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章門弟子與“民俗學運動”的興起
盧毅
章門弟子是一個曾在中國近代思想史上風云一時、舉足輕重的學術文化群體。它的陣容十分龐大,然而就其中堅主體而言,無疑是章太炎始終念念不忘的早期弟子。他們不僅著述宏富、造詣精深,而且均先后執教于國內各知名大學,有些人還長期執掌某一研究機構或文化團體。緣此,他們能有機會充分闡揚學術觀點與文化主張,并在社會上產生了巨大的反響,從而有力推動了中國現代學術轉型。這其中,“民俗學運動”的興起便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本文即擬就此展開詳論。
一、辛亥前后的民俗學研究
在民俗學研究的學術史上,章太炎首先功不可沒。他曾在《訄書·序種姓上》一篇中,從神話學的角度來探究中國上古史。他說:“然自皇世,民未知父,獨有母系叢部。數姓集合,自本所出,率動植而為女神者,相與葆祠之,其名曰讬德模(見葛通古斯《社會學》——原注,‘圖騰’一詞音譯——引者按)。……中國雖文明,古者母系未廢,契之子姓自玄鳥名,禹之姒姓自薏苡名,知其母吞食而不為祖,亦就草昧之緒風也。”[1]在此,章太炎利用原始社會的母系制度、圖騰崇拜等事例來解釋中國古代帝王感生神話之謎,盡管闡述得并不十分充分,但卻大大突破了傳統經師的謬解,這無疑得益于他對剛剛傳入中國的西方民俗學方法的運用。
在章太炎的潛移默化下,同時受到西方學者安得路朗等人的影響,當時留學日本的魯迅與周作人也對民俗學產生了濃厚興趣,并一起著手收集有關的書籍。1907年,魯迅買到了一本清朝學者杜文瀾的《古謠諺》,便拿來給周作人看。周作人此時正購得一部中國古代兒歌集《天籟集》,也出示給魯迅,兄弟倆興奮不已。[2]同年,二人還共同翻譯了英國哈葛德、安得路朗合著的以古希臘神話故事為內容的《紅星佚史》。在此基礎上,魯迅在1908年撰寫的《破惡聲論》一文中,就開始運用西方民俗學理論,深刻闡明了神話起源的歷史條件和特點,駁斥了漠視神話者的淺薄無知。他說:“有嘲神話者,總希臘埃及及印度,咸與誹笑,謂足作解頤之具。夫神話之作,本于古民,睹天物之奇觚,則逞神思而施以人化,想出古異,乍詭可觀,雖信之失當,而嘲之則大惑也”,并提出:“矧歐西藝文,多蒙其譯,思想文術,賴是而莊嚴美妙者,不知幾何。倘欲究西國人文,治此則其首事,蓋不知神話,即莫由解其藝文,暗藝文者,于內部文明何獲焉”,[3]由是第一次科學地闡釋了神話與文化史研究的關系。
歸國后,魯迅又在他所輯錄的《會稽郡故書雜集》、《古小說鉤沉》等書中,收入了采自古籍的一些神話、傳說、故事、笑話。他還收集了各地兒歌寄給當時尚在紹興的周作人,并將周作人所收集的歌謠推薦到《教育部編纂處月刊》發表。[4]1913年12月,魯迅還以教育部的名義在《編纂處月刊》發表《擬播布美術意見書》,其中建議:“當立國民文術研究會,以理各地歌謠、禮諺、傳說、童話等;詳其意誼,辨其特性,又發揮光大之,并以輔翼教育。”[5]這是近代史上第一份以政府名義頒布的收集民俗資料的文件,對“民俗學運動”的興起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有論者認為,后來的北大征集歌謠運動在很大程度上即是源自于魯迅的上述主張。[6]
客觀地看來,魯迅之所以研究民俗,是因為他深刻地認識到“倘不深入到民眾的大層中,于他們的風俗習慣加以研究、解剖,分別好壞、立存廢的標準,而于存與廢都慎選施行的方法,則無論怎樣改革,都將為習慣的巖石所壓碎,或者只在表面浮游一些時”[7]。這說明他研究民俗,主要是為了改造國民性,最終達到社會改革的目的。事實上,魯迅并不贊成純學術的民俗研究,他曾以英國喬治葛萊作《多島海神話》為例,闡明其研究目的“并非全為學術,大半是政治上的手段”[8]。而相比之下,周作人的民俗研究則更為系統,同時也更具有學術意味。
作為“中國民俗學的先驅者”[9],周作人早在1906年就見到了魯迅訂購的美國學者蓋萊(Gayley)撰寫的《英國文學里的古典神話》一書,此后他自己又先后購買了安得路朗的《習俗與神話》、《神話儀式和宗教》,弗雷澤的《金枝》,藹理士的《性心理研究》,哈特蘭的《童話的科學》,柳田國南的《遠野物語》等著作,這表明他對民俗學萌發了濃厚的興趣。由此出發,周作人開始對民俗學展開初步研究。1908年,他在《論文章之意義暨其使命因及中國近時論文之失》一文中便呼吁說:“今之所急,又有二者,曰民情之記(tolk-no-vel)與奇觚之談(marchen)是也。蓋上者可以見一國民生之情狀,而奇觚作用則關于童稚教育至多。謠歌俗曲,粗視之瑣瑣如細物然,而不知天籟所宣,或有超軼小儒之著述者。”[10]這種對“謠歌俗曲”的高度評價,無疑極大地沖破了傳統觀念的束縛。
回國后,周作人更是將主要精力投入到收集兒歌童謠中去。1912年,他開始編輯《越中兒歌集》。1914年1月,他利用在紹興縣當教育會長的機會,在《紹興縣教育會月刊》第4號上刊登了一則啟示:“作人今欲采集兒歌童話,錄為一編,以存越國土風之特色,為民俗研究兒童教育之資材。”經過他的一番精心收集,“共得兒歌二百章左右”[11],這可以說從實踐上開啟了北大征集歌謠運動的先河。而且在這則啟示中,周作人還明確提出了“民俗研究”一詞,并指出了這種研究的鄉土教育功能,這在當時都是第一次。此外,周作人還具體制定了關于兒歌的采集條例:“錄記兒歌,須照本來口氣記述。俗語難解處,以文言注釋之。有音無字者,可以音切代之,下仍加注”,這些注意事項也帶有明顯的科學性。
為了配合征集工作,周作人在此期間還撰寫了《童話略論》、《童話研究》、《古童話釋義》、《兒歌之研究》等一系列論文。在這些文章中,他不僅闡述了“童話研究當以民俗學為據,探討其本原,更益以兒童學,以定其應用之范圍,乃為得之”的看法,而且還分別論述了童話的起源、分類、歷史、特點等問題,第一次將童話研究提高到學術研究的高度。在1913年11月15日發表的《童話略說》一文中,他更在中國學術史上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了“民俗學”一詞:“今總括之,則治教育童話,一當證諸民俗學,否則不成為童話”[12],從而正式奠定了“民俗學”形成一門近代學科的基礎。
二、“民俗學運動”的興起
客觀看來,盡管魯迅與周作人早在辛亥前后就已經開始收集歌謠,并從民俗學角度對神話展開了一些嘗試性研究,但這項工作在當時畢竟仍然較為零星片斷,沒有形成較大的規模,所以“從科學史的角度看,它到底是屬于‘前史’或‘原史’的東西”,而“作為一個新興的學術部門的中國歌謠學,產生于五四運動前夜”[13]。
目前學者大都認為“民俗學運動”首先從北大征集歌謠運動開始,而事實上這與五四白話文運動也密不可分。隨著白話文運動的深入開展,一些白話文提倡者也逐漸認識到除了胡適一再表彰的幾部古典小說外,白話文的根基尚有待于進一步的挖掘。因此,他們將目光轉向了在民間廣為流傳的各地歌謠。周作人便說:“我覺得現在中國語體文的缺點在于語匯之太貧弱,……這個救濟的方法當然有采用古文及外來語這兩件事,但采用方言也是同樣重要的事情。”[14]他并且明確表示:“這種工作不僅是表彰現在隱藏著的光輝,還在引起未來的民族的詩的發展”[15],“做新詩創作的參考”[16]。沈兼士也說:“‘國語的文學’和‘文學的國語’,固然是我們大家熱心要提倡的。但是這個決不是單靠著少數新文學家做幾首白話詩文可以奏凱;也不是國語統一會規定幾句標準話就算成功的。我以為最需要的參考材料,就是有歷史性和民族性而與文學和國語本身都有關系的歌謠”[17]。
正是基于以上這種認識,1918年2月1日出版的《北京大學日刊》發表了由劉半農起草的《北京大學征集全國近世歌謠簡章》,其中規定了關于歌謠征集的辦法、范圍、要求,同時宣布成立歌謠征集處,“由左列四人分任其事:沈尹默主任一切,劉復擔任來稿之初次審訂,錢玄同、沈兼士考訂方言”。這顯然意味著在這場“民俗學運動”揭幕戰中,章門弟子占據了重要的地位。稍后,周作人也參與其事。1918年9月21日,《北京大學日刊》刊登《征集歌謠之進行》一文寫道:“由劉復、周作人兩教授擔任撰譯關于歌謠之論文及記載”,這說明周作人此時已參加了“歌謠征集處”的工作。至1920年2月3日,《北京大學日刊》又發表《歌謠征集處啟事》宣布:“頃因劉教授留學歐洲,所有本處事務已移交周作人教授接管”,這更表明了章門弟子對“民俗學運動”的領導作用。
在歌謠征集處的基礎上,1920年12月15日出版的《北京大學日刊》發表了沈兼士、錢玄同、周作人三人聯名《發起歌謠研究會征集委員》的啟事,決定發起歌謠研究會。12月19日,北大歌謠研究會宣告成立,“由沈兼士、周作人二先生主任”[18]。相較而言,歌謠研究會“從名稱上看比‘歌謠征集處’提格了,成為了一個正規化的學術團體;領導班子加強了,并且發展了委員”。[19]1922年1月,北大研究所國學門成立后,沈兼士擔任主任,歌謠研究會也劃歸國學門,由周作人一人主任其事。該年12月17日,周作人等人還創辦了歌謠研究會機關刊物——《歌謠》周刊,這是中國第一份專門性的民俗學研究刊物,被視為當時歌謠事業的“唯一工作中心”[20]。此后《歌謠》周刊運行三年,先后出版97期,增刊1期,發表歌謠2千多首,文章近3百篇,直至1925年6月28日合并入《國學門周刊》。
除了創辦研究機構與刊物之外,章門弟子還從諸多方面對“民俗學運動”予以積極的理論指導,促使其不斷趨于成熟,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以科學的方法,初步探索并逐漸完善了民歌分類等理論問題。作為民俗學運動的起點,民歌是民俗學的首要研究對象,而關于民歌的分類在當時卻始終未能確定。鑒于此,沈兼士于1920年12月16日提出:“民謠可以分為兩種:一種為自然民謠,一種為假作民謠。二者的同點,都是流行鄉里間的徒歌;二者的異點,假作民謠的命意屬辭,沒有自然民謠那么單純直樸,其調子也漸變而流入彈詞小曲的范圍去了。……我主張把這兩種民謠分作兩類,所以示區別,明限制”[21]。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對民歌進行分類,雖不免有些籠統模糊,沈兼士自己后來也承認這種分類盡管在“原理上”還有幾分成立的理由,而在實踐中卻“有時不能斷定其為自然或假作”,但這畢竟反映了他積極探索的精神。
1922年4月3日,周作人在《歌謠》一文中也嘗試對民歌加以分類。他主張將歌謠分為六大類:1、情歌2、生活歌3、滑稽歌4、敘事歌5、儀式歌6、兒歌(事物歌、游戲歌)。[22]這種分類標準基本上是依據歌曲的思想內容,同時又兼顧其特定功能及服務對象,因而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朱自清在后來編寫的《中國歌謠》一書中,列舉了十五種古今中外不同的分類法,最后還是采用了周作人的分類法。而作為全國第一部民俗學統編教材,1980年出版的《民間文學概論》仍然大體沿用了這種分類法。這說明周作人對民歌的分類是較為完善的,具有相當的科學性。
此外,周作人在這一時期還發表了一系列關于民俗學研究的文章,如《論猥褻》、《談<目蓮戲>》、《讀<童謠大觀>》、《呂坤的<演小兒語>》、《方言標音實例——紹興音》、《讀<各省童謠集>》、《兒歌之研究》、《中國民歌的價值》、《猥褻的歌謠》、《關于猥褻的歌謠》、《歌謠與方言調查》、《歌謠》、《<歌謠與婦女>序》、《蠻女的情歌》、《<初夜權>序言》、《<海外民歌>序》、《<潮州畬歌集>序》等。在這一系列的文章中,他精辟介紹了國外民俗學理論,并發表了自己的見解,為后來的研究者指明了途徑。
第二,以更加開放的心態,擴大了歌謠征集的范圍。在劉半農起草的《北京大學征集全國近世歌謠簡章》中,對征集范圍有這樣一項規定:“征夫野老游女怨婦之辭不涉淫褻而自然成趣者。”而這在周作人看來,明顯“是一個很大的障礙”,因此“主張要撤廢”。[23]在他的這一倡議下,《歌謠》周刊創刊時就修訂章程,其中鮮明指出:“歌謠性質并無限制;即語涉迷信或猥褻者,亦有研究之價值,當一并錄寄,不必先由寄稿者加以甄擇。”[24]周作人本人也在《發刊詞》中特別聲明:“我們希望投稿者不必自己先加甄別,盡量的錄寄,因為在學術上是無所謂卑猥或粗鄙的。”周作人在后來相關回憶文章中,對這項貢獻也屢屢津津樂道,由此可見他對猥褻歌謠研究是如何的看重了。
當然,由于當時社會觀念仍較保守,所以這方面歌謠的收集依舊是困難重重。有鑒于此,周作人在1923年12月又撰寫了《猥褻的歌謠》一文,刊登在《歌謠》周刊一周年紀念增刊上,對此進一步加以呼吁。1925年10月,他又約集錢玄同、常惠共同發表《征求猥褻的歌謠啟》,其中寫道:“大家知道民間有許多猥褻的歌,謎語,成語等,但是編輯歌謠的人向來不大看重,采集的更是不愿記錄,以為這是不道德的東西,不能寫在書本子上。我們覺得這是很可惜的,現在便由我們來做這個工作,專門搜集這類猥褻的歌謠等,希望大家加以幫助,建設起這種猥褻的學術的研究之始基來。”該文還將猥褻歌謠的價值歸納為二方面:其一,它們“實在是后來優美的情詩的根苗”;其二,“我們想從這里窺測中國民眾的性的心理”。他又列舉了目前希望做成的兩件事:“(1)搜集猥褻的謠諺謎語等編為《猥褻歌謠集》,(2)搜集古語方言等編為《猥褻語匯》。”[25]從效果上看,這一次征集的成績頗為可觀,僅周作人“所收到的部分便很不少,足有一抽斗之多”[26]。今天看來,周作人這種觀念和舉動在當時民俗學界不啻是一場石破天驚的革命,充分體現了他開放的學術心態和開拓進取的治學精神。
第三,以更加開闊的視野,將歌謠運動進一步提升為“民俗學運動”。早在《歌謠周刊·發刊詞》中,周作人便宣布:“我們相信民俗學的研究在現今的中國確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業,……歌謠是民俗學上的一種重要的資料”。這說明在創刊之初,周作人便具有較為開闊的學術視野,從而將《歌謠》周刊的旨趣定位于整個民俗學,而不是僅僅局限于單純歌謠。無獨有偶,魯迅也曾對《歌謠周刊》發表過重要的意見,他說:“《歌謠周刊》的范圍狹窄了,要放寬,群眾生活中流傳下來的民俗、文藝作品都要整理研究。”[27]在他們這種主張的影響下,《歌謠》擴充了刊物內容,同時發表文章聲明本會收集范圍,從歌謠擴大到各地神話、傳說、故事、童話等[28],并說明:“歌謠本是民俗學中之一部分,我們要研究他是處處離不開民俗學的;但是我們現在只管歌謠,旁的一切屬于民俗學范圍以內的全都拋棄了,不但可惜而且頗困難。所以我們先注重在民俗文藝中的兩部分:一是散文的:童話,寓言,笑話,英雄故事,地方傳說等;二是韻文的:歌謠,唱本,謎語,諺語,歇后語等,一律歡迎投稿。再倘有關于民俗學的論文,不論長短都特別歡迎。”[29]這顯然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歌謠運動,將之提升到更加開闊的民俗學范圍,容肇祖就回顧說:“《歌謠》周刊自四十九號起,雖未曾改名,而實在是民俗周刊了。”[30]
在此期間,周作人還對民俗學中的神話故事予以了特別關注。鑒于當時學術界對神話故事普遍存在著誤解,他不得不一再澄清:“近來時常有人說起神話,但是他們用了科學的知識,不作歷史的研究,卻去下法律的判斷,以為神話都是荒唐無稽的話,不但沒有研究的價值,而且還有排斥的必要。這樣的意見,實在不得不說是錯誤的”[31],“神話是什么?有些人以為是荒唐無稽之言,不但莫有研究它的價值而且有排斥它的必要,這種思想我認為實是錯誤”[32]。他并且還強調:“假使是民間的俗信,例如什么神什么鬼什么禁忌,那各有社會文化背景,值得了解與探討。”[33]這無疑從學理層面澄清了人們的認識,為神話研究進一步掃除了障礙,極大地拓展了民俗學研究的范圍。
第四,以平等的眼光,從學科建設的高度積極倡導民俗學的建立。五四時期“民俗學運動”的最大貢獻就在于創建了“民俗學”這一學科。在這一方面,章門弟子居功甚偉。早在1919年3月,朱希祖就明確提出:“一概須平等看待。高文典冊,與夫歌謠小說,一樣的重要”[34]。他并且對北大研究所國學門的民俗學研究提供了具體的建設性意見,提議風俗調查會應采取“由近及遠”的方法,先籌設京兆風俗陳列館,以示模范。[35]而曾長期擔任北大國學門主任的沈兼士后來也總結說:“研究所國學門于古代研究,則提倡考古學,注意古器物之采集;于近代研究,則側重公家檔案及民間風俗。持此縱橫兩界之大宗新資料,以佐證書籍之研究,為學者開一新途徑。”[36]在就任廈大國學研究院主任的演講中,他又宣布:“本院于研究考古學之外,并組織風俗調查會,調查各處民情、生活、習慣,與考古學同時并進。”[37]這顯然是將民俗學作為與近代考古學相同的一門學科來看待,在很大程度上凸顯了它的學科意義。
這一時期,周作人更是極力呼吁民俗學學科的建立。他曾引章太炎的觀點論證說:“章太炎先生曾說,儒生高談學術,試問以漢朝人吃飯時情狀便不能知,這話實在說得不錯。……漢朝人吃飯時情狀不過是一個例,推廣起來可以成為許多許多的問題。我們各時代地方的衣食住,生計,言語,死生的儀式,鬼神的信仰種種都未經考察過,須要有人去著手,橫的是民俗學,豎的是文化史,分了部門做去,點點滴滴積累起來,盡是可尊貴的資料。想起好些重要事業,如方言之調查,歌謠傳說童話之收集,風俗習慣之記錄,都還未曾做,這在舊學者看來恐怕全是些玩物喪志的事,卻不知沒有這些做底子,則文字學文學史宗教道德思想史等正經學問也就有點站立不穩”[38],這無疑是將民俗學視為一門基礎學科。他還曾坦言:“我的本意實在是想引誘讀者,進到民俗研究方面去,使這冷僻的小路上稍為增加幾個行人,……假如另外有人對于中國人的過去與將來頗為關心,便想請他們把史學的興趣放到低的廣的方面來,從讀雜記的時候起離開了廊廟朝廷,多注意田野坊巷的事,漸與田夫野老相接觸,從事于國民生活史之研究,此雖是寂寞的學問,卻于中國有重大的意義。”[39]這更是以一種平等的眼光來強調民俗學學科的重大意義。
綜上所述,無論是在研究機構與刊物的創辦,還是在理論建設方面,早期章門弟子都積極開拓,勇于創新,為“民俗學運動”的興起做出了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
注釋:
[1] 章太炎:《訄書重訂本·序種姓上》,《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71頁。
[2] 周作人:《一點回憶》,《民間文學》1962年第6期。
[3] 魯迅:《破惡聲論》,《魯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第30頁。
[4] 周作人:《魯迅的青年時代》,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6頁。
[5] 魯迅:《擬播布美術意見書》,《魯迅全集》第8卷,第49頁。
[6] 常惠:《民間文學史話》,《民間文學》1961年第9期。
[7] 魯迅:《習慣與改革》,《魯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第224頁。
[8] 魯迅:《隨感錄四十二》,《魯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第328頁。
[9] [日]直江廣治:《中國的民俗學》,轉引自李揚:《周作人早期歌謠活動及理論述評》,《青島海洋大學學報》(社科版)1999年第4期。
[10] 周作人:《論文章之意義暨其使命因及中國近時論文之失》,張枬、王忍之編《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3卷,三聯書店,1963年,第330頁。
[11] 周作人:《潮州畬歌集序》,《談龍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45頁。
[12] 周作人:《童話略說》,《紹興縣教育會月刊》第3號,1912年11月15日。
[13] 鐘敬文:《“五四”前后的歌謠學運動》,《鐘敬文民間文學論集》上冊,上海文藝出版社,1982年,第368頁。
[14] 周作人:《歌謠與方言調查》,《歌謠》第31期,1923年11月4日。
[15] 周作人:《發刊詞》,《歌謠》第1期,1922年12月17日。
[16] 周作人:《歌謠》,《自己的園地》,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7頁。
[17] 沈兼士:《吳歌序》,葛信益、啟功整理《沈兼士學術論文集》,中華書局,1986年,第327頁。
[18] 容肇祖:《北大歌謠研究會及風俗調查會的經過》,《民俗》第15、16期合刊。
[19] 王文寶:《中國民俗學史》,巴蜀書社,1995年,第192頁。
[20] 胡適:《歌謠·復刊詞》,《歌謠》第2卷第1期,1935年4月4日。
[21] 沈兼士:《一封討論歌謠的信》,《沈兼士學術論文集》,第16頁。
[22] 周作人:《歌謠》,《晨報副刊》1922年4月13日。
[23] 周啟明:《一點回憶》,《民間文學》1962年第6期。
[24] 《歌謠研究會章程》,《北京大學日刊》1922年12月6日。
[25] 周作人:《征求猥褻的歌謠啟》,《語絲》第48期,1925年10月12日。
[26] 周作人:《知堂回想錄》下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456頁。
[27] 王文寶:《編輯<歌謠周刊>的常惠先生》,《民間文學》1984年第8期。
[28] 《本會常會并歡迎新會員紀事》,《歌謠》第45期,1924年3月2日。
[29] 《本會啟事》,《歌謠》第46期,1924年3月9日。
[30] 容肇祖:《北大歌謠研究會及風俗調查會的經過》,《民俗》第15、16期合刊。
[31] 周作人:《神話與傳說》,吳平、邱明一編《周作人民俗學論集》,上海文藝出版社,1999年,第1頁。
[32] 周作人:《神話的趣味》,《周作人民俗學論集》,第12頁。
[33] 周作人:《讀舊書(二)》,陳子善編《知堂集外文·<亦報>隨筆》,岳麓書社,1988年,第25頁。
[34] 朱希祖:《整理中國最古書籍之方法論》,《北京大學月刊》第1卷第3號,1919年3月。
[35] 沈兼士:《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報告》,《沈兼士學術論文集》,第369頁。
[36] 沈兼士:《方編清內閣庫貯舊檔輯刊序》,《沈兼士學術論文集》,第343頁。
[37] 《國學研究院成立大會紀盛》,《廈大周刊》第159期,1926年10月16日。
[38] 周作人:《女學一席話》,《藥堂雜文》,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1-62頁。
[39] 周作人:《十堂筆談》,《知堂乙酉文編》,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46-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