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地方人大應如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陳冬梅
論文摘要 社會管理是指政府和社會組織通過行政、法律等各種形式對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進行組織、指導、規劃、服務、協調、控制、監督,以保證社會正常有序、安全地運行,實現社會和諧、全面進步。社會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成員生存和發展的基本需求,解決社會問題,提高社會生活質量。
論文關鍵詞 社會管理 政府 社會組織
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特點和部門分工,原則上可以把社會管理部門分為兩大類,第一類負責社會公平,主要手段是提供社會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包括教育、文化、衛生、民政、體育、勞動社保等;第二類負責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主要手段是行政和司法,包括公安、司法、安全、社團管理、安全生產等。 人民群眾是社會管理的主體,是社會管理制度、管理體系和管理效果的參與者和檢驗者。人大代表,是群眾利益的忠實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具有獨特的政治優勢,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地方人大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重大事項決定權、監督權、選舉任免權等各項職權,地方各級人大要從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的高度,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積極行使法定職權,推動人大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那么,如何充分發揮地方人大職能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值得認真研究。
一、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能力和素質
(一)塑造“專家型”的人大工作者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發揮地方人大的職能作用,首先要從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自身能力和素質出發。這里的所謂“專家型”人大工作者就是要求在人大工作的同志精通人大的歷史,精通人大工作的程序,精通人大具有的法定職權,基本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熟悉相關對口部門的業務工作,熟悉本崗位工作的基本內容。要成為“專家型”的人大工作者必須從學習入手,在實踐中提高自己的水平。常委會機關應創造條件,在每個人自學為主的基礎上,組織統一的學習、培訓活動,并制定塑造專家型人大工作者中長期規劃,按步驟推進, 使其更好的具備執行代表職務的知識能力和代表意識,優化代表的個體素質和整體結構,使人大代表隊伍充滿生機和活力。 (二)重視調研工作,提高調查研究能力 人大要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中發揮好職能作用,首先必須開展好調查研究。通過調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準確掌握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切實措施加以解決。我國正處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不同利益群體的博弈與各種社會矛盾不斷涌現。比如文化教育、失業就業、食品衛生、醫療救助、社會治安、生態環境等社會民生問題,也是社會焦點問題,社會管理只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核心,著力解決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民生問題,才能不斷鞏固和擴大黨執政的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通過深入社會調查研究,直面社會現實,要有針對性,求實性和靈活性地總結出調研報告,不僅能了解和掌握當前情況,及時準確地作出科學決策,而且還能對問題的趨勢作出科學預測和判斷,提出應對對策,不斷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調查研究,可以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及專業人員參加,這對解決目前地方人大調查力量不足和調查程度不夠深入的問題很有好處。調查方法要科學,應多進行專題性調查,針對改革開放的難點,群眾關注的熱點,社會矛盾的焦點,開展專題調查,問題集中,針對性強,深入具體;在調查對象和調查方式上,多一些典型解剖,少一些走馬觀花式的表面調查,多一些個別走訪和面談,少一些領導干部和群眾一起參加的座談會,因為這種做法比較容易打消群眾的重重顧慮,便于聽到真實情況。
二、要深入群眾為民謀利
(一)人大代表要融入群眾,進一步提高群眾工作能力 群眾是社會建設的主體,加強社會管理,就必須為群眾服務,做好群眾工作。一是要擴大人民群眾對人大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通過開門立法、人民群眾參與人大監督工作、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人民群眾旁聽人大會議,以及加強基層民主建設等方式,擴大人民群眾對人大工作有序政治參與的范圍,使人大工作能夠切實集中民智、反映民聲、體現民愿、維護民利。二是要積極化解人民群眾內部矛盾。善于利用人大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及時了解和掌握矛盾動態,了解和掌握人民群眾真實想法、愿望和要求,并為他們提供表達利益訴求的平臺和空間,比如網絡平臺、信訪渠道、開展“民意開放日”、“代表議政日”等活動,及時做思想溝通和教育工作,在法治的框架內解決合理訴求,并最終化解矛盾。尤其是人大的信訪工作,這是一項復雜的群眾工作,除了在來訪接待、登記、閱信、篩信、自查、交辦、轉班、催辦、反饋、結案上報、立案歸檔等方面建立必要的制度外,接訪也是極其重要的一環,這取決于接訪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業務修養、工作責任感和工作態度方法等。對于來訪的群眾,要突出以人為本,把握接訪技巧,熱心接待、專心了解問題、公正督促處理問題,耐心做思想工作,并且也要講究接訪的語言藝術,語言要通俗,要有分寸。 (二)抓好基層的社會管理工作 社會管理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基層的人大代表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做好群眾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也是我們黨執政為民最為重要的組織基礎。人大代表來自社會各行各業的精英,要充分發揮代表的職業優勢。基層代表許多是來自生產一線,工業、農業生產的從事人員人數眾多,問題繁雜,基層代表來自他們其中的一部分,能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存在和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因此,基層的社會管理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基層代表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維護基層的社會穩定和生產力的提高。各級的人大代表也應當積極發揮代表的職能作用,通過定期組織走訪基層,交流民意,監督工作,聯動基層各政府職能部門,為基層群眾搭建民主、公開和高效的溝通平臺。
三、提高探索創新的能力
(一)要有求真務實的創新思想 “創新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 面對新形勢的地方各級人大應大膽探索,人大工作必須勇于創新,這是適應時代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人大工作自身發展的要求。2009年,胡錦濤同志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上提出全黨要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人大工作創新必須在求真務實的基礎上創新,不能搞形式主義,創新要立足于自身職權行使到位的基礎上,探求新的工作方式、方法,正確行使地方人大職權,增強人大工作活力。
(二)要創新地方人大的工作方法 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有其自身的規律和特點,必須要適應這一規律和特點,在立法、監督、重大事項決定、代表工作等方面創新工作方法,要保持對公眾社會的關注,擴大公民的社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立一個與群眾交流的平臺,切實反映群眾呼聲。 比如,今年的兩會很多熱點話題來自微博,“微博”成為今年兩會亮點。有代表委員直接將議案、建議發上微博,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集體開設微博,眾多鮮活的兩會新聞受到追捧,多家報紙開設微博版面,搜集刊登源于微博的評論、跟帖記者、網民更是身兼創作者、閱讀者、傳播者于一身,一邊看一邊寫。微博作為一種新媒體,讓更多人享受到參與的樂趣。因此,“微博”也不失為在新時期下人大代表工作方法的網絡工具。為此,政府要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為中心,整合并利用網上各類相關資源,提供更多優質、高效的網上公共服務,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新的決策機制和法律法規,強化對政府、網民的制度約束,加強網絡思想道德建設,努力解決網民反映強烈的焦點問題。以此實現廣開言路,廣納良策,真正使網絡成為連接政府和群眾的紐帶。 因此,地方人大應與時俱進,運用信息技術,通過網絡這一現代化科技手段創新人大工作方式,著力建設好人大網站,在社會管理工作中與人民分享和互動,增強人大社會管理工作的滲透性和影響力。與政府網站建設情況相比,人大網站存在著較大的差距,這與人大的法律地位和工作需要都是極不相適應的,這種現代化的運行模式,成本低,方便快捷,陽光透明,覆蓋面廣,理應得到重視。因此,搞好人大的網絡建設,健全人大網站的服務功能,如開設“批評建議、人民之聲、法律咨詢、民意測評”等各類欄目或電子郵箱,并及時整理、反饋、查辦、全面提升網站的服務功能。同時也必須建立起學習型的人大干部隊伍,不斷升級信息知識,與時俱進,開創社會管理新局面。 其中,人大代表參與網絡議政,應該善于把握全局,有敏銳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有主人翁的參政熱情和議政能力,增強代表的意識,上傳民情,下達政策,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為群眾和政府的橋梁作用。又比如,積極發揮代表在經濟建設中的模范帶頭作用。如有的地方組織代表開展“一二三”活動,即每個代表幫助一個貧困戶,每年提出二條質量較高的建議,每年為選民辦三件實事;有的地方組織在農村的人大代表開展帶頭致富奔小康,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雙帶”活動。通過這些途徑發揮人大作用,人大代表也從中受到鍛煉,自身素質和在群眾中的威信得到了提高。 (三)創新宣傳形式和群眾監督,營造代表履職氛圍 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堅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代表履行職責情況,并且進行述職評議,增強人民代表的國家意識、公仆意識和法治意識。代表履職如何,選民說了算。圍繞代表的的權利義務,以“監督、參政、為民、自律”為主要內容,開展“代表向選民述職、選民評議代表”活動,搭建代表與選民直接溝通、交流平臺,讓選民當面評價自己選出的人大代表。代表向選民述職,是壓力更是鞭策,能有力推動各級人大代表的履職積極性。對于優秀、先進的人大代表模范,國家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于評議不稱職的人大代表,國家相關部門應當給予相關的警戒和督促,情況嚴重者則應在查證落實之后,通過合法的法律途徑罷免人大代表之職。通過這種獎懲制度,為代表依法履職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能極大地調動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積極性、主動性。 認真行使監督權開展監督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只有認真行使監督權,才能保障法制的統一和憲法、法律的貫徹、實施,才能使重大事項的決定權得到實現,才能堅持任人為賢,正確任免。地方人大要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加大監督力度,改進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 充分運用審議、檢查、視察、調查、等監督手段,對問題集中、評議等監督形式,又要根據監督事項適當選用質詢、罷免、撤銷、組織特定問題調查等強制性監督手段,通過對一些“熱點”問題的監督所產生的轟動效應來增強監督力度。在堅持和完善現有的監督形式的基礎上,地方人大應不斷探索新的新的監督工具,比如代表評議、述職評議、個案監督,法律監督書等方式,通過多種途徑,提高監督實效。 并且必須堅持跟蹤監督促進整改,狠抓落實,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職能作用。近些年來,群眾所關心的農民工問題、減輕農民負擔、學校亂收費,環境保護、抗災救災、腐敗整治、社會治安等問題,地方人大可以圍繞這些問題大力開展監督活動,比如,組織人大代表對基層所站進行執法監督、民主測評、專題調研、聯合執法,開展爭當法律政策宣傳員、公正執法監督員、社情民意信息員、民事糾紛調解員、為民辦事服務員活動,組織代表結合所在選區的實際情況,盡其所能幫助選區群眾辦實事、好事。 總之,地方人大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探索創新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決策作用、監督協助作用、橋梁紐帶作用和模范帶頭作用, 堅持“查民情、解民憂、促和諧,聽民聲、集民智、樹形象”的工作路線,樹立“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風范,廣采民意,積極反饋,調解糾紛,協調溝通“一府兩院”,助推社會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及時、合理地化解社會矛盾,更好地履行代表的職責,促進經濟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生活的和諧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