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底限與普世倫理學
謝地坤
二、 在阿多諾提出“最低限度的道德”之后的40年,我們這個星球上出現了建立普世倫理(universal ethic)的呼聲,其主要代表作就是1993年8月至9月在美國召開的世界宗教議會大會上通過的《全球倫理——世界宗教議會宣言》。這種普世倫理是指不同的宗教和世界觀及非信教者能夠達成一致的、對于人類共同生活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價值、理想與目標,它體現為兩個原則:一,每個人都應得到人道的對待;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由這兩個原則產生出四種行為準則:非暴力與尊重生命,團結的文化和公正的經濟秩序,寬容的文化和誠信的生活,平等的權利和男女之間伙伴關系的文化。這些原則和準則又進一步被具體化為四條古老戒令“不殺人、不偷盜、不撒謊、不奸淫”。正如這個宣言的作者之一孔漢思所說,這個宣言不是“發(fā)明”,而是一種“發(fā)現”。[13] 這個《全球倫理宣言》在我國出版以后,立即在學術界引起熱烈討論??隙ā①澷p者有之,他們的主要理由是:在人類歷史上,歷來都是某種宗教或學說試圖把某種道德主張一躍而成為普遍性的道德準則提供話語形式,然而,正是這種道德證明隱蔽著某種全球性的價值霸權,它最典型地表現在啟蒙道德證明內所蘊含著的“啟蒙心態(tài)”。而當代的尋求普遍倫理,就是要把“平等對話”確立為一種最低限度的“全球價值”,用平等對話、相互包容的道德取代自我獨白、自以為是的道德證明;人們將會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新的道德金律取代啟蒙時代以來所確立的以個人主義為中心的“自利自保、自私自利”的道德金律。這樣,在科學技術已經得到長足發(fā)展的今天,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這個《宣言》將在全世界樹立一個新的全球意識、確立一個統一的基本倫理方面邁出重要的一步,從而使我們地球人在一種相互理解、相互依存的關聯中共同面對全人類遇到的難題,為最終消除隔膜、敵對、仇恨、戰(zhàn)爭,改善人類自身狀態(tài)和生存環(huán)境,建立一個和平、合理和公正的世界秩序做出貢獻。 反對、批判者有之,其主要批評集中在這一點:在當今政治多極化、經濟利益主體多元化和與歷史傳統密切相關的多元文化的世界中,達成所謂某種“道德共識”是否具有普遍性,由此建立的道德規(guī)范是否確實行之有效,這樣的普世倫理是否還是像以往一樣,仍然是以一種主觀的“應然”去回避客觀的“實然”,因為人們不可能想象,在民族國家仍然作為國際政治的基本單位的情況下,尤其是各民族的政治、經濟等權利首先必須訴諸于國家主權概念的解釋和維護,有哪些民族和國家會自覺地用作為超越性價值的全球倫理去代替現實的國家主權的要求。有些學者因此認為,所謂“全球倫理”不僅回避了現代國際社會的政治矛盾、經濟發(fā)展水平的差異和文化價值觀的沖突等問題,而且沒有反映出人類道德意識是一個不斷提升、發(fā)展的歷史進程,沒有體現出現代倫理學的進步。這是以一種普遍性的祈求遮蔽了倫理學所固有的生活世界之“根”,從而使倫理學在理論上失去人學的基設,并導致它們尋求道德基礎的努力歸于失敗。 總結和分析《全球倫理宣言》以及由此引發(fā)的不同觀點的爭論,我們可以發(fā)現,這里主要涉及以下幾個問題:一、普世的倫理原則與全球不同國家和地區(qū)的各個民族的具體道德規(guī)范的關系,在這個層面上還關涉到整個社會的道德價值取向與個人的道德休養(yǎng)和教化的關系,從根本上說,這是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系問題;二、倫理原則的永恒價值與道德取向的時間有效性的關系,這是超越時間的無限性與歷史有限性的關系問題;三、道德倫理領域的獨特性與政治、經濟、宗教等其它社會領域的關系,這里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問題。如果我們稍加注意,我們就會發(fā)現,阿多諾幾十年前有關道德哲學的著述對我們今天爭論的這些問題幾乎都加以討論過,盡管他的闡述方式或隱或顯,盡管他的道德哲學是建立在不同于今天的理論基礎和目標設定上。所以,我們現在結合阿多諾的道德哲學理論來解說和評判普世倫理學學,或許在這里更有一些啟迪意義。 我們在這里首先就會遇到這個問題,在理論和實踐上是否確實可以確立一個得到全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qū)共同認可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倫理原則。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提出的一個理論前提是:哲學(包括道德哲學或倫理學)作為一種理論形態(tài)是對人類自身存在、存在的方式和生存環(huán)境的理論自覺,并進而上升為理論把握,這種本質已經決定,哲學既不能局限于對某個民族或國家的特殊性和時代性的把握,也不能圄于對亙古不變的全球普遍性和永恒性的認識,而是應當特殊性與普遍性的統一,時代性與永恒性的統一。 從這個前提出發(fā),我們就可以認為,不能以純粹對立的觀點、而是要用辯證的、歷史的觀點來看待普世的倫理原則,也就是說,我們由此可以合乎理性地承認,在道德倫理范疇中既存在特殊性和時代性的東西,同時也存在普遍性和永恒性的東西。前者是指各個民族和國家在具體歷史時期的道德理論和具體倫理實踐,它們在某些方面不同于其它民族和國家的道德理論和倫理實踐;后者是指各個民族和國家經過長時間的實踐而認識的道德底限,它們是為了維系人類作為一個族類存在下去而必須遵守的責任和義務,而不是某一個或少數幾個民族和國家的專利。更進一步講,道德倫理在本質上就屬于實踐范疇,從其歷史形成和現實狀況來講,前者是后者形成的基礎,后者則常常包含在前者之中。由此來看,《全球倫理宣言》所弘揚與強調的“四不戒令”確實是全世界各個民族都必須遵守的“金律”。我們不可能想象,一個常態(tài)下的社會會允許這個戒令所禁止的行為發(fā)生,全世界絕大多數人會希望生活在一個失去了最基本倫理價值尺度的野蠻無序社會中!因此,依據一個普遍的倫理原則來維護最基本的社會秩序,在任何時代都是有意義的。這就是全球倫理的普遍性和永恒性,也正是在這點上它與阿多諾所提出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是一致的。但是,反過來說,我們不能以這種底限的道德要求去否定各個民族和國家的具體道德規(guī)范,因為這樣的要求只是維系人類自身存在的基本需要,而不同地區(qū)和不同發(fā)展階段的民族由于自身的歷史和現實狀況也會形成具有本地區(qū)和本民族特點的道德倫理規(guī)范,而這些具體的道德規(guī)范并不與普世倫理相抵觸。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多元對話必定會有助于消除各民族和國家在道德倫理領域的差異,只是這個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漸進的。 其次,《全球倫理宣言》所概括的“人道主義”和“己所不欲,勿施與人”的兩個“金規(guī)則”不僅引起極大爭議,而且與阿多諾所主張的道德底限的要求是不同的。對阿多諾來說,把道德的底限上升為主觀、抽象的原則是不可取的,因為這樣的原則既不切實際,還會模糊或混淆事物的本質,他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我在這里不喜歡用人性這個詞,因為它屬于這樣一些表達,它們一旦說出,就會限定和歪曲所涉及的最重要的事情。”[14]如果我們這里回顧一下中外思想史有關這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就會承認阿多諾的正確。不論是中國古代思想家把道德倫理歸因于“天”、“道”、“義”、“理”,還是西方思想家把“上帝”、“人性”、“同情”視為道德倫理的基礎,他們都是把主觀、抽象的理想性當作道德倫理的原則,而忽視了人類生存和發(fā)展的生活實踐才是道德判斷的最終根據。 再次,在討論個人的道德教養(yǎng)與社會的倫理規(guī)范的關系方面,我們在承認個體良知的時候絕對不能夸大它的重要性,因為人的存在在根本上說是社會的存在,魯賓遜式的英雄只會發(fā)生在荒蕪人煙的孤島上,在那里也不存在道德或不道德的問題。還是阿多諾思想深刻,他在這里一語中的,“恰恰是倫理的行為,或者說,道德的行為或不道德的行為始終是一種社會現象,這就意味著,在討論倫理的和道德的行為時排除人們相互之間的關系是絕對沒有意義的做法,因為純粹為自己而存在的個人是一種完全空洞的抽象,它這里已經隱含這個事實:對整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個人利益進行區(qū)分的社會問題,同時也是倫理的問題,人們根本不可能把它們完全分開,而且這方面的發(fā)生過程的問題也并非如同人們想象得那么重?!盵15]由此來看,現在出于某種目的去夸大、宣傳和灌輸獨行俠式的英雄,實在是與倫理學的本質相違背的。從人作為社會存在物而言,倫理學的立足點就是討論人與人的社會關系及與之相關的社會規(guī)范和社會秩序;也正是在這點上我們可以說,倫理學的思考是每一個人不可避免的社會境遇,也是每一個人自主選擇的安身立命的方法。 最后,我們對道德倫理與其它社會領域的關系問題加以簡單的討論。毋庸置疑,道德倫理與政治、經濟、文化等其它生活領域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這是絕大多數學者都認可的。試想一下,在當今的巴勒斯坦和伊拉克,人們連基本的安全保障都沒有,怎么可以去奢談倫理道德。我們現在爭論的焦點是道德與宗教的關系問題。按照孔漢思所說,全球倫理“應當具有宗教的基礎,即使說話的對象是所有的人,包括那些不信教的人,也應當表明,在宗教看來,倫理具有一種宗教的基礎。在具有宗教動機的人們看來,一種倫理必然關聯于一種對于終極的最高實在的信念(相當合理的信念),不論這個終極實在會被賦予什么名稱,也不論在不同的宗教中對這個實在的性質會有什么爭論?!盵16]對于這種觀點我們實在不能茍同。文藝復興運動以后的幾百年來,人類通過對中世紀宗教神學的批判,解除或部分解除了宗教神秘主義的束縛,“道德與宗教之間的聯系已經被割斷”,“宗教這種壓制、限制的權力已經成為沉默不語、毫無根據的東西,但卻過渡為全部社會生活中的現實的精神形式”。[17]我們不能因為現在還有些國家仍然實行“政教合一”的體制,在全球還有很多人信奉某種宗教,就去否定道德在今天已經成為客觀化的精神和文明意識這個普遍事實。更何況任何一種宗教說到底關涉的都是信仰絕對真理的問題,而不存在倫理學所討論的“應當”與否的問題,硬要把倫理學問題與宗教問題混淆在一起,在過去或許還可以說得過去(盡管當時的許多思想家已經對此提出批判),在21世紀的今天無論如何是行不通的。阿多諾在這方面的論斷完全是值得我們思考和接受的。 通過應用阿多諾道德哲學的思想去分析當代普世倫理學,我們得出的結論是:歷史辯證法是評判道德觀念不可缺少的思想方法,如果這樣,我們就不會用普世倫理去否定不同民族和國家的具體道德規(guī)范,也不會用具體的道德規(guī)范去反對我們人類文明賴以存在的“道德底限”,更不會把道德倫理問題與宗教混為一談。這或許就是阿多諾留給我們的一分彌足珍貴的遺產!
[1] 參見《霍克海姆全集》第三卷,法蘭克福,1988年,第iii頁以下(max horkheimer,gesammelte schriften,bd.3;frankfurt,1988) 。 [2] 哈貝馬斯《50年代的哲學家阿多諾》,載德國《時代報》2003年9月4日(die zeit,4.sept.2003 nr.37)。 [3] 阿多諾《道德哲學的問題》德國蘇爾坎普出版社,1997年,第10頁(t.w.adorno,probleme der moralphilosophie;s.10)。 [4] 參見《阿多諾全集》第七卷,第537頁( t.adorno,gesammelte schriften,bd,3,s.537 )。 [5] 阿多諾《道德哲學的問題》,第26頁,出處同前。 [6] 同上,第11-12頁。 [7] 同上,第246頁。 [8] 同上,第255頁。 [9] 同上,第256頁。 [10] 同上,第260頁。 [11] 同上,第26頁。 [12] 同上,第252頁。 [13] 參見孔漢思、庫舍爾合編《全球倫理——世界宗教議會宣言》,何光滬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 [14] 阿多諾《道德哲學的問題》,第250頁。 [15] 同上,第34-35頁。 [16] 《全球倫理——世界宗教議會宣言》第60-61頁,出處同前。 [17] 阿多諾《道德哲學的問題》,第2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