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普及高中教育政策及其價值取向
徐輝
印度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在其獨立后的幾十年內,國家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隨著初等教育的普及程度不斷提高,普及中等教育(包括初中和高中)已成為目前印度教育體制改革的重要課題。印度政府于2005年7月正式出臺《普及中等教育》政策報告,這標志著印度政府正式把普及高中教育提到國家發展戰略的議事日程上來。
印度歷屆政府都比較重視科技和教育的發展,并把“科技立國”作為經濟發展戰略。現任總理瓦杰帕伊在獨立50周年紀念大會上也明確指出:“到2010年,印度要成為信息技術大國、核大國和生物技術大國,并力爭到2020年成為世界第四經濟大國。”重視科技離不開人才,印度科技人才眾多,號稱“世界第三大人才庫”,人才優勢十分明顯。而人才培養依賴于教育,發展并普及中等教育因此成為目前印度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選擇。
一、政策頒布及文本體系
為了論證并制定普及中等教育政策,印度政府于2004年8月對1994年解散的中央教育咨詢署(CABE)進行重新改組,組建7個委員會分別處理印度教育相關問題,包括:免費義務教育法案及其初等教育相關問題委員會、女童教育及公共學校體制委員會、中等教育普及委員會、高等教育機構自治委員會、學校課程中文化教育整合委員會、教科書管理機制委員會和高等和技術教育經費委員會。
中等教育普及委員會經過一系列嚴肅認真的商討、辯論和研究,于2005年7月正式發表《中央教育咨詢委員會關于普及中等教育的報告》。該政策報告標志著印度政府自獨立后第一次把普及高中教育提到國家日程上。
報告提出普及中等教育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力求到2015年為所有印度青少年提供高質量的初中教育(即到16周歲);第二步是到2020年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即到18周歲)。
報告指出普及高中教育的基本指導思想主要有以下原則:
第一,普遍入學原則,即學生入學不應受身體、社會、文化和經濟等條件的制約。普及入學不但意味著適齡青少年需要達到多少個百分點的人學率,為學生提供多少教室、實驗室、計算機硬件設施等量的增加,而且也意味著學校系統包括學生、老師、課程計劃者以及教科書編撰者不斷更新自己的思維方式,摒棄性別、種族、階層等歧視,共同創造一種和諧文化環境,給他們包括身智有殘疾的學生提供足夠均等的入學機會和良好的受教育環境。
第二,平等和社會公正原則。這一原則在印度憲法中有明確規定,它不但要實現中等教育的平等和社會公正,而且要通過中等教育努力實現平等和社會公正。要保證高中教育的平等和公正,學校教育系統必須從性別、經濟差異、社會(比如部落、種姓)、文化(包括宗教和語言多樣性問題)、身智殘疾兒童以及城市和農村6個維度努力。這6個維度要反映在學校課程設置中,不但用以建立孩子的自尊心,也確保所有孩子完成高中教育。
第三,相關性和發展性原則。該報告認為,今天的教育不但要能發掘孩子的所有潛能,而且要能促進孩子的發展與社會的發展之間的緊密聯系。因此,該報告認為,教育應當在以下4個領域的發展中扮演主要角色:(1)構建民主社會公民的職責和權力;(2)通過交叉學科掌握知識和概念體系并能將其批判性地或創造性地運用于日常生活;(3)發展多元社會價值;(4)掌握繼續學習所需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第四,學制及課程改革原則。學制體制和課程結構改革是印度普及高中教育改革力度最大的一環。高中階段的課程改革應與學制改革相一致。在高中階段應提供多樣化的課程以滿足不同學生的不同需要。該報告認為,要對中等教育的課程和結構進行雙管齊下的改革,也就是:(1)必須把生產性勞動作為教學媒介引入到整個學校系統的課程中來,以有利于學生獲得知識、培養價值觀和技能;(2)必須在全國范圍內組建職業教育與培訓計劃(VET),并加強各模塊課程橫向和縱向上的緊密聯系。
報告還提出,要對高中教育體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徹底改革,以利于高中教育的普及。如:加強多元智能教育、青少年健康教育;改革課程結構與學科設置,增設選修課程;加強并更新高中階段的職業教育項目建設;改革公共學校體制管理制度;進一步實施“三語言模式”計劃,即在印地語為母語的州提供印地語、英語和一種現代印度語言(主要傾向于南方語言)3種語言教學;在非印地語州提供印地語、英語和區域語言3種語言教學。改革教學與評估體制,實施建構主義教育理念和教學方式,弱化考試,實行學生檔案袋評價模式;還涉及到財政資助和教師教育等方面的綜合改革。政策報告最后就政策實施的規劃和管理體制提出了建設性措施。
二、政策的價值取向
(一)“全納教育”取向
全納教育的基本思想是“接納所有學生,反對歧視排斥,促進積極參與,注重集體合作,滿足不同需求,建立全納社會”。這一思想在印度的《普及中等教育》政策報告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關注特殊教育,為所有殘疾兒童提供特殊的就學方式和學習設施;關注女童教育,在課程設置上盡可能消除性別歧視和偏見的內容,積極開設“性別和諧課程”,并積極解決女童早婚問題;重視教育平等問題,“根據印度憲法的基本價值觀和原則之精神,所有高中適齡孩子,不分種姓等級、宗教信仰、語言、經濟、文化、地域或性別的差異,都享有平等的接受國家公共學校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另外,為了加強民族融合和社會平等,將私人資助的高中學校整合到國家公共學校教育體制中,因為“在私人資助的學校的學生大多來自于有權勢的家庭,這就意味著在這些學校的學生被剝奪了了解其他文化背景學生特點的機會,難以培養他們的平等和社會公正之意識,不利于多元文化之間相互理解”。實施“三語言模式”。報告要求“中央政府要建立有效的‘三語言模式’實施機構和程序,要求各級政府給以充分的資金支持,加強高質量的信息資源跨語言翻譯工作,并將國際信息資源翻譯成不同印度語種”。該報告旨在通過實施“三語言模式”計劃,加強國家不同語言地區的高中教育資源的可利用性,達到教育資源的共享目的,從而有利于全國高中教育的提高和普及。在高中教育普及的評估過程中,加強“焦點群體”(如女孩、貧困地區的學生、殘疾青少年等弱勢群體)數據資料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從而更有利于監控這些弱勢群體教育的普及情況。另外,要求加大農村貧困地區高中教育機構建設的力度,將有條件的初中升格為高中。
(二)“管理分權”取向
在普及高中教育管理和規劃方面,實行地方分權制。由于普及高中教育要涉足到不同地區,而且地區之間教育水平差異較大,管理和規劃一定要具體到各個州、社區和街巷,以及不同性別、種姓、宗教和語言群體中。也就是說,必須在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上立體式規劃和管理。在國家公共學校教育管理方面,“國家公共學校教育體制采取靈活性管理,維護學術自由,鼓勵教育創新”。同時,加強州級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民間財團對公共學校教育體制的資助力度。
(三)“以人為本”取向
政策報告中多處體現了這一基本教育理念:首先,針對高中學生處于17-18歲生長的關鍵過渡期,根據其年齡特征,有針對性地加強青少年教育,加強長期處于弱勢群體的女童健康教育;重視“多元智能教育”,積極研究和開展加德納的多元智能教育思想,努力為學生提供最充分的訓練不同智能的機會,激發每個學生的潛能,增強每一個高中生的自信和自尊;另外,根據不同語言文化群體的特殊需要,加強多元文化課程建設;在教學方面,采取尊重學生個性特征的建構主義教學范式;在評價方面,改革傳統的標準化考試模式,要求學生建立個人學習檔案袋,記錄他們的學習進程,重視每個高中生的縱向進步而非橫向競爭的評價模式。
(四)“可選擇性”取向
首先,普通高中與職業高中并重,進一步加強高中教育職業化項目建設,大力發展高中階段的職業教育與培訓。高中教育職業化項目不但能為不同的學生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機會,增強個人就業能力,緩解并消除技能型人力供需不平衡,而且為那些不愿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提供了一條有效的備選途徑。正規高中教育與開放學習體制并舉,對于那些農村急需勞動力或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不能按時接受正規教育的適齡青少年,政府通過建立選擇性教育項目,如建立國家開放教育學院,根據目標群體的需要不但提供普通學術課程,還提供大量的職業和社區取向的課程、遠程教育機構等,為他們提供與正規學校同等質量的教育。在教師培訓方面,加強教師在職培訓和職前教師教育的同時,積極開發“教師學習共同體”等創新型教師培訓項目。另外,課程設置靈活,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和特長等選擇不同的選修課程,并建立靈活個性化的評價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