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經濟學的錯誤命題探析
佚名
摘要:市場內部的制序變遷本身并沒有目的。如果硬說制序變遷作為一種市場博弈的自發結果是有目的的話,那目的也只能是市場參與者(包括政府決策者)的目的。而市場參與者的目的,往往并不是僅在降低交易費用,而是在尋求更多交易機會、更好的交易秩序和交易規則的努力中獲取更多的凈交易剩余,即企業利潤。努力降低交易費用,只是他們為達至這一目的的手段。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市場內部
Abstract: The internal market order system itself does not change the purpose. If the changes in order to insist that the system as a spontaneous outcome of the game market is purposeful, it is the only purpose of market participants (including government policy makers). The purpose of market participants, often not only reduce transaction costs, but to seek more trade opportunities for a better deal order and the rules of the transaction to the net more in the remainder of the transaction, that corporate profits. Efforts to reduce transaction costs, only for them to achieve the means to an end.
Key words: the new system; economics; internal market
前言
經濟學人(包括筆者),常犯一種職業病:一旦形成一個核心概念,一個“套路”,就喜歡用這種概念和套路,去“丈量”和“解釋”世界。更有甚者,有的經濟學人,一旦發現一種“解釋世界”的套路,就下意識地運用這一套路,去“套”一切,從而形成了許許多多貌似正確但實為悖謬的命題。新制度經濟學家所常說的一句話,“制序變遷(institutional change)是旨在降低交易費用”,就是其中一例。
這句常掛在新制度經濟學家(尤其是諾思)嘴邊的話,乍看來十分在理。多年來,筆者也一直信這一命題,覺得它絕對正確,天經地義。然而,最近讀一些學界同仁對我那篇“如何看待交易費用的社會功用”的評論時,使我突然意識到,這個命題可能有問題,甚至會“誤人子弟”。
要理解這一點,就必須先這樣發問:“在現實世界中,人們進行制序變遷的實際目的,只是旨在降低交易費用么”?如果問經濟學家,可能絕大多數回答是“是”。如果問實際參與市場制序變遷的任一主角--用諾思的話語,各種“政治的和經濟的企業家”,以及市場博弈的各方參與者--,回答可能是“不是”。并且,大多數市場經濟活動參與者還會反問道:“交易費用?那是什么玩意?”
當然,我們說在現實中大多數市場參與者并不知道交易費用這個概念,并不是說市場交換中的當事人就不在市場活動中努力降低各種交易費用。每個廠家,都會盡力尋找價格便宜的物流系統和運輸公司;任一廣告人,都會與廣告商就降低交易費用討價還價;每個使用律師服務的人,也會盡量尋求低的律師費,如此等等。這些都是市場參與者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自發行為。市場參與者不尋求最低的交易費用,才怪呢!但這里問題在于,每個市場參與者尋求每筆交易的低費用,與為降低交易費用而有目的地進行制序變遷,并不是一回事。
事實上,“人們為了降低交易費用而進行制序變遷”這一命題本身,就含有哈耶克所批評的建構主義氣味。因為,這一提法本身就意味著所有市場制序都是人們刻意設計的結果。然而,現實中,經濟秩序(如市場習俗),多是人們自發博弈的結果。商業慣例和工商行規,也一般是在市場參與者討價還價過程中自發形成的。就連政府為規范市場而制定的某些市場法規,肯定也不是政府的政治企業家拍腦袋拍出來的,而是他們與市場參與者行為互動的產物。因此,與其說是人們為了降低交易費用而進行制序變遷,毋寧說是人們對降低交易費用的自然追求導致了制序變遷。
這里,也許有人會這樣問:“市場習俗和商業慣例的形成,工商業行規的確立,市場法規的制定,難道不是都旨在降低交易費用么?”這樣提問題的方式本身,也許就有問題。對此,我們不妨反問道:“以上這些難道都僅僅是為了降低交易費用才發生的?”如果我們說制序變遷一般來說并不是人們為了降低交易費用而發生的,也許有人馬上會問:“不降低交易費用,還進行制序變遷干什么?”這一問法也有問題。因為,如果我們仔細思考一下,就會發現,人們通過討價還價而改變市場結構、交易方式和交易規則的直接目的,往往是確保市場交易(更加)順暢地進行;最終目的,則是為了實現更多交易的好處,即交易惠利。至于制序變遷的結果,是否達至交易費用的節約,那倒另當別論。換句話說,降低交易費用在大多數情況下并不是制序變遷的直接動因。當然,我們這樣說并不排除有時人們會為降低交易費用而對經濟組織和市場的資源配置組合方式(configuration)進行調整和改變。而這種調整和改變,雖然可以被視作為制序變遷的一部分,但至少不是全部。
另外,正如沒有免費的午餐一樣,也沒有免費的制序運作和制序變遷。制序變遷本身就需要成本,而這個成本本身也是一種交易成本(費用)。然而,如果有預期的制序變遷所帶來的巨大商機和交易惠利存在,制序變遷即使有成本,也會發生。并且,一般來說,只有在預期的制序變遷所帶來的收益大于制序變遷的成本和現有制序安排本身的運行成本時,制序變遷才會發生。由此看來,把制序變遷的動因僅僅視作為交易費用的節約,豈不荒唐?
當然,我們說“人們進行制序變遷,實際上是旨在獲得更多的交易惠利”,與說“制序變遷是旨在降低交易費用”一樣,也只是一個經濟學的理論命題。因為,在現實中,更沒有多少市場參與者知道“交易惠利”和“凈交易剩余”(net gains of transaction)這些概念。但在現實中,交易者會在頭腦中進行總銷售價格和各種成本(包括只有制度經濟學行家們才知道的“轉型費用”和“交易費用”)的平衡計算,這卻是事實。在此平衡計算和市場決策中,他們會尋求價格便宜、服務優良和有商業信譽的交易中介,從而導致不同的市場服務體系和商業組織的出現,并導致新的市場規則的生成。于是,市場本身的制序變遷就內在于其中了。
我們的結論是,市場內部的制序變遷本身并沒有目的。如果硬說制序變遷作為一種市場博弈的自發結果是有目的的話,那目的也只能是市場參與者(包括政府決策者)的目的。而市場參與者的目的,往往并不是僅在降低交易費用,而是在尋求更多交易機會、更好的交易秩序和交易規則的努力中獲取更多的凈交易剩余,即企業利潤。努力降低交易費用,只是他們為達至這一目的的手段。
我這樣說,讀者大人可能會覺得有點玄。這里,讓我打個比方:如果把市場制序比作是一臺電腦的話,那交易費用就是購買和使用這臺電腦的價格。正如人們為了更快的上網和更快地應用程序付高價而不斷升級電腦一樣,人們也會為制序的“升級”而愿付更多的交易費用。制序變遷,難道只是為了節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