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來澳門史研究綜述
龍心剛
澳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由于種種原因,史學界對澳門史的研究一直未引起足夠重視。建國后,特別是在50-70年代,關于澳門史的研究論文尚不足10篇。相應專著也不過二、三種。80年代以來,由于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的簽訂和澳門回歸的臨近,對澳門史的研究取得長足進展,出現了一批專著和論文。這批論著通過對舊存資料認真考訂和研究,并不斷挖掘新的史料,特別注重引援外文資料,基本上描述出澳門400年的歷史脈絡,并對澳門政治、經濟、文化諸領域進行了深入探討,新論迭見。本文擬就近20年來有關澳門史的研究狀況分類概述。
(一)關于葡人居留澳門緣由的研究。對于奉天朝領土無比神圣的明代統治者為何會讓葡人居留澳門,史學界爭議較大。國外一些學者認為,由于葡萄牙商人驅逐海盜,而后通過中葡之間談判而取得居留地。國內大多數學者不同意這種觀點,早在1957年,戴裔煊先生就在《關于澳門歷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注:戴裔煊《關于澳門歷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中山大學學報》1957年。)一文中通過大量資料考證認為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國內學者傳統觀點認為葡人通過賄賂廣東官員而取得居留地。在《明史》、《澳門記略》、《廣東通志》中都有記載,因而這種觀點流傳較廣。但近年來,不少學者對這種觀點提出異議。費成康在《澳門四百年》(注:費成康《澳門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0頁。)一書中就指出:“同意這些至少是身份不明的外國人前來貿易……這決不是僅因汪柏個人收受了重賄,而且必定有更重要的原因。”而朱亞非在《明代中葡關系及澳門之地位》(注:朱亞非《明代中葡關系及澳門之地位》,《史學集刊》1995年第4期。)一文中就明確提出賄賂并非取得居留權的原因。認為由于葡萄牙人在福建、浙江的武力活動失敗后,吸取教訓,對明朝官員采取恭順態度,而明朝官員也考慮到沿海貿易對于增加財政收入和他們自身私益上均有利可圖,同時他們還想利用葡人的力量來對付倭寇、海盜及造反的農民,因而同意葡人居留澳門。
(二)關于葡人居留澳門性質的研究。國內學者一般都認為澳門屬于居留地性質,也就是因通商而劃定一地段特許外人居留,且須繳納租金。鄭永康在《歷史上的澳門問題》(注:鄭永康《歷史上的澳門問題》,《河南大學學報》1987年第1期。)一文中還進一步指出:“即使在《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訂后,澳門仍屬于居留地性質,而清政府之所以沒有堅持葡人交納租金是因為葡方承擔協助征收鴉片稅的金額要比五百金大得多的緣故。”但最近也有一些學者從明朝、清前期兩個不同時期中葡關系變化分析,認為在明、清前期兩個不同時期,澳門性質并不一致。陳尚勝在《澳門模式與鴉片戰爭前的中西關系》(注:陳尚勝《澳門模式與鴉片戰爭前的中西關系》,《中國史研究》1998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在明朝,澳門只是明政府準許葡萄牙人棲息的一個貿易場所;而在清前期,澳門實際上是清政府設置的西方諸國在華僑民的“蕃坊”。
另外,國內外也有一些學者認為澳門屬于殖民地性質,葡人入居澳門屬于侵略行為。
(三)關于澳門主權地位的研究。自葡人在澳門取得居留權之后,四百年來對澳門主權問題的論述較多。對澳門主權歸屬問題,海外一些資產階級學者從殖民主義立場出發,認為中國皇帝因葡人平定海盜有功而把澳門讓與葡萄牙,提出了所謂的“征服讓與說”。大約在十八世紀葡萄牙政府就炮制出這種觀點,此后一些學者就以此為根據提出這種說法。吳志良在《〈關于葡萄牙居留澳門的備忘錄〉葡萄牙尋找澳門主權依據的過程》(注:吳志良《〈關于葡萄牙居留澳門的備忘錄〉葡萄牙尋找澳門主權論據的過程》,《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2期。)一文中對葡萄牙緣何炮制“征服讓與說”及過程作了分析論述,指出葡萄牙政府是為了使澳門作為他們的海外殖民地得到“法律上的承認”而蓄意炮制出來的。
國內也有一些學者認為明政府同意葡人居留澳門后,澳門實際上已割讓給葡萄牙,中國不再對澳門實施主權。如元邦建、袁桂秀在《澳門史略》(注:元邦建、袁桂秀《澳門史略》香港中流出版社1988年版第327頁。)中指出:“葡萄牙人統治澳門已有四百多年的歷史。”張錫群、吳克明在《中國近代割地史》(注:張錫群、吳克明《中國近代割地史》河南出版社1989年版第259頁。)中也提到“從1553年算至今,葡萄牙殖民者入侵和統治澳門已有434年的歷史”。但近年來大多學者都對這種觀點提出質疑。他們認為1887年以前,中國政府對澳門實行全面主權。如黃啟臣在《明至清前期中國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注:黃啟臣《明至清前期中國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中國史研究》)1993年第1期。)一文中從葡澳行政結構,土地主權,軍事主權,行政主權,司法主權,海關主權入手全面分析明至清前期對澳門行使主權。而費成康在《關于1887年〈和好通商條約〉訂立》(注:費成康《關于1987年〈和好通商條約〉訂立》(《上海社會科學院學術季刊》)1988年第2期。)一文中還明確提出:中國于1887年并未“割讓”澳門,也未“永租”給葡萄牙。
(四)關于澳門貿易史的研究。80年代以來,史學界對澳門貿易史進行了熱烈討論,發表了一些論著,這些論著尤其對明至清前期澳門國內外貿易的發展、繁榮、特性、衰弱及對中國經濟的影響進行了系統考察。其中對有些問題看法不盡一致,主要爭論的問題是:明至清前期澳門貿易對中國經濟是起促進作用還是阻礙作用?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明至清前期澳門貿易對中國經濟,尤其是對珠江三角洲的經濟發展有促進作用。李慶新在《明代廣州對外貿易試探》(注:李慶新《明代廣州對外貿易試探》,《廣東社會科學》1988年第1期。)一文中認為由于明代澳門貿易的繁榮,使澳門成為廣州的外港,把廣州貿易與國際貿易緊緊聯結在一起,使廣州對外貿易進入一個全新時期,從而帶動珠江三角洲經濟發展。有的學者還進一步考察指出由于澳門貿易的繁榮,輸入中國的白銀達一億兩之多,使白銀成為當時社會的流通貨幣,從而廢除了封建實物稅和徭役,這對于明后期“一條鞭法”的推行起了較大的促進作用,從而有利于中國社會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中西科技文化的交流。
另有一種觀點認為澳門的國際貿易阻礙了中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鄧開頌在《鴉片戰爭前澳門的鴉片走私貿易》(注:鄧開頌《鴉片戰爭前澳門的鴉片走私貿易》,《學術研究》1990年第3期。)和《澳門和苦力貿易及其對世界經濟的影響》(注:鄧開頌《澳門的苦力貿易及其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廣東社會科學》1998年第1期。)兩文中分別敘述了澳門貿易中的掠奪性和野蠻性,指出鴉片走私、華工輸出給廣東沿海人民帶來了無窮的災難。黃啟臣、鄧開頌進而在《明嘉靖至崇禎年間澳門對外貿易的發展》(注:黃啟臣、鄧開頌《明嘉靖至崇禎年間澳門對外貿易的發展》,《中山大學學報》1984年第1期。)和《明清時期澳門對外貿易的興衰》(注:黃啟臣、鄧開頌《明清澳門對外貿易的興衰》,《中國史研究》1984年第1期。)兩文中指出由于澳門貿易被殖民國家操縱,并進行掠奪性和野蠻性貿易,使中國不能通過澳門的海外貿易積累足夠的貨幣資本,從而妨礙了中國資本主義發展。
筆者認為澳門的國際貿易對中國經濟的影響應根據不同時期不同情況進行分析。應該指出在澳門貿易前80年的黃金時間里,對明朝經濟發展確有促進作用,況且,那時鴉片走私得到明政府允許,每年輸入量也不超過200箱,且大多作為藥材用,而那時的苦力貿易影響也較小。但隨著澳門貿易地位重要性的下降,鴉片走私和苦力貿易十分猖獗時期,對中國經濟發展起了妨礙作用。
(五)關于中葡關系發展對澳門的影響問題。目前史學界對這一課題的研究尚處于剛起步階段,研究論述較少。研究主要集中在明至清前期的中葡關系上。如朱亞非在《明代中葡關系與澳門之地位》(注:朱亞非《明代中葡關系及澳門之地位》,《史學集刊》1995年第4期。)一文中具體論述了明代中葡關系的發展沿革,認為明統治者對葡萄牙采取的是一種既籠絡又限制,既與之交往又對其保持戒備的羈縻政策,并進一步指出由于這種政策,使得葡萄牙在中國領土上立住腳跟,隨著時間推移,形成尾大不掉之勢,逐漸架空澳門各種權力,因而從長遠來看,明代中葡關系發展于明朝不利。
對于清初的中葡交往,鄭德華的《清初遷海時期澳門考略(1661-1683)》(注:鄭德華《清初遷海時期澳門考略(1661-1683)》,《學術研究》1984年第4期。)和韋慶元的《澳門在清代康熙時期的特殊地位》(注:韋慶遠《澳門在清代康熙時期的特殊地位》,《中國史研究》1992年第1期。)兩文中指出清初統治者認識到王朝剛建立,不便對葡人采取強硬政策,以免在澳葡人同南方反清勢力結合,使澳門成為反清勢力的根據地。同時又對澳門要求實施全面主權,因而清初統治者“基本上沿襲明代中葡交往的態度,對其采取‘約束’和‘防范’政策”。
(六)關于澳門早期歷史的考古研究問題。有關澳門的早期歷史,在中國史籍中載錄較少。要全面了解澳門史,特別是澳門的早期歷史,這得依賴于考古發現。近年來考古研究進展不小。在《珠海拱北新石器與青銅器遺址的調查與試掘》(注:譚世寶《澳門媽祖閣廟的歷史考古新發現》,《學術研究》1996年第9期。)一文中記載在珠海拱北與澳門相接處考古發現:該地新石器文化遺址中發現的石斧、石@①與石網墜等物與香港南丫島、深灣遺址出土的形制相同,青銅斧和陶器花紋也相同,說明珠江口東西兩岸當時存在著聯系,同時也說明古代先民開發珠江三角洲的活動領域已擴展到澳門半島范圍。
澳門何時有定居居民和村落,歷史工作者有不同說法。費成康認為遠在元末明初望廈、蠔鏡一帶就有定居居民,而且明政府在平寇之后,對大橫琴以外的地區包括蠔鏡、望廈等地均允許百姓自由定居。(注:費成康《澳門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頁。)譚世寶則指出“明初到嘉靖的漫長時期中,在相當于今澳門到珠海的沿海陸地及海島的廣大區域,并未出現合法定居居民和村落”,并認為“在澳門地區最早出現為政府所認可或確立的‘村之年代的范圍,其上限不早于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下限則不會晚于清康熙元年(1662年)’”。[21]
媽祖閣是澳門最具權威的香火之地。然而媽祖閣建于何時,由于史藉上沒有確切記錄,長期以來存有多種說法,較流行的說法有:在海上遇難的閩籍人賈建突然看見神妃女立于山側,便轉危為安(在明萬歷明),為感謝天妃而建天妃廟。譚世寶通過實地考察,根據“神山第一”亭(殿)后的神龕石壁頂上發現刻有一道文字:“欽差總督廣東珠池市舶稅務兼管鹽法太監李鳳建”。結合史料考證認為,“李風曾在萬歷三十三年到過香山主持天妃廟的創建。”[22]
(七)關于近代人物與澳門的研究。澳門在中國近代革命史中起過獨特作用。近代許多名人的活動與澳門關系密切。林則徐、張之洞、鄭觀應、康有為、孫中山等一批近代進步人士都曾在澳門留下他們的足跡,從而引起史學工作者的關注。大部分論著都集中于孫中山的研究。有陳樹榮的《孫中山與澳門》(《廣東文史資料》第45輯)和《孫中山與澳門初探》(《廣東社會科學》1990,4)。還有康永華、趙文房、張磊主編的《孫中山與澳門》圖錄(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等。文中指出孫中山的革命活動為澳門書寫了光輝的歷史篇章,使澳門在中國近代革命史上起了獨特作用。此外,還有陳勝@②的《林則徐捍衛中國對澳門行使主權的斗爭》(《學術研究》1990,3),吳傳清的《張之洞與中葡澳門交涉》(《荊州師專學報》1993,6)邱克的《英人赫德與澳門問題》(《廣州研究》1987,12)等論著。
總之,20年來史學界對澳門史研究逐步深入,成果不少。但也應看到,關于澳門史研究,還有待進一步深入,對有些問題的探討,觀點雖鮮明,但史料支持不夠。另外還有一些領域如中葡關系對澳門的影響,文化史,特別是民國時期澳門政治,經濟、文化等都未展開研究,有的還沒起步。這對史學工作者來說極具挑戰力。隨著澳門回歸臨近,史學界對澳門史重視程度有所加強,還出現了不少專門研究機構,如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歷史所在1991年把澳門史研究與粵、港研究結合起來,開創了粵、港、澳關系研究這樣一個新課題。華南師范大學還專門成立澳門研究中心,對“澳門回歸前后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問題”這一課題進行專門。這些對于澳門史研究無疑是一個巨大的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