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目標與政策邊界
袁義才 梁雪輝
[摘要]房地產的高交易成本特征、準公共產品屬性和一定的壟斷性特征決定了單純依靠市場機制,不能實現市場供求均衡,更不可避免地出現種種市場失靈。政府宏觀調控目標可分為投機抑制目標、均衡供應目標與福利保障目標。我國宏觀調控的總體目標是抑制甚至局部性遏止市場投機炒作行為,調整市場不合理供應結構,促進房地產市場供求實現最優均衡,使得中低收入居民享有基本住房保障。
[關鍵詞]房地產 宏觀調控 交易成本 準公共產品 我國房地產市場雖經一年宏觀調控,但是整個市場走向沒有改變,市場房價仍呈快速上漲勢頭。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06年第1季度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增長20.2%,其中商品住宅投資增長23.1%,房地產企業開發土地面積同比增長53.3%,而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則同比上漲5.5%,部分城市上漲幅度在10%以上。在這種形勢下,有必要認真審視政府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政策目標,進一步明確調控的依據和政策邊界,以切實推進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工作。 一、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理論依據 政府到底為什么要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為什么要給居民提供一定的住房保障?從現象上看,房地產市場出現投資過熱、商品房價格偏高以及百姓住房困難等都是原因,然而從本質上看房地產市場某些內在缺陷才是決定性因素,這些因素導致單純依靠市場機制,無法達到市場供求均衡,更不能避免出現嚴重的市場失靈。正因為如此,從理論上說政府必須通過積極的干預和調控,促進和保障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1.房地產市場具有高交易成本特征,存在投機炒作問題。與一般商品不同,房地產除了可以滿足居住需要的使用價值外,還具有較高的投機炒作價值。房地產為什么可以用來投機炒作,對這個問題有很多種解釋,但歸根結底在于房地產市場有較高的門檻,具有高交易成本特征。首先,房地產是較為復雜和特殊的商品,房地產市場的參與者,無論是生產者還是消費者,都需要掌握較多的知識和信息,才能成為理性的市場參與者,才能作出其最優決策。現實中房地產的供應者與消費者之間往往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占有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利用這種優勢攫取更多的利益,這一點在房地產商一方表現得特別突出。其次,與房地產相關聯的土地是稀缺與自然壟斷的,加上房地產開發資金需要量較大,以至于房地產市場進入門檻比較高,難以在短期內形成完全競爭市場,進而無法保證市場信息是完全的、公開的。雖然房地產市場這種高交易成本特征可以隨著市場的逐漸發育成熟而有所弱化,但仍然會一定程度地存在,相應地市場投機炒作問題總是存在,因而依靠市場自身不可能解決投機炒作問題。 2.房地產具有準公共產品屬性,其價值無法依靠市場完全實現。房地產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具有準公共產品屬性,有時也稱作“二重性”、社會屬性或政策性。一般商品的消費可能只給私人帶來收益,而房地產卻不一樣,它的消費含有公共利益成分,或者外部效益。比如,居民享有適當的住房不僅給居民本人帶來利益,而且會對周圍環境,對其他居民帶來益處,包括公共衛生、市容環境、社會治安等方面的利益。另外,房地產消費,特別是居民購房置業,對增強其對國家及所在城市的歸屬意識有很大促進作用。目前包括美國在內的很多西方國家特別采取了鼓勵居民購房置業的政策,都存在這方面的動機。就不同檔次的房地產來說,中低檔的普通商品房的公共利益成分所占比重更大,準公共產品屬性更為突出。不難證明,讓中低收入人士安居樂業將給社會帶來的好處,體現出的外部效益是無與倫比的。然而,房地產的準公共產品屬性所體現的外部效益并不能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市場機制在公共產品供應或者說公共價值的實現上是失靈的。既然完全由市場機制調節,房地產的一部分價值得不到實現,那么房地產市場供應將可能相對不足,并且主要體現為普通商品房供應相對不足。這時房地產市場雖然可能會出現供求均衡,但那并非是與經濟發展水平相協調的均衡,不是保證居民充分享受到住房福利的最優均衡。 3.房地產具有一定的壟斷性特征,能夠導致市場供求結構失衡。房地產的供應以土地為基礎,而土地具有自然壟斷性特征。任一特定區位的土地都是稀缺的、不可替代的,其供應是有限的。土地的自然壟斷性特征則衍生出了房地產的壟斷性特征。房地產的壟斷性體現為房地產的非同質性。在房地產市場上,受區位因素限制,盡管可以有兩套價格相同的商品房,但不可能有兩套品質完全一樣的商品房。房地產這種非同質性使得任何一套商品房都有其惟一性或者說獨占性特征,使得房地產的供應者具備某種程度的壟斷地位。房地產的壟斷性特征最終導致房地產市場的供求結構失衡。壟斷表面上看是導致高價格,但價格不是問題的根本,供求結構失衡才是根本問題。由于中高檔商品房定價的彈性空間比普通商品房大,可以更好地實現甚至擴張壟斷收益,所以房地產企業會傾向于開發中高檔商品房。其結果必然是房地產供應結構失衡,房地產市場的這種供應結構失衡,根源于土地自然特征及稀缺性特征,是土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壟斷引發的,因而無法靠市場力量來消除。 二、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目標分類 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正是針對房地產市場內在缺陷展開的,其總體目標就是要消除市場失靈的影響,保障房地產市場的供求均衡和健康發展,促使其與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相協調。根據所針對市場缺陷的不同和政策效應大小,政府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目標可分為投機抑制目標、均衡供應目標與福利保障目標。 1.投機抑制目標。把房地產市場上的投機活動抑制在一定程度之內,或者完全遏止投機行為,是政府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最經常目標。針對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的抑制性政策則是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中最常見政策。房地產市場上投機行為包括商品房的炒作買賣和房地產開發投資過熱,其共性是沒有正常市場消費需求基礎。這些投機行為的存在,一方面可以給房地產市場集聚更多的資金,增加市場活力;另一方面又可能引發房地產投資過熱,市場炒作過度,導致房地產價格偏高,嚴重時可能形成影響經濟正常運行的房地產泡沫。正因為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存在兩種不同方向的作用,在實踐中各國政府往往根據實際情況,對市場投機行為有不同的價值取向和態度,實行不同的調控政策。不過,當市場炒作氣氛過于濃厚,房地產泡沫非常明顯時,各國政府無一例外地會制訂程度不同的投機抑制目標,采取相應宏觀調控政策。 2.均衡供應目標。在房地產市場發展過程中,投資者對于土地壟斷利潤的追求所導致的房地產市場供應結構問題既包括中高檔商品房供應量過大,而普通及低檔商品房供應量偏小,也包括房地產商為追求土地壟斷收益,對土地、商品房的囤積所引發的房地產市場當期供應相對不足。政府均衡供應目標就是針這些問題提出來的。政府根據房地產資源稀缺狀況,特別是土地資源稟賦,結合經濟發展水平,確定適當的,即與居民其它方面消費水平相協調的房地產供給水平,并通過政策引導予以保障,所實現的就是房地產市場均衡供應目標。它包括兩個層次供求均衡,一是房地產市場供應與其它商品的供應相對均衡,居民的居住消費與其它商品的消費水平相協調;二是房地產內部結構供應相對均衡,各種檔次的商品房供應都與需求基本相當,特別是中低檔商品房的供應與廣大居民的住房需求基本相當。 3.福利保障目標。政府為了實現房地產所包含的公共利益或價值,按照公共產品由公共提供的原則,通過有關公共政策參與和調節房地產的供應,為部分居民提供一定的房地產消費福利,由此所引起部分居民房地產消費水平的相對提高,享有基本的住房消費福利,使市場供求均衡得到優化和保障,體現的就是房地產福利保障目標。理論上政府的房地產福利保障極限是使房地產的公共價值得到充分實現,居民享受與經濟發展水平協調一致的住房福利,住房資源得到最優配置,市場達到最優均衡。簡單地說就是居民房地產消費水平不滯后或超前于其它商品消費水平?,F實中政府的房地產福利保障因經濟發展階段、政府財力的不同而情況迥異。目前世界各國都沒有給居民普惠制的住房福利,但都程度不同地給中低收入居民提供住房保障,促使居民享有基本的居住條件。即使是極度崇尚自由市場制度的美國也有住房福利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