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碳減排中的國際政治經濟博弈
會聰
摘要:從《京都議定書》生效之路的波折到碳關稅的提出,在環保之余,滲透著各國的政治經濟利益,蘊含了復雜的國家間的博弈,預示著未來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爭議將更為激烈,氣候談判甚至可能引發未來較為嚴重的國際貿易爭端。本文通過引入博弈模型,分析了各國在這一過程中的政策抉擇,以期為未來的氣候談判博弈和減排機制設計提供幫助。
關鍵詞:碳減排 博弈 碳關稅
長期以來,世界各國都圍繞碳排放進行著緊鑼密鼓的政治經濟協商和討價還價,《京都議定書》一期承諾即將到期,而2009年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上簽署的《哥本哈根臨時協議》又未能解決實質性的問題。如今,碳減排也早已不再局限于環保領域,而成為一場激烈的政治經濟博弈,無論結果如何,“碳政治”與“碳經濟”將會成為未來幾十年世界各國發展戰略中的重要主題。
碳關稅最早由法國提出,希望歐盟國家針對未遵守《京都議定書》的國家課征商品進口稅,以避免在碳排放交易機制運行后歐盟國家的產品遭受不公平競爭,當時由于美國恰是未簽署《議定書》的國家之一,堅決反對法國的此提議。而就在2009年6月22日,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獲得眾議院通過,該法案規定,從2020年起對來自未采取減排措施的國家的鋼鐵、水泥、玻璃和紙張等產品實施“邊境調節”措施,即征收“碳關稅”,以避免美國制造業陷入不公平競爭。
從《京都議定書》生效之路的波折到碳關稅的提出,在環保之余,無不滲透著各國的政治經濟利益,其中蘊含了復雜的國家間的博弈,預示著未來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爭議將更為激烈,氣候談判甚至可能引發未來較為嚴重的國際貿易爭端。其中主要的博弈利益集團可以歸結為以歐盟為首的聯盟(歐盟、日本等)、以美國為首的聯盟(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俄羅斯和發展中國家。
一、《京都議定書》形成前初始排放權分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博弈
溫室氣體排放空間屬于非排他性使用的公共資源,對此,單個國家的理性選擇將導致過度排放,帶來巨大的負外部性,導致“公地悲劇”。因此,在不存在超越主權國家的領導者的情況下,如果缺乏有效的國際協調機制,全球溫室氣體減排博弈的納什均衡解就是“囚徒困境”,設計機制來引導人類走出囚徒困境是當務之急。而在這一過程中,確定最優的總體減排規模并在不同國家中分配初始溫室氣體排放權是關鍵。
現實中,1美元的消費品給發達國家居民帶來的效用小于給發展中國家居民帶來的效用,而1單位的排放量給發達國家居民帶來的負效用要高于給發展中國家居民帶來的負效用,所以在環境與發展的權衡中,發展中國家比發達國家更傾向于經濟發展。于是,在一個無限期輪流出價的討價還價動態博弈框架里,納什均衡的結果是: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討價還價雙方的效用取決于彼此的貼現因子。在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減排博弈中,這種貼現因子可以視為各國對達成減排協議的耐心程度。盡管無限期的討價還價對誰都不利,但誰更有耐心,誰就可以獲得更大的收益。由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目標函數不同,發展中國家顯然比發達國家更有耐心,這可以從歷史責任之外的另一個角度解釋為什么發達國家最終接受“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達成承諾率先減排的《京都議定書》,發展中國家在初始排放權博弈中贏得應有的權益。
二、《京都議定書》生效過程:發達國家間的博弈
(一)美俄博弈
美、俄之間是典型的“獵鹿博弈”,“鹿”就是排放權交易。俄羅斯擁有大量的碳排放權,美國若加入《京都議定書》,為實現減排承諾,相比其它碳排放配額供需平衡的附件1國家,美國需要大量購買排放權,所以美國是俄羅斯的主要客戶。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俄羅斯就不能獲得預期的收益,所以也就遲遲不肯簽署《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作為一個溫室氣體減排合作框架,規定在不少于5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包括其合計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占附件1所列締約方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55%的附件1所列締約方已經交存其批準、接受、核準或加入的文書之日后生效。所以,每個國家的排放額構成了國家票數Wi。1990年,美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附件1國家排放總量的34.12%,俄羅斯占17.45%,可視為50.57%的總計投票權。如果美、俄都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則其無法生效。這時,美國如果推出自己的減排方案,通過市場排放權交易,俄羅斯也能獲得收益。但這會得罪歐盟等簽署國家,同時俄羅斯也不能獲得《京都議定書》所帶來的碳排放權交易利益。
在這種分析思路下,美、俄存在3種可能結果:美俄均簽署《議定書》、美俄均不簽署《議定書》、俄簽署而美未簽署。前兩種的利益權衡上文已分析,而第三種情況則涉及下面提到的俄歐博弈。
(二)俄歐博弈
事實上,如果美國退出,俄羅斯在簽署《議定書》后獲益并不大,但它在聯盟中關鍵加入者的地位使其希望采用“盟主博弈”策略,先口頭拒絕,制造緊張氣氛,要挾歐盟等簽署國以獲得先期利益,然后在關鍵時刻同意簽署,再等待美國改變立場。
(三)美歐博弈
美歐之間可以算是一種狹路相逢勇者勝的“過橋博弈”。歐盟是減排計劃的提出方和《京都議定書》的積極支持者,并率先批準了《議定書》,但美國的退出確實是國際減排計劃的重大損失;美國由于考慮到簽署協議后自己減排成本很大,可能影響到國內一些產業的發展,所以希望通過推出自己的減排計劃將其它國家拉攏入內,形成有利于自己的“盟主博弈”局勢。但由于沒有幾個國家響應,一意孤行對美國沒有什么好處。在這種情況下,也許會出現雙方新的博弈與妥協。
三、《京都議定書》生效后:圍繞碳關稅的美中博弈
京都議定書一期承諾的確生效了,但以美國為首的部分國家的表現讓氣候談判的成果大打折扣。美國行為政策考量可以用“槍手對決博弈”模型予以簡化。
有4個槍手要進行最后的對決,相互射擊,他們命中率是:甲80%、乙70%、丙60%、丁50%。按照博弈原理,槍手都是理性人的話,槍法最差的丁幸存的可能性最大。因為所有槍手都會選擇首先把對自己威脅最大的對手干掉,槍手丁對其它人的威脅最小,成為射擊目標的可能性最小,而槍法最好的人甲被首先干掉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把4個主要的碳排放利益集團比作4個槍手,美國無疑是頭號射擊目標,其次是中國,俄羅斯成為目標的可能性最小。正是基于這樣的理論分析,在中國把美國作為首選目標的同時,美國也把中國作為首選目標。
美國貿易代表蘇珊·施瓦布在2007年12月初巴厘島貿易部長會議上曾經指出,以應對氣候變化為借口采取單邊貿易措施將會導致貿易保護主義盛行,但耐人尋味的是,施瓦布的發言話音未落,美國國會卻已在嘗試把歐盟碳關稅的政策提議在本國立法中付諸實踐。美國的政策轉變并不是心血來潮的產物。事實上,從《京都議定書》到2009年哥本哈根UNFCCC第15次締約方會議,發達國家出于對減排經濟沖擊和全球政治格局調整的擔憂,一直試圖把“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模糊化,并要求中國、印度等主要發展中國家承擔跟發達國家一樣“可測量、可報告和可核實”的約束性減排目標。
通過對美國相關政策演變過程的分析不難看出,美國推出自己的減排措施實際上是試圖在不損害國內經濟發展的條件下,提升其對國際政治和世界經濟發展格局的控制力:一是用承擔一個形式上的約束性目標打破跟以歐盟為首的附件1國家和以中國為首的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談判僵局,重新從歐盟手中奪回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國際領導地位;二是以推行碳關稅之類的威脅性政策迫使中國、印度等主要發展中國家盡早承擔減排責任,繼而利用其在新能源領域積累的技術優勢以及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減排壓力,找到新一輪的經濟增長點。
美國戰略家卡根將美國與歐洲在碳排放問題上的表現概括為:“美國人來自火星,歐洲人來自金星”。前者強調實力,而后者強調協商對話和規則的建構。這種區分代表了兩種不同的政治意識形態,也代表了兩種不同的利益。歐洲國家目前在新能源上處于領先地位,減排成本相對較低,且“碳金融”在歐洲以歐元形式流通,可能催生歐元替代美元的國際貨幣地位,規則符合歐洲利益。而美國基于國內工業依賴石油、碳排放量高等原因,故意推脫在溫室氣體減排中的責任。至此,可以看出,美國和歐盟在這一問題上的行為是符合其本國利益的。
事實上,在國際氣候談判中,有兩個始終無法回避的問題將會長期存在,一是“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二是減排政策導致的競爭力損失。全球溫室氣體減排合作是一個長期博弈過程,也是國際政治經濟博弈在環境領域的再現。盡管《京都議定書》生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公地悲劇”,但要真正走出“囚徒困境”,還需要更有效的機制設計,以激勵各國真正地參與溫室氣體減排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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