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反傾銷的經濟及中國目前應訴障礙
佚名
二、我國目前反傾銷應訴障礙分析 入世以后,中國商品頻頻遭到發達國家的反傾銷調查,在全球經濟危機背景下,新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中國面對的反傾銷起訴會更多。中國企業要逐漸克服心理障礙,學會運用WTO規則保護自己。面對國際上的反傾銷調查,中國企業主要面對以下障礙。 1.我國反傾銷法律體系不完善 2004 年3 月 31 日國務院修訂了 《反傾銷條例》 ,并于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與 2002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條例并無本質區別。以 《反傾銷條例》 為核心的反傾銷法的制定順應了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對法律逐步進行修改、 完善的一個方面,是立法技術不斷提高的一個證明。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我國反傾銷的實踐少,加之其他諸多的現實問題, 《反傾銷條例》 等一系列反傾銷法規仍存在很多不足。同時,我國正承受著傾銷和反傾銷的嚴峻現狀,這些都對我國反傾銷法的制定和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1)立法層次較低。從各國立法實踐來看,反傾銷法都是國家立法機構頒布實施的。 如美國的“ 關稅法” , 新加坡的“ 反補貼和反傾銷稅法案” 等等。而我國反傾銷法律層次不高,《反傾銷條例》屬于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 一旦與其他法律相抵觸,可能導致部分失效。這就使得反傾銷法規缺乏相應的穩定性,不利于我們更有效地運用這一法律武器。 因此, 提高反傾銷法律的級次,盡快頒布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反傾銷法十分必要。
(2)缺乏反規避措施。反規避措施是各國為防止傾銷產品進出口商逃避反傾銷制裁而制定專門性規定。盡管WTO 反規避條款由于談判各方意見相左而被刪除,但是,運用反規避措施保證反傾銷法的有效貫徹執行已成為各成員國的共識。目前,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詳細的反規避措施。如產品在遭受反傾銷措施后極有可能采用組裝產品、輕微改變產品、后期發展產品等方式規避反傾銷。相比之下,我國除了在法規中原則性地指出可以采取適當措施防止規避行為發生以外,對什么是規避行為、對規避行為應當怎樣處理等等并未進行任何說明。從當前情況看,制定我國的反規避措施對保障反傾銷法的有效運行意義重大。 (3)某些規定仍有待細化。盡管2004年新《反傾銷條例》在很多方面補充和細化了2001 年《反傾銷條例》的相關內容,但仍有不夠細致全面的地方。如在正常價值與出口價格比較時只強調應以“公平合理的方式”進行,而究竟怎樣才是“公平合理”則未給予詳細說明。雖然調查機關在具體執行時完全可以參照WTO1994年守則的規定,但這樣也放棄了國內法在不違背WTO規定的前提下對國情予以特殊考慮的靈活性。 因此,進一步細化反傾銷法規也是我國在以后的立法工作中應當注意的。 我國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還有待完善 反傾銷不是普通的法律訴訟 ,也不是簡單的經濟問題 ,而是發生在既定法律程序下的會計制度的紛爭 ,一旦反傾銷調查發起后 ,調查機關與有關當事人就迅速卷入到一場關于產品成本與價格的會計爭論中。反傾銷調查的核心問題是會計問題 ,會計信息是傾銷是否存在的事實依據 ,是確定傾銷幅度及損害幅度的數量依據 ,是反傾銷稅的征稅依據。而我國會計準則在應訴反傾銷方面還存在一些缺陷。 (1)我國企業會計處理忽視遵循會計準則的重要性。目前,歐盟、美國雖然執行不同的會計準則,但都強調會計準則的有效執行,而我國企業在會計準則協調認識上還存在偏差。 (2)會計記錄完整性,會計憑證等的有效性與合法性程度。歐美反傾銷當局,很多時候是在細節處做文章,甚至極個別的會計憑證不完整,不規范就可能直接導致其認定整個企業的會計制度不完善,這對反傾銷應訴極為不利。 (3)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如我國準則規定資產減值不得轉回,這勢必會降低產品制造費用,從而降低產品成本,增加被認定為傾銷的可能。 在WTO合法框架下發起反傾銷作為貿易保護的又一策略,在全球經濟危機背景下將會愈演愈烈,今天,中國依然是歐美的反傾銷重點,中國產品要進入國際市場,企業就要隨時做好應對反傾銷的準備。同時,中國政府要加強立法和會計準則的完善,共同應對反傾銷調查。 : [1]段國蕊:國外反傾銷研究最新發展及特點分析(J),國際貿易問題,2009.2 劉愛東:應訴反傾銷視角下的會計準則協調現狀調查分析(J),國際貿易問題,2009.1 于廣學.黃黎明:完善我國反傾銷稅的立法_兼評我國與國際反傾銷法規的差異(J),現代經濟探討,2005.2 胡志英:我國反傾銷法律制度探析(J),上海企業,2004.12 解媚霞:關于建立反傾銷會計準則的思考(J),對外經貿財會,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