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羅爾斯《正義論》與當代政治哲學主題的轉換
王志
[摘要]羅爾斯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以原初狀態為正義原則選擇的環境,以社會最少受惠者的生活前景為正義選擇的參照點,批判了功利主義,超越了古典自由主義,突出地解決了平等問題,讓自由主義的主題從自由轉向平等,從而讓政治哲學的主題也發生了相應的轉換。
[關鍵詞]羅爾斯政治哲學正義平等
正義學說作為西方政治哲學中關于評價社會制度以及人的社會行為的基本道德標準的理論,在西方世界占據著重要地位。美國當代著名政治哲學家、新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羅爾斯在1971年發表的開山力作《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猶如旱地一聲驚雷,引發了國內外關于正義的大討論。羅伯特?諾齊克說“《正義論》是自約翰?斯圖亞特?密爾的著作以來所僅見一部有力的、深刻的、精巧的、論述寬廣和系統的政治和道德哲學著作。它把許多富于啟發性觀念結合為一個精致迷人的整體。政治哲學家們現在必須在羅爾斯的理論框架內工作,要么解釋不這么做的理由。”羅爾斯“進一步概括了洛克、盧梭和康德所代表的傳統的社會契約理論,使之上升到一宗更高的抽象水平。”在契約論的基礎上,他提出的“作為公平的正義”之正義觀念,要著力解決的問題是社會公正、平等的問題。自啟蒙時代以來,法國大革命吹響了西方人追求自由、平等、博愛的號角。“其中博愛一般被視為具有個人性質的價值,而自由和平等則是政治價值。”
一、羅爾斯正義所面對的問題
歷史上的哲學家與思想家所提出的正義觀念不盡一致,而且都聲稱自己的正義觀是合法有效的,正如美國法律哲學家博登海默所說:“正義有著一張普洛透斯似的臉,變幻無常,隨時可呈現不同形狀并具有極不相同的面貌。”柏拉圖在《理想國》中通過蘇格拉底與格勞孔的對話,認為正義是一種美德,與其它三種美德——智慧,勇敢、節制——一起構成城邦的品質。蘇格拉底說:“在我們研究了節制、勇敢和智慧之后,在城邦中還有一種品質,它可以讓這三種美德得以產生并且保護它們得以永存。我們已經確證了三種美德。剩下的那一種就是正義。”“人知道正義,并以正義的精神去做正義之事,這就是美德,所以正義是一種美德。”亞里士多德認為正義指人的行為,指合乎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他認為公民在與其他的公民的關系中要實踐所有的美德,這樣才是正義的。“這種廣泛而普遍的要求與作為一種特殊美德之名的、在狹隘意義上使用的‘正義’的要求是有區別的。在這一意義上,正義有兩種形式,即分配的正義和矯正性的正義。矯正性的正義具有盡可能恢復被某種或某些不正義的行動所部分毀壞了的那種正義秩序的作用。而分配的正義則在于遵守那種規定著受矯正性正義保護的秩序之分配原則。羅爾斯兩個正義原則的選擇以社會最少受惠者為參照點,主要要解決平等問題。他看到人的不平等主要在兩個方面,自然因素與社會因素。人的出身、家庭、個人天賦與社會地位、種族、等級等讓人一出生就處于不平等的地位。在社會的發展過程中,不平等的因素正在逐漸減少,可是家庭出身對人的限制還沒有消除,而對此不聞不問的社會結構就是不正義的,因此他將人的自然天賦當做社會集體的共有財產,從而限制了自然天賦給人們造成的不公平。
二、平等;對社會最少受惠者的關注
17、18世紀的政治哲學是契約論的天下,霍布斯、洛克、盧梭都從“自然狀態”出發,人們通過自然法,達成契約、形成國家。“關于自然法的理論實質上是一種形而上學,而正是這種形而上學為古典自由主義提供了賴以安身立命的基礎。”而到了19世紀,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變成了功利主義的天下。但無論是古典契約論者,還是功利主義,他們都將自由放在絕對優先的地位,可以說以密爾的《論自由》與《代議制政府》兩部著作為標志,自由的問題基本到了基本的解決。但是作為政治哲學另一重要主題的平等問題卻仍未得到與自由同等的重視,羅爾斯憂天下之所憂、急天下之所急,他勇敢地跳起了這個重任。羅爾斯說:“功利主義所確立的道德理論旨在滿足他們更寬廣的興趣和適應一種內容廣泛的體系。而那些批評他們的人們則經常站在一種狹窄得多的立場上。他們指出了功利原則的模糊性,注意到他的許多推斷與我們的道德情感之間的明顯的不一致。但我相信,他們并沒有建立起一種能與之抗衡的實用和系統的道德觀。”羅爾斯所做的就是進一步概括古典契約論,使之上升到一宗更高的抽象水平,他不再依靠自然律而是假設了“原初狀態”作為人們選擇正義的環境。
原初狀態完全不同于“自然狀態”,是一種理論假設,旨在建立一種公平的程序,以便選擇兩個正義原則。原初狀態涉及到三個重要的理念,即“無知之幕”,相互冷淡以及最大最小值規則。羅爾斯假定處于“無知之幕”背后的人們只有社會基本善的基本知識,各方的特殊狀況都被排除了:他們不知道、也根本不想知道一切與自己的能力、社會地位以及身份相關的具體情況,造成人們不平的自然因素與社會因素完全被排除在外。羅爾斯原初狀態中的人與人的關系既不同于霍布斯的戰爭、侵犯、相互離異的關系,也不同于洛克所說的相互保護、相互依賴關系,而是互相之間無偏見、無妒忌心。原初狀態的各方處于無知之慕之后,除了社會基本善的知識,對自己的社會出身、家庭、血統、自然稟賦、一無所知,并且對相互間之間的利益漠不關心,為了自己光明的生活前景,他們將會選擇兩個正義原則,而不去選擇混合觀念原則或者平均功利主義原則。因此,原初狀態的設計剔除了不平等的因素,對社會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給予了最大的關注,為正義原則確立了公平的基調,改變了政治哲學僅僅重視自由而忽略平等的現象。
三、20世紀政治哲學主題的轉向
羅爾斯一生為之奮斗的偉大事業是公平正義,以社會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為參照點,尤其是致力于解決平等問題。社會因素與自然因素方面的差別是客觀存在的,人的社會地位、等級、種族、家庭、血統、天賦、而且還有后天的運氣等都讓人們的生活前景大大不同,具有較好天賦及較好能力的人便可處于優勢地位,天賦以及能力較差者自然處于弱勢地位,因此,不平等就出現了。追求平等價值的羅爾斯便讓分配正義原則應運而生了,處于“無知之幕”后的代表只有選擇了兩個正義原則,才可以在差別原則的調節下限制甚至消除由于各種偶然性所造成的不平等。“差別原則要求,財富和收入方面的差別無論有多么大,人們無論多么情愿工作以在產品中為自己掙得最大的份額,顯存的不平等必須確實有效地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利益。否則這種不平等是被不允許的。”
羅爾斯的正義觀對于社會底層的人們的關照,使得他的正義觀閃耀著強烈的人文關懷之光芒,他一再強調他的正義理論是作為公平的正義。只有當正義關注到了社會全體的利益,對各階級之間的利益沖突做了最大的限制與調節,從而讓社會更加穩定有效地運行,正義理論的品質才更加可貴。作為公平的正義揚棄了古典契約論理論,深刻地批判了功利主義、譴責了功利主義,“正如一百多年前功利主義將古典契約論掃地出門那樣,歷史轉了一圈,現在羅爾斯的新契約論把功利主義掃地出門了。”羅爾斯《正義論》的問世讓正義的主題從自由轉向平等,從而也讓20世紀政治哲學的主題發生了相應的轉換。
參考資料
[1]羅伯特?諾齊克.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M],何懷宏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
[2]John Rawls,A Theory 0f Justice[M].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 Chengcheng Books LTD.1999,
[3]姚大志,何謂正義:當代西方政治哲學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B,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M].鄧正來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
[5]Plato,Republic[M]。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