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歐洲內河航運綜合信息服務電子報文工作模式
蔡麗娟
【摘要】為推動我國內河航運信息資源共享,加快建設我國內河航運信息交換系統,介紹歐盟內河航運綜合信息服務系統(RIS)使用電子報文的目的及其交換體系,以及電子報文的內容及工作流程,并舉例加以說明。
【關鍵詞】內河航運;綜合信息服務;電子報文;信息資源
歐洲內河流域廣闊,核心內河航運網絡總長約為1萬km,覆蓋歐洲多個國家和地區,在歐洲綜合運輸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為保障跨國、跨區域內河航運的高效、經濟、環保和安全,促進歐洲內河航運業整體發展,歐盟提出構建統一的內河航運綜合信息服務系統(River Information Services System,簡稱RIS)。
歐洲RIS的運轉建立在信息高度共享的基礎上。為實現信息共享,科學、合理的電子數據交換體系及電子報文(Electronic Message)的廣泛應用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歐洲RIS的電子數據交換體系復雜而有序,電子報文不僅是這一體系的信息交互載體,而且還是這一體系乃至整個RIS的動態數據來源。
1RIS電子報文的交換體系
電子報文是有關方按照電子數據交換協議和規定,將具有一定結構特征的標準信息,經數據通信網絡在計算機系統之間進行交換和處理的一種電子文件。
歐洲RIS廣泛應用電子報文的目的在于營造內河航運業務流程無紙化環境,減少岸上和船上的管理負擔,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保障所有重要信息在合適的時間、地點被及時、全面地獲得,使得相關航運應用系統快速響應、全面協同,簡化數據交換過程,從而提高航運效率及其安全性。目前,歐洲RIS已建立較為全面的電子報文體系,它有效地促進內河航運數據交換,保證歐洲內河航運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的實現。
目前,歐洲RIS大部分功能的實現主要依靠船舶電子報文系統(ERI)、船長通知系統(NTS)、電子航行圖和顯示系統(ECDIS)、船舶跟蹤或追蹤系統(VTT)等四大系統的支撐。其中,以ERI與NTS為代表的內河航運電子報文系統是電子數據交換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至今,歐洲內河航運電子報文系統建立起一系列不同類型的電子報文及相應標準。通過強制實施部分重要電子報文標準,歐洲內河航運實現航運數據采集、交換、處理的格式化、電子化、無線化、智能化,有力地保障內河航運的高效和安全。
2RIS電子報文的信息流程
RIS電子報文的信息流程如圖1所示。
RIS系統提供兩種輸入貨物相關信息的方式:客戶端(服務器端)架構的區域信息通信系統(BICS)以及瀏覽器(服務器端)架構的Web頁面輸入。BICS是一個貨運報關區域性跨國航運信息系統,可安裝在船端計算機上,供船長或者托運人輸入每票貨物的詳細信息。用戶也可以通過Web瀏覽器登錄指定的網頁,注冊郵箱賬戶后,按照網頁要求錄入每一票貨物的信息。在電子數據交換(EDI)標準方面,歐洲采用聯合國行政、商業、運輸電子數據交換語法規則(EDIFACT)。
在數據接收方面,由于采用EDIFACT格式進行傳輸,水運各相關當事方,如港口、海關、移民局、統計局以及其他政府相關機構等,均可以接收數據。此外,由于發送數據標準統一,歐洲國家(尤其是萊茵河、多瑙河沿線的歐盟成員國)紛紛建立本國的內河航運信息系統,例如荷蘭的船舶報關信息系統IVS 90,比利時的船舶報關信息系統IBIS/GINA,法國的內河航運信息網絡系統VNF 2000,德國的航程和貨運報關航運信息系統MIB/MOVES,奧地利的航運信息服務系統DoRIS,匈牙利的航運信息服務和緊急呼救系統DISK等。
3RIS電子報文的內容
根據歐盟RIS的技術規范以及信息流的方向,RIS電子報文包括船到岸方向、岸到船方向以及岸到岸方向等3類。
3.1船到岸方向信息
(1)主管機關管轄區域內關于船舶航次信息的運輸通知運輸通知用以告知主管機關船舶將開始新的航次的意圖。無論船舶是空艙還是載貨,均應該發送運輸通知消息。運輸通知可以由船長發出,也可以由托運人代表船長發出。運輸通知必須在航次開始之前發出。在船舶航行進入另一個主管機關的管轄范圍之前,也應發出運輸通知。航次數據發生任何重大變化(如船員人數、拖帶駁船數量等),都必須向主管機關發送新的運輸通知。如果船舶開始一個航次或者航程中某部分需要得到主管機關的許可,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后返回確認信息,并在該信息中明確表達拒絕或者同意。運輸信息的發送可以是異步的,但是應盡快發送完畢。所有主管機關應當接受符合技術規范的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運輸消息,也可以決定是否采用其他方式接收消息。但如果運輸通知以傳統的方式發出(如紙質信件、傳真等),應隨后采用電子方式進行處理,由交通管理中心、船閘或者橋梁的操作員錄入到信息系統中。
(2)到達船閘、橋梁、交通管理中心報告點的到達通知和位置報告到達通知用于告知當地水運管理機構船舶即將到達。到達通知必須在船舶抵達之前發送。船舶一般在距離到達點5 km左右時發送到達通知。此外,船舶還應發送位置報告,位置報告必須在經過水道的某些報告點后發出。
3.2岸到船方向信息
岸到船方向信息主要包括對先前船舶發送的到達管轄水域信息的確認和響應以及航道服務信息,如船長通知、水文氣象信息等。對于類似的服務,歐盟RIS也作出詳細的規范。
主管機關發送給船舶的信息可以是異步的,但是應盡快發送完畢。所有通過電子方式發送的信息都應當符合歐盟關于該項內容的技術規范,并且應當能夠通過公共郵箱接收。
3.3岸到岸方向信息
岸到岸方向信息主要包括與船舶相關的運輸信息,以及船舶從一個轄區進入另一個轄區的信息。在船舶通過水道中定義好的位置后,船舶所在水域的主管機關必須將信息發送給船舶即將到達的下一個水域的主管機關。
主管機關發送的信息可以是異步的,但是應盡快發送完畢。發送機關可向接收機關要求確認信息。所有主管機關通過電子方式發送的通知信息都應符合相關規范,而且應當能夠通過公共郵箱接收。主管機關可以決定是否采用其他方式接收信息,如系統之間的直接互連等。如果準備將船到岸信息從某個主管機關轉發給港口或碼頭,船長或者托運人必須在其發送的信息中明確表示同意此種轉發。
4實例說明
以荷蘭鹿特丹到德國杜伊斯堡為例,說明電子報文的工作流程(見圖2)。
從荷蘭鹿特丹到德國杜伊斯堡,內河船舶先向鹿特丹港務局報告,港務局隨后將信息轉發到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得到進港數據。船舶如進入交通管理中心(船閘和橋梁管理中心),只需報送ID即可。荷蘭境內最后一個交通管理中心需將數據傳送到德國交通管理中心。在船舶駛入德國前,德國交通管理中心應當已獲取數據。在船舶進入德國時,船舶的目標港口也應獲取相關信息。目前,荷蘭、德國和法國采用統一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