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語文第一學段朗讀教學要求和指導方法的研究 韓素靜 河南濮陽市油田教育教學研究室; 濮陽457001 摘要:《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以下簡稱《課程標準》)明確規定第一學段朗讀教學的目標是:“學習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學習默讀。”對于這一教學目標,部編版教材針對不同年級、不同冊次進行了分解落實,朗讀訓練的要求具體、明確,呈現出循序漸進、螺旋上升的特點。在課堂教學中,教師要明確要求,科學指導,讓學生的朗讀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基礎教育研究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