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高等職業教育的外部性補償問題
馮坤
摘 要:今年國家提出了要大力支持和發展民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從民辦高等職業教育在我國發展的歷程來看,民辦高等職業教育是存在外部性的行業,但是這種外部性沒有得到有效的補償也是造成民辦教育發展緩慢,供給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本文就民辦教育的外部性的補償問題進行了一些思考,提出一些解決的辦法。 關鍵詞:民辦高等職業教育 外部性 補償 一、民辦高等職業教育存在的原因和發展現狀 以辦學主體是否具有政府權能為標準而將學校劃分為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公立學校是指由政府直接舉辦的學校,私立學校是指由非政府機構舉辦的學校,包括不具有政府權能的社會力量。在此我們也認為,民辦學校即私立學校,所有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都可稱民辦教育。公辦教育是準公共產品,公共產品不屬于任何個人,但在公辦教育上卻是花較小的代價就能消費較多的教育。付費形式從稅收中支付,那么就難免有人交稅少,付費少,但卻在“免費搭車”。社會對這方面的需求實在太強烈,而思想境界高的,愿意支付資本,提供公共產品的,為社會服務的人(如陳家賡等)實在太少。政府開辦高等教育的成本巨大,受政府決策失靈等多種因素的制約,必然造成準公共產品的供給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需求,這樣教育的市場機制必然失靈。 高等教育的供給雖然有一定難度(校舍、設備、師資隊伍等的建設困難),但也并不是高不可攀,只要有需求,就會有市場。準公共產品的供給不足和社會需求的旺盛,為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前景。民辦高等教育與公辦教育的一個最顯著的區別就是產權私有,付費教育,民辦教育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私人物品。私人物品生產(供給)的最大市場原則就是利潤最大化,實現投資者的價值效應。只有這樣定位,才能符合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但是,準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同時存在,且準公共物品的付費低,保障可靠,消費者的理性選擇理當是準公共物品,因為,公辦高等教育和民辦高等教育在同一社會中(給消費者提供選擇的機會處在不對等的位置),所以民辦教育必然有市場,但注定日子不會好過。 從我國民辦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歷程來看,民辦高等職業教育經歷了從為數眾多的收費較為昂貴的規模較小的學校,到現在為數不多的收費也趨下降的規模較大的學校,說明了民辦高等職業教育進行了行業內部的一個資源的重組和整合。現階段我國民辦高等職業教育的數量較少,而且國家在招收學生數量和招生地域范圍上都有限制,對民辦職業教育的財政支持還很有限,這使得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極為緩慢,不具有和公辦教育相競爭的實力。 二、民辦高等職業教育是具有外部性的行業 外部性是指當某一實體(一個人或一個企業)的活動以市場機制之外的某種方式直接影響他人的福利時,這種影響就稱為外部性。與通過市場價格傳遞的影響不同,外部性對經濟效率有壞的影響。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教育是具有正外部性的產品。人們通過教育投資可獲得個人的種種直接和間接收益,例如終身收入的提高、工作選擇機會的擴大、提高子女的品質、提高家庭內部勞務的生產率和改善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等;但受過良好教育的公民無疑也會給社會帶來廣泛的利益。這些正外部性表現在:①有助于提高對公共事務的參與率;②更為健康的生活方式;③降低社會犯罪率;④減少對公共福利體系的依賴;⑤促進技術進步與傳播;⑥降低生育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