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略述中華酒文化之一角
劉超
論文關鍵字:酒;文化;中華民族;典故
論文摘要:中華文化之歷史,酒文化貫穿其中,它著實豐富了中華民族文化之內涵,文人騷客更是在其浸染下留給后世諸多不朽之名篇,文章以此為基點,闡釋了酒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并希望以此給時人留下一點借鑒。
在中華文化的歷史長河中,酒文化的歷史幾乎和人類文化史一道開始的。酒作為歷史文化的載體,它是人類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催化劑。從古至今酒對人類社會生活產生著巨大的影響,是中華文化史中的精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社會生活中不能排除的存在一部分。中國酒文化的歷史悠久、豐繁,滲透了日常生活的每個領域,因此,關于酒的故事經常會成為人們交流、談吐的話題,大都以歷代名人詩文中詠酒的名句、佳話為內容,這既豐富了中華民族的語言,又綿延和充實了中華民族的文化內涵。
談及酒,首當要說到它的發明者了,其中最為流行的是杜康的造酒說。在曹操的樂府詩《短歌行》中道:“慨當以慷,憂思難忘;何以解憂,唯有杜康。”這里杜康就是酒的代詞,所以人們把杜康當作了釀酒的祖師。現在也有不少人將杜康注釋為最早的釀酒師。這里有一個關于杜康造酒的傳說。杜康造了一種飲品,后來一位老者告訴他,九天之后的酉時,在村口找路過的三個人各要一滴血加入其中,這樣飲品才會更完美。杜康按照老者的吩咐早早在村口等候,說明原由后,分別向書生、俠士、傻子索要了血。回去將三滴血混入原先的飲品,果然造出了絕佳飲品。為了紀念這一傳奇,杜康決定把它叫做“九”(等了九天),字型則為“酉時”的“酉”加上“三滴血”,也就是現在看到的“酒”。飲者在初飲時恭敬客氣——這是第一滴書生血的作用;三杯下肚豪情萬丈——這是第二滴俠士之血的作用;酒過三巡,開始語無倫次,神志不清——這是第三滴傻子之血的作用。當然,這只是一個美麗的傳說。
中國是世界獨一無二的有從未中斷的成文史綿延了數千年的國家,有自夏商以來四千年的酒史,有關酒史的記載也是全人類最為豐富的。歷代的詠酒詩、詞、文、賦更是數不勝數。酒是靈感的催化劑,它對文學藝術的作用是被人們所認可的。古今不少詩人、書法家、畫家都是因酒而興致勃發、才思敏捷,留下無數絕世佳作。最具代表的是唐代的李白,他是中國文學史上一顆璀璨的“酒星”。李白不管是“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也好,還是“舉杯銷愁愁更愁”也罷,或是“莫使清樽空對月”這樣的豪情,只能由酒來善始善終。“會須一飲三百杯”是豪情,“舉杯消愁愁更愁”是心情,“醉翁之意不在酒”是妙喻,“勸君更盡一杯酒”是誠摯。千百年來,多少文豪飲酒吟詠,借酒抒懷,留下絕世佳作。詩文如此,中國文人的書法藝術、繪畫藝術也都和酒有著不解之緣。中國書法中的瑰寶《蘭亭序》就是王羲之在蘭亭聚宴中醉時揮毫而作的。明代唐寅畫名滿天下,當時有“欲得伯虎一幅畫,須費蘭陵酒千鍾”之顏,可見他對酒的感情之深。
在中國歷代文學作品中,還有大量虧炙人口的與酒有關的逸事,如水滸傳中的景陽岡武松醉酒打老虎、醉打蔣門神,魯智深醉殺鎮關西、大鬧五臺山。《三國演義》中的關云長溫酒斬華雄,曹劉青梅煮酒論英雄等。“青梅煮酒論英雄”是《三國志?署志?先主傳》中的故事。劉備帶了關張二人投奔曹操,劉備頗有英雄之名,曹的謀士勸其乘機將其殺掉,但他覺得無故殺掉一位英雄有失道義,故以禮相待,于是于青梅亭煮酒與劉對飲,一起談論當時天下英雄,劉備列舉袁紹、劉表等當時的風云人物,曹操把酒道:“今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數也!”一下子嚇得劉備手中的筷子掉落在地,恰時值雷聲大作,劉假裝被雷聲驚嚇而掉了筷子,躲過一劫,劉備還家后故意做些無為之事,以示胸無大志,麻痹曹操。只因曹操心懷狡詐,想在酒后試探劉的志向,倘若被識破,那他必會遭害。 當然,酒也是具有兩面性的東西,有它積極的一面就有它消極的一面,它可以對文學藝術增添絢麗的光彩,它也可以對社會及個人產生消極的影響。酒被稱作“禍水”,俗話說“酒放在那里是水,喝進肚里是鬼”。歷史上記載了不少因酒招禍的史實,大到王朝衰敗、國家滅亡,小到酗酒滋事、縱酒傷身,給社會秩序喝家庭帶來危害。相傳,夏桀王、商紂王都是造酒池肉林,因荒淫于酒色而亡國的。當然這些都是傳聞,王朝滅亡的原因很多,但是,不是單純是酒的因素,只能說酒是其中的因素之一罷。不過因酒誤事的史實的確不少,值得后人借鑒。如“子反因酒被殺”就是個很典型的例子,春秋時期,楚恭王和晉厲公戰于鄢陵,楚敗,楚將司馬子反在戰場上因醉酒誤事而被楚王殺死。我國歷史上也有請客喝酒致人死亡的的事例:王昌齡游襄陽,訪孟浩然,二者相見有種“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喜悅。恰巧浩然病疹未愈,加上縱情宴飲導致病發,就這樣一命嗚呼了。王孟兩位大詩人的相見成了他們的永別。
然而在現代社會中,已難得聽到因酒而創下佳作的事跡,聽到較多的而是因醉酒而引發的一系列案件或其他駭人聽聞的事情。“酒禍”已經逐漸引起了社會大眾的高度重視了,針對酒引起的這一系列問題,國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具有代表性是的交通法中對駕駛員飲酒的行為進行限制的法律條文。酒對社會治安所制造的案件也是比比皆是,醉酒滋事的事情屢見不鮮,給家庭以及社會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影響到了社會的繁榮安定,為構建和諧社會增加了阻力。酒是社會存在的一部分,是不能被排除的,但是飲者一定要把握好質與量的關系,一但超越了量就會發生質的變化,那么酒對飲者就會產生消極的作用。《論語》上孔子云:“唯酒無量,不及亂”。后人應該借前人之鑒,正確的把握自身與酒的關系,繼承良好的酒德、酒風,更好的弘揚中國酒文化的精神,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做貢獻。
[1] 何滿子.醉鄉日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10.
[2] 康明官(編).酒文化問答.化學工業出版社.2003.01
[3] 馮時化.酒史.中華書局.1985.
[4] 胡山源.古今酒事.上海書店.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