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簡析《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價值取向
蔣媛媛
論文摘要:制定法律的首要問題,不是法律規范的制定,而是價值取向的選擇。《治安管理處罰法》體現出的價值取向即制約權力與保護權利。加強對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權和強制權的配置,保障公民權益;規范公安機關權力的運用,保障公民權利。從而實現制約權力與保護權利統一的價值取向。
論文關鍵詞:治安管理處罰法;價值取向;權力制約;權利保護
一、問題的提出
研究《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價值取向,首先要明確價值取向的含義。
價值取向指的是一定主體基于自己的價值觀在面對或處理各種矛盾、沖突、關系時所持的基本價值立場、價值態度以及所表現出來的基本價值傾向。一部法律的價值取向反映的是立法者在立法過程中處理各種法律關系時所持立場。2006年起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下簡稱處罰法)從立法內容上看較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重大的變化是賦予了公安機關更多更大的治安管理處罰權和強制權,這主要體現為應受治安處罰的行為范圍得以擴大,治安處罰的種類增多,增設了治安管理中必要的強制措施等。同時,在權利行使方面規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加以規范。這集中體現為處罰權與強制權的運用要符合正當程序,完善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和權利救濟等制度。
現代法治社會的目標之一就是限制公權,尊重和保障私權。《處罰法》最主要、最基本的調整對象是公安機關與受處罰人的關系,立法如何協調這種關系便能體現立法者的價值取向。就治安管理處罰而言,它本身就是一種對公民權利和自由進行限制和剝奪的手段,因此,如何處理公安機關的公權力和治安相對人的權利便是中心問題。《處罰法》第一條規定的立法宗旨即:“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據此《處罰法》在努力尋求公權力與私權利這兩者之間的平衡點:既要加強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權和強制權的配置;又要嚴格規范公安機關公權力的運用。其價值取向不是單一的,而是控制公安機關公權力與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的統一。
二、權力的賦予與制約
(一)規定必要的強制措施并予以規范。公安機關在進行現場治安處置過程中,法律賦予其必要的治安管理強制措施權。如《處罰法》規定,公安機關在現場處置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時,可以采取收繳、追繳、責令禁止進入特定場所、強行帶離現場等治安管理強制措施。法律賦予公安機關公權力,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其最終目的也是為了保護公民的私權利。
(二)設計正當的程序制度,規范和限制權力。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處罰法》共設計了35個條文。其中處罰程序占30%。這符合行政法制建設的發展趨勢。為了防止因權力使用不當對公民權利造成侵害,《處罰法》重點對治安處罰程序做了程序正當的制度規定:1、處罰的回避制度;2、處罰的聽證制度;3、處罰的時效制度;4、處罰的告知制度。
(三)設計處罰救濟制度,有效制約權力。《處罰法》明確提供了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權利救濟途徑:1、可以向公檢及行政監察機關尋求救濟;2、可以自主選擇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法律救濟渠道。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在立法上對權力予以有效地制約是十分必要的。對公安機關權力的制約,是為了有效地保障公民權利。 三、權利的賦予與保障
權力的制約與權利的保障作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價值取向是相輔相成的。對權力的制約最終是為了保護公民權利,賦予并保障公民的權利更是直接的對私權利的保護。這一價值取向貫穿《處罰法》的始終。
(一)完善處罰適用規定,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如《處罰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70周歲以上的;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人員違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機關可以做出拘留的處罰,但不能送達拘留所執行,充分體現了保護人權、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
(二)完善處罰程序規定,保障被處罰人的合法權益。《條例》對處罰的程序規定只有10條。《處罰法》在原條例的基礎上補充到了35條。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在期限和尊重人權等程序的規定上更加人性化;二是在搜查和人身檢查等程序的規定上更加人性化;三是規定了嚴禁刑訊逼供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三)擴展應當受到處罰的違法行為,確保公民的權利得到保障。行政權的擴張必然導致公民的某些權利自由受到限制,但同時行政權的擴張必然促使公民權利的總和得到擴充。《處罰法》從原條例的基礎上擴展到119條,其中規定治安處罰行為的條款共有54條125項,不僅是篇幅的增加,重要的是應給予治安處罰的行為增加,擴展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范圍。
(四)擴充處罰種類、調整處罰幅度、縮小自由裁量權,有效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處罰法》在保證懲處違反治安管理的同時,也極大地保障了公民的權利,規范警察權力的行使。增加了處罰種類。而且調整了處罰幅度,縮小了自由裁量權。
孟德斯鳩曾說過:“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變的一條經驗。”《處罰法》不僅是一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罰法,也是一部切實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