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中西傳統文化的精髓及對現代管理的借鑒
王浩
中西方傳統文化,在各自的發展進程中,都有過令人稱奇與驚訝的歷史。作為世界文化中的兩朵奇葩,二者可以說是平分秋色。在當今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無論是政治生活,經濟生活,抑或是社會生活中,我們總是可以看到傳統文化折射到現代生活中的影子。隨著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中西方聯系越來越緊密,交流也越來越深入,在這個過程中,作為影響人們外在各種行為方式的精神內核——文化也相應的不斷發生交流與碰撞。從中西方傳統文化的比較中分析其差異和精髓,并進一步探尋適合我國現代化進程的管理之道也就被賦予了積極的現實的意義。
一、中西方傳統文化的差異與精髓
中國傳統文化是以儒家思想為主體,融入釋、道觀念的一種成熟的倫理文化。天人和諧、自強不息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西方傳統文化則是根植于古希臘世俗文化、猶太契約文化、古羅馬政治文化的土壤之中,歷經基督教文化到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和啟蒙運動而形成的一種發達的世俗文化。中西方傳統文化由于其產生的文化淵源和地理環境以及其發展的歷史過程的不同而產生了巨大的差異。這種差異總體來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整體性與個體性
比較而言,中國傳統文化更加重視整體,在認識過程中,注重從總體上把握事物之間的聯系,而西方傳統文化更加重視個體,在認識事物時側重對各個部分的深入研究。這種差異表現在以下諸方面:首先,在認識世界的方法上,中國傳統文化認為人與所要認識的世界或者說自然是和諧統一的,“天人合一”的觀點貫穿于傳統中國人認識世界的活動中;西方則不然,他們認為人獨立于其所要認識的自然之外,“人為萬物之靈”,能夠認知自然并在此基礎上改造并駕馭自然。其次,在個人與社會的關系上,中西方的態度有明顯的差異。中國傳統更傾向個人依賴于社會,每個人都屬于一個或多個集體或人際關系網,在集體或關系網中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地位,而各種不同的地位需要不同的群體予以認同,這種認同用孔子的思想可以表述為“正名”,孔子曾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論語?子路》),因此,一個人要在群體中有一個被認同的地位,就需要“正名”。在“名正”之后,個人的責任就是依照自己的身份履行相應的職責,證明對這個共同體的依屬關系,而不是索隱行怪,標新立異,凸顯個性;西方傳統則不然,基督教認為每個信徒都可以與上帝直接進行對話,其間不需要經過任何中介,由此導致在西方個人對自我實現的要求很高,而社會目標的實現依賴于個人價值的實現。再次,在對人本身身體的認知上,中華傳統文化認為個體就是一個和諧統一的“小宇宙”,中醫認為,人體“小宇宙”與世界“大宇宙”相互作用,相互推動,同認識世界的方法一樣,對于人體“小宇宙”,“惟反觀者能照察之”;西方文化則認為,人體是由一個個器官組成的,器官是由一個個組織構成的,組織是由一個個細胞構成的,如此來往下推。這從中西醫不同的治療方法中也可見一斑。
2. 內向性與外向性
如前所述,中西方傳統文化具有整體性和個體性的差別,與中華傳統文化中的整體性相一致,中華傳統文化還具有內向性的特點。這種內向性即遇事注重向內求而不是向外求,主要表現在“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際關系原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和“克己復禮”、“止于至善”的自修原則。這種思想上升到意識形態的高度反映到歷朝統治者的政策之中,其一就表現為“重農抑商”,與此相適應的經濟基礎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小農經濟”。自給自足的經濟模式基本滿足了小農的各項需求,從而使得交換的需求被壓縮到一個小的不能再小的空間,再加上前述傳統文化中對整體的重視和個性的壓抑,反過來又進一步加固了傳統文化的保守性。同樣,與西方傳統中對個體性的重視相對應,西方傳統文化崇拜英雄,有著強烈的個人英雄主義色彩,強調積極向外追求,建立個人功業。新航路開辟以來,西方列強在利益的驅動下,肆意對弱小國家進行的侵略和殖民,鴉片戰爭以來的中國反侵略史可以算作是這種差異生動體現,只是這個體現說起來總是帶著些許沉重。
3. 靈活性與規范性
這種差異也可以表述為模糊性與精確性,即中華傳統文化由于其對整體重視,注重宏觀把握事物之間的聯系,大體說來,越是向微觀領域,其認識也就越模糊,因此對很多概念其內涵和外延都是很不好把握的。正如黃仁宇先生所說,(概念)“只是談到了可能包括的含義,而在文章中又把這些偶取偶舍的含義作為美術化的襯托,致使讀者不能確定他是在介紹一種粗線條的觀念還是在作精細的分析,這是中國古代哲學家的一個共同缺點”;而西方傳統文化由于對個體的重視,對事物的認識往往追本溯源,例如對于人體的構造,觀察到了微觀的細胞都不能算是結束,細胞還要進一步分為細胞核、細胞膜、細胞質等等。這種差異反映到現實生活中,其中一個表現就是中西方所依賴的社會規范的不同。中國人習慣于依賴道德的制約,而不是條條框框的規范法律和程序,而西方更依賴契約和法律中明確的權利義務關系來維持正常的社會關系。正如費孝通指出的那樣,“在他們不是人情冷熱的問題,而是權利問題。在西洋社會里爭的是權利,而在我們卻是攀關系、講交情”。
應該看到,以上幾點既為中西方傳統文化的差異,同時又體現了中西方各自傳統的精髓。其中,中華傳統文化精神所注重的,是西方傳統文化所忽視的,而中華文化所短缺的,又恰為西方文化所擅長的。近代以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實踐也越來越證明,西方文化以邏輯思維方式構建的概念、范疇無法包容和概括通過修道,以直覺感悟獲取的認識;同樣,中國文化通過心身內證感而遂通天下的“體認”也無法將西方的嚴密邏輯體系收入囊中。因此,在現代管理中努力實現中西方傳統文化的有機平衡與互補就成為適應經濟全球化和世界一體化發展的要求。
二、現代管理對中西方傳統文化的借鑒
前述中西傳統文化中的差異和精髓以及現代化進程中的中西方交流的實踐為現代管理對中西方傳統文化的借鑒提供了以下幾點很有益的啟發:
1. 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是中國共產黨十六大以來黨中央突出強調的重要思想和基本要求,在十七大報告中被解讀為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同樣,以人為本越來越成為現代管理思想的精髓,現代管理也要做到以人為本,要充分尊重與發揮人的能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個性發展與首創精神??鬃印案笡],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的抑制個人發展的孝道與老子“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老子》第67章)的消極精神顯然已與現代管理精神相去甚遠?,F代管理中,只有在個體層面實現“每個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整體才能有源源不竭的生機與活力。
2. 義利并重
中國傳統相較西方傳統,重義輕利??鬃诱f,“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論語?里仁》)。自古以來,重大義而輕小利,國民勇于談義而恥于說利。在當今經濟全球化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片面重視義而輕視利的“國不以利為利”的做法顯然是不行的,反過來只重視利益而忽略了國家、民族大義也是不行的。重義輕利會使國家失去經濟基礎,使企業丟掉性命,相反,“利”字當頭,重利失義大了說會使國家民族丟掉信譽,難以自立,小了說也會使企業走上不歸路。國難期間,“王老吉”捐資一億,既實行了“仁義”,救災民于危難,也為企業贏得了良好的信譽和廣闊的發展空間。反觀“三鹿”, 置廣大消費者身體健康于不顧,丟仁失義,最終導致破產就是最好的例子。因此現代管理中,必須實現中華民族歷來倡導的“大義”與西方傳統重視的“功利”的有機融合,不能厚此薄彼,偏廢一方。于國家管理而言,就是積極履行社會公共服務職能,在提倡社會公義的同時,積極發展社會福利和現代社會公益。 3. 法德相融
中西方傳統文化在現代社會管理中實現平衡與互補的另一方面表現在德治與法治的有機融合上。這里至少需要我們處理好以下兩組關系:
首先,要理好“德”與“才”的關系。前文已有述及,被稱為“道德銀律”的就是儒家經典之一,綜觀孔孟學說,對道德的重視貫穿始終,教人成為“圣賢君子”而不是“小人”就是極好體現。宋代司馬光對于德與才的關系時有精辟論述,“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并依據德與才的關系將人分為四類,“才德全盡謂之圣人,才德兼亡謂之愚人,德勝才謂之君子,才勝德謂之小人”。因此,在管理用人的時候,圣人當然最好,但這種人極少,即便退而求其次,管理者也是寧用君子不用小人。這多少讓人有惜其才之不能用的感嘆。到了明代,甚至出現了“男子有德便是才,女子無才便是德”這樣的謬說,對于男子,有德便同有才,對女人,又將無才與有德劃上等號。從這里我們或多或少可以讀出困擾管理者的一個問題:即如何有效的協調“德”與“才”之間的關系?對于小人,如何利用其才而又不因其無德而走向反面?在社會規范方面重視道德約束的中華傳統文化顯示出了它的無力,因為無德的人本身就不認可多數公眾心中的道德觀,而除了道德約束,又沒有了更有效的處理方法,所以用人時管理者在“無才”與“無德”之間不得不“兩害相權取其輕”,寧用君子而不用小人。在此,西方傳統文化顯示出了它的優越性,崇尚法治,注重契約,事先約定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明確按照契約規定行事,即便出現了道德約束沒有力量的情況,還有法律這樣一條底線。這為管理者用“小人之才”而不使其走向反面一定程度上來說提供了保障。
其次,要理好“情”與“法”的關系?!墩撜Z?子路》中有這樣一條記載: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于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敝祆渥⒃?,“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蓖瑫r,孔子在《禮記》中說:“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孔子“吾黨”“父子相隱”的傳統加上“十義”的人倫準則,使得現代管理中經常要面臨的一個問題是“情”與“法”的問題。司法審判中也時常出現“父子相隱”、“兄弟相隱”和“夫妻相隱”的情況。因此,現代管理中必須理順“情”與“法”之間的關系,這其中需要明確的一點就是將“情”與“義”限定在家庭的范圍內,而不能超越法律規定的權限?,F代法治中每一個法律意義上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公民,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能盲目的用道德的要求去取代法律的規定。
在現代管理中需要實現法治與德治的有機統一,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是捍衛社會道德的底線。在社會管理中,僅重德治而忽略法治會面臨道德無力的情況,只有法治而沒有德治也會使“民免而無恥”,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發展。只有實現法治和德治的有機統一,才能充分調動各方的力量,高尚道德的教化有助于產生圣賢,而有了法律的底線,即便是“小人之才”也會有用武之地,從而減少因對其走向反面的擔憂而有的惜才之嘆。
三、結語
以上所言,實乃筆者一孔之見。文化是一個豐富的概念,本文所言只是其中的某些側面,其在現實生活中的表現則更為豐富,更為復雜,涉及文化,固然不可蔽于一端。同樣,作為不僅是一門學問,也是一門藝術的管理,亦非朝夕之間可得而知。文中對于現代管理中中西傳統文化的平衡與互補,也是只言片語。但有一點毋庸置疑,即中西方傳統文化精神各有所長,亦各有不足。在當今世界全球化和一體化的進程中,中西方越來越密切的聯系與交流使得中西方傳統文化精神產生不可避免的摩擦與碰撞,在摩擦與碰撞的基礎上對彼此文化精神的深入了解使得兩種文化精神的有機融合越來越成為共識,現代管理從中西方傳統文化中汲取不同的營養也就成為必然。
[1]王祥云,《中西方傳統文化比較》,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黃仁宇,《萬歷十五年》,生活 讀書 新知三聯書店2004年版.
[3]費孝通,《鄉土中國》,江蘇文藝出版社2007年版.
[4]朱熹,《四書集注》,陳戍國標點,岳麓書社2004年版.
[5]劉炳華,《情系黎民——一個檢察官對執法公正的思索》,上??茖W普及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