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關于幼兒教師、家長之幼兒心理健康觀的訪談研究
黃英
論文關鍵詞:幼兒教師幼兒家長幼兒心理健康心理健康觀
論文摘要:對幼兒教師、家長各60名進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的結果顯示,幼兒心理健康特征主要體現在性格、個人行為及能力、人際交往與社會適應、情緒、道德品質五個方面,其心理健康觀具有模糊性、經驗性、主觀性等特點,并不同程度表現出重外輕內、重適應輕發展的傾向。幼兒教師的判斷相對準確、理性,家長更實用與功利。傳統文化與價值觀,彼此角色地位、自身經歷及認知水平影響他們心理健康觀的構建。
一、引言
心理健康觀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背景下形成的對心理健康相關問題的看法和觀點。根據認知內隱理論,心理健康觀作為一種內在、穩定性的主體認識,影響著教育者對幼兒心理健康的態度和實施策略。教師和家長,作為幼兒身心發展中的“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是幼兒情感發展和心理健康的促進者。m實踐中,盡管他們已經意識到幼兒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但這種認識仍停留在經驗的水平上,對幼兒心理健康標準缺乏準確的把握,影響了幼兒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實施。本研究試圖通過對幼兒心理健康的直接影響者—幼兒教師、家長的訪談,了解她們對幼兒心理健康相關問題的看法,為開展幼兒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論和事實依據。
二、研究對象及方法
為盡可能客觀地了解幼兒教師、家長心理健康觀的真實情況,確保本研究的普遍性與代表性,在重慶主城區不同類型的幼兒園中選擇幼兒教師與家長各60名進行訪談。所選對象盡量考慮不同的學歷層次、年齡與性別(受職業特征的影響,教師皆為女性)。訪談目的主要是從他們關于幼兒心理健康標準、影響因素及維護等相關問題的描述,分析其內隱的心理健康觀。訪談過程皆是在自愿的情況下,圍繞事先編制的訪談提綱,采用個別訪談形式進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考慮到家長的實際情況.對家長的訪談中增加了團體訪談和電話訪談兩種形式。為避免受訪人員對訪談內容進行刻意準備,影響結果的真實性,事先都未告知訪談主題。訪談中,為更好與訪談對象進行溝通和交流,在取得她們同意的基礎上,皆對談話進行錄音,為及時抓住訪談者的思路并進行有效的追間,做了詳細的訪談筆記。最后對訪談結果進行編碼及類屬分析。
三、結果分析與討論
教師、家長反映的幼兒心理健康特征是多方面的。如表1,2,我們將幼兒教師、家長列舉的幼兒心理健康特征歸類整理分成五大類30個子項,按提及頻次排序,并將同類目所有特征的頻次累加計算出總頻次和百分比。顯示,教師描述的幼兒心理健康特征按總頻次排序依次為性格、個人行為及能力、人際交往與社會適應、情緒、道德品質,家長描述的幼兒心理健康特征按總頻次排序依次為性格、人際交往與社會適應、個人行為及能力、道德品質、情緒。教師提及的30個特征中頻次前十位依次是:活潑開朗、善于表達、善于交往、習慣好、友好相處、適應集體生活、積極的狀態、行為一致、聽話懂事、主動。家長提及的30個特征中頻次前十位依次是:善于交往、合群、活潑開朗、習慣好、好表現、承受挫折、講道理、無不良行為、獨立、適應環境。表明,不管是教師還是家長皆對性格、人際交往與社會適應、個人行為及能力等方面表現出高度的認同。
(一)關于幼兒心理健康基本問題的認識
教師、家長意識到心理健康對幼)L的重要性,但僅看到心理健康對人際交往、社會適應、學習水平與能力提高及未來成功的影響,未認識心理健康是幼兒個人幸福的源泉,充分發展的保證,體現生存性原則。訪談中皆反映出對幼兒心理健康現狀的擔憂,認為相當部分幼兒或多或少地存在有心理健康問題,但同時也承認“孩子小,多關心他吃得怎樣,長得怎樣,有沒有生病”,他們更關心幼兒身體健康,身心并重的健康觀并沒有真正得到體現。在追問“您與教師(或家長)交流時,一般希望了解(告知)幼兒在園的哪些表現?”時,她們的回答驚人相似:“是否回答問題,答對沒有”、“上課有沒有專心、老師講了些什么,記住了嗎”、(學習方面)“聽老師的話嗎?表現好不好,有沒有和小朋友打架”、(行為方面)“有沒有生病,吃得好不好”,(身體方面)表明,教師與家長對幼兒心理健康的主動關注不夠,其心理健康的顯觀念與隱觀念存在差異。
(二)對幼兒心理健康標準的描述
1.教師與家長對幼兒心理健康標準的描述存在相同
第一,都將智力和動作方面的缺陷歸屬到心理健康范疇之外。未認識到智力、動作發展正常是幼兒心理健康重要標志,認為“這屬于智力方面的問題,反映一個人聰明與否”,表現出認識上的片面性。正常的智力水平是幼兒與周圍環境取得平衡和協調的基本心理條件,智力障礙常常會導致感知覺和記憶異常、思維水平低下和心理紊亂,從而影響幼兒正常生活。幼兒期是動作迅速發展的時期,動作發展與腦的形態及功能的發育密切相關,幼軀體大動作和手指精細動作的發展水平處于正常范圍是心理健康的基本條件。
第二,性格成為判斷幼兒心理健康的首要標準。性格是個性中最核心、最本質的心理特征,它表現在對客觀現實穩固的態度和習慣化的行為方式中,具有獨特性和典型性,而成為容易看到的心理健康的要標志。但一方面在描述中體現出相當多個性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認為“這是個性問題,與心理健康關系不大”。究竟個性是否心理健康的標準,并不確定。在他們的語境中,“個性”等同于“性格”,經常混用,顯示出心理健康相關認識的模糊性。另外,“開朗”作為他們提及最為頻繁的詞匯,成為良好性格的標志。
第三,良好的人際關系與社會適應成為幼兒心理健康的重要特征。教師與家長一致認為良好的社會適應是幼兒心理健康的重要特征,并特別重視交往的作用。人類的心理適應,主要是對人際關系的適應,交往是適應社會的重要途徑,幼兒的交往活動能反映他們的心理健康狀況,但良好的交往不僅有利于社會適應,更是幼兒自身的需要,對幼兒的個體成長具有重要的意義,幼兒需要在交往中認識自我并獲得快樂。在我國“和為貴”與“集體主義”的傳統文化影響下,將對外的適應看作評價幼兒心理健康的總綱,無論是個性、情感還是行為都只有在良好的適應中才談得上是健康還是不健康,忽視幼兒個體的發展和需要的滿足。
第四,重視外顯的行為、能力特征和道德品質。幼兒教師與家長較注重外顯、違反紀律、背離成人要求的行為表現,如“懂事”、“乖巧”、“聽話”、“習慣、常規”、“不搞破壞”等。對幼兒的逆反、對抗行為普遍呈否定態度,多夸大幼兒多動行為,認識不到乖巧、聽話的背后可能存在嚴重的心理問題。究其原因,受傳統文化的影響,教育中過多強調適應、限制、服從、容忍,導致幼兒對情感的壓抑、對他人的依賴,對環境的敏感,不利于幼兒心理健康發展。另外,教師和家長把道德品質如“誠實”、“禮貌”、“謙虛”、“不自私”以及生活常規方面的要求當作幼兒心理健康的重要標準,認為“純粹心理不健康的問題較少,更多是品德問題”。對道德品質與心理健康的含混不清使她們誤把心理健康問題當作道德品質問題來解決,或拘泥于某些道德品質的培養與提高,而忽視了幼兒心理健康的真正內容。道德品質與心理健康屬于兩個不同的范疇,前者指個體社會生活適應良好、人格完善和心理潛能的充分發揮,具有很強的個體性,后者是人們共同生活的行為準則、規范在人身上的體現,具有較強的社會性,嚴格來講不能反映一個人的心理健康水平。這可能與我國“德教為先”的傳統教育觀有關。
2.教師與家長關于幼兒心理健康特征描述的差異
從訪談結果來看,家長關注幼兒心理健康特征依次為:性格、人際交往與社會適應、個人行為及能力,情緒排在最后。表明家長對幼兒情緒變化關注較少,認為“只要幼兒不哭,高高興興上幼兒園”就不會有情緒問題。有的只注意到幼兒高興、哭、害怕等情緒的表層問題,而對情緒背后幼兒的動機、精神需要等深層次的問題關注不夠,即使知道,也只不過是一種解釋、一種假設。比較而言,教師較關注幼兒情緒,“鼓勵幼兒敢于表達,把內心的想法說出來”,積極為幼兒創造表達情緒的機會。情緒是個體關注滿足系統的表現,我們應積極關注隱藏于幼兒情緒背后的需要及需要的滿足。家長則更關注幼兒學習方面的特征,常用幼兒的學習表現進行舉證,認為心理健康的幼兒“愛學習,能力強,能克服學習的困難,有表現欲”。以學習上的表現論心理健康與否,暴露出家長在心理健康標準把握上的偏差。可見,受我國“學而優則仕”、“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傳統觀念和現代應試、競爭壓力的影響,家長的心理健康觀較為實用和功利,多關注子女的學習和能力發展,以獲取成功而不是追求幸福作為兒童教育的價值。 (三)教師和家長對幼兒心理不健康特征的認識
教師、家長對幼兒心理健康判斷標準不統一,他們往往站在個人之外,憑自己的感性經驗、主觀好惡和生活經歷來判斷幼兒的心理是否健康,而不是從幼兒固有的心理機能的各方面著眼于幼兒的需要、情緒和感受,去區分心理健康與否,體現出經驗性、主觀性、表面性和模糊性的特點。另外,他們偏重與同年齡幼兒比較,哪些“異常的、與多數人不一樣的”、很“嚴重、明顯”的特征才視為不健康,顯示多以醫學癥狀和統計學上的常態分布為依據判斷。有的認為幼兒的心理問題是發展中的自然現象,或認為自己不具備判別的知識和能力,“只有心理醫生才能判斷”,對此經常不敢判定甚至不予理會,對幼兒常見的心理行為問題常簡單判定為“習慣不好”。反映出對心理健康相關知識缺乏影響了對幼兒心理健康問題的識別和處理,但相比于教師,家長更缺乏判斷能力。
(四)教師和家長對影響幼兒心理健康因素的認識
教師和家長對遺傳及神經類型等生物因素有初淺的認識,把它們統稱為“先天因素”。對幼兒自身的動機、需要、認知風格、自我意識、早期經驗等心理因素及社會文化因素認識較少。對影響因素的把握上,重視與幼兒有直接影響的外在原因,忽視內在原因及作用機制。這方面,受到專門教育的幼兒教師所擁有的心理學知識并未體現出應有的優勢。
教師和家長都認識到幼兒園是影響幼兒心理健康的重要社會環境因素。對此,教師多關注自身的教育行為、態度、性格對幼兒的影響,而對同伴關系、教育活動的組織與安排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重視不夠。與師生關系相比,同伴關系因其更自由、更平等,使幼兒產生安全感和歸屬感,是幼兒心理健康的必要條件。如果幼兒園教育活動組織小學化、成人化,教育活動中高控制、高要求,過于強調秩序常規,都會給幼兒帶來較大的緊張與壓力,使幼兒缺乏安全感和成就感,影響其心理健康。教師須重新審視同伴關系和幼兒園教育活動對幼兒心理健康的價值。家長則多談到教師個性、行為、品質對幼兒心理健康的影響,認為教師要有“愛心”、“公平”、“耐心、善解人意、道德品質好,這比教師的學歷更重要”。從教育社會學的觀點來看,教師職業具有一定的道德色彩,他不僅需要通過自己掌握的知識影響兒童,還需要通過自身的人格、品質和道德力量以及自己的行為去影響和感染兒童。因此,家長往往將教師的職業與道德修養聯系在一起,并以此作為教師職業的基本要求和必有之義.更多地看到教師的人格因素對幼兒心理健康的影響。
關于家庭,家長多談到母親性格和家庭教育方式對幼兒心理健康的影響。盡管許多家長知道,體罰對幼兒心理健康不利,但實際中,打罵孩子的現象常有發生。部分家長意識到親子交流太少、父親作用的缺失對幼兒心理健康的影響。當問及“您認為家長和教師相比,誰對幼兒心理健康的影響更大?”時,家長多強調教師的作用,認為“關鍵在教師,家長起輔助”、“家長沒有時間”。表明,在心理健康維護方面家長過于依賴幼兒園,未看到自己在兒童心理健康中不可代替的作用和職責。正如有些社會調查中反映的那樣,在兒童成長的各種因素中,父母的作用常常是首要和關鍵的。家長應深刻認識到融洽的親子關系和愉快的家庭氛圍對兒童心理健康的價值,不輕易讓出對子女的教育權利。
(五)不同教師、家長對幼兒心理健康問題看法比較
比較而言,學歷高的教師在反映幼兒心理健康問題時,涉及心理的層面較多。關注到“壓抑”、“渲瀉”、“緊張”等問題,認為“壓力”是引起幼兒心理不健康的直接原因,顯示出高學歷教師具有科學的兒童觀和較全面的心理學知識。年輕教師處于成長發展期,傾向于從自我發展的角度積極地看待心理健康,多用“獨立”、“主動”、“自由”、“好奇”等字眼表述心理健康特征,具有人本的觀點。年長教師的心理健康觀還比較陳舊,未能較好體現時代的特點和社會的需要。但是,私立、企業幼兒園中年輕教師的這種反映并不明顯,可能跟這類幼兒園教師學歷層次相對較低,學習機會少,教育觀念較為落后有關。5年以下教齡的教師對幼兒心理健康的關注與敏銳度較低,可能是該階段教師正處于人職及技能形成階段,對日常工作的應付影響了她們對該問題的關注。教齡在5-10年的教師在與筆者的交流中顯得“積極”,注重于幼兒的“體驗”、“表達”、“個性”,更愿意對幼兒進行判別,但有時顯得輕率。教齡在10年以上的教師對幼兒判斷更謹慎,更善于用辨證發展眼光看待幼兒的心理發展。
學歷、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家長重視幼兒內在的心理品質,如“創造性”、“壓力”,強調“自由”、“積極”和“發展’,以及更多的“交流”,重視幼兒情感的“愉悅”、“安全感”。而受教育程度、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家長則更強調“適應”的重要性,如“聽話”、“行為習慣好”、“合群”,“被人接納”等,多以學習及行為習慣代替孩子的心理評價,可能跟這類家長所承受的社會生存壓力較大有關。他們希望幼兒從小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力,能在現實中維持一種有效的生存狀態,學歷、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家長由于有更安全的經濟保障,有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關注孩子的人格與心理品質。
四、結語
整體上看,接受調查的教師和家長對幼兒心理健康判斷標準都有所把握,與專家的看法也有一定相似之處,比較他們對幼兒心理健康的看法,我們還是可以發現共同多于分歧,具有模糊性、經驗性、主觀性等特點,并不同程度表現出重外輕內、重適應輕發展的傾向。相比于幼兒教師,家長對外顯的行為習慣與學習問題關注更多,更重視對外的適應,對幼兒個體需要關注較少。教師判斷相對全面、細致和準確和“心理學化”,側重情緒方面的認識,更能以人為本。主要因為教師總體文化程度較高,接觸心理學、教育學等知識的機會也較一般家長多,家長受“以德為先”、“學習為重”觀念影響較深,對幼兒個體關注不夠。作為社會專職教育者,幼兒教師盡管晚于父母介人兒童的發展,比父母更能理性、直接地認識到幼兒的心理健康問題,家長則由于對子女的未來承擔了更大的責任與壓力,其心理健康觀顯得更功利、實用。傳統文化價值觀念、自身經歷、彼此的角色地位和認知水平影響著他們心理健康觀的構建。在我國特有的傳統文化背景下,對幼兒心理健康的認識須兼顧個體內在需求和對外良好適應,既重視生存適應,又注重主動的發展,才能滿足幼兒終身發展的需要。根據美國學者布朗弗布倫納(Bronfenbrenner , U )的兒童發展生態學觀點,家庭和托幼機構是影響幼兒心理發展重要的微觀系統(microsystem )。教師、家長是兒童全面發展的促進者,就意味著他們不僅要對兒童的認知和智能負責,更要促進兒童情感、社會性和個性的發展;不僅是兒童發展引導者,教授者,還是“心理保健者”。為此,教師、家長要樹立“全人”發展的教育理念,以培養“完整的兒童”為目標,促進幼兒的心理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