐傳奇中成就最高。它們大都歌頌堅貞不渝的愛情,譴責封建禮教和門閥制度對婦女的迫害,并且經常運用寫實手法來刻畫人物性格和環境氣氛,創造了一系列優美的婦女形象。
從貞元中期到元和末的20年間,小說領域崛起了白行簡、元稹、蔣防三位傳奇大家,他們創作的《李娃傳》、《鶯鶯傳》、《霍小玉傳》完全擺脫了神怪之事,而以生動的筆墨、動人的情感來全力表現人世間的男女之情,取得了極大的成功。
一
白行簡(776 ~826),白居易之弟,字知退,元和二年(807)進士及第,后歷任左拾遺、司門員外郎、主客郎中等職?!独钔迋鳌芳s作于貞元十一年(795),寫滎陽生赴京應試,與名妓李娃相戀,資財耗盡后,被鴇母設計逐出,流浪街頭,做了喪葬店唱挽歌的歌手。一次他與父滎陽公相遇,痛遭鞭笞,幾至于死;后淪為乞丐,風雪之時為李娃所救,二人同居。在李娃的護理和勉勵下,滎陽生身體恢復,發憤讀書,終于登第為官,李娃也被封為汧國夫人。這是一篇以大團圓方式結局的作品,因產生的時代較早,自不可與后來明清戲劇、小說中陳陳相因的大團圓收尾一概而論;但由于作者對這種以滎陽生浪子回頭、其婚姻重新得到封建家庭認可的團圓方式抱著肯定和欣賞的態度,實際上便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小說前半部那段背離傳統、感人至深的男女戀情,消弱了作品的思想性和藝術效果。
小說的精華在前半部,尤其表現在對李娃形象的塑造上。李娃年僅二十,是一個被人侮辱、身份低賤的妓女,一出場就以妖艷的姿色吸引了滎陽生,并大膽讓滎陽生留宿,“詼諧調笑,無所不至”,表現得溫柔多情。但她深知自己的地位與貴介公子的滎陽生是難以匹配的,所以當滎陽生在妓院蕩盡錢財時,她又主動參預了鴇母騙逐滎陽生的行動,盡管她內心深處仍對滎陽生情意綿綿。此后,滎陽生流落街頭、乞討為生,李娃對這位已“枯瘠疥癘,殆非人狀”的昔日情人不禁生出強烈的憐惜之情和愧悔之心,“前抱其頸”,“失聲長慟”,并毅然與鴇母決絕,傾全力照顧、支持滎陽生,使他得以功成名遂。但直到此時,她也沒對滎陽生抱不切實際的幻想,而是十分理智地提出分手,給對方以重新選擇婚姻的充分自由。這種過人的清醒、明智、堅強和練達,構成李娃性格中最有特色的閃光點。
從小說藝術來說,《李娃傳》具有相當高的成就。其一,它的故事情節比以往任何小說都要復雜,波瀾曲折,充滿戲劇性的變化,而結構非常完整、敘述十分清楚,很能夠吸引人。其二,小說主要人物李娃的性格也比前出傳奇作品顯得豐富。她作為一個風塵女子,在滎陽生錢財花盡時,鎮定自如地在一場騙局中拋棄了他,這是由其營生性質所決定;但當她目睹滎陽生陷入極度悲慘的境地時,被妓女生涯所掩蓋了的善良天性又立即顯露出來,機智果斷地對自己和滎陽生將來的生活作出安排。這一過程中,她的性格特征既有承接又有變化。其三,雖然小說本身出于虛構,但在敘述故事的過程中,有很多真實動人、描寫細膩的細節,顯現一種生活氣息。其中關于東肆、西肆賽歌的描寫,令人如見唐代城市生活的景象。
二
由著名詩人元稹作于貞元末的《鶯鶯傳》,則是第一篇完全不涉及神怪情節、純粹寫人世男女之情的作品,它在唐傳奇的發展過程中具有重要的意義。與《李娃傳》的由悲到喜不同,元稹的《鶯鶯傳》由喜到悲,凄婉動人的描寫了鶯鶯與張生相見、相悅、相歡,而以張生的“始亂終棄”作結的愛情悲劇的全過程,細致地展現了鶯鶯具有鮮明個性特征和深刻社會內涵的典型性格,塑造了一個沖破封建禮教樊籬、爭取愛情自由的叛逆女性。
故事發生在貞元年間,男主角張生時游蒲州,居普救寺,巧遇暫寓于此的表親崔家母女。其時蒲州發生兵變,張生設法保護了崔家。崔夫人設宴答謝,并命女兒出拜張生??墒撬辉偻涎?,“久之乃至,”既”雙臉銷紅”,又“凝娣怨絕”,一幅羞澀而不情愿的模樣,表現出一個名門少女所特有的端莊、嫻靜而又嬌羞、矜持的性格特點。張生驚其美艷,轉托脾女紅娘送去兩首《春詞》逗其心性。鶯鶯當晚即作《明月三五夜》一詩相答,暗約張生在西廂見面;但當張生如約來后,她卻“端服嚴容”,大談了一通“非禮勿動”的道理。這說明鶯鶯具有兩重性格:既有青春的騷動、對愛情的渴望,又在道德禮教的自抑下一再猶豫徘徊。而深人一層來看則可發現,鶯鶯對于被拋棄的結局又是有預感的,她既渴望愛情,又對愛情沒有把握,從而構成了她在行為上的一再矛盾和反復。一方面,對情愛的渴望導致其禮教之防十分脆弱;另一方面,對結局的擔優又使她在每次熱情迸發之后表現出對張生的冷淡。鶯鶯與張生由相遇到結合的過程,既是一個情、禮沖突最后以情勝禮的過程,也是一個集渴望、擔憂于一體,充滿內心矛盾的過程。在這一過程的終點,她恢復了青春少女的本性,主動去找張生,自薦枕席,體驗到了自由戀愛的偷悅。然而接踵而來的打擊,又使她跌人被拋棄的痛苦深淵。張生赴京應考,滯留不歸,鶯鶯雖給張生寄去長書和信物,但張生終與之決絕,并在與友朋談及此事時斥鶯鶯為“必妖于人”的“尤物”,自詡為“善補過者”。傳文末尾對張生這種絕情的展示,于作者或有為張生“文過飾非”之嫌,而在客觀藝術效果上,卻起到了對愛情不專一行為的批判,產生了真正打動人心的悲劇力量?!耳L鶯傳》其實很難簡單地指為“愛情小說”,張生對鶯鶯,只是把她看作一個具有誘惑性的“尤物”乃至“妖孽”,始而為其美色所動,主動親近,最終卻為了自身利益將她拋棄,而這種行為在小說中竟被稱頌為“善補過”。
但另一方面,在發表偽善的議論的同時,作者畢竟還是描繪了一對青年男女在一個短暫的時期中彼此慕悅和自相結合的經過(這表明元棋對于其自身經歷仍頗懷留戀),小說中的崔鶯鶯的形象,也是刻畫得比較成功的。她以名門閨秀的身份出現(實際其原型家庭地位較低),端莊溫柔而美麗多情。她以傳統禮教作為防范別人和克制自己的武器,內心卻又熱烈渴望自由的愛情,而終于成為封建勢力和自私的男子的犧牲品。由于小說中包含著作者真實的經歷,它表現人物性格和心理,也就比一般作品來得真切;作者的文學修養又很高,善于運用優美的語言來描摹人物的體態舉止,并以此呈現人物微妙的內心活動,讓人讀來確實很有美感。由于小說中存在著反映青年男女向往自由愛情的基礎,它后來被改造為《西廂記諸宮調》和《西廂記》雜劇,小說本身也更為著名了。
這篇小說的缺陷,除了上述寫作態度上的矛盾和由此造成的作品主題的不統一,從結構上來說,后半篇不僅記述了鶯鶯的長信,還穿插了楊巨源和作者本人的詩歌及張生“忍情”的議論等,也顯得松散累贅。而這主要還不是寫作技巧的問題,而是反映了小說以外的各種因素(如《云麓漫鈔》所說的情況等等)所造成的文體不純現象。這篇小說作于貞元二十年(804),其時元棋26歲。因傳中所敘情事與元棋經歷大致吻合,很多人便認為這是元鎮的自傳。這種看法是不妥的,因為傳中既已托名張生,便有虛構成分,而且傳中諸多精湛的心理、細節描寫都早已具有高于現實的藝術美,鶯鶯則被刻劃得“飄飄然仿佛出于人目前”(趙令峙《侯鰭錄》),所以只有把它作為真正的文學創作來理解,才不致于損害它審美價值,縮小它的思想意義。 《霍小玉傳》是繼《鶯鶯傳》之后的又一部愛情悲劇,也是中唐傳奇的壓卷之作。作者蔣防,字子微,義興(今江蘇宜興)人,長慶年間歷任右補胭、司封員外郎,加知制浩,后被貶遷汀州、連州、袁州等地,約卒于大和年間。蔣防善詩文,但他之所以留名于文學史,卻主要緣于《霍小玉傳》這篇杰作。
小說中的霍小玉是作者描寫最生動、最有光彩的人物形象,她原為霍王之女,只因其母是霍王侍脾,地位低下,小玉終被眾兄弟趕出王府,淪為妓女。她與出身名門望族的隴西才子李益歡會之初,即已從以往的遭遇預感到自己“一旦色衰,恩移情替”的命運,因此“極歡之際,不覺悲至”,只求與李益共度八年幸福生活,而后任他“妙選高門,以諧秦晉”,自己則甘愿出家為尼。然而,殘酷的現實很快粉碎了她的幻想,使她連這樣一點微小的希望也難以實現。曾發誓要與小玉“死生以之”的李益一回到家就背信棄約,選聘甲族盧氏為妻。小玉相思成疾,百般設法以求一見,李益總是避不見面。最后一黃衫豪士“怒生之薄行”,將李益強拉到小玉處,小玉悲憤交集,怒斥李益:
我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負心若此!韶顏稚齒,飲恨而終;慈母在堂,不能供養;綺羅弦管,從此永休。征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后,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這段義正詞嚴的血淚控訴和強烈的復仇意緒,表現了一個備受欺凌的弱女子臨終前最大程度的憤怒和反抗。至此,小玉性格中的溫柔多情、清醒冷靜已為堅韌剛烈所取代,但這堅韌剛烈中卻滲透了無比的凄怨。小說寫她說完這段話后,“乃引左手握生臂,擲杯于地,長坳號哭數聲而絕”。這是悲劇的終點,也是悲劇的高潮,它展示給人們的,不只是一個多情女子的香銷玉損,不只是李益之流的卑鄙無恥,而且是整個封建等級制度的丑惡和封建禮教的殘酷。
這是一篇妙于敘述和描寫的優秀作品,作者善于選擇能反映人物性格和心態的典型場景,用飽含感情色彩的語言加以精細的描寫和刻劃,從李益與霍小玉的初會、兩次立誓到李的背約、二人的最后相見,無不婉曲深細,妙筆傳神。即使對李益這一負心人物,作者也沒作簡單化處理,而是通過對具體情事的敘述描寫,著力于揭示他在個人意志和家長權威對立中的內心矛盾和痛苦,寫出他由重情到薄情、絕情,絕情后仍復有情的兩重性格,既令人感到真實可信,又增強了作品的藝術感染力。此外,小說在語言的運用、氣氛的渲染、枝節的穿插等方面都頗有獨到之處,誠如明人胡應麟所說:“唐人小說紀閨閣事,綽有情致,此篇尤為唐人最精彩之傳,故傳誦弗衰?!?《少室山房筆叢》)
四
唐傳奇中以愛情小說最有情致,而《霍小玉傳》尤為精彩動人。同樣是寫妓女與士子的愛情,《李娃傳》情節曲折,故事趣味很濃,而《霍小玉傳》的情節相對簡單,但在反映生活的深刻性和表達感情的強度上,則要超過《李娃傳》許多。淪落風塵的霍小玉熱烈地愛上李益,與之立八年相守之誓,是在不幸的命運中想要抓住自己的生命的一種苦苦掙扎,然而這一點希望也被自己所愛的人破壞,使她墜入黑暗的深淵,這會令人感受到社會是何等不合理和無情。而同樣是表現對理想人生的追求,《李娃傳》是通過幻想的“大團圓”來給人以虛假滿足,《霍小玉傳》則以悲劇的結局來激發人們的渴望,也更有感染力。還有小玉愛和恨都極端強烈的性格,也給人以震撼。下面是小說中寫霍小玉與李益最后相見的一節:
玉沉綿日久,轉側須人,忽聞生來,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遂與生相見,含怒凝視,不復有言,羸質嬌姿,如不勝致,時復掩袂,返顧李生。感物傷人,坐皆欷歔?!蛩礻愒O,相就而坐。玉乃側身轉面,斜視生良久,遂舉杯酒酬地,曰:“我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負心若此。韶顏稚齒,飲恨而終;慈母在堂,不能供養;綺羅弦管,從此永休。征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后,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乃引左手握生臂,擲杯于地,長慟號哭數聲而絕。
唐傳奇中的愛情小說,多寫士子與妓女的關系。這一方面與唐代社會的特點有關:在當時繁華都市中,青樓興盛,士人常流連于此,因而產生許多風流故事;另一方面,也同南朝民歌的情況一樣,由于婚姻關系通常并非因兩情相悅而形成,所以文學中所表現的較為自由的戀愛,大抵是在婚姻以外。只是小說與歌曲相比,其表現的力量要強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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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部.唐傳奇鑒賞集[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 1983.
[4]程毅中.唐代小說史[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