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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農業產生的交易成本經濟學機理

胡新艷

摘 要:以產業化方式經營農業已成為現代農業的重要特征。在“公司+農戶”的產業化組織模式中,通過合同建立交易關系是普遍的組織形式。基于交易成本經濟學的理論邏輯分析表明:受農業特性以及農產品市場結構轉變的影響,隨著組織形式向科層或市場集中,組織成本曲線將出現非線性的增長趨勢。采用合同交易方式是公司、農戶在既定的約束條件下,對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進行權衡的選擇結果,由此獲得相對于企業與市場的組織優勢。但在實踐中,契約合作型“公司+農戶”的組織形式所蘊涵的優勢并非完全無條件地展示,組織優勢的發揮依賴于好的治理機制。

關鍵詞:合同農業;交易成本;“公司+農戶”

一、問題的提出

以產業化方式經營農業已成為現代農業的重要特征。從產業化組織數量和各類組織帶動農戶的能力看,“公司+農戶”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的主導模式。截至2006年底,全國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總數達154842個,比2000年增長132.2%。其中,龍頭企業71691個,占產業化組織總數的46.3%,聯結龍頭企業與農戶的服務組織70874個,占產業化組織總數的45.8%(黃連貴 等,2008)。

迄今為止,人們對于“公司+農戶”的模式存在不同的理解,大體區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市場交易形式。農戶隨行就市將農產品賣給公司,公司一次性收購,不簽訂合同,自由買賣。二是完全一體化形式。即公司與農戶通過勞動、資本、土地等要素的聯接,將農戶生產活動內化為公司的經營車間,所有生產要素由企業中的權威配置。三是公司與農戶保持各自獨立的主體地位,通過簽約形式建立雙方間固定供銷關系的經營模式,通常稱之為合同農業或訂單農業。目前學者們普遍認為農戶與公司交易中,通過合同建立交易關系形成的中間型組織模式是普遍的形式(萬俊毅,2009;趙德余 等,2004;生秀東,2001,2004)。從統計數據看,2005年龍頭企業與農戶以合同方式聯接的占55.3%,以股份合作方式聯接的占15.2%,以其他方式聯接的占13.5%。

上述數據表達了一個值得關注的重要問題:為什么合同交易能成為農戶和公司的共同選擇?這個問題也暗示著:為了理解市場與企業間的權衡關系,有必要更確切地分析“公司+農戶”采用合同交易的潛在優勢與生成機理。

二、組織形式的選擇:一個簡化的交易成本經濟學分析框架

交易成本經濟學作為理解如何安排交易治理的一個普遍性框架而出現,并成為了經濟學、管理學與組織學的主流研究范式。這一分析框架的基本觀點為:一項交易要選擇可供選擇的交易成本最小的治理結構來完成,即把屬性各不相同的交易與交易成本最小化的不同治理結構“匹配”起來。Coase(1937)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將市場理解為用契約形式執行的交易,而企業則被視為用權威形式執行的交易,認為企業是對市場的替代性制度安排。受Coase經典論文《企業的性質》影響,很長時間里,人們關注市場或層級的問題,似乎除了市場就是企業。Larsson(1972)指出:“企業與市場之間直接協調和自動協調的兩分法,使人誤解為性質截然不同的協調方法,它忽視了企業間合作的事實。”現實中存在大量的合作生產和合作經營,并非“非做即買”,由此引申出介于市場與企業之間的中間組織理論的萌芽。威廉姆森(2004)具體化交易成本概念,以組織的適應性為核心問題,依據交易特性帶來的交易成本與組織管理成本的變化,進行組織形式選擇的比較分析,區分出市場、中間型組織和科層三種基本組織形式,揭示了組織形式選擇的邏輯。圖1 簡化的交易成本經濟學分析框架

根據威廉姆森關于組織形式選擇的理論邏輯,通過繪制圖1建立一個簡化的交易成本分析框架。圖1橫軸的兩端代表組織形式選擇的兩級:市場和企業。采用市場組織治理交易時,成本主要表現為市場交易成本(C2);采用企業形式治理交易時,成本主要表現為企業內部管理成本(C1)。因此,偏向市場組織的一端,表現為不斷增長的交易成本與不斷下降的管理成本;偏向企業內交易的一端,表現為不斷增長的管理成本與不斷下降的市場交易成本。由此,經濟組織形式的選擇問題可以表述為交易成本與管理成本的權衡過程,以折中交易成本與管理成本之間的兩難沖突,達到總成本(TC)的最小化。

當某項交易治理的交易成本與管理成本的取值如圖1所示,那么總成本曲線(TC1)最低點決定的H1點成為組織形式選擇的均衡點。由于不同交易客體、交易主體、交易環境隱含不同的交易特性,交易特性的差異會影響治理交易的內部性質和屬性,從而形成不同的交易成本與管理成本取值區間。不同的交易成本曲線與管理成本曲線所決定的總成本最低點,構成了不斷變化的均衡點,從而形成了現實中多樣化的組織選擇類型。具體而言,當某項交易治理的管理成本偏高時,在圖1中表現為管理成本曲線(C1)向左上方移動,新的管理成本曲線(C12)與交易成本曲線(C2)決定的總成本曲線(TC2)的最低點H2成為組織形式選擇的均衡點。均衡點從H1移至H2意味著:組織邊界向市場方向移動。表明管理協調成本上升時,出于節約管理成本的考慮,組織中會保留更多的市場成分。如果管理成本太高,中間型組織形態就會滑向橫軸的左端,即采用完全的市場交易。當某項交易治理的市場交易成本偏高時,組織出于節省交易成本的考慮,組織的邊界就會向企業方向推移;如果市場交易成本過高,組織形態就會轉向橫軸的右端,即采用完全的企業內交易。由此可見,企業、市場,以及處于市場與企業之間的中間型組織類型的選擇過程就是交易成本與管理成本持續不斷的權衡過程,根本目的在于尋求管理成本與交易成本之和最小化。

三、農戶的經營模式、經營特征與潛在合作需求

(一)農戶經營模式:自給模式轉向市場化經營

1.生存壓力淡化——農戶經營模式轉變的前提條件

農戶的經營模式與其生存狀態密切相關。對于處于生存線邊緣的“生存農戶”而言,追求生存最大化是其根本的行為目標,是典型的風險規避型。在小規模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下,盡管從生產效率角度來看是低效的,但由于是多品種、小規模生產,品種間產量波動的非同步性為農戶預留了品種間產量調劑補缺的行為空間,通過賦予農戶收成的穩定性保障農戶的生存。因此,對于“生存農戶”而言,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是其規避生存風險的有效策略選擇。1978—1984年,我國普遍推行了家庭承包經營制,農民獲得土地經營的真實權利與身份自由,農地產出率不斷增加,承包地盡管不足以使小農致富,但吃飯問題基本解決,家庭生存問題越來越淡化。也就是說,家庭承包地確保了農戶的生存安全,生存對農戶生產行為的約束作用已越來越弱。這為農戶轉向市場化經營奠定了物質經濟的基礎條件。

2.市場化改革的推進——農戶經營模式轉變的誘致性條件

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經濟改革將小農與外部市場緊密地聯系在一起,農戶的生產和生活領域更深、更廣地卷入開放的、流動的、分工的社會化體系。一方面,隨著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的推進,農產品市場的交易環境日漸寬松,交易空間不斷擴展,一個以市場導向為基本特征的農村經濟新體制正在逐步形成。以農產品市場交易為基礎的貨幣收入成為農戶家庭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市場化改革的推進,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發展,農戶生活社會化程度的提高,農戶的醫療、教育、日常消費等方面的支出越來越大,產生了持續性的貨幣支出壓力。在產品市場化交易的貨幣收入,以及持續性的貨幣支出壓力下,誘發農戶從低效的自給模式轉向市場化經營模式,生產目的由滿足自身需求轉向市場化經營的利益目標。 (二)農戶經營特征與合作需求

重建的農戶經濟,確立了農戶獨立經營的微觀主體地位。農戶作為一個生產組織,在其內部形成了勞動監督的自我執行機制,有效地解決了我國農業集體生產帶來的生產效率問題。但我國人多地少,土地按人口均分,普遍而言農戶的經營規模只可能是“小農”形式。分散生產的小農戶受理性和能力的局限很難駕馭市場交易伴生的交易風險,在市場交易中處于劣勢。

1.農戶生產管理的優勢:“天然為低”的管理成本

農戶經營的優勢在于:面對的是“天然為低”的管理成本。農戶是基于血緣關系的生產組織。這種天然的“關系”特性決定了作為生產組織的家庭成員間的關系不僅限于經濟利益的工具性關系,而更多地表現為情感性關系。雙重關系紐帶的重合使得農戶內的組織成員從許多方面對農戶家庭的整體目標和利益目標的認同,生產性努力動機無需通過家庭內部精密的勞動計量并同報酬掛鉤來激發,在農戶組織內部形成了生產勞動的自我監督執行機制。“天然為低”的管理成本有效適應了農業的生產特性。因為農業生產具有經營的靈活性,農業勞動存在監督與考核的困難。由此可見,重建的農戶經營體制的優勢在于:農業生產中形成了“低而平直”的管理成本曲線G(見圖2),解決了我國農產品生產的勞動生產效率問題,將中國豐裕勞動力的比較優勢發揮出來,給農村經濟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強大動力和活力。

2.農戶市場交易的劣勢:“高而上升”的市場交易成本

我國分散生產的小農戶傳統上與市場處于脫離的狀態,受其理性和能力局限,要與大市場有效銜接非常困難,面臨較高的市場交易成本。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產品市場經歷了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轉型。這種轉型使得農戶市場經營的交易成本問題日益凸顯,農戶收入函數發生了質的變化。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農產品整體上供不應求,特別是糧食問題沒有完全解決,經濟也沒有完全融人世界經濟體系。在這種“賣方市場”結構下,小農戶的市場交易成本問題不是核心問題。因為農戶只需負責生產,生產多少都能以較好的價格銷售出去。在這種“生產約束型”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戶家庭經營的勞動生產效率優勢帶來的農產品增產與農戶市場化經營的增收目標具有一致性的增長趨勢。因此,盡管重建的農戶經濟沒能解決市場交易問題,但在“賣方市場”結構下,這一問題的嚴重性被掩蓋,農戶增產基本能保證增收。

1990年后,我國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的供求格局從過去的長期短缺,轉為總量基本平衡,豐年有余,農產品市場日益成為買方驅動。農產品供求的結構矛盾取代總量不足成為主要矛盾,“谷賤傷農”成為一個長期性問題。從消費需求看,人們不再僅僅滿足于吃飽,而是要求吃好,要求農產品的品質高,品種多樣化,還要達到保健、安全的目的。與此同時,在經濟全球化的國際背景下,我國農產品市場面臨進一步開放的嚴峻挑戰,國內市場逐步國際化,導致農產品市場競爭的復雜性與不確定性進一步加大。市場成為農業生產最主要的約束因素,農業生產者所面臨的風險從生產領域轉向市場流通領域。而分散、小規模經營的農戶受理性和能力局限,難以準確判斷市場需求動態和市場信號,與市場交易伴生的高昂的交易成本成為影響農戶收入的決定性變量。具體而言,市場交易成本包括:(1)價格搜尋費用,包括產前要素購買價格與產后產品出售價格;(2)品質度量費用,包括對購買的投入要素、服務的質量評價費用,對自身出售產品的質量評價費用;(3)交易的談判成本、監督費用以及因監督不足而遭受的欺詐損失等。孔祥智(2003)指出,由于分散的小農戶在市場交易中處于弱勢地位,由此造成了三大“黑洞”:一是“交易黑洞”,小規模農戶在與工商企業進行原料和產品交易中,得不到平等的談判地位,往往受到多重盤剝;二是“信息黑洞”,由于信息不對稱,小規模農戶不可能獲取準確的市場信息,從而出現買難賣難現象,重復性的結構調整將進入一種惡性循環狀態;三是“利益流失黑洞”,小規模農戶難以分享與農業相關聯的二、三產業的增值利潤,從而造成利益流失。由此可見,隨著我國農產品市場結構的轉型,“小生產”與“大市場”矛盾衍生的高昂的市場交易成本問題成為制約農戶收入增長的首要因素。這表現為圖2中隨市場化經營程度提高而“上升”的交易成本。因此,農民需要組織起來進入市場成為各方面的一個共識。

3.農戶的潛在合作需求:節約市場交易成本

以上分析表明,農戶經營盡管面對的是“低而平直”的管理成本曲線,但轉向市場化經營的“小農戶”存在“賣難”、“買難”問題,且由于處于討價還價的弱勢地位,容易受到價格、成本波動的沖擊,面臨著不斷上升的市場交易成本。在農業市場化、農民進入市場與市場交易成本過高之間的矛盾日益激化下,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成為農戶實現市場化經營利益目標的關鍵。由此,農戶對市場穩定提出了要求,尋求具有市場網絡與市場開發能力的組織進行合作,尋求通過組織創新解決產前、產中投入要素的“買難”和產后農產品的“賣難”問題,從而達到既改善生產效率,又改善交易效率的目的。

四、農業企業的產生與組織形式選擇規則

(一)農業企業的產生

從農村突破的制度變遷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給農業企業進入農產品市場創造了良好機會。傳統的國營、供銷合作企業是我國改革前農產品流通的主渠道,但由于其改革滯后,不適應市場競爭環境,導致改革后各類農產品的流通渠道出現重大空缺。這為其他企業進入農產品市場創造了良好機會。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現了外國公司、私營企業與國、合企業集中進入農業領域從事生產和購銷活動的新氣象。先期進入我國市場的外國公司、新創辦的私營企業以及經過改制以后的國、合企業,尤其是多成分股份制企業,無論是在資金融通、技術引進、設備改造、質量保障方面,還是在企業管理、市場開拓、信息收集、經營網點分布方面,都具有先天優勢(杜吟棠,2001)。毋庸置疑,在整個農業價值鏈中,資金、技術、市場營銷及管理技術等現代要素主要存在于公司之中,這些優勢條件,正好與農產品價值鏈上游的農戶形成了互補型的比較優勢。公司成為引領、組織農戶進入市場的一個潛在合作主體和重要的推動力量。各級政府對農業龍頭企業的態度從肯定,到鼓勵,再到扶持,進一步推動了農業龍頭企業的快速發展。

(二)組織形式選擇的決策規則

公司與農戶經營的顯著區別在于:公司廣泛采用雇工經營,采用層級制的管理方式,面臨的并非“低而平直”的管理成本曲線。因此,公司對于組織形式的決策必須兼顧管理成本與交易成本。對于公司而言,理性決策規則就是管理成本與交易成本之和最小化的規則。

農戶經營特征表現為:“天然低的”管理成本特征,但面對不斷上升的市場交易成本。因此,對于農戶而言,交易成本與管理成本之和最小化問題可以簡化為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即交易成本最小化的交易組織形式是農戶的理性選擇。

(三)組織形式選擇權的配置

由于公司與農戶作為交易的主體雙方,具有地位不對等的關系特征。大量分散化、小規模的農產品生產者,作為供者,形成了競爭性的農產品供給市場;由于規模經濟性,當地一般僅有少數的農產品加工或流通企業,公司成為擁有一定程度市場力量的買方;在農業分工領域,農戶擁有農產品生產信息控制能力優勢,公司具有市場、技術優勢,處于產業鏈的核心增值環節。公司與農戶雙方市場力量的差異以及比較優勢的競爭力差異導致組織形式的選擇往往在公司主導下形成。農戶作為從方,決定是否接受該合作契約,并以一定的從方策略響應公司。因此,組織形式選擇是在公司主導、農戶響應下形成。 五、“公司+農戶”:為什么采用合同交易

(一)合同農業的選擇:交易成本與管理成本的權衡

任何交易的產生都是既定約束條件下利益相關者博弈的均衡解。“公司+農戶”采用合同交易成為一種普遍形式,這必然要求回答:為什么合同交易能成為農戶和公司的共同選擇;這個問題也暗示:為了理解市場與企業間的權衡關系,有必要更確切地分析“公司+農戶”采用合同交易的潛在優勢及其存在基礎。

公司與農戶間存在著三種典型的交易組織形式選擇:市場、一體化與合同農業。采用市場交易組織方式,意味著公司與農戶間按照價格機制交易產品,各取所需,這種交易方式不能有效地降低農戶的市場交易成本,因此,農戶會盡量減少利用市場與公司進行直接交易。對于公司而言,采用市場交易可規避內部管理成本,但面臨上升的市場交易成本,而農產品交易特性以及農產品市場結構的轉變會進一步加大公司的市場交易成本。一方面,從農產品交易特性看,在外觀上,農產品同質性極高,不同農民所生產的同種農產品在外形、色澤等特征上的差異很小,難以像工業品那樣在產品上進行標記;在內在品質上,具有極大的異質性,而且農產品具體的口感與質量只有在食用后才能夠知道,對健康的長期影響也許是永遠無法知曉的,具有典型的經驗產品特征。農產品外觀的同質性、內在質量的異質性以及經驗性產品特點可能導致公司在采用市場機制收購農戶農產品時,因信息不對稱而使產品分等定級的計量成本高昂。另一方面,當農產品市場結構轉向買方市場時,消費者導向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需求日益受到重視。在市場誘導與政府推動下,農產品質量認證體系規范不斷推廣。高質量的、標準的、規范的農產品加工生產要求高度專業化的投資。專用性投資在市場交易中易產生潛在的“敲竹杠”問題。為減少專用性資產的投資風險,公司需要穩定地獲得一定數量的、必要質量屬性的原料供應。這要求公司事先與農戶交流,從而保證原料產品供應的數量和特定的質量規范。這時,延時交易、農戶的身份、重復交易變得重要。因此,隨著農產品市場結構的轉變,相比于合同等更緊密的垂直協調,采用開放、匿名、瞬時的市場交易成本問題更為突出。

選擇一體化組織形式意味著公司將農戶納入企業內部管理,實行農產品種養、加工與銷售等環節的一體化。在這種組織形式下,農戶的市場、生產風險降到了最低,農戶收入穩定,收入水平高,對于農戶而言是一種有效的選擇。但對于公司而言,雖然可以規避市場交易成本,但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張,科層組織存在管理成本不菲的弊端,而農業的生產特性可能進一步限制了這種組織模式的擴張。因為農業生產是通過利用有構造生命自然力進而利用其他自然力的活動。這一特點決定了農業生產活動主體必須根據農作物的生物需要指令做出靈活、及時的反應,也決定了農業生產績效(包括農產品的產量與質量)既與氣候等自然條件相關,又與農業活動主體的生產性勞動努力行為相關。采用雇工生產,企業難以對農戶的生產給出標準化、嚴格的指令,難以將農戶生產性勞動的努力程度與其績效直接掛鉤,或者這樣做的成本極其高昂,因此,對于組織管理主體——公司來說,面臨高昂的監督管理成本。

以上分析表明,受農業特性以及農產品市場結構轉變的影響,隨著組織形式向科層或市場集中,組織成本曲線將出現非線性的增長趨勢。對于公司而言,基于交易成本與管理成本節約的折中,某些交易混合使用科層和市場機制,利用處于市場和企業之間的“合約”作為交易的一種聯結方式可以獲得最小的總成本,即合同農業成為公司的一種有效的選擇。對于農戶而言,合同交易可以穩定農戶農產品投入要素供給和農產品的需求,減少農戶必須承擔的事前與事后的交易費用。事前交易費用包括要素與產出品的市場價格搜尋費用、品質度量費用、談判費用以及專用性投資過多或不足的損失;事后交易費用包括市場風險損失、交易監督費用以及監督不足帶來的欺詐損失等。并且,在組織合作過程中,農戶可在一定程度上分享到農產品價值鏈上下游各環節的整合帶來的增值收益,從而帶動農戶增收。因此,在公司主導、農戶響應下,合同農業可能成為交易雙方的共同選擇。此外,交易成本與管理成本曲線取值的變化特點,進一步拓展了中間型組織選擇的范圍,以至于“公司+農戶”大部分的交易是“隆起的中部”,即合同農業成為普遍的選擇。

(二)合同農業的組織形式:潛在優勢

就邏輯關系而言,“公司+農戶”采用合同交易的組織形式恰好結合了“市場”和“企業”的特點,將“價格協調”與“權威協調”兼收并蓄,同時將“平等的市場交易關系”和“目的性的合作關系”合二為一,是克服市場失靈和內部科層組織失靈的一種處于邊際狀態的組織形式。

具體而言,與企業相比,公司與農戶的雙邊關系具有相對獨立性,農戶并不是公司的員工,公司也并非農戶的“老板”,雙方各自保持了相對獨立的所有權自主性,使得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類似市場的激勵優勢。在具體運作方式上,主要表現為公司將農產品種養環節外包給地點分散的農戶,農戶承擔種養環節的土地、物質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并擁有資產所有權,農戶成為加盟公司的相對獨立的作業車間,由農戶負責生產日常管理并獨自承擔生產風險。這種“外包”式的不完全企業化、準外部化合作,既給公司、農戶一定的自主性和激勵誘因,也帶來了公司管理成本的節約,包括員工管理費用、生產監督費用、投資管理費用等。與市場相比,公司與農戶的雙邊關系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等級性、目的性合作,公司要求農戶按合同進行生產,對農戶實行準車間化管理,從而將農戶生產納入公司一體化的生產流程。這種對農戶生產進行“選擇性干預”的不完全市場化、準內部化分工,既給公司和農戶一個穩定的生產決策預期,也帶來了公司與農戶交易成本的節約,這包括市場搜尋費用、質量監督費用、產品質量和數量不確定所造成的事后損失等。隨著時間的進展和交易的重復進行,交易雙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大大降低,雙方的交易行為也會變得更加具有規律性,進一步支持了公司與農戶間更好地協作,使組織具有更大的合作適應能力。

六、結語

從理論分析看,采用合同交易方式是公司、農戶在既定約束條件下,對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進行權衡的選擇結果,是克服市場失靈和內部科層組織失靈的一種處于邊際狀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的潛在組織優勢。但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合同農業也不例外。其在獲得相對于企業與市場的相對優勢時,也具有在總體層面上的劣勢,突出表現為:一是不具有完全市場競爭下的高誘因激勵。二是在缺乏統一所有權控制的基礎下,缺乏對對方的有效控制權,并造成諸多交易協調方面的問題。因此,“公司+農戶”經營模式是一個“前途和風險的混合體”(Fryxell,et al,2002)。

“前途和風險的混合體”在“公司+農戶”經營實踐中折射出一種并存的沖突現象。一方面,既存在 “公司+農戶”的成功案例,如溫氏集團、雨潤集團、東進公司等。另一方面,“公司+農戶”合作落實到實際的執行層面上,普遍存在不穩定性,協調方面的問題減損了合作的效益或可行性,主要表現為合作中大量的毀約現象。據調查,近年中國訂單農業的違約率曾高達80%左右(劉鳳芹,2003)。這說明,不同的公司在利用“公司+農戶”的組織形式時存在顯著的績效差異;同時,從整體層面來看,“公司+農戶”組織失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意味著“公司+農戶”組織形式所蘊涵的優勢只是潛在的,并非完全在實踐中無條件地展示。經濟組織有效發揮作用離不開好的治理機制(威廉姆森 等,2008),如果不能很好地治理公司與農戶間關系,這種優勢將不能轉化成現實利益。這提出了細節性觀察、進一步挖掘“公司+農戶”組織形式下正式合約治理、關系治理具體制度安排形式的必要性與重要性,進一步研究的重點是如何安排契約治理機制以提高“公司+農戶”的合作績效。

杜吟棠. 2001.“公司+農戶”模式初探:兼論其合理性與局限性[J]. 中國農村觀察(1):30-38.

黃連貴,張照新,張濤. 2008. 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現狀、成效及未來發展思路[J]. 經濟研究參考(31):23-31.

孔祥智. 2003.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認識、問題及對策[J]. 山西財經大學學報(5):1-5.

劉鳳芹. 2003. 不完全合約與履約障礙:以訂單農業為例[J]. 經濟研究 (4): 24-30.

生秀東. 2001. 劣市場、準市場與農業產業化:“公司+農戶”運行機制探析[J]. 農業技術經濟(6):53-57.

生秀東. 2004. 訂單農業的運行機理和穩定性分析[J]. 中州學刊(6):37-40.

萬俊毅. 2009. 公司+農戶的組織制度變遷:誘致抑或強制[J]. 改革(1):67-70.

威廉姆森. 2004. 資本主義經濟制度[M]. 段毅才,王偉 譯. 北京.商務印書館:27-64.

威廉姆森,馬斯縢. 2008. 交易成本經濟學經典名篇選讀[M]. 李自杰,蔡銘 等 譯. 北京:人民出版社:291-295.

趙德余,溫思美. 2004. 我國農業產業化組織形成的動因與線索[J]. 農村經濟(4): 5-8.

COASE R H. 1937. The nature of the firm [J]. Economica New Series,4(16): 386-405.

FRYXELL G E,DOOLEY R S,VRYZA M. 2002. After the ink dries: the interaction of trust and control in US——based international joint ventures [J].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39(6):65-86.

LARSSON R. 1972. The handshake between invisible and visible handst [J]. Studies of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23(1):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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