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產業和地方:互聯網的經濟地理學
未知
1引言
互聯網蓬勃發展的早期,很多人在談論的是“距離的死亡”[1],全球數字網絡的浮現似乎正在終結地理的限制。電子通信網絡作為后福特制生產體系的支撐部分,造就大規模的全球“時空壓縮”[2],從而重新組織了社會關系結構和日常生活節奏。在這種環境中,“數字化生存”似乎成為互聯網時代的主要特征[3]。在先進的“電子別墅”里,我們可以通過電子通信手段從事各種社會和經濟活動,其結果將導致人口和生產在空間上的快速擴散[4]。事實上,在預測技術變革對社會和政治的影響時,一直以來都存在著這樣一種烏托邦式的理想主義觀點。 但是,這種對社會經濟變革的認識正在遭到愈來愈多的學者反對,他們認為使用新的信息和通信技術僅僅是對“面對面交流”的補充,而不是替代[5]。事實上,電子通信網絡的浮現促成更多的(而不是更少的)社會活動,其中最多的就是面對面的交往。這表明信息技術對于人類的交流并不是一種導向力量,而僅僅是一種推動。盡管在跨地域進行電子交易的過程中,距離可能是死亡的,但地理因素仍然決定著那些全球性企業所賴以生存的電子通信設施的質量狀況[6]。由于經濟和社會發展在空間上是不均衡的,這造就了基礎設施分布在空間上的差異性。反之,知識經濟的活動也不可避免地集聚在一些主要城市之中,因為那里提供了良好的生產基礎。因此,地理對網絡來說仍然重要,它并沒有被互聯網終結,相反,兩者的結合似乎更加緊密了。實際情況也是如此,互聯網有其自身的地理學[7]。
2新的空間,新的地理學
地理學是一門關于場所(Place)的學問,但經過抽象后,場所就被概念化成空間(Space)、空間關系以及空間中的行為和過程[8]?;ヂ摼W的發展導致一種新的空間浮現出來,大多數學者把它稱之為“網絡信息空間(Cyberspace)”(或簡稱為網絡空間)。Jiang與Ormeling則將其定義為“一種由計算機生成的景觀,即全球計算機網絡的虛擬空間,通過網絡連接世界上所有的人、計算機和各種信息資源”[9]??梢?,都是用它來界定與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相關的各種空間和概念。 網絡空間僅僅是Batty所謂的“虛擬地理(Virtual Geography)”的四種空間之一,特指計算機空間經由計算機通信網絡而形成的新的抽象空間[8]。另外三種空間分別是:場所/空間(Place/Space),即地理學的初始領域,場所利用傳統方法概念化后形成空間;計算機空間(Cspace),計算機及其網絡中的空間提取成為計算機空間(Computerspace);以及網絡場所(Cyberplace),網絡空間的基礎設施對于傳統場所基礎設施的影響。其中,最后一種網絡場所是最早包含于經濟地理學研究之中的,因為所有組成網絡的聯接都根植于人造的物理設施結構之中,包括無線網絡也是構建在天線和電話轉接器的聯接之上。 網絡空間的浮現促成了一門新的關于社會和經濟結構的地理學誕生[10]。隨著這種新空間的產生和繁榮,一系列有關的經濟地理學研究也不斷涌現,主要的專著有Graham與Marvin的《電子通信與城市》[11] 和《碎裂的城市化》[12],Castells的《網絡社會的崛起》[13],《互聯網星系》[7] 和Zook的《互聯網產業的地理學》[14],以及各種匯編文集[15-18] 和雜志??ㄗⅲ喝鏕eographical Review, 1997, 87( 2) ; Urban Geography, 1999, 20( 4) ; 2004, 25( 4) ;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2001, 44( 10) ;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 Planning and Design, 2001, 28( 1) ;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2001, 32( 4) ; Tijdschrift voor Economische en Sociale Geografie, 2002, 93( 5) ;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A, 2003, 35( 7) 。)。 Graham總結了地理學家在研究信息技術包括互聯網地理學時的三種主導觀點[19]。首先是“替代和超越(Substitution and Transcendence)”的觀點,認為人類的屬性和人類生活空間和場所的動力機制可以被新技術的使用所代替。如本文開頭所說,這種“技術決定論”已受到越來越多學者,特別是地理學家的反對;第二種是“共同演化(Co-evolution)”觀點,認為電子空間和領土空間是被共同生產出來的,并成為正在重構中的資本主義政治經濟體系的一部分;最后一種是“重新組合(Recombination)”觀點,基于行動者網絡理論(Actor-network Theory)的最新進展,認為考察技術、時間、空間和社會生活之間的相互關系是非常必要的。這種觀點揭示了新技術是如何卷入復雜、隨機、微妙的人類行動者和技術設施的綜合體,并且形成社會技術混合的行動者網絡。如此,社會和空間生活變得很微妙,并且不斷地被整合進復雜的新時空混合體之中,充滿了隨機和不確定性。
3互聯網的經濟地理學
事實上,互聯網是一種復雜的多層組織,造成與其相關的社會和經濟活動也錯綜復雜。因此在研究過程中,往往需要對其進行必要的分解。以下本文將從技術基礎設施、數碼空間區隔、內容產業和電子商務等四個方面概述互聯網經濟地理學的研究動態。 3. 1技術網絡的空間分析 技術地理學是有關互聯網基礎設施的,包括在各個地理區位上的光纜、路由器、轉換器和計算中心等,它們的存在使得互聯網上的信息交流可以遍布全球。地理學者對網絡基礎設施的關注集中于兩個方面:一是互聯網的網絡結構,它決定了城市和區域之間的交互關系[20];二是城市之間的互聯網聯接帶寬,它已成為信息時代重要的競爭性區位要素[21]。 近幾年,許多文獻從全球和國家的空間層次探討了互聯網的技術地理格局。如Malecki利用全球主要城市所擁有的主干網帶寬與網絡數量,從中發現全球范圍的網絡技術資源分布傾向于世界城市[22]。Townsend則發現這種新的通信技術推動的城市之間的國際連接,與以前形成的體系有很大的區別,即一些新的“網絡化城市(Networked City)”正在崛起之中[23]。 更多的研究關注于國家層面上的互聯網城市體系。美國作為互聯網的發源地,是全球互聯網天體的中心[24],也是互聯網地理學研究的熱點。Wheeler與O' Kelly最早采用拓撲學方法分析美國商業互聯網的骨干網絡,進而評價了城市節點在網絡中的連接性和通達性[20]。Townsend從節點城市的角度描述了美國互聯網骨干網絡空間拓展的歷史進程[25]。Moss與Townsend也從骨干網容量和聯接性兩個方面考察了美國主要城市在互聯網中的等級層次[26]。進一步,O' Kelly與Grubesic又分析了美國城市的網絡通達性在1997年到2000年間的顯著變化[27]。這些研究都表明城市的地理區位在決定互聯網通達性的等級體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相對而言,發展中國家的此類研究還很少見,但在近幾年也開始興起,我國也有一些學者較早的開始了此類研究[28-30]。 隨著技術的進步,無線通信用戶似乎比互聯網更加不受空間和場所的限制。但是,新的技術仍然受制于基礎設施自身的地理格局。Gorman與McIntee比較了兩者的基礎設施,指出無線技術仍然依賴于通信設施(如各種塔、基站)的區位,以及對電磁波頻需求的地理差異[31]。反過來,無線技術也加強了區位的重要性,越來越多的無線技術提供的正是基于位置的信息服務(Location-based Services)。
4重新審視兩種空間的相互關系
經濟地理學對互聯網的研究集中于技術、產業和地方之間的相互關系。無論如何,我們在全面理解網絡空間之時,不能忽視空間的作用。事實上,有關網絡空間和其它虛擬空間的許多地理學問題才剛剛開始被關注。當地理學家在審視網絡空間和地理空間之間的關系時,與一般的看法不同,他們認為是由地理空間提供了界定原則,從而塑造了網絡空間的結構。盡管信息技術可以消除地理空間距離,實現即時的信息交流,但是這些所謂“無拘束(Footloose)”的網絡空間活動仍然依賴于地理空間的約束。總之,地理空間和虛擬空間內部以及它們相互之間都存在著辨證關系,也就是說兩者是不能完全替代的。 網絡研究給我們帶來了思考信息時代的地理關系的新方法。但是如果把太多注意力局限于網絡本身,而忽視對網絡形態、結構和關系形成因素的分析,這是相當危險的[53]。其結果會導致越來越多的人把地理場所簡單地理解為全球網絡的節點或中心。事實上,網絡空間本身也具有內在差異性,它們的形狀和結構往往成形于地理空間過程。因此,虛擬空間是由地理空間塑造的。當然,虛擬空間能夠挑戰地理空間的邏輯。網絡空間在全球傳送實時信息和數字化商品之時,很明顯已經產生了新的區位形式,因為信息商品可以用很低的組織和邊際成本銷售于全球市場[5,43]。 總之,互聯網的物理基礎設施具有歷史依賴性和地理差異性,兩種力量塑造著虛擬空間和地理空間之間的交互態勢。網絡空間存在明顯的柔性,支撐網絡空間的基礎設施建設則需要大量的固定沉沒資本投入,兩者之間存在著鮮明的對比。于是信息基礎設施的投資明顯偏向于大都市區和技術稟賦國家,最終導致了目前網絡空間活動的經濟地理格局。如此,網絡和地理空間、真實和虛擬場所日益相互融合和依賴。正如Aoyama與Sheppard所說,“這更像是經線和緯線緊密地交織在一起。然而,我們對于它們是如何編織出來的,它們的顏色、紋理和式樣還知道的很少,因此需要更多的地理學家更深入的研究這一快速變動中的通信技術”[53]。
5研究展望
首先是網絡空間的通達性研究。通達性的傳統定義是著眼于地理鄰近性之上的,而虛擬世界往往忽視物理空間,虛擬交互的“成本”與地理區位的關系似乎并不明顯。因此,研究虛擬空間的通達性就需要從信息通達性的角度來考慮,其關鍵是如何測量互聯網中的空間距離?;蛟S我們要用不同類型的距離(如效用距離、隱喻距離和積分距離等)來替代傳統的物理距離。在此基礎上,我們才可以來進一步分析影響信息通達性的主要因素。 其次是網絡空間集聚的動力機制分析?;ヂ摼W經濟活動在空間上表現出明顯的集聚現象,其背后的推動力是什么?數字化產業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是否具有完全不同的空間作用過程,還是如同其它傳統的產業集群一樣,具有地方根植性。這些議題都有待深入探究。 第三是研究網絡空間與地理空間的交互作用。如前文所述,已經有研究表明互聯網內容產業與當地其它產業空間之間存在著互動關系。那么兩者是如何相互影響,或者說是如何融合的?此外,對于非數字化商品(如非標準化的、容易變質的商品),電子商務的時空挑戰也主要是解決受制于地理空間的物流和配送問題。這是一個研究兩種空間交互的很好的應用課題。 最后,對于發展中國家的地理學者來說,進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比較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目前大量的文獻均以發達國家作為研究案例,而發展中國家還少有人涉及。一般而言,存在于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差異,會導致各國和各地區不同的互聯網空間特征及發展模式。因此,進行此類比較研究對于發展中國家,包括我國的互聯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