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行政控制、行政治理到政治引領:國家推動社會組織發展40年
摘要:以控制與培育作為分類標準,提出改革開放后國家發展社會組織的策略經歷了兩次轉型。在第一次轉型過程中,作為國家人的地方政府是推動轉型的主體。弱激勵、強壓力和強風險推動地方政府借助社會組織解決治理困境,社會組織發展策略從行政控制轉型為行政治理。在第二次轉型過程中,國家通過中央統籌,實現從行政治理到政治引領的轉變。國家通過強制策略和互惠策略,實現對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從行政控制、行政治理轉型為政治引領,國家實現了從工具理性向價值理性的轉型。本文是對分類控制、行政吸納、國家與社會雙軸理論的修正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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