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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水滸傳》的悲劇歷史底蘊

侯會

《水滸傳》(注:本文提及《水滸傳》,悉指萬歷三十八年(1610)杭州容與堂本。)留給人的最深刻印象,莫過于貫穿全書、無比鮮明的愛憎立場。這種樸素的情感立場與某些現代社會學分析一拍即合,人們很容易接受這樣的結論:這是一部反映農民階級奮起反抗封建統治及異族侵略的宏篇巨制,是農民起義的偉大歷史詩篇。一般認為,在這部“提振俠風、崇尚武德”(注:定一《小說叢話》,載《新小說》一、二卷(1903)。)的說部大作中,各派武裝力量陣線分明:以宋江為首的梁山義軍高舉反抗大旗,代表了廣大農民、市民的利益,可視為革命陣營;而對立陣營除了中央及地方官軍,還包括祝家莊、曾頭市等民間豪強武裝。在前70回中,真正的惡戰正是在梁山與祝家莊、曾頭市等豪強武裝間展開的。義軍領袖晁天王也死于曾頭市,雙方可謂仇深恨重、不共戴天。然而換一個角度審視,人們發現梁山好漢與祝、曾武裝之間又有著某些共性。如從社會地位來看,雙方都是不受官府鈐轄的民間武裝,與作為國家機器的官府正規軍迥然有別。而從領導人的社會身份、基層人員的成分構成以及對待朝廷的政治態度上看,雙方也有驚人的相似之處。

首先,無論梁山武裝還是祝、曾集團,其領軍人物都非一般的貧苦農民。祝朝奉、曾長者固然是稱霸一方的地主豪強,晁蓋、宋江又何嘗不是擁有莊園的財主富戶?晁、宋而外,梁山領導層中的莊主、員外也還大有人在,草草算來,就有史進、李應、柴進、盧俊義、孔明、孔亮、穆春、穆弘……

其次,雙方隊伍的人員構成,也頗為一致。水泊中的嘍羅們,多為破產無依的農夫舟子、市井游民。而祝、曾武裝的基本成員,也以莊農佃戶為主;其農民成分的比例,甚至比梁山武裝還要高些。

復次,雙方對待統治集團的態度,其實也很近似。表面上看,梁山武裝高揭“替天行道”的大旗,公然與官府作對;祝、曾則是配合官軍拱衛封建政權的民間別動隊。然而細較起來,似乎又非如此:祝、曾固然與梁山叛逆不共戴天,但其與地方官府的聯系卻又難說緊密。祝家莊與梁山三番大戰,近在咫尺的鄆州官軍竟未發一兵一卒施以援手;而祝家莊活捉了梁山好漢,也并不打算與鄆州官府共享勝利果實,而是徑直“解上東京去請功”(注:《水滸傳》第五十回,孫立也說過“他日拿了宋江一并解上東京去”的話。)(第四十八回)。同樣,曾頭市對待官府的態度,也是若即若離、敬而遠之。曾頭市兒歌唱道:“掃蕩梁山清水泊,剿除晁蓋上東京。”(第六十回)曾家父子似乎也是超越地方州縣,直接對東京“趙官家”負責的。

反觀梁山武裝,其挑戰封建統治的立場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無論晁蓋還是宋江,與官府的聯系都較祝、曾更為緊密。晁蓋劫取生辰綱走漏風聲,先有縣里押司為之報信,又有縣中都頭為之掩護放行,其官場“關系網”之數密,徒令祝、曾瞠乎其后。而晁蓋等在蓼兒洼與緝捕官軍周旋,阮氏兄弟操槳高唱“酷吏贓官都殺盡,忠心報答趙官家”;“先斬何濤巡檢首,京師獻與趙王君”(第十九回),更是直接表露了對封建皇帝的耿耿忠心。至于宋江,他本人便是官府小吏,落草時幾經周折、極不情愿;上山后又百計謀求招安,終于將一支“替天行道”的民間武裝,“提升”為鎮壓反叛的官府正規軍;宋江自己也成為朝廷命官,一了忠君保國的夙愿。總之,梁山武裝首領“身在江湖、心懸魏闕”,始終未能割斷與統治者息息相通的精神臍帶;在擁戴皇權的道路上,走得比祝、曾集團更遠。準此,我們尚不能遽下判斷,認定梁山好漢代表農民大眾,而祝、曾武裝代表封建階級。筆者以為,在歷史層面上,雙方大概都與宋代鄉社民兵有著扯不斷、理還亂的淵源關系。

參照兩宋歷史來看,《水滸》中祝、曾武裝的定位,應是鄉社民兵。北宋年間,鄉社民兵因保甲制的推行而遍及宇內;南渡之際,在此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忠義民兵,則又成為一股重要的民間抗金力量。《宋史·兵志》以三卷篇幅介紹了兩宋鄉兵之制。鄉兵即鄉社民兵,系從農戶中選擇丁壯,團結訓練。其特色是“寓兵于農”、“不去鄉里”、就地校閱。如此既能增強治安及國防力量,又省去國家“儲廩”之費。推行保甲鄉兵之制,也便成為北宋熙寧變法的重要舉措之一。按保甲法規定,鄉村以十戶為一保,五十戶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選為眾所服者為都保正”,負責組織、訓練事宜。不過統治者對武器握于百姓之手終懷疑懼,故在校閱之后,所用軍械“悉送上官,仍立禁約”。而鄉兵的最終職責,仍不過是“以捕盜賊相保任,而未肄以武事也”(注:《宋史》卷一九二“兵”六“鄉兵”三。)。

對照小說描寫,祝氏武裝正是典型的鄉社民兵組織。其“莊前莊后有五七百人家,都是佃戶”,規模恰合一“都保”建制(注:按下文中又說“莊上自有一二千了得的莊客”,并謂“三村里算來總有一二萬車馬人等”(第四十七回),與前面的敘述矛盾,應系作者失于照應所致。又第六十回曾頭市的兵馬規模,也有夸大之嫌。);而祝朝奉父子便是名副其實的“都保正”了。此外,莊內“各家分下兩把樸刀與他”,客店里也“常有數十個家人來店里上宿,以此分下樸刀在這里”;“器械上都編著字號”,以防流失(第四十六回)。戒備森嚴的目的,據說是為了防范“他那里賊人(指梁山泊——筆者)來借糧”。從莊丁亦農亦兵的身份,到武器的嚴格管理,直至保境御賊的動機,祝家莊武裝與保甲鄉兵之制十分吻合。而曾頭市的情況也大致相埒,只是規模還要大些,“共有三千余家”,“聚集著五七千人馬”(第六十回)。

不過較之北宋鄉兵,祝、曾武裝的訓練方式一改聚散有時、農閑校閱的舊章,一變而為據險筑寨、戒備森嚴的高度軍事化保聚。這一點,則更像兩宋之際的“忠義民兵”。熙宋保甲法在制訂與貫徹過程中,不斷受到朝中反對派的質疑與攻訐;其在民間的施行效果,也未能盡如人意。不過半個世紀后,隨著金人入寇、宋室播遷,失去官府庇護的廣大城鄉民眾(尤其是農民)不得不拿起武器、團聚自保;鄉社保甲剛好為此提供了現成的組織模式。當此之時,各路民兵紛紛打出以抗金為號召的“忠義巡社”旗號,于山川險要處建立“忠義山水砦”(注:關于忠義民兵的情況,可參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三朝北盟會編》等史籍。而忠義民兵與“水滸”故事的關系,現代學者余嘉錫(《宋江三十六人考實》)、張政烺(《宋江考》)、華山(《水滸傳和宋史》)、王利器(《水滸中的真人真事》)、孫述宇(《水滸傳的來歷、心態和藝術》)等都有論述,可以參看。)。他們名義上接受南宋朝廷的領導,然而卻因地方官府的癱瘓,很難與趙宋政權建立起實質性的統轄關系;因而這種聯系也只能是名義上的、若即若離的、十分脆弱的。小說中祝、曾集團與地方官府的疏離狀態,正可作如是解。

其實,與祝、曾武裝形同水火的梁山武裝,也帶有鄉社民兵的明顯胎跡。如梁山開山領袖晁蓋的原始身份,正是“保正”。他曾勇奪石塔,惠及鄉里;在東溪村內也是個一呼百諾、“為眾所服”的人物。盡管小說沒有直接描述他組織鄉社、校閱民兵的情況,但在宋代,那是“保正”責無旁貸的職責。梁山第二代領袖宋江身上,同樣帶有民兵領袖的印跡。在某種早期《水滸》版本“吳讀本”(注:“吳讀本”是明人吳從先讀過的一個《水滸》古本,已佚,唯存信息于吳氏《小窗自紀·讀水滸傳》一文中。該本內容與今本多有不同,如宋江身份、起義時間及梁山泊所在位置等等。)中,宋江的身份不是押司,而是亭長。亭長屬鄉官,《通典》謂“秦制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漢亭及官皆依秦制。后漢亭有亭長,主禁盜賊。……宋制同秦漢”(注:按引文中的“宋”系指劉宋。《宋書》卷四○:“五家為伍,伍長主之;二伍為什,什長主之;十什為里,里魁主之;十里為亭,亭長主之;十亭為鄉,鄉有鄉佑三老,有秩、嗇夫、游徼各一人。”)。亭長之制至趙宋已亡,吳讀本所謂“亭長”,當是借為保正的代稱。二者一“主禁盜賊”,一“以捕盜賊相保任”(注:《宋史》卷一九二“兵”六。),名異實同,宋亭長實即宋保正。

宋江的民兵首領身份,還可從其“呼保義”綽號窺見。“保義”是保義郎的簡稱,原為宋代品級較低的武官職銜(注:據《說郛·趨朝事實·官品令》解釋,小使臣共八階,保義郎為第三階。)。兩宋之際,保義郎常被當做榮譽頭銜授與忠義民兵頭領。據《宋會要輯稿》載,靖康元年(1126),朝廷為鼓勵鄉民組織“忠義巡社”抗金自保,規定“若及千人以上,與借授保義郎;八百人以上,借授承節郎;五百人以上,借授承信郎”(注:《宋會要輯稿》第一七二冊“兵”二。)。宋江的“呼保義”綽號,正是其民兵頭領身份明白無誤的標簽。

此外,從小說“忠義水滸傳”的全稱以及梁山“忠義堂”的匾額,也可約略推斷梁山好漢的民兵身份。早期《水滸傳》的題署,無不在“水滸”前冠以“忠義”字樣;某種版本還徑以“忠義傳”(而非“水滸傳”)作為小說的簡目(注:20世紀70年代,上海圖書館曾發現《水滸》殘頁兩面,版心標目為“京本忠義傳”。關于此本的情況,可參看顧廷龍、沈津《關于新發現的京本忠義傳殘頁》一文,載《學習與批判》1975年第12期。劉世德、劉冬、歐陽健、李騫等學者對此作過深入的討論。)。可知在某一時期的作者看來,“忠義”比“水滸”更切近小說主旨。而宋江坐上寨主交椅,第一件事便是將“聚義廳”改為“忠義堂”(第六十回)。這里的“忠義”,顯然不是關乎封建倫理的泛泛之詞,而是與抗擊金人侵略的“忠義”運動密切相關的。——上文提到的“吳讀本”,便是一部以抗金為主題的早期《水滸》版本。而明初朱權的“水滸”戲《黑旋風仗義疏財》雜劇,也涉及抗金內容(注:明初宮廷戲劇家朱有燉的雜劇《黑旋風仗義疏財》第二折,李逵唱[紅繡鞋]中有“莫不是大金家侵界境”等語。),反映了早期“水滸”故事面貌,襯托出梁山好漢的忠義民兵身份。

《水滸傳》言及綠林豪杰,動稱“強人”。在一般讀者心目中,“強人”即“強盜”;似乎宋江等人的“強盜”身份,在小說家筆下早已判定。殊不知“強人”的原始意義仍是鄉社民兵。《宋史》記載的民兵名目,因地域、時期的不同而頗多歧異。如陜西民兵稱“保毅”,河北稱“忠順”,河北、河東又稱“強壯”;此外尚有“弓箭手”、“義勇”、“護塞”、“壯丁”、“弩手”、“槍手”、“蕃兵”、“保甲”、“砦兵”、“土豪”、“忠勇”、“忠義民兵”等種種異稱。而在這一長串稱呼中,“強人”、“強人弓手”之稱赫然在焉:河北陜西強人、砦戶、強人弓手,名號不一。咸平四年,募河北民諳契丹道路、勇銳可為間伺者充強人,置都頭、指揮使。無事散處田野,寇至追集,給器甲、口糧、食錢,遣出塞偷斫賊壘。能斬首奪馬者如賞格,虜獲財畜皆畀之。(《宋史》卷一九○)

據此可知,“強人”原是河北、陜西地區為抗擊契丹所設民兵組織專稱,大約因強悍善戰而得名(注:《宋史》中提及強人的卷帙,尚有卷一八七、一九一。后者詳列治平二年陜西各路所募強人人數。)。據學者論證,兩宋時期北方近邊地區的鄉兵“有相當的戰斗力,甚至超過北宋的禁兵和南宋的屯駐大軍”(注:參看《中國大百科全書·歷史卷》“鄉兵”條(王曾瑜撰)。)。這不禁令人聯想到歷史上“起河朔”、“官軍莫敢攖其鋒”(注:《宋史》卷三五三《張叔夜傳》。)的宋江三十六人;不知這支精悍的小部隊,是否有著“強人”的背景?至于“強人”名聲漸壞,則很可能與官府的勸賞制度有關:其“能斬首奪馬者如賞格,虜獲財畜皆畀之”的特殊政策,很容易誘發無節制的搶劫與殺戮;果真如此,“強人”的名聲也便與“強盜”相去不遠了。然而無論如何,“強人”一稱總比“強盜”來得順耳;小說家選擇這樣一個中性字眼兒,其間蘊含的價值判斷似乎是:民間更樂于將梁山武裝定位于鄉社民兵,而不愿以“強盜”厚誣英雄。——只是這樣一來,小說中的“三打祝家莊”、“兩攻曾頭市”,也便成了“大水沖了龍王廟,一家人不識一家人”。因為從原初意義上理解,祝、曾民兵才是名副其實的“強人”武裝。

嘯聚水泊的“農民起義之師”,竟與祝、曾地主武裝成了“一家人”,如此推論,豈非危言聳聽?然而若從小說創作的素材層面看,雙方的親緣關系,竟又是不容懷疑的。筆者曾撰文考證,南宋初年洞庭湖鐘相、楊幺起義史料,對“水滸”故事的形成產生過深刻影響(注:參見拙文《水滸源流新探》,載《文學遺產》1992年第6期。)。其實,洞庭義軍從武裝團聚到揭竿起義,正經歷了由“祝家莊”到“梁山泊”的曲折歷程。

洞庭湖起義明顯分為兩個階段。靖康二年(1127),鐘相父子響應朝廷號召,組織了300人(一說500人)的忠義民兵(注:《宋會要輯稿》第一七六冊稱鐘相“結集鄉社”、組織“忠義民兵”。熊克《中興小紀》卷七稱鐘相“乃結集為忠義民兵”;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一稱“(鐘)相與其徒結為忠義民兵”;同書卷八五,洞庭義軍領袖周倫也以“統管鄉社水陸兵馬”自居;岳珂《金陀續編》卷二五《鼎澧逸民敘述楊幺事跡》稱鐘相之子鐘昂于靖康二年組織“勤王民兵三百人”,鐘昂還“依格借補承信郎”。又正文概述鐘、楊起義簡況,亦主要依據這里所列文獻記載。),參加鄧州南道都總管司組織的勤王大軍,前往南京(歸德府)入衛王室。然而康王趙構對各路民兵心存疑懼,立腳才穩,便將各路民兵遣發回鄉,命其放下刀槍、“各著生業”。鐘氏民兵回到鼎州后,因見世事紛擾,百姓難以自存,仍舊團聚民兵,在天子岡建立寨柵武裝自保,并得到官府的默許。此后,鐘相民兵因不滿地方官吏的逃跑主義行徑,遂于建炎四年(1130)掩襲官軍,樹起義旗。不過鐘相揭竿才40天便告失敗。軍賊流寇孔彥舟偷襲鐘相天子岡大寨,鐘相父子被俘身死,只有幼子鐘子儀逃脫。是為起義第一階段。不久,楊幺等人繼承鐘相余烈,在洞庭湖建造水寨,掀起更大規模的起義風暴,并堅持斗爭達五年之久。是為起義的第二階段。也就是說,在武裝保聚的第一階段,鐘相的身份基本上是忠義民兵,其天子岡根據地,應即建炎年間荊湖地區的“祝家莊”、“曾頭市”。迤至楊幺領導的起義第二階段,民間武裝嘯聚洞庭,公然打出反抗官府的大旗,于是昨天的“祝家莊”、“曾頭市”,一變而為洞庭湖中的“梁山泊”。即是說,在素材層面上,“梁山泊”與“祝家莊”本是一脈傳承、衣缽相繼的。

《水滸》作者打造梁山武裝的光輝歷史,曾大量取用洞庭湖素材。這種借鑒,涉及水上斗爭模式、部隊規模及人員構成、領導層的更迭、水陸交鋒戰例、統治者剿撫并舉的措施等眾多方面,甚至連部隊番號及特殊戰具等細節描寫,也都合若符契。對此,筆者在相關文章中已有詳細論證。問題是,這些借鑒多與洞庭起義第二階段史實相關,那么《水滸》作者是否也曾注意到洞庭起義第一階段即鐘相天子岡民兵保聚的史跡,并試圖從中攫取故事材料?任何熟悉此段歷史的人都可以看出,與第二階段相比,此階段素材更具傳奇色彩。目光敏銳且深諳小說剪裁之道的《水滸》作者,難道反而無視它的價值,竟會失之交臂嗎?

讀者早應看出,《水滸》中祝、曾兩段情節框架十分相像,似應有著相同的素材來源(注:《水滸》中同時兼容祝家莊、曾頭市兩段雷同關目,可能與小說的成書過程有關。金圣嘆稱此類創作模式為“特犯不犯”;筆者則認為,這可能是《水滸》最后寫定本對《水滸》諸派傳說兼收并蓄、綜合整一的結果。可參見拙文《再論吳讀本水滸傳》,載《文學遺產》1988年第3期。)。而拿祝、曾故事與鐘相天子岡素材相對照,竟有著不容忽視的相似點。

其一,祝、曾武裝的身份與鐘相類似,都是鄉社民兵。而其對立面,無論是梁山好漢,還是孔彥舟匪幫,也都非官府正規軍。三場戰斗的共同特點,乃是兩支非政府武裝間你死我活的拼殺。 其二,三處寨柵也頗為相像:祝、曾兩處地勢險要、壘堅濠深。小說屢稱“原來祝家莊又蓋得好,占著這座獨龍岡,四下一遭闊港”(第四十七回);“繞岡一帶長流水,周遭環匝皆垂楊”(第四十八回)。曾頭市的地勢也是“周回一遭野水,四圍三面高崗。塹邊河港似蛇盤,濠下柳林如雨密”(第六十回)。無獨有偶,鐘相天子岡大寨位于“武陵縣管唐封鄉水連村”(注:《楊幺事跡》。),顧名思義,其地正應是山環水繞之所(注:武陵今屬湖南常德市,毗鄰洞庭湖。而由此往西的張家界一帶,有天子山及天子洲,或即鐘相起義之“天子岡”所在。據當地民間傳說,南宋時,天子洲出了一位偉人,姓向,名天勝,取妻商氏,生三子,取名向龍、向虎、向彪。三人自幼喜歡舞槍弄棒,武藝嫻熟。其后三人上戰場抗擊金人,奸臣張邦昌誣陷三人私通外國。三人逃回天子洲,招兵買馬、插旗掛帥,舉行起義。大哥向龍(又名大坤)自稱“向王天子”,其口號為“除邪惡、持正義”,“平富貴、救窮人”(參見周志德著《風景明珠張家界》,長沙,湖南地圖出版社,1996年版)。——此段民間故事,顯然來自鐘相傳說。故事中所謂“向”姓,與鐘相之“相”同音;“天勝”之名,又與鐘相“天大圣”之號相近。鐘相不止一子,向氏亦然(向氏三子之名,竟又與祝氏三杰之名相同)。鐘氏曾為忠義民兵,參加了抗金運動,后來則被朝野輿論誣為通金;這又與故事中向氏遭奸臣誣陷類同。就地理面貌而言,天子洲又有“水繞四門”之稱,與“連水村”似有聯系。)。鐘相于此“筑壘浚濠,以捍賊為名;且承帥檄,聚眾閱習武藝”(注:《中興小紀》卷八。)。這些描寫,同《水滸》中重墨渲染的祝、曾塢堡頗為相近。至于武陵“天子岡”與祝家莊“獨龍岡”兩個地名,似乎也暗自關合,令人隱約感受到某種承襲關系。

其三,做為鄉社民兵領袖,鐘相個人及家族狀況也與祝朝奉、曾長者頗為近似。如三者都是家貲富有的一方豪強(注:史籍每稱鐘相為“土豪”;他還是宗教領袖,曾在洞庭湖一帶傳教二十余載,信徒頗多,由此“家貲巨萬”。參見《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三七)、《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一)等文獻記載。),且其領導方式,又同為“老子英雄兒好漢”的父子家族式。鐘相威望素著,但畢竟年事已高;其鄉社民兵的組建與領導,主要由長子鐘昂擔當。此外,鐘相至少還有三個兒子:鐘全、鐘緒和鐘儀(又作子義),堪稱“鐘氏四雄”。而祝家莊為“祝氏三杰”,曾頭市是“曾家五虎”——同為民兵,又同樣取此父子共掌的家族領導模式,此種素材,或許并不多見。

其四,從三處民兵的覆亡過程,也能看出小說對歷史的借鑒。建炎四年二月,孔彥舟匪軍取道澧州,直犯鼎州。兵到藥山坪,遭遇鐘相民兵伏擊,從此雙方結怨。孔彥舟發誓報仇,遂以鼎州為據點,揮軍反攻鐘相民兵,經數次交鋒,難分勝負。孔彥舟陰施詐術,一面作出撤軍姿態,一面派人假“入法”之名打入鐘相軍中。鐘相一時疏忽,被敵方里應外合打破大寨。除鐘子義逃脫虎口外,鐘相全家慘遭殺害。而在祝、曾故事中,攻堅一方所施用的,正是這種打入內部、里應外合的“特洛伊木馬計”。祝家莊久攻不下之際,宋江用吳用計策,邀孫立、孫新兄弟打入祝家莊作內應,放出被囚好漢,里應外合打破莊子。曾頭市之役,李逵等以下書為由進入敵方營壘,又有郁保四作內應,靠“番犬伏窩”之計最終取勝。而三場惡戰的結局也一模一樣:全都是民兵頭領父子偕亡、家族覆滅。——若謂這一切全是巧合,則實難解釋《水滸》作者何以在借鑒楊幺素材的同時,閉眼不看天子岡故實;卻又能別出機杼、創作出幾乎一模一樣的故事來。

其實,證明鐘相史實與祝、曾相關,還有一位“證人”未曾提到——那是一匹白馬。鐘相父子由忠義民兵轉變為反叛“盜賊”,正是以奪取白馬為標志的。據鼎澧逸民《楊幺事跡》載,孔彥舟兵犯鼎州的消息傳來,鼎州守土之臣“邢大卿”、“單宣贊”等棄城出逃。鐘氏民兵對此極為不滿,借機發難,乘亂奪下單宣贊的一匹白馬:(鼎州)在城居民以知州邢大卿已亡,又無兵馬防守,雖有武臣提刑單宣贊(世卿),卻于出巡,將帶宅眷及一司公吏老小,上船往鄂、岳州點檢,令人牽所乘白馬,出陸隨行。是時鐘昂聞彥舟至,卻將手下民兵,于白□渡闌截單提刑輜重,奪其所乘白馬,鼓眾乘勢作亂。招呼龍陽縣妖黨,競起虜劫出城被離人民船只,其勢猖獗。這一奪馬事件,遂成為鐘相民兵與官府公開決裂的分水嶺。

有些事實絕非巧合。《水滸》中曾頭市與梁山泊交惡,導火索正緣于一匹白馬。書中第六十回寫段景住在北地盜得一匹“雪練也似價白”的“照夜玉獅子馬”,本欲作為進見禮獻予梁山,不料被曾家五虎奪去,于是引發其后的一場惡戰。而梁山與曾頭市的第二次生死爭斗,仍是因馬起釁。小說第六十八回寫段景住為山寨市馬,所購200匹駿馬又被人劫奪“解送曾頭市去了”。宋江聞訊大怒:“前者奪我馬匹,今又如此無禮!晁天王的冤仇未曾報得,旦夕不樂。若不去報此仇,惹人恥笑!”這才引起兩攻曾頭市。同一戰爭由頭在小說中再三提起,這種頗不尋常的情節設計,是否說明歷史上那匹帶有傳奇色彩的神駿,確實令文學家怦然心動?畢竟這種因馬起釁的現成例子在歷史素材中并不多見,作者以為奇貨可居、一寫再寫,其創作心態不難理解。

“三打祝家莊”的故事雖也采自鐘相素材,作者卻不曾重復奪馬由頭(注:我們不能排除早期傳說中劫馬事件發生于祝家莊的可能性。至少在某些元雜劇中,晁蓋是死于祝家莊的(見高文秀《黑旋風雙獻功》第一折及李文蔚《同樂院燕青博魚》第二折宋江道白)。)。不過在第四十七回中,讀者透過石秀之眼,看到祝家莊鷹派人物祝彪“坐在一匹雪白馬上,全副披掛了弓箭,手執一條銀槍”。在這匹白馬背后,不知是否也有著那匹神駿的影子?

鐘相是洞庭史料中最富傳奇色彩的歷史人物,《水滸》除了借他的模型翻鑄晁蓋形象外,還將這一形象投射到宋江、祝朝奉、曾長者等人物身上(注:筆者在《水滸源流新探》一文中,曾論證鐘相是晁蓋的原型;其實宋江身上也有鐘相的影子(如前舉“吳讀本”中宋江的亭長身份等)。而鐘相影響祝朝奉、曾長者,已見本文第三節論述。)。此刻的小說家已打破一意攀附歷史的心理定勢,明了小說創作不同于歷史撰述,素材原型與文學形象之間,正不必一一對應、善惡一致。

《水滸》作者的民間立場,決定其對洞庭豪杰的同情與左袒;而以洞庭豪杰為原型的小說形象,哪怕是祝、曾群豪,也沾濡了某種英雄氣概,這是可以理解的。有些時候,小說家似乎忘記祝氏父子是梁山不共戴天的仇敵,調動散文描摹、詩歌贊詠、口碑傳揚等手法,對祝家莊兵馬的英勇豪邁反復渲染。而第四十八回一首長達12韻的詩贊,更是把這種頌揚推向極致:“……對敵盡皆雄壯士,當鋒多是少年郎。祝龍出陣真難敵,祝虎交鋒莫可當。更有祝彪多武藝,咤叱喑嗚比霸王。朝奉祝公謀略廣,金銀羅綺有千箱。樽酒常時延好客,山林鎮日會豪強。……”稱頌規格之隆,遣詞用語之正,都足令梁山好漢生妒。作品的局部立場也因之變得模糊暖昧;全書“愛憎分明”的整體評價,因此受到挑戰和質疑。

這里顯然存在一個悖論:一方面,作者抽象否定祝家莊,將其最終覆滅歸結為“惡貫滿盈”、合當落敗(第五十回);另一方面,卻又拿不出像樣的證據,證明祝家莊確實作惡多端。歸結起來,祝家莊的全部“惡行”,不過是捉獲一名偷雞的“準”梁山好漢;其最嚴重的“挑釁”之舉,也不過說了幾句“填平水泊”、“踏破梁山”之類的大話而已。

然而當我們弄清梁山與祝、曾有著共同的民兵背景和素材來源,一切疑慮也便釋然。《水滸》作者顯然已經擺脫了“字真不俗,記問淵源甚廣”(注:《夢粱錄》卷二○“小說講經史”中介紹“御前供話”王六大夫,說他“諸史俱通,于咸淳年間敷演《復華篇》及《中興名將傳》,聽者紛紛;蓋講得字真不俗,記問淵源甚廣耳。但最畏小說人,蓋小說者,能講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捏合”。此處所謂“小說”,是指“說話四家”中的一家。本文稍后括以引號的“小說”,即指此種短篇話本小說而言。而“捏合”一詞,據筆者領會,當為任意組合素材、虛構情節之意。)的講史模式,在素材去取上大膽借鑒移甲就乙、任意“捏合”的“小說”理念,于書中導演了“鐘相打鐘相”的熱鬧戲文。只是在早期長篇體制的嘗試中,作者的創作手法還顯生疏,駕馭也稍嫌吃力,難免在書中留下立場搖擺、感情錯位的瑕疵和遺憾。不過跨越情節編織的技術層面,去感受素材所自來的那段沉重歷史,我們對小說主題似乎又有了更深層的認識。

深入考察兩宋之際的忠義民兵現象,會發現“抗金”僅僅是民兵集結的一個口實、一面旗幟。城鄉民眾麇集于忠義旗幟之下,很大程度是出于求生遠害的原始生命訴求。紹興元年(1131),南宋御史韓璜在巡行湘贛后上書朝廷說:臣誤蒙使令,將命湖外,民間疾苦,法當奏聞:自江西至湖南,無問郡縣與村落,極目灰燼,所至殘破,十室九空。詢其所以,皆緣金人未到,而潰散之兵先之;金人既去,而襲逐之師繼至。官兵盜賊,劫掠一同;城市鄉村,搜索殆遍。盜賊既退,瘡痍未蘇,官吏不務安集,而更加刻剝;兵將所過縱暴,而唯事誅求。嗷嗷之聲,比比皆是;民心散畔,不絕如絲。此臣所欲告于陛下者。(《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四一引)

這是一篇現場目擊者的報告,真實可信,怵目驚心。對于湘贛百姓而言,生存的威脅不僅來自金人,同時來自南宋官軍“所過縱暴”、潰散兵卒劫掠騷擾以及地方官吏的誅求刻剝。當眾多強勢集團走馬燈似地對百姓盤剝劫掠、有恃無恐時,廣大城鄉民眾的唯一生路,恐怕就是放下謀生之具、同樣拿起刀槍。——不為魚肉,當為刀俎!只有自己也變作“強梁”,才有望茍全性命于“強梁”之世。

不過兀兀黎元由“順民”到“強梁”的角色轉換,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中間大多經歷了忠義民兵的過渡形態。就在韓璜驚呼“民心散畔,不絕如絲”時,洞庭湖民兵已經揭起義旗。此后的十數年間,人心思亂的局面非但沒有改觀,反而愈演愈烈。紹興十五年,福建安撫莫將上書朝廷,在描述東南地區全民皆“盜”的駭人景象時,順帶揭示了順民與“盜賊”間的角色轉換“機制”:汀、漳、泉、劍四州,與廣東、江西接壤。比年寇盜剽劫居民,土豪備私錢,集社戶,防捍有勞,有司不為上聞推恩,破家無所依歸,勢必從賊。官軍不習山險,且瘴癘侵加,不能窮迫;管屬良民,悉轉為盜。請委四州守臣,募此游手無歸勇健之人,各收千名,以效用為名,足可備用,實永久利。(《宋史》卷一九二) 這位地方官吏的陳述,與《水滸傳》的描寫何其相似!試看《水滸》中先后登場的史大郎、晁天王、李莊主、扈三娘、孔氏兄弟、穆家昆仲……哪一家不是“備私錢,集社戶”、組織民兵“防捍有勞”的“土豪”?然而地方官府非但不能“上聞推恩”、加以控制利用,反而懷疑敵視、壓制打擊。生存于官匪夾縫間的民兵“社戶”無力支撐,只好屈身“從賊”;四鄉良民也“悉轉為盜”。不過日后這些落草嘯聚的“游手無歸勇健之人”,有的又隨宋江之類民間豪杰接受招安,重新“效用”于官府,從而經歷了從民兵到強盜、再由強盜回歸民兵(甚至是官軍)的角色轉換過程。福建安撫所描述的,不正是汀漳泉劍、廣東江西乃至南宋全境的一部“大水滸”嗎?而《水滸傳》中凝結不散的,顯然也不止洞庭湖一域的歷史煙云,而是彌漫南宋全境甚至跨越時空、綿延數朝的亂世歷史氛圍。

在福建安撫的陳詞中,“社戶”與“盜賊’的界線已十分模糊,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亂世百姓求生無路、命如秋葉、隨風擺簸的悲慘命運,于此也得到真切的印證。對于亂世民眾無所依歸的兩難境地,封建統治集團的有識之士早有體察。南宋官員胡寅就指出:臣竊見洞庭湖水賊,本緣官吏非人,政煩賦重所致。……又況鼎州昨緣程昌寓奏補烏合官吏猥多,急政豪奪,為楊幺驅民。(《斐然集》卷一五《徼程千秋乞不以有無拘礙奏辟縣令》)全面負責鎮壓洞庭湖起義的官軍統帥張浚也曾上書高宗說:村民無知,劫于官吏之擾,偷安江湖,非剽掠無以為生。其拒王師,實懼大戮,勢不得已緩死爾。臣謂宜廓信義以招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七四)最終平定湖湘的官軍統帥岳飛,在軍勝之際,面對部下“少加剿殺”、以示軍威的建議,竭力反對說:楊幺之徒,本是村民。先被鐘相以妖怪誑惑,次又緣程吏部(即程昌寓——引者)懷鼎江劫虜之辱(注:所謂“鼎江劫虜之辱”,是指程昌寓初至鼎州上任時,于路縱兵騷擾百姓,惹惱水寨群雄,將程氏所載財貨及其愛妾劫去。可參看《楊幺事跡》。),不復存恤,須要殺盡,以雪前恥,致養得賊勢張大。其實只是茍全性命,聚眾逃生。今既諸寨出降,又渠魁楊幺已被顯誅,其余徒黨,并是國家赤子,殺之豈不傷恩,有何利益?……不得殺!不得殺!(《楊幺事跡》)

胡、張、岳等人的言論,揭示了荊湖百姓不堪“政繁賦重”、“劫于官吏之擾”、“茍全性命,聚眾逃生”的悲慘命運,應視為有識者對農民起義的切近觀察與公允評價。這同時也為《水滸傳》“官逼民反”的主題,提供了明白無誤的注腳。說部作品的文學旨趣,一向偏重于人物的塑造、情節的構筑;《水滸》在表現“官逼民反”主題時,也每將“官”的罪惡歸因于高俅、蔡京、童貫等個人品質的惡劣;歷史確實為此提供了佐證。如鎮壓洞庭起義的官軍統帥王燮,就以貪酷聞名。他于南宋初年四野未靖、國危民困之際,在岳州大興土木、營建私宅,又廣辟濫官、魚肉百姓;還“虛張軍數,干索錢糧;又縱其部曲捉刺農夫,剽掠殺傷,莫知其數。湖南之民,愿食其肉而不可得!”(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八七引張絢語。)連朝廷也降旨切責其“官由貨授,政以賄成。軍心坐離,敵勢愈張。……罪既稔盈,人皆憤疾”(注:胡寅《斐然集》卷一二《王燮降三官》。)。——這個王燮,應即洞庭湖中的“高太尉”、“童樞密”。

而另一方面,歷史學家在揭橥“官逼民反”現象時,還特別注意到具體人事背后的社會經濟因素。如《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便注意到荊湖地區糧食奇缺、官軍同樣乏食的情況:(紹興元年)……程昌寓依前知鼎州,主管湖西安撫司公事。時鼎之諸縣,大半為賊所據,賦役絕少,米貴斗直二千,而養蔡兵頗重。……軍糧屢竭,或五日才給糯米一斗,軍人鬻妻子以自活。(卷四一) 與程昌寓配合作戰的王燮部隊,也面臨乏糧問題;朝廷切責王燮的詔書中,就有“士食半菽,豐觴豆而自安”(注:胡寅《斐然集》卷一二《王燮降三官》。)等語。而程昌寓解決缺糧問題的舉措,乃是“取辰、沅、邵、全四州諸司錢以贍軍,又賦鼎民和預買折帛錢六萬緡”(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四一。該句原注:“昌寓科鼎州民戶和預買紬絹錢五萬五千九百緡,以贍蔡兵。他書皆不見,今以紹興二十九年十二月壬申凌景夏所奏修入。”)。也就是說,在程、王道德敗壞、魚肉百姓的個人行為背后,還存在著給百姓帶來更大災難的籌餉“贍軍”的政府行為。

金人的入侵不但打破了宋朝上下相安的政治均勢,更破壞了封建王朝賴以支撐的農耕經濟。為了維持并運轉龐大軍隊以攘外安內,南宋政府不得不殺雞取卵、竭澤而漁,將危機進一步轉嫁到血肉將枯的農民頭上。而洞庭起義的波濤,也正是在此刻變得洶涌異常。只是李心傳倒果為因,認為“賦役絕少”是由于“鼎之諸縣大半為賊所據”造成的;其實不事生產的軍人集團與民奪食,才是造成饑荒、驅民為“盜”的主要原因。戰爭破壞了農耕業,社會糧食儲備有減無增、日漸枯竭。各社會利益集團之間的武裝爭斗,漸漸演變為對糧食的攘奪。一切政治的考慮、倫理的依違、善惡的辨析,全都淹沒在求生本能的盲動之中。死亡的恐怖籠罩著整個社會,人吃人的現象也時有發生。《三朝北盟會編》卷一四七記錄紹興初年淮河流域卞寧(一作夏寧)武裝“食啖萬余人”的可怖事件,便是其中一例:(紹興元年七月)劉光世招安卞寧及郭仲威余黨渡江。寧者,楚州五湖中捕魚人也。初,寧聚集捕魚,后又聚強壯僅有千余人,在湖中巋北里為寨,無糧食,專掠人為糧。……至是受劉光世招安。又有仲威余黨,欲渡淮投劉豫,豫不受,復出沒于淮南,亦受光世招安,皆令次長蘆以待發舟濟渡。寧及仲威余黨皆聚于長蘆,無糧食,眾皆饑,乃掠人為食。半月之間,食啖萬余人。乙卯,光世方發舟船來濟渡。先是兀術屯于六合,既退軍,不虜百姓,尚未覺凋殘。經寧等食啖,覺凋殘矣。此段記述雖不免夸張之嫌,卻絕非空穴來風。卞寧武裝及“仲威余黨”的性質,在這里已十分模糊,稱之“民兵”亦可,稱之“盜賊”亦可;其后期身份則是等待收編的“準官軍”,部分人還差點兒投奔劉豫、當了“偽軍”。然而究其實,這不過是一伙手持武器、“非剽掠無以為生”的烏合之眾,是饑餓與死亡,逼他們暫時背棄了人倫立場。

兩宋之際由金人入寇所引發的這場慘絕人寰的生民浩劫,震撼并煎熬著南宋學者的人文良知,他們用私乘記述了這段歷史的幾乎每一個細節,其間顯然帶有鑄史為鑒、以期杜絕悲劇之意。南宋一朝的私乘創作,也因是格外豐富。亂世生民發出的慘痛呼喊,被深深刻錄在《三朝北盟會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興小紀》等史乘中;而岳珂《金陀粹編》一書,在為岳飛昭忠洗冤的主題下,也客觀記述了兩淮、荊湖地區亂世民眾的生存困境,保存了有關洞庭起義的完整史料(注:《金陀粹編》于南宋嘉定十一年(1218)初刻于嘉興府,《續編》于紹定元年(1228)初刻于鎮江。南宋端平元年(1234),亦即岳珂逝世的這一年,二書又合刊于江南西路。該書在元(至正三十三年,1363)明(嘉靖年間)兩代都有重刻本。也就是說,歷代“水滸”作者,都可能從該書中獲得素材及創作靈感。)。這一切,都為“水滸”故事預備下豐富而翔實的歷史素材。

在“水滸”故事漫長的成書過程中,宋末元初應是其框架初成、蔚為大國的重要階段(注:梁山好漢張順的原型人物,當即南宋末年犧牲于抗元戰爭中的民兵頭領張順(事跡見《宋史·張順傳》);因此任何一種有張順出場的“水滸”故事(包括《宋江三十六人畫贊》及《大宋宣和遺事》),都不應早于張順犧牲的咸淳八年(1272),此時距宋亡只有7年。故將“水滸”故事框架之形成時間定于宋末元初,應是平允之論。)。南宋寶祐、咸淳年間,民族矛盾因蒙古人的入侵而再度白熱化,抗敵御辱成為朝野上下壓倒一切的嚴峻話題。此刻杭州瓦舍中大受歡迎的熱門說話,乃是王六大夫的《中興名將傳》及《復華篇》;前者演說南宋初年張、韓、劉、岳“中興名將”的抗金事跡,意在鼓舞軍民的抗元斗志(注:宋羅燁《醉翁談錄·小說開辟》有“新話說張、韓、劉、岳”,當即中興故事。);后者雖以矜夸賈似道“江上之功”為主旨(注:《復華篇》當為《福華編》之誤。宋·周密《志雅堂雜鈔》卷下“書史”條:“……廖群玉諸書,則始于景開《福華編》,備載江上之功,雖夸張過實,然文字古雅,頗奇可喜,江子遠、李祥文諸公皆有跋。”這里所謂“江上之功”,是指南宋寶祐四年(1156),蒙古人因上層發生內訌而自解鄂州之圍;權相賈似道上表詭稱諸路大捷,理宗下詔厚予褒獎。廖瑩中(字群玉)等為賈似道門客,因撰《福華編》,以夸大援鄂之功。王六大夫所敷演的,應即此段故事。),但同時又是對眼下抗元斗爭的直接描摹,客觀上也起著激昂民族情緒的作用。在如此氛圍中脫穎而出的“水滸”故事,染有濃郁的民族斗爭色彩,也便不足為奇。此刻擺在“水滸”作者面前的,不僅有歷史學家提供的大量“中興”史乘素材,更有瓦舍中名噪一時的當紅話本《中興名將傳》。而為岳飛所鎮壓的洞庭起義,恰便是“中興”話題中的重要關目(注:王六大夫的《中興名將傳》系口傳作品,已無跡可尋。然而明熊大木《大宋中興通俗演義》是這一題材的后繼作品,該書卷五有“詔岳飛征討湖寇”、“岳飛定計破楊幺”和“牛皋大戰洞庭湖”三則,都是講述洞庭楊幺故事的。拙文《水滸源流新探》(《文學遺產》1992年第6期)中曾討論了洞庭起義通過“中興”故事對“水滸”產生影響,并認為“底層聽眾對綠林題材經久不衰的興趣,在《中興傳》一類講史平話中受到冷淡,在《水滸》這類英雄傳奇中卻能得到極大滿足。這無疑也推動了《水滸》故事的創作與發展”。)。“水滸”故事與“中興”故事同在瓦舍中演說,若宋江傳說不受鐘、楊故事的影響,反倒是難以理解的。而宋江從“山賊”到“水寇”的轉換契機,舍此也幾乎別無機會(注:歷史上的宋江采取“轉略十郡”的流動作戰方式,史籍中沒有關于宋江據水結寨的任何記錄。早期宋江故事資料《宋江三十六人畫贊》(龔開)中,多次提到“太行山”,而無一語及于“梁山泊”,彼時的宋江,大概是“山賊”而非“水寇”。宋末元初的《宣和遺事》出現“太行山梁山泊”之說,似可視為宋江由“山賊”向“水寇”轉型時留下的痕跡。而這種轉變,筆者認為應是受“中興”說話中楊幺故事影響的結果。)。

“水滸”故事在接納洞庭素材時,也同時接納了“中興”歷史中難以承載的民生苦難及悲劇氛圍。例如在《水滸》中,讀者透過林沖之眼初次見識的梁山泊,乃是兇險萬分的“陷入去處”:“……濠邊鹿角,俱將骸骨攢成;寨內碗瓢,盡使骷髏做就。剝下人皮蒙戰鼓,截來頭發做韁繩。……”(第十一回)這或許倒是當年歷史氛圍的真實摹寫,使人聯想到“五湖捕魚人”卞宋等人的所作所為。只是作為文學作品,《水滸》被后世作者涂抹了過于炫目的傳奇色彩,古典的輝光在產生間離效果的同時,也模糊了作品的歷史底色。小說家所刻意突出的俠義精神、市民理想以及儒家倫理,很容易引導讀者遠離同情古人的立場、以簡單機械的善惡二元法去解讀書中的人物和故事。

盡管如此,小說家仍未忘記把捉歷史的脈搏,在書中時時點出對人類存活至關重要的“吃飯”問題。例如,不少好漢奔赴梁山的唯一目的,便是能“大碗吃酒,大塊吃肉”;那無非反映了掙扎在饑餓線上的亂世民眾的本能需求。而書中動輒提到“人肉饅頭”之類,恐怕也非小說家作意獵奇、嘩眾取寵,那正是饑饉年代生人相食現象在文學作品中的曲折反映。

仍回到祝、曾話題。梁山武裝與祝家莊、曾頭市的沖突,與其說是“階級斗爭”、“政治斗爭”,毋寧說是亂世民眾為爭奪生存機會而進行的垂死一搏。任何不帶成見的讀者都能發現,祝家莊戒備森嚴的根本原因,是“只恐他那里賊人來借糧,因此準備下”(第四十六回);“惟恐梁山泊好漢過來借糧,因此三村準備下抵敵他”(第四十七回)。而宋江解釋攻打祝家莊的動機,也道“若打得此莊,倒有三五年糧食”;“得許多糧食,以供山寨之用”(同上)。嗣后梁山打破祝家莊,果然“得糧五千萬石”(注:這個數字過大,在此后的版本中有所改動。然而從中可以看出作者對糧食的重視,曲折反映了歷史現狀。)(第五十回)。而梁山在打破曾頭市后,同樣也繳獲大量“米麥糧食”(第六十八回)。在饑饉歲月,糧食意味著生命的存活與延續;也只有在這個意義上,梁山泊與祝、曾的戰斗,才堪稱“你死我活”。此外,“借糧”話頭在小說中還曾多次出現,單是前70回中,就有14次之多。眾好漢發起的軍事行動,十有八九是為籌集糧草。“借糧”對象除了祝、曾等莊園村坊,更有華陰、濟州、東平、東昌等州縣大去處。當然,有些戰斗也與其他物資的爭奪有關,如梁、曾之戰因馬起釁;馬匹作為騎射時代的戰略物資,與糧食同樣涉及人生存活的底線,難怪雙方要大動干戈、攻伐不已(注:打破祝家莊后,義軍同樣“奪得好馬五百余匹”(第五十回)。)。

戰爭的求存目的,決定其殘酷性。打破祝家莊后,一向宅心仁厚的宋公明,竟一改往日面目,惡狠狠發誓“要把這祝家莊村坊洗蕩了”(第五十回)——在原型素材中,孔彥舟匪幫在打破鐘相大寨及鼎州城邑后,確實是這樣做的。不過為了維護宋江的正面形象,小說家最終還是讓他回心轉意,祝家莊百姓也因此躲過一劫。宋江還格外施恩,向莊戶們各“賜糧米一石,以表人心”,卻將絕大部分糧食裝載而去。梁山得此“五千萬石”充實倉廩,自可數載無憂矣。但大軍去后,不知祝家莊百姓又當如何存活?除了“悉轉為盜”、也到他處“借糧”外,恐怕是別無選擇。也許正是從這些地方,小說才顯露出真實的歷史底蘊。

《水滸》“農民起義史詩”成說流傳既久,確乎有它的根據,從小說情節層面上看,或許未嘗不可作如是觀。然而深入到素材層面,進而沉潛到更為深邃的人類文明史、人性發展史的底蘊中去探究,則會發現這一判斷至少是不夠深刻的。以祝家莊之役而言,梁山好漢的勝利又何足稱道,祝、曾武裝的覆滅又何足快意?那不過意味著在人類遭際難堪的歷史時刻,人們不得不從人性的立場倒退、為個體(或群體)生存的目的而自相殘殺罷了。這是民族的悲劇,歷史的悲劇,更是人類的悲劇。通過一部《水滸傳》,人們還能模糊透視出亂世民眾掙扎求活的悲慘生存狀態。我們不能確知施、羅二公是否也意識到這一點,但讀者卻不難在潛心閱讀時,隱約諦聽到作品本身所傳達出的悠長歷史喟嘆,感受到浸潤于作品之中的深廣悲憫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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