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農民經濟組織的制度經濟學分析
黨雙忍
從我國農民經濟組織的實際出發,本文重點對農戶、農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三大農業經濟組織進行制度經濟學分析,試圖深化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農業經濟組織理論。并為發展“公司+合作社+農戶”的農業經營體系提供理論支持。
農戶
農戶既是消費單元,又是傳統農業的經典組織,也是現代農業的基本組織。在以動植物繁衍為主要生產特征的農業經濟中,實行家庭經營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這種生產經營組織非?!办`巧”,它集所有者、經營者和勞動者三位于一體,經營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高度集中,“委托一代理”關系內置,無須進行專門的激勵約束機制設計。簡單的治理結構。充分激勵機制,確保家庭成為農業經濟高效率組織。這是它成為世界各國農業普遍采用的基本組織形式重要原因。我國的家庭經營能夠突破“人民公社”體制,充分說明家庭經營在農業生產中所具有的強大生命力。關于家庭經營農業的優勢.這些年在理論界已經得到比較充分的討論。
受土地制度和人多地少的限制,我國農戶一般只能擁有小規模土地的使用權。農戶難以通過擴張土地經營規模的方式以獲得“規模經濟”。多數農戶做出的選擇是通過廣泛的兼業,獲得“范圍經濟”。兼營多種種植業,以求“風險”在各個種植項目中分散:兼營多種養殖業.以求突破土地數量不足的束縛,并使家庭農業剩余資源、剩余勞動得到充分利用。這樣的經營方式和產業結構,確實提高了家庭農業生產力,增加了經營收入,改善了農民生活,從而也成為中國農業的顯著特色之一。
以家庭為單位組織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也存在非常明顯的弊端和缺陷。農戶細小的經濟規模,分散的需求和供給,導致經營成本、交易成本高。隨著市場化程度加深,必然推動農業產業組織按照提高規模經營效益和節約交易成本的路徑演化。農戶經濟中的部分內容會越來越不合算、不經濟,勢必逐步從家庭經營中剝離出來,交由有效率的市場中介組織執行。在這一演化過程中,戶營經濟形態發生重大變化,部分農戶將縮小兼業范圍,逐步向專業化發展;部分農戶將退出農業,轉營它業:還有部分農戶將徹底背離農村,轉向城市。農戶分化演變是歷史大趨勢,要順應上述演變進程.適時調整農業經濟組織政策。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20世紀80年代初,農村改革使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解體,并從中演生出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家庭承包經營的新體制,并因此存在一個“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但由于農戶普遍兼營多種產業,生產經營的需求細碎而分散,集體經濟組織服務能力低。事實上根本無法有效進行,因此大多數地方的集體經濟組織是個“空殼子”。
此外,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界定一直是個大問題。目前大家普遍接受的做法是,凡是集體經濟組織的家庭新出生人口,自然獲得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凡是戶口遷出。成員資格就自動消失。這實際上把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演變為一種身份權利,經濟組織演變為社會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的資產為本組織成員所有。而這些“成員”也是村民。相比而言,村民資格的界定似乎更明晰更容易些。有鑒于此,理論界不少人士提出,把集體資產管理納入村公共事務。由村委會直接負責,不再單獨設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當然,村委會擁有的資產也是村民所有的財產。除非因村公共事務治理需要,集體所有和集體經營的財產,都應通過產權界定,明確到村民個人名下。因此,在市場化進程不斷推進的情況下,如何解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問題以及凸顯集體經濟組織的地位與作用,顯得十分迫切與重要。
農業合作社
農業合作社,是農業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小規模經營農業的農戶為增強市場交易地位而自主設立、自愿出資、自我服務、民主控制的新型農業產業組織。合作社經濟已經有150多年歷史。在世界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農業合作社都得到重要發展。尤其是以小農為特征的日本。農協組織得到比較充分的發展。世界各國的經驗表明。合作社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組織形式。
“合作效益”是合作社經濟研究的核心和重點。社員進入或退出合作社。取決于合作社經濟活動所創造的“合作效益”?!昂献餍б妗笔呛献魃绱嬖谂c發展的前提。從理論上講“合作效益”是通過建立合作社內部社員公共信息通道。由合作社集合農戶的小規模需求和小批量供給。形成規模需求和批量供給。內部組織交易替代外部市場交易。而組織內部交易成本又小于市場交易成本。從而降低了交易總成本。合作社通過集中購買和銷售,降低了交易費用。節約了交易費用。農產品能夠買出好價錢。并可以削減銷地價格與產地價格差距。提高市場運轉效率。農業合作社在代理農戶開展農產品保鮮、儲藏、加工等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對于合作社社員來說。從合作社得到的不僅是“規模經濟”的好處。由于部分經營環節由合作社代理。原來用在防疫、飼料和生豬購銷等環節的精力可以節省下來,集中精力按照合作社提供的養殖技術規范要求,提高養豬技術水平。社員在共享了合作社購銷網絡的同時,還共享著合作社信息、技術和科技人才,合作社社員之間的“面對面”交流,加快了科技進步,這就是由相同結構生產者的空間聚集所帶來的“聚集效應”??梢?。農業合作社經濟的“合作效益”。既體現合作社集合農戶需求和供給的“規模經濟”。又體現專業農戶空間的“聚集效應”,它是“規模經濟”與“聚集效應”的綜合效益。
合作社的治理結構。這是合作經濟研究的另一重點。如何才能獲得“合作效益”?獲得預期“合作效益”,必須建立必要的合作社治理結構。目前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合作社應當建立由社員選舉產生的代表所有者的理事會(董事會)以及監事會,由理事會聘請執行經理,形成規范化的委托代理和激勵約束機制。由這“三駕馬車”各行其道。規范運行。是比較理想的狀況?,F在的協會大多只設立理事會和監事會。缺少執行經理機構。執行工作由理事會代理。但是,在發展初期,不能對合作社治理結構提出不切合實際的要求。要求過高,農民辦不到。要因地制宜,因社制宜。不搞一刀切、一律化。要“先發展。后規范。立足發展搞規范”。事實上,能夠率領農民創建合作社的“頭人”。往往是鄉村那些威望高、愿奉獻,具有經濟頭腦的致富“能人”。由他們打理合作社事務。社員是信得過的?,F在的主要問題是“能人“太少。因此。樹立典型,讓“能人”放手大膽干。充分發揮“能人”作用。并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規范。促進健康發展。
合作社經濟發展需要的必備條件。首先。要有市場經濟體制環境,參加合作社的農戶應具有相對獨立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自由支配財產的權利。能夠根據自身利益。自主選擇進入還是退出合作社。其次。要有一定數量。相對集中。合作社集成社員的需求應達到合作社經營的規模要求。也就是能夠使合作社在扣除必需的組織運行費用有足夠的“合作效益”。從而實現合作社的“規模經濟”,否則。有限的“合作效益”會被合作社自身運轉消耗殆盡。第三。要有相應的合作社運行的法律規章制度。使合作社運轉有章可循。合作社、社員的利益有可靠保障。第四。也是最為重要的一條。要有合作經濟專門人才。包括熟悉合作社理論的政府官員。懂得合作機制并能夠駕馭合作社的經理等。創造合作社發展必備條件。仍是尚待完成的任務。 農業龍頭企業
農業產業化經營。就是指導農業龍頭企業與合作社、農戶的縱向產業協作。在協作過程中彼此“借光”,使各自的“外部經濟”得以釋放。正是從這種意義上說,支持龍頭企業就是支持農業,就是支持農民。這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農村推行“公司+農戶”產業化經營模式的理論基礎。
公司與農戶發生多種多樣的交易關系。大致可概括為三種情形。
1、垂直協作緊密,產業關聯度高。主要是常年生產。保質期短,必須經過加工才能進入消費市場的農產品。這樣的產品,交易多次重復發生。甚至每天多次進行。因此要求公司與農戶建立緊密產業協作關系。一旦協作關系出現閃失哿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比如乳品業。奶牛養殖者會選擇與牛奶收購商維持長期而穩定交易關系。收購商在奶?;赝顿Y建設收奶站等交易專用資產。以固定交易關系。
2、區域聯系緊密,地緣依存度高。特定的農產品生產。往往和特定地域的加工流通企業緊密聯系?;ń樊a業和辣椒產業,農產品生產依賴公司經營,公司發展依賴農產品發展。這自然形成公司與農戶的產銷對應關系。誰也離不開誰。共生共存,一榮俱榮。一般很少有“第三者”插足公司與農戶之間的地緣關聯。因此,公司與農戶形成了比較穩定的交易關系。當這種關系的穩定性受到威脅時。會威脅區域經濟發展。
3、對抗“不確定性”,風險相關度高。在未來市場“不確定性”成為公司與農戶利益最大化的共同“敵人”時。公司與農戶達成要素供給或者農產品購銷合同。使雙方有比較穩定的預期。由于“訂單農業”的存在,使過去一些啟動困難的產業項目順利啟動?!坝唵无r業”是農作物播種或養殖項目啟動前簽定合同。等到農作物收獲時才能完全履行,合同執行期比較長。在合同執行期內,市場價格信息會越來越明確。原來的“不確定性”變得越來越“確定”了。毫無疑問。農戶和公司是各自獨立的利益主體,在沒有可靠執行保障手段的情況下,它們簽定的合同非常脆弱。一般“訂單農業”僅以信譽為執行擔保而信譽損失度量和計價困難。當“第三者”插足參與出價競爭時,無論是農戶還是公司。都有不惜“撕毀合同”以取得利益的傾向。從事小規模經營的農戶,選擇投機行為的傾向更為明顯。真實的情況是。它們是“伙伴”。但更是“對手”。計算多于順從?!睔Ъs“對農戶與龍頭企業造成的損失是“不對稱”的公司和農戶簽定“訂單”后,要進行專用資產,包括專用人力的投資,有些公司還對農戶進行培訓和技術投資。如果屆時得不到訂購的產品,先期投資“沉淀”,損失巨大。有資料顯示,“訂單農業“的履約率不足20%。如何運用產業組織手段抵御市場“不確定性”還是沒有滿意的答案。
政府
市場機制運作有兩個基本前提:清晰的產權界定和足夠低的市場交易成本。當產權界定不清。市場交易成本過高時,出現“市場失靈”。這是市場機制的最大缺陷。這時。需要政府出面矯正“市場缺陷”。制定和實施能夠清晰界定產權和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的法律法規。為農戶、合作社、公司等產業組織有效運轉創建產權界定清晰、交易成本較低的市場環境。
我國農村土地實行農民集體所有。農戶經營規模細小。再加上農產品市場交易面臨的計量和定價困難。導致市場運轉成本過高?!笆袌鍪ъ`”的問題比較突出。我國“三農”問題具有獨特性。在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整個過程中。各級政府都具有非常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這是世界其他任何國家所未曾面對的課題。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應當根據農業市場組織結構特點,制定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政策。優先支持農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的發展壯大;對農業技術、信息、防疫等公共服務提供必要財政扶持:建立與農村信用文化相適應的農業信用體系:采取措施支持農業生產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依法維護農業市場秩序。確保市場有效運作。
結束語
農民經濟組織問題一直是大問題。它不僅關系農民的前途和命運。也關系我國現代化全局?;仡櫚雮€世紀歷程,20世紀50年代初農民獲得土地,翻身做主人。歡天喜地。一片艷陽天;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末期,農民失去土地財產權利。成為單純的農業勞動者。創造熱情被束縛于“人民公社”體制;80年代。廢除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確立了農戶家庭的市場主體地位,極大地激發了農民發展生產的熱情。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20世紀90年代以來。推行“公司+農戶”的經營模式。密切了農戶與公司的關系。加快了農業產業化進程。展望未來前景。在21世紀,隨著農業專業化、產業化、市場化加深。農民合作的愿望越來越迫切。在農戶家庭經營的基礎上,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將進一步發展壯大。農業合作社會得到迅速發展,農民組織化程度極大地提高。農民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日益增強。可以預見。政府主導下的“公司+合作社+農戶”經營模式將成為未來中國農業組織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