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后金融危機時代的金融學人才理念培養
董連勝
論文關鍵詞:后金融危機 金融學人才 理念培養
論文摘要: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造成巨大沖擊,金融學教學也面臨挑戰。由金融危機所引發的誠信危機、風險恐懼,是將來從事金融工作的學生必須要克服的。信用是金融市場運作的根本,一定培養學生的誠信理念;風險理念的培養是為了防范區域風險的聚集效應;還要堅持創新,創新理念是確保金融創新步伐與市場變革相適應的前提;更要培養所有主體要遵法守法,金融人才的法治理念是規范金融市場與維護國家金融利益的根基。
全球性金融危機的爆發對于金融學專業學生而言,既是巨大的挑戰,又是良好的機遇。在金融學專業人才的理念培養上,應著重樹立金融學專業學生的誠信理念、風險理念、創新理念和法治理念。
一、誠信理念的培養
2008年美國發生的金融危機實質上是一場信用危機,是信用關系中“倫理責任”缺失的后果。在現實金融活動中,誠信就是遵守承諾契約的行為,實際上是一個體系,即包括各種形式的誠信。一般來講,培養誠信理念包括下述這樣三種形式。
1.培養以契約為基礎的誠信。所謂以契約為基礎的誠信,就是金融活動中應該信守自己的承諾,按照自己的承諾辦事。承諾實際上就是當事者之間的一種契約,因而任何參與主體都必須遵守。也就是說,如果企業已經和客戶擁有了各種形式的契約,那么就應該全方位地自覺地遵守這些契約,而不是去設法逃避契約的約束,更不能曲解和修改契約的內容,甚至于去毀約。
2.培養在信息非對稱條件下的誠信。所謂信息非對稱條件下的誠信,就是指有的當事者可能因為信息獲取上的阻滯性原因而無法清楚地把握信息中的全部內容,從而不能真實地把握問題的全部的情況;而另外的當事者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能夠全面地擁有信息,從而可以真實地把握問題的全部狀況。這種信息的非對稱性,使得更多地擁有信息的一方處于交易的優勢地位,可以說,那種較多掌握信息的當事者,可以借助信息擁有的優勢地位而欺騙信息不全的當事者,但是擁有更多信息的一方,卻并沒有去這樣干,而是誠信地對待信息不全的一方,這種狀況就是信息非對稱下的誠信。
3.培養完全考慮當事者利益的誠信。也就是說,一方當事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并沒有僅僅從自己的利益出發,而是充分考慮了當事者的另一方的利益,告訴對方應該怎么做利益才最大。這種考慮對方當事者利益的誠信,是一種最高形式的誠信。完全考慮當事者利益的這種誠信,往往是當事者從對方的利益出發的,所以這種誠信可以說是一種很高形式的誠信。
二、風險理念的培養
金融是資金的聚集地,也是風險的集合體,金融創新和發展總是伴隨著風險。風險,源于事物的不確定性,是一種損失或獲益的機會。金融風險具有可測性、客觀性、不確定性和受益對稱性等特征,是客觀的、現實的存在,這是由金融過程內在的本質屬性所決定的。因此,針對金融學學習,必須培養金融運行的風險理念。
1.培養認識風險的能力。廣義的金融風險指個人、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在參與金融活動過程中,因客觀環境變化、決策事物或其他原因導致金融資產價值、信譽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狹義的金融風險則指金融機構在從事金融活動時,其資產、信譽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由于金融過程的網絡化和金融關系的多樣化,金融風險具有極強的聯動性、廣泛的滲透性和自我增強的傳播特性。如果金融風險超過了承受能力,局部、個別的風險就會蔓延、傳播開來,從而影響到區域、國家甚至國際范圍,形成金融危機,給經濟運行和社會福利造成災難性的后果。2008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金融海嘯,范圍廣,影響大,對世界經濟造成了強烈的沖擊和影響。這些危機和動蕩不但使一國多年的經濟發展成果毀于一旦,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擴大了貧富差距,加劇了社會矛盾,甚至引發政治和社會危機。
2.培養防范風險的能力。目前,就國內金融市場而言,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性被推到了史無前例的高度。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各類資金的流動性明顯增強,資金回報率高的區域會吸引其他地區資金的流入。如果該區域的資金高回報是源于投機性的泡沫化,那么該區域會很快成為金融高風險區。我們要加大了對金融監管與市場監管的力度,并重視金融風險的評估、預警和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建設,著力提高防范金融風險、抵御金融危機的能力。 三、創新理念的培養
1.金融業的發展需要創新。創新既是經濟發展的過程,也是經濟發展的原因,更是經濟發展的本質。金融創新是指金融領域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產生或引進的新事物,從而使得金融體系能夠更有效地發揮其功能。金融創新的內容包括金融工具的創新、金融業務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機構的創新和金融制度的創新,其核心是金融工具的創新。金融工具的創新主要包括規避利率風險的創新、轉移風險的創新、增加流動性的創新、信用創造的創新、股權創造型創新、運用高新技術的創新和規避金融管制的創新。
2.要充分認識金融創新是一把“雙刃劍”。培養金融學專業學生全面而辯證地看待金融創新效應。通過對金融工程學等重要專業課程的學習,既要培養金融創新思維、掌握金融創新的技巧和方法,又要把握金融創新的路徑和規律、正確認識和理解金融創新與金融發展、金融穩定的關系。金融創新既具有滿足客戶個性化需求、豐富金融交易品種、使商業銀行等存款性金融機構獲得新的生存發展空間、增強經濟主體應對和轉移金融風險的能力、提高金融資源使用效率以及促進金融市場一體化等積極作用,也具有增大金融系統風險、降低金融體系穩定性、加大金融監管難度、削弱貨幣政策實施效果等負面影響。2008年發生的全球金融危機的一個重要而直接的原因便是美國金融創新過度,以至以住房抵押貸款為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過濫,以及金融監管當局對金融機構的次貸衍生品業務及其交易的放任自流,助長了衍生品風險的積聚和爆發。
3.創新需要監管,強化金融監管理念。對中國而言,既不能這次全球金融危機的發生而視金融創新為洪水猛獸,抵制金融創新,也不能對金融創新監管過死。明智的策略應該是:一要充分認識金融創新對經濟金融的積極作用,加快金融創新步伐。中國現階段由于金融創新不足,金融產品種類少、結構單一,不適應經濟發展要求。因此應完善金融創新的制度環境,大力鼓勵和推動金融創新,探索金融衍生品的發展途徑。二要提高金融監管水平。金融監管機構應切實加強跨市場、跨境風險的監管,確保金融監管體系與金融創新步伐和市場變革相適應。同時,要弄清楚金融創新中的產品結構、層次和風險特征,研究金融創新規律,適時、適度地引導金融創新活動,把握監管力度,避免監管過度和監管缺位,探索金融監管模式由分業監管向混業監管、由合規監管向風險監管、由單向監管向全面監管、由封閉性監管向開放性監管等轉變的途徑。
四、法治理念的培養
1.培養學生掌握金融法律知識。在依法治國及法律全球化的宏觀環境下,金融學專業人才必須確立法治理念。在金融市場國際化、金融風險加大的形勢下,政府的“政策規制”只能發揮短期效應,只有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才能形成安全的長效機制。無論國內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還是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有序銜接,必須有金融法律制度加以有效調整。目前,中國的金融業發展面臨兩大挑戰,一是金融業發展市場化的挑戰,二是金融業發展國際化的挑戰。前者主要表現為立法滯后,特別是現有的金融法律法規與金融市場的發展存在較大差距,導致金融資產的市場化程度不高,流動性不強,以及金融交易的不規范等。后者主要表現為國內金融市場的“政策導向”與國際金融市場的“法律調整”相沖突,這也是西方國家以國際貿易平衡為由干涉中國金融市場的“法定借口”。因此,無論是金融專業或任何一個專業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掌握國內金融立法的動態與金融法律制度,熟悉國際金融體制、規則及其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培養運用法律防范金融風險的能力。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猶存、中國正處于金融運行機制改革的關鍵時期,完善金融立法,健全金融法律制度至關重要。其一,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金融市場的過度自由化和自主創新會使風險疊加,無論是國際或國內,甚至是區域性的金融風險,只能應對而不能消除。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對安全金融創新、加強系統性風險控制有不可忽視的作用。法律制度的確立,是防范金融風險的基礎與根本。其二,有利于維護中國的金融利益。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國內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在美國對人民幣匯率問題干涉下,人民幣處于緩慢升值狀況中。境外短期投機資金乘機而入,如果沒有很好地運用法律來防范金融風險,勢必會影響國內金融市場的穩定,甚至引發金融貨幣危機。因此,我們必須研究國際金融市場的運行機制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充分運用好各種法律切實維護中國金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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