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安全生產條件作為安全生產管理考核關鍵指標的意義
錢城江
論文關鍵詞:安全生產條件 安全生產管理 關鍵指標
論文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飛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安全生產形勢卻十分嚴峻,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多發頻發,煤礦等重點行業的安全問題十分嚴重。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急需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關鍵考核指標,從而從根本上遏制安全生產事故。
一、目前形勢
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關于安全生產條件提出要求之前,平均每年發生事故70多萬起,死亡12萬多人,傷殘70多萬人。2001年至2005年,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別重大事故73起;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587起[1]。不過,在國家和企業意識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實之后,全國的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2010年全國共發生各類事故363萬起,比2005年的718萬起下降494%。事故死亡人數顯著下降。2005年全國事故死亡人數127萬,而2010年降到8萬人以下,為79552人[2]。雖然全國安全生產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產狀況趨于好轉,但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事故總量仍很大。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流于表面,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考核也只是依賴于有關安監部門的檢查。對于關鍵的安全生產條件片面理解為“物的安全狀態”,而忽略了重要的“人的安全行為”,從而無法真正扼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生產條件重要性
《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的出臺對于規范安全生產秩序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安全生產法》中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安全生產法》卻未能給“安全生產條件”一個具體說明。直到《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頒布,才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了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為13項。
然而,不少企業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進入生產,追求效益,不顧安全。即使事故發生后也很少從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上找原因。就這樣安全生產管理中最根本、最關鍵的內容,在實際安全生產管理中卻被忽略了[3]。其實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的考核和對從業人員資格的考核都屬于《條例》中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13項之一,因此,我們在平時的安全管理中只是抓住了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個點,卻忽視了它的整個面,安全生產條件應當是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的總領的關鍵指標。
三、改變現狀的對策措施
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達到理想狀態的,必定經過艱苦地摸索。因此,對于如何實現安全生產條件作為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的關鍵指標提出如下一些具體措施:
1.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只規定了安全生產條件13項,沒有明確具體的標準要求,應該出臺一部更詳細的法律進一步明確。比如,這樣一部法可叫做《安全生產條件規范》,對《條例》中的13項,逐項進行具體化,達到可依法操作的地步。讓企業能依法進行自我完善,也讓監管部門可以依法進行監督。
2.企業自身安全管理 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就是管理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著名安全科學家海因里希說,人的不安全行為引起的事故占事故總數的88%[4]。企業中的人又可分為兩類,企業安管人員和職工。只有切實提高了企業中安管人員和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才能保證安全生產管理真正是以安全生產條件為考核關鍵指標。所以,從這兩類人來提出措施:
(1)企業安管人員是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中數量最龐大、作用最直接的安管力量。安管人員的培訓工作,可設置一個專業的安管人員的培訓基地。基地設省、市、縣三級,基地與科研單位合作,講授最全面的安全知識。同時基地中可以進行各種事故的模擬演示,可以學習各種先進的事故監測儀器的使用。完成學習后進行嚴格的考核,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2)企業職工的安全培訓,除了原先的三級教育外,還應由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培訓知識的專業機構來進行培訓。政府相關部門審核這樣的培訓機構的資格,限定培訓費用。企業被強制要求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 3.監管部門監督、檢查 任何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都應當以安全生產條件為基礎。同時,加大對于安監工作的人力、物力的支持,最終保證企業的安全管理將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關鍵。
(1)對于安監人員,應當提高要求,需要取得相關國家級資格證書方可從業。同時,各地安監人員實行輪換制,每兩年輪換一次,一般是在同級別之間。
(2)對于全國眾多的企業實行部分抽查和違規高額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在抽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現象立即進行高額處罰,多項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的現場安監人員有權直接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如美國,監察員在現場一旦發現有嚴重問題存在,就建議在經濟上給予非常嚴厲的處罰。對于非嚴重違規,每次可判以最高達7000美元的罰款[5]。
四、措施的意義
如果按照上面所給的政策執行,可以確保安全生產條件在安全管理檢查中起到關鍵作用,使安全管理更加明確,減少安全事故,益處多多。
1.制定這樣一部類似于《安全生產條件規范》的法規,使關于安全生產條件的法規有了統一標準,可以進一步明確企業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企業在考慮條件時不需要再考慮其他的相關法律,也不需要找中介機構去進行評價,企業可自檢,降低了企業的成本。同時,對于安監人員實施監督檢查也更方便,更便于操作,只需依法檢查,降低政府部門成本。
2.關于建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基地有兩方面的益處。一,可以充分整合優質資源,將先進的安全管理知識傳播到安全生產的最基層,切實發揮基層安管人員的力量。二,建立這樣一個基地可以使安管人員的培訓工作更加統一,真正提高中小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3.對于企業職工的安全培訓由第三方來培訓,可以有效避免現在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的弊端,依靠群眾來監督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
4.只有真正提高了政府監督部門安管人員的管理水平,才能認識到安全生產條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關鍵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同時,實行輪換制度可以有效的避免包庇、弄虛作假和抑制貪污腐敗現象。
5.適當的抽查和高額的罰款能夠有效扼制企業投機取巧的心理,真正將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好。國外的成功案例,證明其確實可行。
綜上所述,安全生產的各類管理其實質就是對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立和完善,所有的安全生產事故無一例外的涉及到安全生產條件。因此,安全生產條件作為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的關鍵指標意義重大。當前,面對嚴峻的安全形勢,更應該看清這樣的事實,從而針對性預防事故,降低事故發生率,讓社會更加和諧!(南京工業大學安全工程0801;江蘇;南京;211816)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06〕53號
[2] 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實施評估報告
[3] 李剛強,孫其珩,趙聲萍,錢劍安.安全生產條件評價理論與實踐.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7.
[4] Hoinrich,H.W.Industrial Accident prevention[M].McGraw-hill,inc.,Yew York,1931
[5] 田野,梅強.發達國家中小企業安全管理經驗與啟示.國際經貿,2007,33: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