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時期我國經濟改革中的“淮桔成枳”現象與“本土化”特征分析
佚名
一、“淮桔成枳”的變異
在對轉型時期的改革歷程進行回顧、與反思時,我們會發現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就是每當通過“國外引入”路徑方式將外國很成功的經濟組織形式或制度方式“移植”到國內后,在改革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偏差和“淮桔成枳”現象。
(一)市場化改革中的“權力市場化”現象
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權力大規模地介入國家資源配置,從而形成了我國“模擬市場經濟體制”與真正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最主要差別,那就是資源配置不是由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承擔,而是由政府代行市場功能,進行資源配置,從而使權力這只嚴重變形的手介入國家資源配置,導致腐敗現象叢生,尋租活動猖獗。
(二)股份制改革中的“淮桔成枳”現象
本來,股份制是制度的一種成功的組織形式,中國選擇它作為產權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也是明智之舉。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在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中卻出現了“淮桔成枳”現象。
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制公司后,政府由“上級主管”搖身一變而成為“一股獨大”的股東,可是它同國有企業的關系卻并未由此發生本質性的變化。因為把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公司的慣常做法是將國企的上級主管部門改變為控股公司,改其行政功能為經濟功能,由控股公司負起下屬國有企業的保值和增值的責任??毓晒旧弦獙倚姓块T負責,要貫徹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下要負責其下屬企業的負責人的任免、經營方針的制定、資產的處置,并且要與上屬企業通過討價還價來制定年度利潤指標??毓晒镜倪@種功能,被人們戲稱為“婆婆加老板”。
因此,控股公司實際上是政府行政部門的“翻牌公司”,其對國有企業實行的行政干預同以往行政部門的干預并無本質區別。而且,股份制的做法并沒有解決國家所有權虛置和全民所有制缺位所造成的“內部人控制”和軟預算約束。這種“翻牌的股份制公司”管理機制未變,經營班子的產生依舊,其往往在將籌集來的資金用完后,又再次陷入與國有企業類似的困境。
從上述中可以看出,與世界通行的現代企業制度相比,我國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革極不規范,不僅機制轉換不到位,股權設置不合理,而且法人治理結構也不完善。一些所謂的“股份制公司”只不過是模仿國外現代股份制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了一番內部調整,換了一塊牌子而已,與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制度相差著實太遠。
(三)證券市場中的“中國特色”
證券市場的建立本來是商品經濟的要求和邏輯結果,其所交易的商品事實上是一種收益的權利,因此證券交易必須以商品經濟為基礎,以產權關系的明晰為前提,市場主體必須是獨立的商品生產者。由于證券市場的客體是一種權利,所以證券市場對產權關系十分敏感。沒有明晰的產權關系,就不可能建立起證券市場的規范。中國證券市場種種不規范現象存在的原因,說到底,是一種“先天不足”,即缺乏一定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因此,中國股市也象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革一樣,只能“種瓜得豆”,成為改革的“畸形兒”。
1.關于政府對證券市場的功能定位問題在我國,證券市場的基本功能從一開始就被定位于“為國企籌資”,即股市的存在,就是為“國有企業增資減債、解決國企經營和資金短缺的燃眉之急”提供籌資渠道。這種“功能錯位”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一大批效益不好、業績極差的國有企業在政府的直接介入和干預下,通過弄虛作假被“包裝”上市,而這些原本不合格的“上市公司”由于無法產生盈利或盈利偏低,其股票大多不具備長期投資價值,投資者只能在股市的追漲殺跌中進行短期投機操作。
事實上,證券市場的基本功能除了籌資以外,還有資源配置和價值發現的功能,三者是相輔相成的。如果市場失去了價值發現和資源優化配置的功能,片面強調它的籌資功能,把股市事實上變成了“圈錢”的場所,結果必將是毀掉這一市場。
,由于政府的直接干預和國有企業的軟約束,使股市出現了過度投機和泡沫化的傾向,失去了股市已有的價值發現和資源優化配置的功能。股市的不規范、動蕩不安以及風險過大可能導致兩種結果:一是投資者對證券市場失去信心,促使其遠離這一市場,轉而投向其他領域,這也就動搖了證券市場的最根本基礎——投資者參與,而缺乏投資者廣泛參與,證券市場就如無源之水,必將枯竭;二是過高的股價和過度投機蘊藏著股市崩潰的風險,一旦發生股價暴跌式的行情,不僅會給股市帶來毀滅性打擊,而且極有可能引發危機。
2.關于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問題
中國的上市公司大都是由傳統的國有企業脫胎而來,原有的治理結構難以在短期內消除,再加上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導致在上市公司中,經理層既可以作為國家股的代表不理會小股東的意見,又可以作為“內部人”不理會國家這個大股東的意志,從而即可能損害小股東的利益,又可能損害國家的利益。在這種狀況下,國有企業上市并不能有效地增強產權約束,促進其真正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實踐證明,股份制對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完善治理結構并未起到應有的作用。而中國股市對于國有企業來說只是一個“圈錢”的場所,并未起到對上市公司的監控作用和優勝劣汰作用。國有企業的“軟約束”和政府的“父愛主義”在股市中進一步表現和顯露出來。
3.關于中國股市的過度投機與暴漲暴跌在中國股市上,機構大戶運用各種手法連手操縱股價,惡炒個股,使股價暴漲暴跌的現象早已是司空見慣、屢見不鮮。各種股市操作的不規范加上政府的行政干預,又造成股指波幅巨大。種種跡象表明,由于過度投機行為所造就的我國股市暴漲暴跌的機制已經形成。
無論股指是暴漲還是暴跌,都會產生極大危害。股指暴漲,往往會造成股市的高市盈率和泡沫成份,這種高市盈率并非建立在公司的高成長基礎之上,股價缺乏企業業績支撐,其最終結果只能是或遲或早、不可避免地導致股價全面下跌,股市泡沫隨之破滅。股指暴跌,成交量急劇萎縮,市場中資金流通渠道被堵塞,大量資金被套牢,這往往會挫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并由此波及到整個經濟。由股災引起的銀行危機,并導致經濟大蕭條,在上不乏先例。
二、轉型時期中國的基本國情與“本土化”特征分析
改革進程中出現的“淮桔成枳”現象,迫使我們必須對轉型時期我國的基本國情與“本土化”特征作出全面、深刻的剖析。
轉型時期我國的基本國情就是,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即社會生產力不發達的階段。從50年代中期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開始至今,經過40多年特別是近20余年的發展,我國生產力有了很大提高,各項事業有了很大進步。然而總地來說,人口多、底子薄,地區發展不平衡,生產力不發達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社會主義制度還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成熟,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還不夠健全,封建主義資本主義腐巧思想和小生產習慣勢力在社會上還有廣泛。
在一個13億人口大國中進行改革與發展,是世界史上的最大實驗,因而也潛伏著最大風險性。中國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地域遼闊,各地區條件差異顯著,發展極不平衡,從一定意義上看,增加了中國改革、發展、穩定的難度。形象地講,中國如同一個質量極大且分布不均衡的系統,具有極大的慣性,難以啟動,一旦呈高速運動時,又難以穩定下來,即使穩定下來也需要花很大代價。由于具有不平衡特征,如有外部干擾沖擊與系統內固有頻率(如不穩定因素)相接近時,就會導致系統不穩定甚至毀滅性破壞。
由此可以看出,中國的國情決定了其改革的模式只能是“漸進式”的改革路徑。而改革過程中產生的種種“偏差”,又都是與轉型時期中國的“本土化”特征息息相關、密不可分的。這些與眾不同的“本土化”特征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多級政權組織并存的政府主導型經濟模式
市場經濟的最本質特征是由市場來進行資源配置,政府主要是充當守夜人的作用。與市場經濟相對應的政府,應該是一個服務性的政府、指導性的政府和一個效率高、規模相對小的政府。概言之,應當是“大市場(大社會)、小政府”。然而,中國的政府主導型經濟模式卻有著與眾不同的“本土化”特征。
我國政府的組織結構有點類似于金字塔形狀,這個金字塔是由若干個相互交疊的金字塔組成的。從最基層的鄉一級政府到中央政府的國務院,政權組織多達五級,而每一級政府組織手中都無一例外地掌握著重要資源和稀缺資源的配置權。正是這種“中國特色”政權組織體系的存在,加大了我國經濟制度變遷與體制轉型的難度。
首先,政府過度干預經濟,其職能轉變極其艱難。當國有經濟過分膨脹,國有化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就會出現政府干預過度的問題。由于政府越來越廣泛地直接干預經濟生活,政府超越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其活動的限制,創造隨意操縱市場法則的環境和條件,這就阻礙了與競爭活動相聯系的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轉。這種過多的干預在經濟上會造成浪費和低效率,在上會導致專制和獨裁。
在計劃經濟中,政府的作用是無處不在的,政府等于企業,政府等于市場,政府職能覆蓋著幾乎一切經濟領域。市場導向的改革雖說帶來了我國政府機構的多次改革與調整,然而卻出現了“機構越來越大,人員越來越多”的惡性循環怪圈,機構膨脹速度甚至超過了經濟增長速度,使中國政府成為世界第一的大政府。政府職能并未順應市場化改革的要求進行轉變,相反卻表現出一種“極不情愿”與自我強化。
其次,與尋租現象泛化。在特有的政治經濟權力結構中,權力的“有形的手”遠大于市場的“無形的手”,權力無所不在、無所不能,其膨脹的程度到了令人難以想象的地步。在中國經濟轉型時期,權力通過“市場化”作用而成為一種社會資源??梢赃@樣說,在的中國,政治資本作為一種最主要的“資本要素”在參與國家資源的分配,一些既得利益者的經濟資本就是因其擁有政治資本才形成的。
第三,由于法制環境缺失,導致了“軟政府”現象的產生?!败浾庇袔状蠡咎卣?;缺乏立法與具體的遵守實施,對法律的解釋有很大的隨意性和松弛性,各級公務員普遍不遵守交給他們的規章與指令,并且常常和他們本應管束其行為的有權勢的人們,集團串通一氣;社會成員之間常利用各自掌握的資源,在違反和抵制法規的基礎上,為一己私利進行交換,亦即存在反法制的互利性;有著互透性和積累效應,對包括下層階級在內的各級社會階層有著很強的滲透性。其實,“軟政府”就是失去了行政法規制約的權利與市場趨利機制結合起來,形成的一種權錢交易的社會體制。
(二)二元經濟結構下市場化與化并存的雙重轉型
中國作為一個中國家,有著其他發展中國家共同具有的一個典型特征,即“二元經濟結構”。二元經濟結構是指以邊際勞動生產率較高而勞動力相對緊缺因而個人收入較高的工業經濟為“一元”,以邊際勞動生產率相對較低或甚至為零而勞動力非常充裕因而個人收入很低的農業經濟為“另一元”所構成的經濟。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業中的勞動力在較高收入的利益驅動下逐步轉移到工業經濟活動之中,整個轉移過程以二元經濟中的勞動生產率接近一致的結果為結束。
在這種二元經濟結構下,中國的市場化是與工業化聯系在一起的,面臨著市場化與工業化、化的雙重轉型。
按照發展經濟學的,工業化不僅是一個國家從農業部門向非農業部門的轉變過程,而且也是工業部門內部結構的變化過程。一般認為,工業發展過程正常地要經歷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消費品工業是主要部門,并且比資本品工業等部門以更快的速度發展。在第二階段,資本品工業增長加速進行,資本品工業產值在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趨于上升,但這時消費品工業在產值和速度上都仍然占主導地位。在第三階段,資本品工業比消費品工業以更快的速度增長,并漸占優勢。
與一般發展中國家不同,我國的城鄉二元結構并非主要取決于經濟發展因素,而是明顯受到體制和人為因素制約。我們不僅存在發展經濟學描述的“現代的”與“傳統的”二元經濟結構,而且還存在著與這一經濟結構交錯在一起的“二元社會結構”。戶籍制度以及相關的社會福利制度造就了整個社會“農業”和“非農業”的人口結構,無論這種制度安排是“不得已”還是源于其他考慮,它在實際上使和占70%以上的農村人口被排斥在了現代工業文明之外。農業生產方式的轉化是以人口城市化為標志和動力的,而在二元經濟社會結構條件下,由于農業人口向非農領域轉移的速率緩慢,一方面城市經濟不僅難以有效帶動農村發展,而且其自身的結構升級也受到嚴重制約;另一方面,在人多地少的尖銳矛盾中,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與農業產業化、市場化始終難有大的突破。因此,在我國經濟社會轉型過程中,解決二元結構,無疑具有迫切要求和重大意義。
現實國情表明,轉型時期中國不僅要完成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即進行市場化改革,同時還承擔著實現工業化的重任,即發展問題。正是由于肩負著“轉型與發展”的雙重任務,經濟體制改革遇到的矛盾才相當尖銳、問題才異常復雜,其原因是經濟體制內部既有轉型問題又有發展問題,經濟制度變遷既面臨機遇又面臨挑戰。
(三)市場一體化過程中的“地方割據”
地方市場分割是我國經濟轉型過程中出現的特有現象。盡管中央政府和有關部門多年來積極采取措施,如推行以分稅制為核心的財稅體制改革、制定與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但地方市場分割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在某些領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
地方市場分割是從20世紀80年代初實行“放權讓利”、行政性分權以后出現的,傳統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基本上沒有出現過這類現象。從發達市場經濟的當前實際運行來看,盡管存在市場失靈現象,政府(包括地方政府)也在不同程度上干預經濟運轉,但其國內市場基本上是一體化的,或是全國統一的,幾乎不存在地方市場分割問題。由此可以認為,地方市場分割是我國從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的產物,對這一現象的產生也應站在轉軌經濟的角度加以。
地方市場分割主要是指一國范圍內各地方政府為了本地的利益,通過行政管制手段,限制外地資源進入本地市場或限制本地資源流向外地的行為。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發育程度的提高,也由于國家立法、執法等環境的變化,地方市場割據的重點和表現形式也在變化。如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地方市場分割主要表現為限制本地的一些特色產品、主要是基礎原材料流到外地;進入20世紀90年代,特別是1996年我國經濟實現“軟著陸”、出現買方市場以后,除產品與服務市場以外,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包括產權市場也都存在大量的地方市場分割現象。地方市場分割的主要形式也從一些明顯的“硬性”分割形式,如全面禁止或限制性地禁止進入或流出,發展到“軟”“硬”兼施,一些隱蔽的“軟”形式如技術壁壘等開始大量出現。目前地方市場分割幾乎滲透到市場體系的各個組成部分,整個市場被“切塊、切絲、切末”,市場體系建設零落不全。與這種以政府強制力為基礎形成的人為分割的市場格局(fragmented market )相對應的,是一種聯結成一個整體的統一市場,或稱“一體化市場”(integrated market )。與之相關但內容迥異的是另外一對概念,即全國性市場和區域市場。一種資源具備了在全國范圍內流動的性質,就稱這種資源面向全國市場;而如果一種資源只能在一定區域范圍內流動,就稱這種資源面對的是區域市場。一種資源的市場半徑究竟有多大,是面向全國還是面向一定的區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該資源的某些特性和其它相關條件。
從理論上講,計劃(行政手段)與市場是資源配置的兩種手段,地方市場分割賴以進行的行政管制也是行政配置資源的方式之一。一般而言,在市場經濟的資源配置過程中,起基礎作用的是市場機制,行政手段或計劃則是為解決市場失靈問題而采取的輔助手段,盡管有時或在某些場合下很重要。不過,由于信息不充分、決策與執行成本高、決策者能力有限及受其自身利益的,政府干預不一定能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甚至會產生不利影響,從而導致政府失靈。因此,政府管制、行政干預盡管可以作為對市場失靈的替代,但可能是一種成本更高昂的替代,反而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在某些情形下,政府干預往往被用于特殊目的,置效率于不顧。地方政府對地方市場加以保護,從而割裂全國統一市場的做法,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收到了一些實效,包括提高了本地的生存能力,增加了地方財政收入,有助于本地社會穩定等。但是,這種行政干預可能使整個國民經濟運行受到扭曲,無法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從而帶來更大的全國性市場失靈。而且,即使對當地來說,這種干預最終也不利于提高本地的資源優化配置效率,因而也是失靈的,所有這些“好效果”基本上都是短期的、局部的,從長遠的、全面的觀點看問題,這類做法得不償失、弊大于利,甚至可以說是飲鳩止渴。
首先,地方市場分割導致經濟運行機制扭曲,市場信號失真,干擾宏觀經濟平衡,使社會資源無法實現最優配置。市場經濟賴以有效運行的最關鍵因素是正確的價格信號。只有在價格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情況下,商品交換才能使全社會的資源實現最優化配置,使全社會的福利總量實現最大化。地方政府對當地市場的保護、對外地商品的封鎖所造成的市場分割,則扭曲了價格信號。盡管本地企業有可能因為這種保護而暫時獲得比統一市場條件下更多的利潤,但其社會成本很高,消費者蒙受的損失將超過本地生產者的收益。因為在完全禁止進入的情況下,本地的部分消費者將購買本地產品作為替代,如果本地產品的性能價格比低于被禁止進入的外地產品,那么本地消費者實際上支付了高價,還有部分消費者會因此放棄購買,所有這些都導致消費者剩余和社會凈福利減少。
而且,如果每一地的市場分割都形成一個本地扭曲價格,并使廠商過度投資,使本地的生產產量增加,那么累計起來將使全國的產量迅速增加,出現產品過剩,我國之所以出現嚴重的地區經濟同構和全國性的生產能力大量閑置,迅速形成買方市場,地方市場分割是一個重要原因。
其次,地方市場分割嚴重妨礙市場體系建立。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核心內容之一是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而目前產品市場上的地方分割扭曲了價格信號,使市場機制不能有效發揮作用。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上的地方分割同樣也是如此。在勞動力市場上,目前進城務工農民的就業大多集中在傳統部門,這固然與進城務工農民的自身素質有關,但可以肯定,這種就業分布并不是充分競爭的結果,地區市場分割因素有相當大的影響。這一方面人為抬高了“體制內勞動力市場”或“正式的勞動力市場”的價格,使要素價格失真,從總體上抑制了對勞動力的需求;另一方面又導致“體制外勞動力市場”或“非正式勞動力市場”上的過度競爭,人為壓低了這一市場上的勞動力價格。資本市場上的地方市場分割,不僅阻礙了資本在全社會的自由流動,而且保護了落后的生產力,阻礙了國有存量資產向高效益的領域轉移,不利于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并使經濟結構、特別是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升級增加了難度。
最后,地方市場分割不適應當前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對外開放新形勢的需要。地方市場分割不利于確定地區比較優勢。要贏得國際競爭,必須恰當確立自己的產業定位、產品定位。這需要根據市場供求狀況、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和競爭優勢以及地區的資源秉賦,尋求生產經營成本相對較低、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和產品。而地方政府采取行政規制手段“修正”了的價格,是一種故意“弄錯”的扭曲的價格。根據這種價格,很難區分清楚哪些產品的生產成本低、有市場競爭力,哪些產品的生產成本高、市場競爭力弱。由此帶來的必然結果將是資源誤配置,大量資源被配置在政府關心并采取行政措施加以保護的領域。在其中一些行業,本地企業不一定有優勢,很難在全國統一市場的條件下生存,更別說參與國際競爭了。
地方市場分割不利于實現規模經濟。在地區市場分割下,市場規模被人為劃小,企業發展的市場空間變得狹窄,規模經濟將難以實現。在我國加入WTO 后,企業面對規模龐大的全球性跨國公司開展競爭時,將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地方市場分割不利于培育企業的市場意識和競爭能力。地方市場分割為本地企業的發展創造了一個“溫室性的”環境,在我國加入WTO 或實現國內市場一體化后,這樣的企業將很難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去。
同樣應當引起重視的是,中國加入WTO 后,需要中央政府有全國統一的管理和明晰的決策,這是符合WTO 精神的,對于在我國投資和同我國進行貿易往來的外國公司維持信心也是至關重要的。世貿組織的基本原則之一最惠國待遇條款規定,成員國不得以貨物始發國或抵達國為由對其他成員國實行歧視性待遇。這就要求地方政府履行遵守世貿組織規定的義務,如果繼續堅持地方市場分割,將使中央政府面臨受其他WTO 成員國提出爭端仲裁的危險。
(四)一味強調“穩定”(穩定壓倒一切)與社會保障體系的缺失
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與轉型,不僅僅只是資源配置方式的變化和經濟體制的轉型,而是包括了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深刻變化的整體性過程。經濟轉型本身是一個非穩定過程,或者說是一個充滿矛盾與沖突的過程。因此,伴隨市場分化,利益集團迅速出現和崛起,公開或半公開地表達和追求本集團利益目標最大化,勢必與其它利益集團發生矛盾、糾紛和沖突;伴隨市場競爭,國有企業日益衰敗,下崗職工與日俱增,政府機構改革、人員分流,畢業生就業壓力越來越大;伴隨農民負擔過重,收入提高緩慢,中國的城鄉總體差別、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所有這些,都加大了社會波動與震蕩的可能性。
正是基于穩定社會、安撫人心的考慮,政府在出臺一些改革舉措時往往表現得小心翼翼、亦步亦趨,使得某些改革方案帶有強烈的“急功近利”色彩和短期效應,政策措施缺乏性、連續性,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政策的號召力及在具體實施中的效果。而過于強調“穩定壓倒一切”,又使得政府在進行“國外引入”的制度變遷過程中采取斷章取義的“拿來主義”,即對國外的先進制度不是全面、深入地進行、借鑒與引進,而是為了改革中某一時期、某一局部的需要和“應急”之用,通過“支離破碎”地肢解國外制度、經驗的方式進行“引入”。這樣做的結果是,一些改革舉措無法取得應有的效果,而通過“國外引入”路徑引進的國外先進組織制度在實踐中卻“變形走樣”、嚴重“出偏”,與改革的初衷大相徑庭。股份制成為國有企業的“救命稻草”、股市圈錢成為“最后的免費午餐”就是最好的明證。在我國股票市場發展中的一個奇特現象是,政府各行業部門、各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爭奪股票上市的積極性異乎尋常的高,這與市場經濟國家企業選擇發行上市的慎重態度形成鮮明的反差。這固然與政府承擔推動國有企業改革任務和股票發行的行政性審批有關,但能夠藉此籌集到幾乎沒有任何成本和風險的大筆資金顯然是首要因素。問題是這些經過“包裝”上市的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并沒有徹底轉變(有些上市公司“主管部門”甚至利用控股地位直接抽走所籌資金),如果像過去“吃垮”財政、“吃遍”銀行那樣肆意“圈錢”,無疑等于給中國股市埋下了若干重磅炸彈。
改革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同時又是利益格局的大調整與再分配過程,因此它不可避免要觸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引起社會的波動與震蕩,這其實是十分正常的。但是,與此不對稱的是,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這就使得在市場競爭中產生的社會不安定因素及其所引起的社會震動無法通過以社會化為標志的“生活安全網”來得到消除。
事實上,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對于推進市場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保證社會穩定都具有重大意義。而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存在著諸多問題,主要是:
1.社會保障覆蓋面太低
中國社會保障覆蓋面僅為30%,與國際相比,低于低收入國家平均47%和下中等收入國家平均75%的水平,有70%的人口還缺乏生活安全感。目前中國不享受社會保障的人數主要集中在農村,它包括4.3億多從事農林牧副漁勞動者和農村從事私營、個體勞動者人數,共占農村勞動者96%以上;城鎮未享受社會保障的人數共計4500多萬人,約占城鎮勞動者20%以上。
2.社會保障城鄉差別過大
從社會保障的覆蓋面看,城鎮享受社會保障的人數(包括離退休)為1.85億人,覆蓋面為88.7%,農村享受社會保障的人數為1474萬人,覆蓋面僅為3.3%,城鄉覆蓋面的比例為27∶1;從社會保障支出看,城鎮按社會公認的社會保障支出1997年為3500多億元,人均1600多元,農村人均為80多元,城鄉比例為20∶1;養老保險差別也很大,城鎮離退休人員的人均離退休金和福利費為6303元,農村每人領取養老金為543元,城鄉比例將近11.6倍;城鎮在職職工的醫療費(公費)為393元,農村人均醫療費大多為自費,年均只有幾十元,每千人口醫生數城市為3.5人,農村只有1.6人,還有10.7%的村無醫療點,農村缺醫少藥的狀況尚無明顯改變。由于農村社會保障的嚴重滯后,必然產生巨大的社會保障城鄉差距,它對加快中國工業化與城市化進程將帶來制度性障礙。
3.社會保險基金嚴重短缺,保障功能十分脆弱
據有關部門估算,我國養老金的缺口高達3萬億元。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滯后和資金的短缺,使相當一部分職工和退休人員在遇到各種困難時,因得不到應有的社會保險而缺乏生活安全感。
4.社會保障支出的范圍不確定由于長期以來中國的社會保障管理沒有社會化,分散在各部門,還沒有建立全面系統的社會保障指標體系,社會保障的內涵沒有確定,所以至今還沒有一個綜合機構能準確出全社會的社會保障支出。
5.社會保障地區差距較大
由于中國經濟發展地區不平衡,直接影響到社會保障水平的地區差別。一般是經濟發達地區社會保障水平較高,反之則低,差距有擴大的趨勢。
6.部分地區的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不相適應
改革開放以來,總的趨勢是社會保障事業快于經濟的發展,但也有部分地區滯后于經濟的發展。值得注意的是,進入90年代后,各地社會保障發展遲緩,慢于經濟的發展。
7.社會保障對貧富差距不能起到調節作用
中國通過扶貧和救助,也使農村幾千萬貧困戶脫貧走向溫飽和小康。但由于中國社會福利政策強調公平不夠,富者得到的福利往往多于貧者,因此社會福利政策的實施非但沒有縮小貧富差距,反而加劇了貧富差距的擴大。
中國社會保障存在的種種問題與弊端表明,由于缺乏相應的、與之匹配的“社會安全網”和“減震器”的有力支撐,因此“穩定壓倒一切”實際上只能算是“一廂情愿”。要實現我國的經濟轉型和制度變遷,客觀上要求我們必須建立與市場化改革相適應的、完善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
(五)轉型時期的道德無秩序
絕大多數社會都有自己的法則,這些明確的社會法則被固定在政治權力或傳統習慣之上,然而資本主義卻沒有這樣明確的法則。資本主義建立在這個原則之上,即每個人只要在市場上為自己奮斗,就會產生社會的共同利益和秩序,而不是產生無政府狀態。這就是所謂的“經濟人”概念。它提出了這樣一個假設:獨立的各種經濟實體之間的對抗式聯合竟能導致一個富足和日益發達的社會。正是經濟人的假設導致西方產生了“法治”這一偉大的自由主義原則,培養了人們的憲法心理。在適宜的法律和制度保證下,市場中分散的謀私利的個人行為產生一種自發的、能反映參加者價值最大化的秩序,一種分配結果的模式。這樣一種土壤中孳生出來的必定是法治經濟與法治社會,這種社會產生的權威只會是法理性權威。
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中國和西方國家在社會法則上存在很大差異性。反觀我國歷代法律,就會發現一個和西方迥然不同的特點:我們是以“道德人”的標準來要求社會成員,并由此出發推導法律框架,制定法律條文,由此決定的法律目的和西方也很不一樣。“道德人”的假設,把中國人導向了另外一途:法治思想壓抑薄弱,德治思想超強發展。孔子將周代形成的德治思想系統化,認為政治的關鍵在于統治者的德性修養,用現在的話來說,他只強調自律(自我道德修養),而忽視了他律(法律制度)。
就已有經驗而言,法治社會還幾乎沒有陷入普遍的道德無秩序的先例,而道德社會卻很容易滑入道德無秩序狀態。因為道德社會對人的“道德水準”要求很高,一個人必須遵守政府倡導的倫理規范,努力扮演好各種社會角色。在這樣一種至善至美、無法企及的道德模式規范下,人們不可避免地陷入一種人格分裂狀態,真實想法常被內縮于心靈深處,人前則以一種面目出現。
我國社會目前正處在社會轉型期,與自然經濟相適應的舊道德已失去制約作用,而適應商品經濟的法律制度、道德秩序尚未建立起來。人們一旦發現原來的道德人品格不再適應商品經濟社會的需要后,就喪失了自律能力,表現為不擇手段地追求物質利益,不少人在追逐社會財富時危害社會利益。以往作為道德規范的信用被破壞殆盡,而作為法律規范的信用制度也未建立起來,這就產生了經濟運行中的“多米諾骨牌”效應。
在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兩種經濟體制之間,不僅存在著運行機制和運行結果的相異性,而且還存在著基礎的相異性。要擺脫轉型時期的道德無秩序狀態,唯一的選擇是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讓人們在法律構架里追逐自己的目標,從而使社會健康發展。西治經濟的成功經驗給我們兩點啟示:第一,只有將經濟人的行為作為推導憲法結構的依據,這些法律制度才能取得成功;第二,培育健全的市場經濟,不應把注意力的焦點放在社會產品的最終分配上,而應該放在先于市場過程本身的權利和要求的分配上,這也就是說,不應像改革前一樣,只追求“結果均等”,而應努力做到機會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