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以色列多元文化教育政策的演變過程
于蔚天
論文關鍵詞:以色列熔爐政策社會一體化多元文化
論文摘 要:依靠教育興國的戰略,以色列在建國后短短的數十年內,就躋身于世界發達國家之列。作為一個典型的移民國家,以色列在文化教育中相繼采取了熔爐政策、社會一體化政策和多元文化政策,本文通過對這三個政策的分析闡述以色列文化教育發展演變的過程。
以色列位于地中海東岸,擁有2萬多平方公里的國土面積和700萬人口。這個在建立之初并不被看好的國家,卻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特別是在計算機軟件、電子、通訊、現代農業技術等許多方面擁有先進的技術和優勢,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果。它被視為中東地區經濟發展、商業自由、新聞自由和整體人類發展度最高的國家,而它的教育、文化、科技水平也已經進入世界最先進的國家行列。
以色列之所以發展如此迅速,其重視教育的方針尤為關鍵。尤其是在這樣一個以移民為主的國家里,處理好各民族、種族和猶太人內部之間的文化沖突和碰撞,實施準確的教育政策,更是顯得尤為重要。
一、熔爐政策
建國之初,以色列總理本—古里安就指出,我們必須把這些不同的東西融化掉,然后在復興的民族精神指導下,重新形成。這就是所謂的熔爐政策,其目的是將文化發展與整個民族發展的進程聯系在一起,使社會不同的種族群體進入到一個統一的社會整體中,促進不同宗教、民族的文化融合,使以色列文化體現出共同性。所期望的是平等的教育投入可以使所有的兒童適應學校要求,使他們形成對以色列社會的認同感,提高他們將來融入主流社會的能力。
熔爐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新興以色列國面臨的一些困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首先,推廣使用希伯來語,增強了文化認同感。以色列建國后,由于大批移民的進入,會說希伯來語的人口比例不斷下降,越來越少。希伯來語作為猶太人的母語,在公元前3世紀就已經從猶太人的日常生活中消失。然而,到了近代,猶太人意識到一個沒有統一的語言的民族是難以自立的。經過希伯來語復興先驅本?耶胡達等人的努力,最終使沉睡了一千多年的希伯來語再次成為人們的日常用語。在當時幾乎所有的城鎮、鄉村、邊境安置居住區以及部隊,到處都是語言學校——烏爾潘(速成語言學習班)。新猶太移民通過在烏爾潘里6個月的學習,可以掌握日常生活用語和基本閱讀能力。通過不斷地努力和各種措施,希伯來語真正的被以色列人所熟悉掌握和運用,大大增強了國家的文化凝聚力。
其次,重視教育的以色列政府于1953年頒布了《國家教育法》,要求促進來自世界不同地區的猶太人之間的融合,消除他們之間的文化差異,以形成一種新的猶太國家文化。以色列教育部還就教學內容、課程設置以及考試等問題,做出了一些指導。這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不同民族、宗教之間的文化差異。
但是無法忽視的是,該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偏差。它忽略了不同移民之間因文化特點、價值體系和行為標準所形成的差異,它認為東方猶太人的文化和價值體系與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不相稱的,所以需要進一步社會化。該政策沒有考慮到各種文化的不同角色,要求東方移民否定他們的種族文化,有時甚至是他們的宗教生活方式,以此來支持西方猶太人和非宗教的生活和文化方式。這個政策的弊端很快就顯現出來了,東方猶太人感覺到他們的文化遺產是低下的,并開始懷疑其合法性,但是又不情愿將西方文化和價值標準內在化。這導致了個體的困惑和不安全感,整體的被排斥和被忽視感。
而且東方兒童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教育和學習效果,在基礎教育階段他們大幅度落后于其他兒童,并在高等學校里考試成績落后。學習成績不好和高輟學率,使得他們成為弱勢學生,需要特殊的教育對待。
于是社會一體化政策取代了熔爐政策。
二、社會一體化政策
社會一體化政策的支持者們認為,根據遺傳學理論不同民族之間的差異并沒有優劣,造成東西方兒童差異的是東方猶太兒童所處的環境和家庭所致。如果環境變好了,學校能夠提供其所需,他們的學習成績自然會提高。
社會一體化是將所有的學生吸收到共同的學校體系之中,無論學生的民族種族、智力天賦、興趣愛好等,把他們混合編入到共同的學校和教室里。該政策的目標是發展不同民族的社會凝聚力,提升弱勢學生尤其是東方學生的學習成績,使社會地位較低的群體進入主流社會。
社會一體化政策比熔爐政策是進了一步,它強調不同民族學生間的直接聯系,希望人與人、各民族之間的聯系更加頻繁。社會一體化政策導致了各個民族形成了開放的思想,觀念發生了改變,固有觀念受到限制,同時弱勢學生的學習成績也提高了。 但是社會一體化政策的實施還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問題。上世紀六十年代,以色列政府實施了“人口分散”政策,目標是人口在地理上的分散和新移民的社會一體化,提高邊緣地區和非居住區的經濟水平。這個政策的實施干擾了一體化的進程。經濟上占優勢的東方猶太人和大多數西方猶太人為了提高生活水平,移居到了大城市等經濟中心,而那些經濟困難的東方猶太人則留在了不發達地區。同時,由于基布茲在教育方面有獨特的方法,所以它們對在社會一體化政策并不熱衷。到了七十年代,財政部門資金匱乏,已無力支持新建立更多的學校。
三、多元文化政策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社會一體化政策的實施被削弱。雖然教育部并沒有正式取消,但在教育體系中出現了更為多元化的方法。
由于東方猶太人要求認可他們的文化,使其文化與占統治地位的西方文化一樣,受到重視。同時他們也要求獲得與西方猶太人同等的社會地位。為此,教育部實施了一系列戰略措施。首先在1977年,教育部建立了東方猶太遺產中心,目標是“培養、保護、提升猶太社團的遺產和文化瑰寶”。該中心準備了大量資料,并協調各部活動,重點介紹東方的音樂、文學和民俗學等。其次,是建立了一批有特色的東方學校進行試點。這些學校的教師和學生主要是東方猶太人,課程的重點是東方文化的各種內容。這些學校也反對那些公共學校,認為他們過于強調西方的文化和價值觀念,而忽視了其他民族的文化和價值觀念。再次,建立了一個極端正統的政黨,即保護希伯來傳統文化黨,該黨主要由東方猶太人組成。他們不但建立新的學校,還建立了宣傳宗教和文化遺產的中心。
以色列政府經過不斷地調整改進,由試圖消除多元化文化差異,轉變為保護和發展多元化趨勢,使其在社會穩定和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以色列社會也由原來的以西方文化和價值觀為主,轉變為更廣泛,更多樣性的文化價值觀。多元文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是適合于多民族的以色列社會的。
多元文化政策的基礎是對每一個人的尊重,對他們權利和內在自由的尊重;對組成以色列社會各個民族的文化合法性的尊重;承認他們的重要性,并允許他們發展自己的獨特性。它要求教育體系的責任是創造一個共同的社會,作為各個民族和宗教組織共同存在的基礎。為了促進這個共同的基礎,各個群體的不同需求都應該得到滿足。社會一體化更加傾向于社會利益,有時會反對個人的獨特性,而多元文化在這兩者之間更趨平衡。
但是多元文化政策仍然面臨三個方面的問題:東西方的猶太人的問題;有宗教信仰的猶太人和無宗教信仰的猶太人的問題;以色列阿拉伯人和猶太人的問題。首先,盡管東方猶太人的社會經濟條件得到提高,但與西方猶太人的差距還是沒有消失,并且一直存在。其次,非宗教猶太人的生活標準不是由傳統的宗教法律和價值所引導的,這就與有宗教信仰的人產生了差異。最后由于阿猶關系中存在著種種敏感因素,以色列政府在對待阿拉伯教育發展時,采取特別謹慎的保護措施。但由于兩者的矛盾由來已久,并非能輕易解決。
以色列能夠根據不同歷史時期所面臨的不同的問題,及時調整政策,以適應社會需求和發展。最終選擇的多元文化政策也具有積極進步的意義,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和各民族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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