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權力-行動:大學內部治理中的教授治學——基于高校章程的內容分析
摘要:對251篇樣本高校章程文本的內容分析后發現,不同高校對教授治學的實現方式有所不同,但仍有一致性程度較高的規律:從身份上看,教授治學中的"教授"實際上是一個以擁有正高級職稱教師為主要成員的多元治理主體的代表性稱謂和集合,在個體意義上這一治理主體需要具備正高級職稱、不同學科專業和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等資格條件,在組織意義上這一治理主體主要由學術委員會及其分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的形式參與大學內部治理;從權力上看,學術委員會基本上是按照"民主選舉-會議協商-投票表決"這一方式來運行的;從行動上看,學術委員會可以通過不同尺度的管理權限參與包括學術道德類事務、學科建設類事務、學術評價類事務等12類事務在內的學術性事務。研究認為高校章程中所規定的教授治學應在學界研究、高校實踐和官方確認的共同推動下盡可能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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