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西方飲食文化在成都的發展及影響
朱多生
內容摘要:在清代川菜體系逐漸成長至形成的同時,西方飲食文化已經開始在成都出現,并迅速發展,形成成都中上層人士的一時食尚。本文分析了清代西方飲食文化在成都的發展,并探討了其對成都飲食的影響。
關鍵詞:清代 西方飲食文化 成都
清代西方飲食文化在成都的發展
(一)潛伏期
西方人在成都的活動,最早記載是明崇禎十三年(1640AD)耶酥會教士Buglio在湯若望好友、四川人劉宇亮護佑下“前先入川,傳揚福音”。后因四川地域廣大,其“一人實難遍顧,大有鞭長莫及之勢”。其友人G?Magallaens由杭州入川,兩人“同心同德,敦傳圣教”。后在成都、保寧和順慶府“均設有經堂”。此后康熙四十一年(1702AD)傳教士在成都、重慶、金堂、安岳、渠縣“且有圣堂,教友亦多”。到乾隆十一年(1746AD)因清廷禁教,所有傳教士被逐出。即便這樣,四川教徒由乾隆二十一年(1756AD)的不過4千增至乾隆五十七年(1792AD)的2.5萬。另據乾隆二十四年(1759AD)10月25日兩廣總督李侍堯上奏的《防范外夷規條》建議,西方人在進入中國內地前,須先在廣州通過漢語、禮儀等的訓練。此時的西方人在中國吃漢菜,積極融入中國社會,需要放棄自己固有的西方飲食習俗以贏得中國社會的認同。在奏議獲得乾隆認可后,廣州成為鴉片戰爭前西方人進入中國唯一的口岸,這個時期的西方人在中國的活動重心集中在沿海地區,進入成都的西方人幾乎可忽略不計,因此,西方飲食文化在此階段缺乏在成都生存的基壤。
到嘉慶六年(1801AD)對四川洋教的統計,西方教徒已增至4萬余。距乾隆五十七年(1792AD)不到十年時間,增加了1.5萬。因洋教教義違背中國人固有傳統,引發了許多教案。“習教人多,且有與本地民人訐訟爭毆,幾釀事端”,“詭正亂俗,最為人心風氣之害。”于是清廷在嘉慶十五年對洋教“實力查禁,以正民風”。洋教在四川受到極大抑制。鴉片戰爭后,隨著西方人優勢地位的確立和西人群體在中國的出現,西餐迅速在天津、哈爾濱、上海和北京等城市風靡。但鴉片戰爭后重慶沒有立即開埠,西方文化的觸角還未觸及成都。而且四川仍不時發生教堂被毀、教士被殺等教案。“比年來,毀教堂殺教士之舉,在開放較早區域殆已寥如晨星,獨吾蜀僻處邊陬,風氣睽隔,仇教義憤,時有多聞。”也因為如此,這個時期的西方人在四川活動,“往來均由地方官派人護送,按縣交替”,證明當時西方文化在四塞的四川處于劣勢。
可見在鴉片戰爭前,到四川活動的西方人,普遍已被中國化,且人員稀少。這個階段西方飲食文化對成都社會幾乎不產生任何實質影響。鴉片戰爭后,西方人在中國社會中雖贏得優越地位,但因重慶沒有開埠,西方人在成都的事業,包括教堂、學堂、醫院和商業等還沒有大的發展,西方飲食文化在成都處于潛伏期。
(二)快速發展期
鴉片戰爭后,在法國強求下,天主教在四川率先得到恢復和發展,但總體緩慢。中英《煙臺條約》(1875AD)的簽署,則使西方飲食文化在成都迅速發展。此階段是在西方冒險家發現“中國最富足勤勉的一省(四川)幾乎可以與歐洲交通”后,強烈要求在重慶開埠。以此為契機,西方教堂、學校、醫院、領事館紛紛在成都出現,促進了西方飲食文化在成都的快速發展。《煙臺條約》簽署后,英國即派員“遍歷川省,特為訪查各處土產,采風問俗,以便日后通商之舉”。據載,光緒年間四川已是“教堂林立,處處有司鐸。住居既久,人地自熟”。到1909年,四川省共有外國傳教士514人,天主教徒141135人,耶酥教徒36823人,總計177958人。按四川在清末總人口4414萬計算,教徒占總人口的0.4%,雖不能與佛道兩教相比,但其實力已經頗足可觀。成都有“福音、天主兩教共3979人”,教民數量比“道教266人;釋教男僧486人,女僧111人;回教2954人”總和還多162人,以當時成都人口30萬計,占總人口比例的1.32%。此時洋教已經取得了極大的社會政治優勢,其教民在政治活動中影響巨大。“教民有詞訟,書差不敢需索,有司轉畏之,不敢直斥其無理,民是以甘入教,而仇仇相尋也。”比較“川省民素畏官,尤畏書吏差役”的傳統,可知洋教教民在成都政治中的主導地位。
光緒十六年(1891AD)中英訂立《煙臺條約續增專條》規定,“重慶即準作為通商口岸,與各通商口岸無異”,使得成都門戶洞開。在成都繁華地段出現了法國、英國和德國的使領館,法國領事府位于鹽道街,英領事府位于北門張家巷,德領事府位于金馬街。使領館在成都勸業場周圍的出現,使西方人可以便利地舉行各種聚會,為西方飲食文化向成都中上社會傳播提供了窗口。西餐館集中于成都勸業場附近,也印證了這一點。據傅崇矩《成都通覽》記載,一家春、第一樓、樓外樓、可園、金谷園等西餐館,其位置都在勸業場或其附近,地處成都繁華要道,位置相對集中,“鼓樓街之店多住西商”,尤其靠近鹽道街的法國領事府,為西方人活動的中心。到了清末,西方文化已經在成都占有了一席之地,有“福音堂三,天主堂四,醫館四,領事行館三,學堂七,講堂二,主教一人,領事三人,司鐸四人,牧師三人,醫官二人”分布在城市各個角落。
伴隨西方人以群體形式在成都的出現,大大增大了西方人與成都人接觸的頻率。毫無疑問,在這些接觸中,生活在成都中上層的官員和鄉紳是首當其沖的一群人,因為只有這個群體才有機會參加西方人舉辦的各種宴請活動。據傅崇矩《成都通覽》對光緒三十三年十月至三十四年十月記錄的外交,統計列表(見表1)。
從表1可知,官員與西方人每月少則3次,多達28次的迎來送往,必照西方習慣安排宴席,使西方飲食文化在這些官員中傳播開來。另外,因宗教事業在成都乃至四川的迅速發展,教案頻繁發生。為防止教案威脅西方人的安全,所有西方人“往來均由地方官派人護送,按縣交替”。如此的“按縣交替”,結合“結與國之歡心”的朝廷訓令,各地對西方人的迎送一定會以“客人”的習慣進餐。這樣,西方人在各地的宗教、商業、軍事等活動,都成為西方飲食文化向中國社會滲透的工具和手段;分布于各地的教堂、學校和醫院,則成為西方飲食文化向中國社會傳播的據點。另外,與西方人接觸的官員、士紳出于顯示地位的需要,紛紛以洋派為風尚。時人記載當時成都官員們“鬧洋派,吃潮煙。提小轎,用大餐(即西餐)”;“吃番酒,帶洋元”,表明清末成都官場進食西餐已蔚然成風。
成都社會中的官員將開洋葷,吃大餐作為時尚,使西方飲食文化在成都中上社會有了穩定的基礎。舊時成都士紳具“謹慎以至膽小,怕官而不畏法”,“好結交官場,終被官場欺利”,“紳士好學官制”的特點,使成都紳、商群體緊隨官員之后,以追逐西餐為時尚行為。這些士紳“以出入衙門公局為榮”,“以與官場同財為恃力”為樂。凡有宴請應酬活動,無不以至大餐館為榮。借追逐西餐的時尚風氣,成都的官、商和紳由此構成成都西餐館的消費主體。在官、紳和商群體的追捧下,至宣統年間,成都已經有了多家西餐館,據《成都城坊古跡考?飲食業》載:“至于西餐館,清宣統時有商業場之一家春、第一樓、樓外樓、可園、金谷園等家”。另據四川勸業道在1908年3月至4月舉辦第三次商業勸工會期間銷售統計,西餐銷售收入為9230.8兩白銀,茶社為9210.2兩白銀,中餐為15557.6兩白銀,零星食店為8027.5兩白銀。會議期間,西餐銷售收入比茶社還高,也超過了零星食店的銷售,反映此時成都的西餐已經達到相當的規模。在清末成都戲園中,人們可以方便購買千層蛋糕、卷筒蛋糕、蓮蓬蛋糕、松仁酥餅、牛奶酥餅、葡萄酥餅、柳葉酥餅、櫻桃酥餅和杏仁酥餅等西餐點心的記載,清楚表明在清末宣統年間西餐已進入成都人日常生活的歷史事實。西餐在重慶開埠后短時間進入成都社會生活,也可從戲園銷售的食品上得到證明。“光緒三十二年吳碧澄創立于會府北街之可園,成都人故好觀劇,故官許之,入覽者甚多”,“園中飲食尚便,大餐、中餐、點心、茶水均有售者”。由此可知,當時的戲園已經有西餐(大餐)在銷售了。 清代西方飲食文化對成都飲食的影響
(一)局限于社會的中上層人群
自然地理環境往往決定著文化的性質,決定著文化的形式與內容。寬裕的時間和穩定的物質保證,使傳統社會的成都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到茶社、戲院、餐館去享受生活。優越的生存條件導致清中期后成都享樂之風盛行,形成成都人嗜食的特性。成都“而城內之人穿著則不然,往往家無升斗之儲,而衣服必絲綢,飲食必酒肉者,外人觀之,一似家資素豐者。然其實所有家資,除一身衣服外,并無長物也。諺云,只重衣冠不重人。世道如斯,不能以為怪也”。對于成都人的嗜食,據《成都通覽》記載,宣統年間成都“包菜館”僅碟子“有十六碟者,有用十五碟者,有用九碟者,有用四大鑲盤中用醉蝦四角擺水果者,有十三碟而用四碟為熱菜者,有用碟后即用四小湯碗者”。各種菜名和吃法則更多,僅“成都席面常用之菜”中的海味品種魚翅、海參等就達到56種。一般菜館“成都之炒菜館亦有兼賣飯者,飯館亦有炒菜者。炒菜館菜蔬方便,咄嗟可辦,肉品齊備,酒亦現成。飯館可任人自備菜蔬交灶上代炒,每菜一鍋給火錢八文,相料錢八文。”描寫成都飲食的竹枝詞,如吳好山有“鮮魚數尾喜無窮,分付烹煎仔細烘。九眼橋頭涼意足,邀朋暢飲一樓風”;馮家吉有“茶圓酒館好排場,裙履翩翩盡降光。雅座藏春花不斷,美人名士此留芳”。這些記載無不透露出成都人嗜食的習性。
在清末,當西餐這種完全迥異的異域飲食文化傳入成都時,與成都市民嗜食的天性和盛行的享樂之風相遇,自然找到了快速生長的沃土。但由于西餐昂貴的價格,西方飲食在成都的流行,僅限于當時社會的中上層。筆者據《成都通覽》記載西餐價格統計,清末西餐館的布丁七種均價八角五七,蛋糕十一種均價七角二九,激凌三種均價五角,西餅六種均價六角五,加力(咖喱)鴨子二角五,加力雞塊二角,金錢海參湯五角,如意魚二角五,香炸魚二角。另記載當時成都南館“清蒸鴨子八百、干炸雞三百二、清湯海參六百六十、鍋巴海參六百四、香糟魚三百二、蒜燒鰱魚四百二”;街市普通食品“雜醬面十六文、二十四文,攢絲面十六文、二十四文、三十二文,春卷十二文,珍珠饃饃三個八文,馬蹄糕每枚三文”。對照當時百工收入:“跟丁每月月費五百文,或一千文”,“女仆每月工錢五六百文或八百文”,“奶母每月工錢二千文或三千文”,“火房每月工錢數百文”,“廚子每月工錢……每月不過二金或兩千文而已”,“更夫每月工錢五六百文”,由此可知,當時下層社會的民眾,一月的工錢僅夠南館一兩個菜的價格。同樣“中國之于下人,每月辛錢至二三元,已為豐富,或僅以一元給之”。成都下層人高至二三元,低至一元的每月所得,在西餐館只能購買一兩份布丁,二三個蛋糕。另外,西餐館各種菜目的標價統一以當時流行的元、角為單位標價,而南館、街市食品和百工工資則統一以文為單位標價,側面反映出當時西餐館的顧客是以追求洋派,消費以洋元結賬的官、紳和商人階層。綜上可知,當時西餐館的服務對象,僅限于成都消費能力較強的社會中上層人士,與占社會多數的平常百姓距離遙遠,這決定了西方飲食文化不能對成都傳統飲食文化構成挑戰。
(二)西方飲食文化的本土化改良
大眾傳播學的選擇性接受理論認為,人們在從外界獲得大量信息中,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吸收那些與自己信念、觀點和立場一致的信息,并下意識地回避那些與自己固有觀念對立的信息,由此使自己原有的價值觀得到鞏固。西方飲食文化在成都的傳播,同樣符合選擇性接受理論。成都人接受西餐時,不是一成不變的引進西餐,而是根據自己的飲食習慣,對西餐進行了選擇性的改良。筆者據《成都通覽》“約略舉之”的166種大餐菜目統計:布丁7種;蛋10種;蛋糕11種;冰淇淋3種;凍4種;餅6種;排4種;雞7種;兔2種;鴨6種;魚9種,含沙丁魚和三文魚各1種;田雞2種;斑鳩5種;野雞12種;羊11種,含內臟4種;牛6種;豬5種全為內臟;魚翅5種;燕窩1種;鮑魚6種;海參3種;蝦4種;湯15種,含海鮮8種,含牛奶4種;粥6種;飯5種;面2種;面包1種;茶2種。
就原料統計有野味19種(田雞2種;斑鳩5種;野雞12種),內臟9種(羊11種含內臟4種;豬5種全為內臟),燕窩、鮑魚、魚翅、海參15種(燕窩1種;鮑魚6種;魚翅5種;海參3種)。這與成都上中人士嗜食野味,海鮮且不避內臟的飲食習慣接近,與西方人飲食習慣明顯不一致。如西方人所厭食的內臟有9種,喜食的牛肉則僅有6種。主食以飯和面為主(粥6種;飯5種;面2種),西方人喜食面包僅1種。菜目中西點45種(布丁7種;蛋10種;蛋糕11種;冰淇淋3種;凍4種;餅6種;排4種)。據此可知:清代成都的西餐館經營菜品并非十足標準的西餐,而是以中餐為內核,以名目繁多的西點為外表,滿足追求時尚客人的改良型西餐館。
綜上所述,清代西方飲食文化在成都的傳播,其范圍主要是當時社會中上層人士,其特點是對西餐進行了適合自己飲食習慣的改良,這點不同于中國其他沿海城市全盤接受標準西餐的做法。因此,西方飲食文化在清代對成都飲食的影響,更多體現在人們追求時尚的心理層面上。盡管此時成都官紳宦室則“器必洋式,食必西餐”,吃西餐大菜成為社交場上應酬的普遍模式,但這種應酬是在西點華麗外表的掩蓋下,依舊進食他們所喜歡的野味和海珍的行為。總體上看,清代后期從西方傳到成都的飲食文化,在一些成都“趨新”人士率先示范的作用下,形成了成都中上層人士進食西餐的一時風氣,但這種一時的風氣,由于缺乏大眾的消費基礎,對整個成都傳統社會的飲食文化產生的沖擊和影響則相當有限。
1.重慶府遵飭實力查禁天主教札,巴縣檔案
2.王笛.跨出封閉的世界.中華書局,1993
3.傅崇矩.成都通覽(下).巴蜀書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