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前后中國知識分子對日外交立場之演變——以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為例
未知
【內容提要】“中日關系問題”是1931~1945年間太平洋國際學會討論的重點之一。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的會員在“中日沖突”的問題上,先是主張忍讓,繼而主張抵抗,繼而主張徹底打敗日本。這種態度上的演變既是中國知識分子對中國及世界局勢認識演變的結果,也與列強的對華政策和對日本擴張所持的態度轉變有關。
【摘 要 題】抗日戰爭史研究
【關 鍵 詞】太平洋國際學會/國民外交/中日沖突
【正 文】 “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是“太平洋國際學會”在中國的分會,(注:“太平洋國際學會”成立于1925年,英文名稱為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日本稱之為“太平洋問題調查會”,但中文名稱則繁多。在1920年代主要稱之為“太平洋國交討論會”。1930年代以后則有多種稱呼,如“太平洋國際學會”、“太平洋學會”、“太平洋關系學會”、“太平洋國際協會”、“太平洋會議”等等。其中“太平洋國際學會”是1931年以后中國分會對這一機構的正式稱呼。本文為方便起見,統一以“太平洋國際學會”稱之。有關太平洋國際學會的歷史與活動,可參見John N. Thomas, The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 Asian scholars and American politics,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74; John K. Fairbank, William L. Holland and the I. P. R.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Pacific Affairs, Vol. 52, No. 4, 1979; Paul F. Hooper, The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 and the Origins of the Asian and Pacific Studies, Pacific Affairs, Vol. 61, No. 1, 1988. )其宗旨是:“研究太平洋國際問題,努力國民外交,增進各民族間友誼及諒解。”[1] (p231)會員多為學界中人,余日章、胡適、顏惠慶、蔣夢麟都曾擔任過該會領導職務。作為太平洋國際學會的成員,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在1945年以前積極參加了學會的各項工作。其中在1931至1945年間,學會召開了六次年會,討論“太平洋問題”及“中日關系問題”。中國會員在會上的言論典型地反映了中國知識分子在中日沖突問題上的外交立場。但是長期以來中國學術界卻忽視了對太平洋國際學會的研究,直到最近才有學者開始涉足這一問題。(注:參見張靜:《中國知識界與第三屆太平洋國交討論會》《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1期。)本文擬以1931~1945年間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會員的言論為對象,分析抗戰前后中國會員在中日關系問題上所持的立場及其轉變的原因。
一
“九一八”事變爆發后,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自覺承擔起了國民外交的任務,希冀通過國民間的對話和交流,緩和中日兩國間的緊張關系,因而一面主張政府對日忍讓,一面利用學會年會召開之際向國際社會表明自己的反侵略立場。 1931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太平洋國際學會第四次年會在上海召開。會議召開之時,適值“九一八”事變爆發后不久。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對事變做出了“低調”反應。大會主席及中國代表團團長胡適在會議開幕詞中說,雖然中、日之間沒有正式公開的戰爭,但這兩個國家,確已處在戰爭的狀態中,全中國的人都被一種強烈的恥辱和怨恨的反感燃著了。不過胡適并未就此譴責日本,而是話鋒一轉,談起了太平洋學會的理念。他說:“我們在此,不是來哭,也不是來笑,只是來明白一切。我們在此,不是來教導,只是來互相交換意見。”[2] 反對在對日問題上“唱高調”,這是胡適的基本主張。胡適認為戰爭是一件大事,作為民眾領袖應盡一切可能去避免戰爭,否則就不能算他盡到了對國家的責任。而作為民眾則應冷靜地考慮替代戰爭的其它方法,單憑愛國主義是救不了國的。[3] (第六冊,p1260) 胡適的觀點有一定的代表性。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的另一主要人物丁文江在對日問題上也是極端的“唱低調”。他主張中國應在不喪失領土主權的范圍內與日本妥協,并且應該利用一切國際的關系來緩和我們的危急,來牽制日本使它與我們有妥協的可能。胡適稱丁文江主張的這種妥協是一種“有計劃”、“有條件”的“妥協”。[4] (第七卷,p508)正因為如此,中國會員在會上盡量避免與日本會員在中日關系問題上發生正面的沖突,但在“滿洲問題”上,中日兩國會員還是爆發了激烈的辯論。日本會員認為,日本在“滿洲”的軍事行動只是為了保證條約的權利,是一種“自衛”。它的外交官隨時準備與中國的外交官談判解決當前面臨的爭端及爭端背后的問題。中國會員表示不能接受日本的“防衛”理論,并指日軍在滿洲的行動是侵略。中方堅持通過國際聯盟簽約國的壓力,迫使日本從中國領土上撤軍。只有侵略軍完全撤走之后,才可能與日本進行談判。[5] 會上日本會員還聲稱,中國所宣稱的對滿洲的主權是沒有依據的,滿洲從來就不是中國領土。[6] 更有甚者,日本由質疑中國對滿洲的主權更進而質疑中國的主權國家地位。日本會員高柳竟稱,滿洲成為“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國的民族主義情緒。中國正努力想成為一個完全意義上的現代國家,“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的實現是中國的目標。然而,按照法理學的觀點,國家的存在必須建立在政府存在的基礎上,沒有政府就沒有國家,而中國則不具備這種基礎。中國的局勢表明,西方意義上的主權國家與其說是一種現實,還不如說是一種抱負,因為在中國沒有真正有效管理整個地區的中央政府,在那個地區同時存在幾個政府。[7] (p233~234)對此,中國會員指出,中國自遠古以來就有效地控制著自己的土地和人民,這一事實并不因她同意給予外國人司法豁免權或者因內戰而引起的臨時紛爭而改變。[8] (p238~239) 顯然,中國國內政局的不穩定給日本侵略提供了借口。自巴黎和會以來,歐美列強常常批評中國政局不定,沒有一個強固的中央政府。當時國際輿論也普遍認為中國首要的任務就是創造一個有效力的政府。日本正是利用歐美此種觀念,在國際上極力宣傳,攻擊中國政治紊亂,不成為一個有組織的國家,并以此作為侵略中國的理由。因此當時中國感到十分緊迫的,就是充實中央,組織強固政府,造成政治重心,一致對外,以正國際視聽。[9] (第二分冊,p60)正因為如此,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主張對日忍讓,同時支持政府做對日作戰的準備,盡快地把中國建設成一個統一的現代化的國家,“由分權的名義上的統一做到實質上的統一”[10] (第六卷,p175)。這意味著要擁護國民黨政府,容忍蔣介石的獨裁。就在這次會議上,中國會員坦言“在外侮凌逼之際”中國出現了中央集權的趨勢,并且“為謀中國人民幸福起見,為謀各友邦在華利益起見,舍此莫由”[1] (p35)。 日本當然不會讓中國從容地組織起來,而是企圖在中國尚未組織起有效的抵抗之前就滅亡中國。1932年日軍進攻上海,1933年進攻熱河,日本侵略勢力向關內延伸。是年8月14日至28日,第五次太平洋國際學會年會在加拿大班夫(Banff)舉行。胡適再次率團出席。出國前,胡適拜訪了羅文干和汪精衛,羅、汪向他出示了包括華北停戰以后的新說帖等重要文件,他也因此更能“諒解”政府的“艱難”地位。[10] (第六卷,p218~219)赴會途中他經過日本,與日本太平洋國際學會的會員進行了會談。他對日本會員說,中日問題是太平洋國際學會的中心問題,無法可以規避,不如老實承認此問題。大家開誠討論,也許可以想出一個解決的辦法。他建議兩種方式。一是由中日兩國各推若干人,開特別會議,研究解決方案;二是由太平洋國際學會理事會組織一個“中日問題特別委員會”,由各國代表團推選的若干公正學者組成,開特別會議,有結論時報告理事會。[10] (第六卷,p231~232)胡適的建議并未實現,但兩國會員私下仍保持接觸。會上,中國代表仍舊“低調”回應日本的侵略。胡適在會上大談“太平洋學會的法則”,但對東北四省先后失陷于強鄰暴力之下的“本身問題”卻未置一詞。這引起了國內輿論的反感。有人指責太平洋國際學會是“代表帝國主義的‘學者’藉以麻醉民眾的組織”[11]。胡適本人在會后談及班夫會議的感受時也承認故意回避了政治問題,“會議無甚結果”,但他又表示“此也為事實所趨,不得不如此也”[4] (第十二卷,p651~652)。顯然,胡適的內心也是矛盾的,他不愿意看到國權的喪失,但又“體諒”政府的艱難地位,主張繼續對日忍讓。 然而忍讓并沒有換來和平。1935年華北事變爆發,日本滅亡全中國的野心暴露無遺。胡適也感到這一次已非兩年前的狀況可比了。對日本的態度也強硬起來,言論上也從“低調”轉為“高調”,主張不惜一切與日作戰。1936年8月15日至8月29日,太平洋國際學會第六次年會在美國玉斯美公園(Yosemite Park)舉行,胡適第三次率團出席。盡管會前日本分會致函總會要求“不談國際近事,只求研究根本原因”[10] (第六卷,641),中日問題還是被列為中心問題。胡適在會上一改前兩次會議上對日本的溫和態度,就日本對華政策,猛烈加以抨擊。胡適指出,中國任何政府,凡力足以統一國家而增強國家之地位者,皆非日本所能容忍。日本以武力占領東三省后,對于中國,即已釀成一種戰爭狀態,不但中國經濟復興運動為其所阻撓,即他國與中國合作事業,亦因而無法進行,其用意即為阻撓中國之民族復興。中國茲已抱定決心,誓必奮斗到底,以維護本國之生存。[12] 日本代表芳澤謙吉極力否認日本阻撓中國統一和復興,并稱中國只有改變反日的態度,與日本合作,才有和平與安寧之可能。[13] 會上,日本代表還表示,中日之間的問題應由中日兩國政府來處理,所有其它的列強都應讓中日單獨解決問題并鼓勵雙方達成一種互利的協定。對此,中國代表表示,只要日本對中國還抱有領土野心,只要日本想從中國拿走他想拿的所有東西卻什么也不給中國,中日之間就不可能合作。只有當中國人民都相信日本沒有這些企圖時,日方的行動才不會遇到抵抗。[14] (p179~180) 從主張忍讓到主張抵抗,這是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在民族危機日趨嚴重的情況下的一種態度轉變。這種變化表明,隨著日本侵略的步步深入,中國知識界人士終于認識到,日本的目的是要把中國變為它的殖民地,只有全民族的抗戰,徹底消除這一危險,中國社會才能繼續向前發展。
二
蘆溝橋事變爆發后,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的工作重心轉向了爭取外援以打敗日本。由于英、美、蘇各國在中國全面抗戰的最初兩年間,都繼續對日本采取綏靖政策,中國所處的國際環境非常不利。扭轉這種不利局面就成了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所致力的目標。 1939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太平洋國際學會第七次年會在美國弗吉尼亞比奇(Virginia Beach)舉行。其時中日之間的全面戰爭已持續了兩年多,歐洲的戰爭也已有三個月之久,中國的國際環境有所改善。此次會議主要就是討論中日沖突解決的可能性及方法。日本沒有代表出席。盡管受到戰爭的影響,中國還是派出了一個由十人組成的代表團參加了會議。會上,與會各國一致認為,日本的目標是要在政治上永遠控制中國。中日沖突的解決取決于三個方面。首先中國必須獨立、統一和強大,為此條約國家應該放棄治外法權,歸還租借地,撤走駐軍和軍艦。其次,日本必須有一個贊成在平等基礎上與中國合作,放棄帝國主義擴張的政府,同時這一政府還應實行改革以提高日本人民的福利。第三,西方列強應該全力合作以使這一問題得到解決。不過當時各國根本無暇顧及中國。歐洲戰爭爆發后,英、法已自顧不暇,美國則奉行“歐洲第一”的原則,對中日沖突繼續保持“中立”。以觀察員身份出席會議的美國國務院代表明確表示,試圖以制裁或類似的行動來遏制日本的想法是“荒謬的”。[15] (p90)蘇聯為了自身的安全與德國達成“諒解”并表示與日本的關系也可調整。因此所謂各國合作解決中日沖突只不過是一句空話。針對這種國際情形,中國代表團團長顏惠慶表示,蘇聯的任何行動都不會妨礙中國之抗日反侵略戰爭,中國人民已決心繼續進行自衛戰爭,直至日本軍閥意識到其對華企圖絕無實現之可能為止。同時中國希望美國能采取有效行動,制止侵略者由美購得軍火。中國對于各民主國家,尤以美國對華之同情深表感謝,更望此種同情能早日轉變為對華之具體援助。[16]
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美、英卷入了對日戰爭,中國所處的國際環境徹底改變。次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太平洋國際學會第八次年會在加拿大魁北克的蒙特屈布蘭(Mont Tremblant)舉行,施肇基率中國代表團出席了會議。會上,有關中國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的地位及中國戰場在打敗日本的戰略中的重要性得以討論。中國會員在會上反復表示,由于中國有經過幾年戰爭磨練的三百萬軍隊,能夠提供向日本心臟地區發起海陸空攻擊的基地,因此中國是反擊日本最好的戰場。當西方列強忙于處理歐洲事務,讓日本毫無牽制地在中國行動是非常危險的。除非日本受到其它方面的牽制,否則日本可以攻取中國的任何城市,包括重慶。因此盟國之間應該建立一種合作機制,特別是讓中國參加到制定戰略中來。[17] (p30~33)中國外交部長宋子文曾于1942年10月10日在紐約的一次演講中提議成立一個由各盟國組成的高級委員會,以便盟國間在制定戰爭戰略上變得更為團結與合作。中國代表團團長施肇基在會上再次重申了中國的這一愿望。[17] (p18~19)此外學會還討論了對日實行政治戰、心理戰和經濟戰的必要性與可能性。比如說在中國東部設立電臺轉換裝置以便對日廣播能夠有效地覆蓋日本本土;經濟上封鎖日本與中立國和其歐洲盟友之間的貿易;集中海空力量攻擊日本的交通、通訊和工業中心等等。[17] (p38~41) 也就是從這次會議開始,太平洋國際學會開始關心戰后太平洋地區安全與合作的問題。這一問題又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如何在擊潰日本之后使日本不再有發動侵略的可能與愿望?二是應采取何種措施以維護戰后太平洋地區的永久和平?會上,英國代表團團長闡述了英國在戰后對日處置問題上的立場。他表示,日本在戰敗后必須交還1930年以后通過侵略所取得的土地。同時為了防止日本重新走上軍國主義道路,日本戰后必須將其工業設備中的一部分交給它的鄰國,特別是中國。但日本仍將被允許進入世界市場,特別是輕工業市場,以維持其7300萬人的生活水平。[17] (p7~8)顯然這對日本是非常寬大的,但卻損害了中國的利益。中國代表表示,戰后“滿洲”必須無條件歸還中國,任何國際性的政權都是不可以接受的。其次,臺灣也必須歸還中國,不能有任何附加條件,如果盟國希望在臺灣建立軍事基地,也應該在中國政府恢復對臺灣的主權之后與中國協商解決。第三,朝鮮也應該完全獨立。[17] (p43)不過這些主張都是對英國主張的一種臨時的回應,當時中國對戰后日本處置及太平洋地區安全問題上還沒有形成成熟的看法。 在1942年的會議上中國代表團關注的重心是如何迅速打敗日本并使中國成為保證太平洋地區永久和平的主要力量。中國代表團團長施肇基在演說中指出,中國最大的希望,就是從不平等條約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特別是廢除列強在華之領事裁判權。中國希望在戰爭勝利結束后能收回那些被武力或武力威脅奪去的土地,中國渴望戰后的和平與安全,中國將在戰后進行大規模的建設,中國歡迎外國來華投資并在技術上給予中國幫助。[17] (p16~18)胡適沒有出席會議,但他在給大會提交的論文中也表達了要求歸還被占領土和列強放棄在華特權的同樣愿望。同時胡適還表示,中國應該被允許參與戰后普遍安全計劃。[17] (p131~132)
三
由于中國在1942年的會議上對戰后世界總體局勢及太平洋地區和平與安全問題缺乏一個明確而具體的表態,給人的印象似乎中國仍全神貫注于對日作戰之中,無力思考戰后的問題。有關戰后和平計劃的若干著作都出自歐美學者之手。同時,由于中國未能把她對這些問題的思考告訴世界,關于戰后世界的許多文章也未能對中國人民的和平目標和愿望給予充分的注意。為了改變這一局面,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于1944年出版了由學會會員周鯁生教授所寫的《贏得太平洋的和平》一書。胡適在為該書所寫的前言中稱該書“盡管不代表中國政府的觀點,卻是最好地反映了許多中國知識界領袖人物的要求和希望”[18]。 周鯁生在他的著作中提出,要實現太平洋地區的永久和平,必須滿足四個條件。首先,日本在戰敗后必須徹底解除武裝;其次,中國與其他列強的關系必須有一個基本的重新調整;第三,太平洋地區的種族和民族問題必須公平加以解決;第四,建立一個地區性的機構以維持和平與安全。[18] (p7)關于戰后日本的處置問題,周鯁生指出:(一)戰后日本必須從滿洲完全撤軍,滿洲的主權自動歸還中國。日本必須放棄自1894年以來所取得的土地,日本只允許保留1894年以前它擁有的土地(琉球除外)。(二)日本戰后必須解除武裝。日本的空軍和海軍力量應該完全消滅,現存的日本軍艦和飛機都必須交給盟國。地面部隊也必須嚴格限制其數量,只允許保留必要的維持國內秩序的力量。(三)日本天皇的命運應由其在戰爭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負的責任來決定。如果天皇事實上與軍事集團一起應對侵略行動負責,或者天皇事實上成為軍事集團的自覺工具,那就有足夠的理由廢除天皇。當然,如果天皇被證明是軍事寡頭政治的犧牲品,或者他曾努力在戰爭爆發前和戰爭期間對軍事集團所追求的侵略政策加以抑制,天皇的命運就純粹是一種日本的內部事務,應該完全由日本人民自己來處理。(四)日本必須為其所實行的搶掠和侵略行徑給中國帶來的破壞,生命財產的損失提供充分的賠償。特別是日本必須將其在中國東北和其它中國領土上的投資、財產交給中國,無論其屬于國有還是私有。[18] (p15,P9,P20,P23)這些意見,也就成了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在戰后日本處置及太平洋地區安全問題上的基本主張。 1945年1月6日至1月17日,太平洋國際學會第九次年會在美國弗吉尼亞的溫泉(Hot Spring)舉行,蔣夢麟率中國代表團出席了會議。會議的中心議題就是戰后日本的處置問題。與會者在戰后日本解除武裝、領土變更及賠償問題上的看法大體一致。具體而言,各方達成一致之點有:(一)日本必須解除武裝。日本現有的軍事力量及軍事工廠必須摧毀,日本的征兵制度、憲兵和秘密警察必須廢除,并且這些措施必須在盟軍占領的最初階段實施。[19] (p32)(二)嚴格執行開羅會議決定,不僅剝奪日本所轄之臺灣、朝鮮及其委任統治島嶼,而且琉球、千島等地也須剝奪以作盟軍之海空軍戰略基地。[20] (三)朝鮮必須獨立。一個獨立的自由的朝鮮有助于維護整個地區的穩定。但在朝鮮完全獨立之前,朝鮮由盟軍占領。(注:會上對《開羅宣言》中所謂的“在預定時期內”(In due course)朝鮮獨立的說法進行了討論。朝鮮代表稱,朝鮮完全恢復主權的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中國代表也表示,朝鮮獨立的早日實現有利于整個地區的安全。在盟軍占領朝鮮期間,朝鮮的內部事務應由朝鮮人自己處理。參見Security in the Pacific, p37. )(四)日本必須為它的侵略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賠償的大部分由光復后的土地上的日本財產充當。[19] (p45~46) 當會議討論到天皇的處置與日本民主政治改革的方案及戰后日本經濟恢復之程度等問題時,與會者出現了分歧。關于天皇的處置與日本民主政治的改革,一種觀點認為,天皇現在是并且將來仍可能是日本反動勢力利用的工具。天皇制度是日本軍國主義的基礎,應該加以廢除。另一種觀點認為,目前的天皇制度可以通過修改憲法的方式使之進化為較好的君主立憲制。關于日本政制的未來,一些人認為,如果一面對日本實行經濟制裁,一面又試圖在日本建立民主政府,這是危險的。盟國首先要做的是維持日本國內的穩定,過度執行民主改革是不合適的。一種相反的意見認為,如果開始時日本的政制只有極小的或孤立的變化,那么舊的官僚仍然會在舊的憲法下掌握權力,他們就可能很容易地阻礙進一步的政治和經濟改革,并且復活軍國主義。關于天皇本人的處置問題,有人提出在如何處置天皇的措施最終決定之前,把天皇送往中國,或者送往倫敦,讓他在那里“愉快地”度過余生。當然也有人主張天皇的命運由日本人自己來決定。[19] (p40~43) 關于日本工商業之地位及日本經濟恢復之程度,會上也出現了兩種相反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日本被占領以后,其經濟生活應允許很快恢復。對日本經濟的嚴重壓制是危險的,它將導致日本不穩定期的延長,而日本政治社會不穩定對世界的安全是一種威脅,因為繁榮且不斷發展的經濟會具較少的侵略性。因此日本應被給予建立最低生活水平的機會。為此,在早期就應采取措施打開日本與其它國家貿易的渠道,也就是必須給日本一個機會,建立其在世界經濟中的位置。一位英國會員說,除非我們給日本提供更多的出口機會,日本就不可能維持其已經很低的生活水平,那種認為我們可以摧毀日本的工業,要求日本進行賠償而日本仍能維持其生活水平的想法是不現實的。不過中國會員表示,日本經濟的迅速恢復仍會帶來危險,那樣的話它會很容易再轉向戰爭生產。安全必須建立在相當的工業生產潛力上。中國希望自己能夠贏得時間以實現工業化,也即是在日本完全恢復之前實現自己的工業化。中國會員還指出,生活水平是相對的,戰后日本的生活水平不應以美國或英國的生活水平為標準,而應以中國、菲律賓或印度的生活水平為標準。無論根據道德、政治還是軍事的標準,中國和其他友好國家的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應優先于日本。日本的恢復應視其他太平洋地區國家經濟重建的需要而定。[19] (p47~48) 在這兩種不同的意見中,中國與英、美處于對立的地位。出席太平洋學會第九次年會的中國代表團團長蔣夢麟把中國的立場概括為三條。一是完全徹底地打敗日本;二是太平洋各國相互信任與合作;三是迅速把中國建成一個民主的工業化國家。[19] (p5~6)總之,中國不希望看到日本在戰后迅速恢復起來,但英美出于全球戰略的考慮決定在戰后扶持日本。這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英美對戰后共產主義發展的估計。1944年底,美國軍方的一份調查報告認為,中國共產主義運動是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一部分,中國共產黨在它的整個歷史時期都忠誠地支持并遵循蘇聯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結論有:1. 中國共產黨的民主是蘇維埃的民主,而不是“英美意義上的民主”;2. 中國共產主義運動是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一部分,由莫斯科發起并領導;3. 蘇俄計劃在滿洲、朝鮮和華北制造由俄國人主導的地區;4. 如果沒有滿洲和華北的自然資源,強大穩定的中國就不可能存在;5. 為了阻止滿洲和華北脫離中國,中國就不能像歐洲那樣分為英美軍事行動區和蘇聯軍事行動區。[21] (p258)這樣,美國從對抗蘇聯在遠東的影響的目的出發,主張戰勝日本后把滿洲歸還中國,以幫助中國獲得完全的獨立和統一。也正是因為這一點,美國最終決定保留日本的天皇,并幫助日本迅速恢復經濟,以防止共產主義的擴張和日本國內可能出現的革命浪潮。這樣中國所希望的戰后徹底打敗日本并使中國迅速強大起來的愿望再度落空。 綜上所述,從1931年到1945年,中、日兩國從地區沖突走向全面戰爭。其間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作為國民外交的工具直接參與到一系列重大事件中。中國會員在對日本的外交立場上經歷了一個從主張“忍讓”到主張“抵抗”再到主張“徹底打敗日本”的演變過程。這種演變既是中國會員對中國及世界局勢認識演變的結果,也與列強的對華政策和對日本擴張所持的態度轉變有關。
【參考文獻】 [1]劉馭萬主編. 最近太平洋問題:上卷[M]. 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出版,1932. [2]太平洋會開幕[N]. 申報,1931-10-22(15). [3]蔣廷黻. 我看胡適之先生[A]. 蔣廷黻選集[M]. 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78. [4]胡適. 丁文江的傳記[A]. 胡適文集[M].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 [5]Elizabeth Green. Conference trends in China [J]. Pacific Affairs, Jan. 1932, Vol. 5, No. I. [6]Yosuke Matsuoka. Economic co-operation of Japan and China in Manchuria and Mongolia, its motives and basic signi ficance[J]. Pacific Affairs, Dec. 1929, Vol. 2, No. 12. [7]Kenzo Takayamgi. The application of existing instrument of policy[A], Bruno Lasker. Problems of the Pacific: 1931 [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2. [8]Shuhsi Hsu. The pending case and their adjustment[A]. Bruno Lasker. Problems of the Pacific: 1931 [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2. [9]顧維鈞. 顧維鈞回憶錄[M]. 北京:中華書局,1985. [10]曹伯言整理. 胡適日記全編[M]. 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 [11]周憲文. 毫無生氣之第五屆泛太平洋學會[N]. 新中華,第1卷第18期,1933-09. [12]太平洋學會胡適指日阻撓我建設[N]. 申報,1936-08-26(8). [13]太平洋學會席上芳澤謙吉詭言答辯否認日本阻我復興[N]. 申報,1936-08-27(8). [14]W. L. Holland and Kate L. Mitchell. Problems of the Pacific: 1936[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7. [15][日]磯野富士子整理,吳心伯譯. 蔣介石的美國顧問——拉鐵摩爾回憶錄[M]. 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6. [16]顏惠慶在美談話[N]. 大公報,1939-11-04(3). [17]War and peace in the Pacific[M]. New York: 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 I. P. R. , 1943. [18]Hu Shih. Foreword[A]. S. R. Chow. Winning the peace in the Pacific, A Chinese View of Far Eastern postwar plans and requirements for a stable security system in the Pacific Area,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44. [19]Security in the Pacific[M]. New York: 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 I. P. R. , 1945. [20]太平洋學會協議戰后處置日本[N]. 大公報,1945-0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