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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見刊

20世紀30-40年代保定農村土地分散趨勢及其原因

武 力

[摘要]近代中國農業發生的最大變化,實際上是外部環境的變化,即外國列強入侵引發的中國產業結構變化和中國融入了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由此也引發了中國農業土地經營由過去封建社會的集中化轉為分散化的趨勢。但是,土地分散化趨勢雖然是封建土地制度的衰落,但并不意味著農業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農業經營規模趨向分散,并非是由于小規模經營優于大規模經營,而是由于中國廣大的農民處于人口和勞動力過剩的情況下,盡管經營條件不利,他們還得接受這種不利于經營條件而繼續維持生產,走投無路,不生產就得挨餓。小經營在市場面前,還缺少隨市場漲落而調節其生產的機動能力,這并不是他們不知趨利避害,認識上遲鈍麻木,而是由于極端貧困所致。這種家庭經營表面上的牢固穩定,掩蓋了這種經濟實質上的貧弱性。從而使人們忽略了近代農村經濟的貧困化與小農經濟反而有所發展這兩種現象的內在聯系。

[關鍵詞]小農經濟 土地分散化 農業危機 近代以來中國農業發生的最大變化,實際上是外部環境的變化,即由外國列強入侵引發的中國產業結構變化和中國市場融入了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由此也引發了中國農業經濟的變化,但變化的趨勢和原因到底是什么,即是本文所要研究和說明的問題。本文試圖利用20年代末至50年代的保定農村跟蹤調查材料,通過對農村地權的分散趨勢及其原因的研究,來說明20世紀30年代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前華北農業經營規模的變化及其原因,證明土地分散化趨勢雖然是封建土地制度的衰落,但是并不同時意味著資本主義土地制度的發展。 一、研究的理論預設和數據問題 一是恰亞諾夫提出的小農經濟是以生存為目的,可以不計成本和利潤。 二是土地出租或雇工經營者必須考慮利潤,考慮農業投資和非農產業投資的利潤差別。因此,在無特殊背景下,大土地所有和經營者的減少,土地的分散,即意味著農業投資的撤出,也意味著農業收益或比較收益的下降。 三是在假設農民收入不變的情況下,農民來自兼業或非農產業收入的增加,即意味著農業收益的減少和農業的衰落。 四是假設農民的農業收入不變,但是農民投入的勞動增加,即勞動生產率的降低,也意味著農業效益的下降和農業的衰落。 從亞當·斯密到馬克思,19世紀建立起來的西方主流經濟學都認為隨著資本主義工業化的推進,小農經濟也將分化,逐漸被大規模的從事商品生產的農場所取代。馬克思根據英國和西歐資本主義發展的經驗,認為:“大工業在農業范圍引起的最有革命性的一件事,是剿滅舊社會的堡壘—農民—而用工資勞動者去代替他們。社會變革的要求與階級對立的情形,在農村,因此就和在城市歸于平衡了。”[ii] 斯大林也說:要使農業成為現代的大農業,具有積累和擴大再生產能力的農業,“只有兩條道路可走,一條是資本主義的道路,即是在農業里培植資本主義,使農業成為巨大的農業,結果使農民陷于貧困,而使資本主義企業在農業中發展起來。……另外一條道路是社會主義的道路,即是在農業里培植集體農莊和蘇維埃農莊,結果是使小農戶聯合成為用技術和科學武裝起來的巨大集體農莊”。[iii] 在20世紀50年代,我國完成土地改革以后,中國共產黨也認為:“小農經濟是不穩固的,時刻向兩極分化,有的人因天災人禍而窮困破產,有的人卻利用做投機買賣、放債、雇工的辦法來剝削旁人;如果不對它實行社會主義改造,農村中的少數人就會發展成為富農剝削者,而多數人就不得不忍受貧困甚至破產的痛苦。”[iv] 在外國,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并沒有導致像非農產業那樣,出現兩極分化,生產資料和勞動者的分離,即一方面是資本的集中,另一端是無產者的集中。而是家庭農場表現出極大的生命力,逐漸成為農業生產的主體。在中國,雖然沒有經過一個農業資本主義發展的階段,但是在封建制度解體或被消滅以后,在市場經濟和允許所有制存在發展的條件下(例如新民主主義體制和目前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小農經濟的發展趨勢是像我們過去所預測的那樣,出現兩極分化,導致少數人變成資本主義性質的地主,而大多數農民變成農業雇傭勞動者呢?還是像國外發達國家那樣,仍然以家庭經營為主,并不導致土地大規模集中經營。 這里需要明確,資本主義在農業中的發展,像它在其他產業中的發展一樣,是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資本家的各種行為,無論是投資方向、擴大或縮小規模、改進技術以及尋求壟斷等等,都是為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實現和保持利潤最大化。在農業中也不例外,資本家是否對農業投資或追加投資以及擴大再生產(兼并),一是取決于目前農業與其他產業相比較的投資收益(或稱資本利潤率);二是取決于對農業未來收益的預測,即農業與其他產業相比,新技術、新產品和市場的發展空間,以及降低成本(包括管理成本)的空間;三是取決于農業規模效益的邊際,即擴大生產規模是否有利于提高資本的利潤率,因為畢竟農業生產的特點使它不同于工廠生產和第三產業。如果在上述前兩個方面,農業處于劣勢,而在第三個方面,與家庭經營相比又沒有優勢,則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大規模農業就不可能取代家庭經營。這里還不說政府為社會穩定,有意識地保護和扶持家庭農場。 在發達國家,包括亞洲的日本、韓國,甚至中國的臺灣地區,資本主義的發展并沒有摧毀家庭農場,換句話說,農業中的家庭經營是與社會生產力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相適應的。 在中國,我們過去長期認為,在私有制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小農經濟的發展趨勢必然是兩極分化,導致小農經濟被資本主義大農業取代。但是,實際情況卻不是這樣。 本文所引證的數據,來自陳翰笙領導的第一次(1929~1930年)無錫保定農村調查、孫冶方、薛暮橋領導的第二次(1958年)無錫保定農村調查資料。這兩次調查對無錫和保定的22個村進行了連續追蹤調查,保定11個村的調查年份和現有的農戶樣本量分別為:1930年為792戶,1936年為1583戶,1946年(解放前一年)為1896戶。 [i] 本文是中國社會科學院項目“無錫保定農村調查研究”課題階段成果之一,其中吸收了大量有關課題的前人調查研究成果,鄭啟東教授對本文寫作給予了特別的幫助,特此說明并感謝。 [ii] 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617—618頁,人民出版社,1958。 [iii] 斯大林:《論蘇聯土地政策的幾個問題》,《斯大林文集》。 [iv] 中共中央宣傳部:《為動員一切力量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斗爭》。

從以上保定11個村三個年份土地經營規模的變化,可以看出,1930年至1946年(當地解放前),家庭經營耕地面積呈縮小趨勢,即農業用地具有分散的趨勢。與家庭自有土地規模縮小相一致,租入土地也不斷減少,在租地減少的過程中,租地也愈趨分散。富農減少租地速度最快,富農出租土地趨向增加,由租入多于租出,轉化為租出多于租入。經營分散不是通過增加出租土地實現的,而是因經營不利引起的。經營分散與地權分散相結合。

近代以來出現的這種經營分散起著破壞封建土地制度的作用。它和通過租佃關系實現的經營分散起著維護封建土地制度的作用相反。農業經營分散已發生了質的變化--破壞封建土地制度。這表明,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變化已經和封建土地所有制不相容了。

1930年開始在保定出現的經營分散與租佃減少的趨勢反映了農民所受剝削已達到這種地步:即農業利潤已經非常低,農民犧牲部分必要勞動仍然難以實現地租了,反映了農民在各種剝削加重的情況下負擔能力已到了盡頭。事實是,農民經營面積的不斷縮小,不能不使農民負擔能力相應減弱,至此,地租無論在地主經營中或農民經營中都已難于實現,從而導致土地所有權的法律形式和經濟內容(地租)相分離,地權已由謀利轉化為謀生的性質。通過租佃關系實現經營分散轉化為通過地權分散、階級變化而實現經營分散的過程了。于是封建土地制度開始解體,經營分散過程由維護封建土地制度走向與封建土地制度解體過程相結合,農民經濟由小佃制向小土地所有制轉化。過去農民取得土地經營的代價是增加地租的支付,現在農民取得土地經營的代價是支付一筆遠比地租為重的地價,農民為實現和保留必要勞動部分所須付出的代價更大了。

這里需要說明,我們對農業經營分散趨勢觀察和把握,是在以下幾個認識基礎上進行的:

第一,這里研究的農業經營分散和集中,是前資本主義農業的大小經營問題。小生產占優勢的局面不在于大生產不如小生產,而在于大生產的目的是為了謀利,小生產的目的是為了謀生。在市場不利,資本主義發展受阻礙的環境下,通過經營實現利潤很困難,為謀利而經營的大經營不能維持,如果只是為謀取地租,則把土地出租給農民經營同樣也能實現地租。因此地主經營無單獨存在的必要。農民經營不管如何極端不利,在別無其他出路的情況下,都必須維持經營:“農民挨餓藝術可以引起小生產的經濟優越性”。[i]這一點也得到調查資料的證明:農民占有土地是為了謀生。在保定,土地占有在地主看來已不合算。一是地租已難存在(土地生產率下降和市場風險);二是地價過高以致地租率遠比利息率低。

第二,在分散經營的問題的研究分析方面,沒有從地主富農經濟破產的角度出發。這是因為,地主富農縮小經營和拋賣土地正是為了避免破產,并不是因為破產而縮小經營,拋賣土地。原因是在糧價急劇下落的情況下,農場生產和生活上所需物資的價格并未相應成比例的下落,相反的,有些東西,如食鹽、煤油等都反而上升。利息也趨向上漲,捐稅負擔反而增加。生產規模愈大,生產和生活信賴市場的程度愈大,而農產品商品率也愈大,在交換上的損失就會依交換程度而擴大。土地愈多就愈需要縮小經營或拋賣土地。這可能導致改變階級成份,而這種變動也是使得分散經營和地權分散的一個重要原因。

第三,在分散經營問題的研究分析方面,分家始終是一個重要因素,但是由于1930-1946年間因戰爭、動亂等原因人口增長很慢,從被調查的村來看,戶數增加并不明顯,保定調查樣本的增加是由于調查范圍的擴大。因此,這里沒有分析這個因素。此外,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革命可能會產生影響,但是由于在解放前基本上沒有波及被調查的這11個村,這里也忽略不計

為什么農村經濟破產的現象表現為地富縮小經營和分散地權。而不是農民放棄經營和喪失土地呢?為什么階級分化現象只在全國范圍內發展(指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社會各階層逐漸分化為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而不在農村內部發展呢(指過去長期存在的隨土地集中而出現的兩極分化)?反而出現反分化的趨勢呢?這都有必要加以闡明。

近代以來中國半殖民地化過程,不僅加速了封建土地制度的解體過程,而且也規定了解體的方向,因為勞動生產率落后的農業,受到外國資本主義競爭和國內腐敗政府賦稅的壓力,幾乎無利可圖,只能向小土地所有制發展,而不可能出現資本主義性質的土地制度(這對今天也是一個啟示)。

在戰前糧價跌落的沖擊下,愈是規模大的經營縮小愈顯著。地租是剩余勞動的支配形態,地租決定利潤,利潤只是地租支配剩余勞動以后的余額,利潤的有無、多少受地租所決定。利潤的有無無確切保證。單純為謀取利潤的大經營不可能存在,偶然出現亦很難長久存在下去。大經營存在的根據或其經營目的,主要是地租而不是利潤。主要是憑借地權,而不是憑借資本去取得的。舊中國農業大經營主要是建筑在自有地的基礎上,憑借地權取得農民的剩余勞動。地主從事經營或放棄經營均不失為地主。農業資本家只能從事經營而不能放棄經營。放棄就不成其為資本家。封建性地租是剩余勞動的支配形態,由于它排斥利潤的獨立存在,使得謀取利潤的大經營不可能出現。這種地租只允許小佃農制經營出現。其經營結果將全部剩余勞動交給地主,留下的僅是必要勞動部分,無法積累擴大經營規模。所以在封建社會不發生大經營排斥小經營問題。但是這也不說明小經營優于大經營,只說明封建剝削關系的過度成熟。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沖擊下,封建土地制度本身已經孕育出使自己走向滅亡的種子,即小佃農制會轉化為小土地所有制。相反,雖然中國的封建土地制度具有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的特點,但是其本身卻不可能孕育出資本主義種子來,資本主義從城市工商業中發展起來,并充分發展之后,才能為農業資本主義發展創造條件。

關于封建生產關系的解體,可以從這種生產關系本身的內在矛盾去分析。封建租佃關系本身包含了使自己解體的矛盾在內。

第一,封建租佃關系是建筑在地主和農民小經營之間,地租把剩余勞動全部掠奪去了。封建地租扼殺了農業生產力的發展,因而也扼殺了自己賴以剝削的基礎。

第二,封建地租的反生產性、反經營性,必然引起土地的貧瘠化。以保定為代表的華北平原(黃河、海河、淮河流域)是著名的低產易澇的多災區,單產下降,災害愈演愈烈,生產下降,人口增加,人窮地也窮,地窮人更窮,破壞了農業生態平衡。

土地貧瘠化在傳統農業社會里,只會引起周期性的重新分配資源的社會動亂;但是在1840年中國轉入工業文明發展道路后,卻可以促使封建土地制度的解體。這是因為:收成不穩引起租佃關系不穩定,促使地主自己經營。經營地主形態出現有三個條件:收成不穩定;自營便于經商;當地勞動力過剩,工價便宜。保定地區的經營地主具有封建性(指與封建社會的經營地主沒有什么不同)。地主大經營與農民小經營沒有技術上質的差別。生產工具好一點,但雇工耕作質量差。經營的外部社會經濟條件,普遍存在高利貸,經營地主往往是兼商人、高利貸。地主、商人、高利貸三位一體。地主經營內部雇傭關系帶有封建性,和封建租佃關系一樣,都是基于土地占有形成對農民剩余勞動的占有。地主經營與資本主義經營區別點是地租與利潤尚未分離。保定地主經濟中的雇傭關系實質上是租佃關系。

第三,促使封建土地制度趨向解體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商品經濟對于自然經濟的破壞。保定在華北屬于于交通便利、工商業發達地區,城鄉關系比較密切。當然,封建土地制度解體還有政治上的原因。地主、高利貸、商人加重對農民的剝削,農民起而反抗,抗戰前十年內戰正是農村經濟矛盾在政治上的反映。統治者為鎮壓農民加速擴大軍事機器、政權機器,財政支出大增,加重農民負擔,十年中農民負擔成倍增加,土地稅增加,地主轉嫁負擔到了極限,形成占地不利,也促使土地制度的解體。

根據前面數據,保定農業經營是趨向分散的:地主富農的大經營趨向縮小,中貧農的小經營趨向發展。對此怎樣認識,是農村趨向繁榮?還是進一步貧困化的表現呢?前面已經指出,當時的農副業經營是處在極端不利的條件之下,農產品價格急劇下降和銷路不暢,農業捐稅大大加重,抗戰期間及以后貨幣貶值均給農業以嚴重摧殘。小農經濟正是在這種極為不利的情況下有所發展的,是貧困化的一種表現。在經營極端不利的情況下地富大經營趨向沒落,中貧農小經營走向發展,說明地富大經營的落后性。地富經營和中貧農小經營在技術上并沒有顯著的質的差別,都屬于經營管理和技術上比較落后的前資本主義性質的經營形態。當市場出現了不利于農業經營的情況以后,地富大經營即不能以改善經營管理和提高技術的辦法去應付危機,結果只有走向收縮經營一途。

可是為什么大經營收縮,而小經營趨向發展呢?并非小經營優于大經營,而只是由于中貧農小經營處于人口和勞動力過剩的情況下,盡管經營條件不利,他們還得接受這種不利于經營條件而繼續維持生產,走投無路,不生產就得挨餓。小經營在市場面前,還很少有隨市場漲落而調節其生產的機動能力,這并不是他們不知趨利避害,認識上遲鈍麻木,而是由于極端貧困所致。這種表面上的牢固穩定掩蓋了這種經濟在實質上的貧弱性。從而使人們忽略了農村經濟的貧困化與小農經濟反而有所發展這兩種現象的內在聯系。

隨著地富經濟的趨向收縮,保定農村租佃關系、雇傭關系和借貸關系亦一同趨向收縮,農民所受地主剝削有所減少,這是否意味著農民經濟的獨立性加大,經濟情況有所改善呢?事實上卻恰好相反。

第一,為什么這三種剝削關系趨向收縮呢?豈不是由于地富在雇工經營無利可圖所以減少雇工,豈不是由于小農已不易在經營中實現地租的完納所以減少租地,豈不是由于農產品降價和銷路疲滯,所以商人和崐高利貸者不敢輕易放貸嗎?總之,正是由于小農經濟的貧困化,引起了上述三種剝削關系的收縮。

第二,在這三種剝削關系收縮后小農經濟的情況如何呢?小農在自己的經濟中每一勞動力的收入趨向落在長工工資水平以下,小農為減少租地增加自地必須在短期內集中支付一筆地價給地主,加深了小農經濟的拮據局面。在農產品降價和銷路疲滯的情況下,舉債的條件又苛,因此金融上更困難。總之,他們為取得勞動機會,為取得土地使用,為取得資金周轉,都是愈來愈困難和愈來愈代價高了。

第三,農產品價格的急劇下降,賦稅的加重,乃是城市對于農村剝削的加重,使農村內部剝削關系向城鄉剝削關系轉化,變化了的不是剝削本質而是形式罷了。

農村內部剝削關系的收縮,城鄉剝削關系的廣大,實質上是封建剝削向殖民主義剝削的進一步轉化,這是當時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化進一步加深過程的反映。當時農產品滯銷和價格劇降,是由于美國棉、麥大量向中國傾銷和洋米進口逐年劇增引起的。由1929年開始的資本主義國家發生了嚴重的經濟危機,為挽救其經濟危機,將剩余農產品向中國傾銷,中國政府由于進行反人民的內戰需要向帝國主義借債給了美國向中國傾銷棉、麥的便利。當時的中國反動統治階級還以帝國主義國家傾銷農產品的經紀人的身份,從中撈一把,他們事實上已成了最大的買辦階級。抗日戰爭發生后,保定落入敵偽政權之手,由半殖民地轉為殖民地。在殖民地化加深的過程中,當時的城鄉關系事實上已是殖民主義者對半殖民地、殖民地人民的一種剝削關系。保定1930年以后的近20年中,資料表明殖民主義勢力已經深入到農村經濟的各個方面,并發生了巨大的影響。在保定的副業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織布業,長期以來都是依靠日廠棉紗而維持其“繁榮”局面的,最后也是因日廠棉布的排擠而衰敗下來的。主要農副業生產的命運竟是牢牢地被掌握在殖民主義者手中。

在殖民主義者控制下的城市對農村的剝削加重的結果,中國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前途是愈加渺茫了。保定調查資料更進一步告訴我們,在當時的條件下,影響農村資本主義發展的,除了封建剝削這一因素外,還有帝國主義剝削和官僚資本主義剝削兩個因素。所以當帝國主義者和官僚資本主義者對農村的剝削加重,因而使封建剝削有所削弱時,農村資本主義也仍然得不到發展的機會,連落后的地富大經營也都不易存在,至于資本主義經營就更沒有發生和發展的條件了。原因是當時缺乏一個有利于本國城鄉資本主義發展的市場條件,我們不僅不能開拓和發展國外市場,而且還不能保持國內市場的控制權。本國市場的主權已經旁落,這就是扼殺我國工農業發展的關鍵所在。

保定的資料說明,在殖民主義經濟和城市工業的影響下,農村封建關系雖呈動搖瓦解趨勢,自然經濟雖有向商品經濟發展趨勢,但結果不是朝向農業資本主義的生產發展,而是朝向農業小商品生產發展。農民不是趨向與生產資料相分離,而是趨向與生產料相結合。城市對農村的種種剝削就是建立在這些小商品生產者的廣大基礎上的。

這些小農的經濟非常貧困,經營面積不斷趨向縮小,這就使得他們不能退回到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中去,必須把他們的勞動力和商品投入到市場上去。保定農民的糧食本不夠自給,但他們要省下價值高的細糧(小麥)作為商品出賣去換取價值低的粗糧來吃,要把一部分種糧土地改種經濟價值較高的棉花、蔬菜和白薯等商品性作物。農業收入不足他們還要往商品性副業上謀補救,盡管當時農村副業經營條件很不利,許多具有悠久歷史的傳統副業已趨向崩潰,但農民仍想方設法在副業上開辟新途徑,形成各種副業此起彼落的現象。除了以農副產品供應市場外,外出人口也趨向增加。凡此均說明,當時保定小農經濟由于經營面積過小不能不依附于市場的情況。貧困使他們不得不依附于市場,忍受極為不利的市場條件。盡管棉花價格過低,保定地富不愿種植了,下層農民卻仍在增加棉花種植面積。如果說,農副產品價格下降使城鄉交換的剪刀差的擴大,會促使農村小商品生產者的發展,反之,農村小商品生產者的廣泛發展,又會成為促使農副產品價格下降和城鄉交換剪刀差的擴大。這種局面出現,不利于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

由于農業商品生產的發展與農業商品生產者的貧困相伴而行,因此形成資金不進入農業生產領域而停留在流通領域。有錢人不愿從事農副業生產經營,卻寧愿從事于農副業產品的收購。保定地主多有從事糧食收購和錢莊業務者,保定的小麥市場被少數商人所全部壟斷,棉花市場亦出現壟斷現象,無錫蠶絲業亦曾出現壟斷現象,高陽手工織布愈來愈為少數商人所壟斷。高陽紗布商的資金中有一部分屬于地主“堂子”號貨款,這也說明地主與商業資本的一脈相通的關系。于是出現農副業生產領域是趨向分散,農副產品流通領域卻是趨向集中。被剝削的勞動者停留在分散的小生產中,擁有資金的剝削者卻聚集在集中的流通領域中。這種商業資本的落后性、腐朽性和寄生性是極為明顯的,成為阻礙農副業商品生產向資本主義商品生崐產發展的桎梏。

商業資本怎樣達到控制農副業生產的目的呢?在手工業中主要是利用“資本主義家內勞動”的形式控制產品的收購。這種方式在保定的手織業中曾獲得充分發展的機會,保定織布業中屬于高陽織布體系那一部分發展了一個很復雜的而又極嚴密的商業資本體系,有兼營販紗和收布的布線莊,有專營販紗的紗號,有專營收布的土布莊,還有兼營染線(工業)和收布的染線莊。除此之外,還有專營布匹整染的工業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布線莊成為業務最為發達、資金最為雄厚也最集中的商業形式,原因是這種商業資本通過原料供應和成品收購實行了家內勞動制緊緊把織戶控制在手,他們的原料直接供應給織戶,織戶的成品由他們收購,所以原料推銷便利,成品收購有保障。

布線莊之所以占據高陽布業中工商業資本家中的王座,除了上述原因,即與織戶建立了緊密的聯系外,還有一個原因,是由于他們既掌握了原料市場,又掌握了成品銷售市場。當市場極富于風險和投機性而不能由自己操縱和使其穩定時,營業的成敗關鍵就主要決定于流通過程而不是主要決定于生產過程。所以商人的地位超過生產經營者的地位,后者須以商人為耳目并聽從其確定營業方針。再者,由于原料和成品的市場崐均極為波動而不能由高陽商人控制,所以布匹生產的數量和品種也極富于波動性。這就使得生產經營狀況經常處于不能穩定的狀態中,極不利于大批資金的投放,因為資金在生產領域比較凝固凍結,不象在流通領域可以較快的收回,這就使得高陽布業中的資金始終停留在流通領域而不進入工業領域,使得商業資本不能向產業資本轉化。在高陽布業中,工場手工業只是曇花一現的發生過,而且始終還沒有在生產領域取得支配地位就消逝了,更談不到進到近代工廠的階段了。由此可以看出,市場條件如何影響了資金的投放領域,如何影響了流通過程和生產過程的關系,如崐何影響了小商品生產形式的廣泛出現,如何影響了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的結合形式。

在農業中,商業資本同樣不進入生產領域中,如果市場銷路較好,商人往往就采用預購辦法和小商品生產者掛鉤。如果市場較廣,需要提高產品質量和劃一產品規格,商人往往進而幫助小農作些技術改革,如供應良種給棉戶,貸給棉戶打水井和購水車的費用,從而控制了棉花的收購。又如無錫設立蠶種改良所,統一供應長絨蠶種給農戶,又如設立烘繭行,把鮮繭烘好后提供給繅絲廠,這樣就使育種烘繭和繅絲分別成立獨立的企業,至于育桑以至育蠶到成繭的整個過程,則仍分散給農戶。商業資本只在育種烘繭和繅絲三個環節向產業資本轉化,并通過蠶種的壟斷供應和鮮繭的壟斷收購,去和蠶戶進行不等價交換,并壟斷了成品的收購市場。這些育種和繅絲的企業家的盈利收入還包括了對蠶戶不等價交換的商業剝削在內。這些企業兼具舊式商業的落后性。

在市場極為不利的條件下,商品生產所以仍能進行,是依靠于這些貧困的小農。從這一方面來說,小農在商品生產中是以一個積極的因素出現。但也正是這些小農由于他們極為貧困,所以他們要盡量少消費,更由于他們的勞動力還和土地結合在一起,他們也力圖使自己的消費品盡量自給,他們也有條件在消費上多求自給。他們愿意多為市場提供商品,但他們卻寧愿少向市場購入日用品。從后一意義來說,小農經濟的廣泛存在,乃是國內市場不能擴大的一個重要原因。

地主富農經濟和中農貧農經濟的差別主要不是表現在生產資料集約的程度上,也不是表現在單位面積的生產量上,而是表現在因土地所有權而對生產物的分配上。這種大小經營方式上的差別不屬于資本主義經濟范疇。當捐稅加重和農產品價格下降的打擊出現以后,大經營趨向收縮,小經營增加(但不是向自給自足經濟退縮),這種趨勢和資本主義大排小趨向截然相反。這是因為傳統的大規模經營既不能用改進技術的方法,也不能用降低工資(佃農則是指分成)去對付農業經濟危機,承受不住危機的打擊。但為什么小經營在危機中反而能夠存在和發展?這可以從大經營和小經營在勞動力利用上的差別來說明這一問題。

保定的地主富農的勞動力利用率均低于中農、貧農很多。可是另一方面地主農業用工中有七成或八成以上是靠雇工,富農亦有三分之一的工是靠雇入的。如果按中農標準提高基準勞動生產率,地富勞動力(后備)自給程度超過了80%,需要雇工只在20%以下。地富經營的目的,不在于實現自己勞動力的價值,而更在剝削雇工的剩余勞動,具有謀利性和剝削性。中貧農家庭經營的勞動力利用率明顯高于地富大經營,可達53%以上。中貧農勞動力利用的結果往往只能實現自己勞動力的價值,至于剩余勞動則往往通過雇傭關系和租佃關系被雇主和出租者剝削去了。1930年保定中農雖雇入了0.45%的勞動力,但卻租入2.66%的耕地。保定貧農農業勞動力有28.29%出雇,耕地有7.29%是租入的。

再從勞動生產率的差別上考察。每一勞動力所創造的純收入反映了勞動生產率的情況。年工工資1930年保定是102.75元。長工工資水平剛好與貧農每一勞動力所創造的新價值相符合。但是貧農每一勞動力所創造的新價值中還要經過再分配扣除地租或捐稅等。所以貧農實際所得低于長工工資水平,中農則可能達到長工工資水平。這一對比說明,中貧農經濟的收益邊際基本為零甚至負數,這也正好驗證了恰亞諾夫提出的小農經濟的邊際收益可以為負數、小農具有頑強生命力的論斷。同時,也就說明為什么在中國傳統農業經濟中(耕地資源相對于人力資源極為稀缺),租佃制要比雇傭經營制不僅能夠降低監督成本和減少經營風險,還能夠壓低勞動者的報酬。

另外,從農村各階層勞動力利用的差別還可以看出,中國農業勞動力剩余情況是非常嚴重的。

農業經營規模的大小在技術上并沒有質的差別,但是其勞動生產率卻有很大的差別,這就使得同樣的勞動具有不同的價值,中貧農的勞動力價格更低,即勞動成本要比經營規模大的地主富農低得多。農民為了生計所迫,力求提高勞動力利用率,然而可供他們利用勞動力的機會很少,只能饑不擇食地不論條件好壞去利用勞動力以糊口,結果使生活和工資下降至很低水平。中貧農小規模經營中勞動力的浪費是驚人的,每畝耕地用工數大大超過地富,但每畝產量還要略低于地富。中農約浪費三分之一左右,貧農約浪費二分之一,這說明傳統的農業經濟的確進入了黃宗智所說的“內卷化”時代。

六、農業經營分散化與市場化的關系

1930-1946年間,保定11個村的農業使用和占有土地趨向分散,主要原因有:(1)1929-1936年是由于農產品價格下降和滯銷;(2)1937-1946年間是由于法幣大貶值和農產品市場因戰爭影響發生阻塞。總之,除了戰亂的因素外,是由于市場不利引起了農業經營危機。市場不利對農業經營的影響,是依農業生產的商品化程度而遞增的。無錫、保定都是農業商品化程度較高的農村,應該說具有典型意義。

保定商品性作物面積約占全部面積的55.8%,小麥、谷子、薯類、棉花、蔬菜是商品性作物。玉米、高糧、雜糧三項產量是245萬斤,口糧消費290萬斤,尚缺1/6需由外地供應。

商品性生產發展趨勢:保定總播種面積中,商品性作物面積所占比重:1930年為55.8%,1936年為57.1%,1946年為58.6%。穩步上升。

中貧農發展速度超過地主富農的趨勢在保定也可以看得出來。保定中貧農口糧作物面積1930年僅占46.01%,發展趨勢:1936年減至44.3%,1946年再減至41.48%;反之商品性作物增至55.69%和58.50%。商品作物中的薯類、大豆、棉花和蔬菜則由10.79%增至13.28%和16.69%。地富的商品作物變化是:58.92%,59.54%,59.10%。農民在口糧不足的情況下,積極發展商品性作物。為什么在市場不利情況下,趨向發展商品性生產?在經營不利情況下,農民為維持生計,必須設法增加每畝收入,必須提供更多產品,應付農業經營上的危機。這與1930-1946年間農民外出謀生條件愈來愈壞,外出人口每人平均寄回的款額逐漸減少的趨向相符合。

商品性生產的發展使每畝收入的增加,和農業經營規模縮小,經營分散,地權分散相結合,這種現象反映了農村經濟的繁榮正是農村經濟的相對貧困化。在農產品價格下降,負擔加重,農村金融窘迫,利息率上升的情況下,農民不發展商品生產以增加每畝收入是不可能的。不如此,很難維持生活。而在發展了商品生產增加每畝收入的情況下,地租的提供尚且發生困難,利潤的取得更屬幻想。如果不發展商品生產提高畝產收入,則農民生活更要悲慘。

種植經濟作物是否能夠實現地租和利潤,問題決定于價格高低,只要價格保持一定水平,能實現地租和利潤,地富就決不放棄機會。地富所考慮的不單是作物經濟價值高低的問題,也不單純是每畝收入多少的問題,更要考慮到資金的有效利用,和剩余勞動的更多的取得。保定地主的作物播種面積構成中小麥比富農、中農、貧農都大,并非由于小麥畝產高、產值大,而是由于收入扣除支出之后的盈利大:因為小麥主要是種在洪淤地上,洪水淤上一層油泥,當作自然恩賜肥料,種上就可以等收。靠天吃飯,種“蒙金地”。由此看出,一畝地能提供較多產值和每一元投入的貨幣所能增殖的貨幣,或每單位勞動時間所能增加的剩余勞動時間,是不同的兩回事,可以以不同的趨勢同時出現。

然而商品生產的發展和每畝產值的提高,并未能挽救地富經濟的衰敗和促使其向前發展,因為農業稅的增加和農產品價格下降大于其種植經濟作物所增加的收益。而中貧農經營的目的(擴大經濟作物種植)則在于取得必要勞動部分,在繳納出農業稅后,在農產品價格下降使價格落后于價值后,只要還能保留必要勞動部分,則中貧農即可以繼續經營下去。但在原有的地租或地價的負擔下,農業稅的加重,產品價格下降,必然要促使其經濟進一步惡化,以謀取必要勞動為生計的中貧農收入必然要減少。為了維持生計,就不能不往改種經濟價值較高的作物和增加復種指數方面前進。這就意味著必須比以前投入更多的勞動才足以維持生計。除了更多的勞動和更少的消費,也別無出路可走。

商品生產發展和每畝產值提高的實質是農業勞動力的價格下降,越是經濟困難的越往這方面走,富裕的反而卻步不前。當時的商品經濟發展是建筑在農民經濟貧困化的基礎之上的。捐稅加重、價格下降、利率提高,加速了農村經濟的破產和農民經濟的貧困化,從而加速了農民商品經濟的發展。面積進一步縮小,進一步貧困化,使農民不但不可能退回到自然經濟,反而進一步依靠商品經濟,增加對市場的依賴。

這種農業經營性質和條件的變化,不僅促使封建土地制度趨向解體,而且也使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遙遙無期。農民經濟進一步惡化,比以前投入更多的勞動,才能維持其最低生活水平,因為更多的勞動所創造的更多剩余勞動,以增稅、增息、降價等形式轉移出去了。剝削形式在起變化,農民受剝削加重,這是保定1930-1946年間農業商品經濟發展的社會意義。

這些小農因經濟非常貧困,經營面積不斷趨向縮小,這就使得他們不能退回到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中去,必須把他們的勞動力和商品投入到市場上去。保定農民的糧食本不夠自給,但他們要省下價值高的細糧(小麥)作為商品出賣去換取價值低的粗糧來吃,要把一部分種糧土地改種經濟價值較高的棉花、蔬菜和白薯等商品性作物。農業收入不足他們還要往商品性副業上謀補救,盡管當時農村副業經營條件很不利,許多具有悠久歷史的傳統副業已趨向崩潰,但農民仍想方設法在副業上開辟新途徑,形成各種副業此起彼落的現象。除了以農副產品供應市場外,外出人口也趨向增加。

凡此均說明,小農經濟由于經營面積過小不能不依附于市場。貧困使他們不得不依附于市場,忍受極為不利的市場條件。盡管桑蠶價格一再下降,最下層的貧困農民都仍然維持蠶桑的生產,盡管棉花價格過低,保定地富不愿種植了,下層農民卻仍在增加棉花種植面積。如果說,農副產品價格下降使城鄉交換的剪刀差擴大,會促使農村小商品生產者的發展,反之,農村小商品生產者的廣泛發展,又會成為促使農副產品價格下降和城鄉交換剪刀差的進一步擴大。這種惡性循環局面的出現,并不利于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

由于農業商品生產的發展是與農業商品生產者的貧困相伴而行的,因此形成資金不進入農業生產領域而停留在流通領域。有錢人不愿從事農副業生產經營,卻寧愿從事于農副業產品的收購。保定地主多有從事糧食收購和錢莊業務者,保定的小麥市場被少數商人所全部壟斷,棉花市場亦出現壟斷現象,無錫蠶絲業亦曾出現壟斷現象,高陽手工織布愈來愈為少數商人所壟斷。高陽紗布商的資金中有一部分屬于地主“堂子”號貨款,這也說明地主與商業資本的一脈相通的關系。于是出現農副業生產領域是趨向分散,農副產品流通領域卻是趨向集中。被剝削的勞動者停留在分散的小生產中,擁有資金的剝削者卻聚集在流通領域中。這種商業資本的落后性和寄生性是極為明顯的,其存在的前提,就是農業生產中存在著大量不能轉移出去的剩余勞動力,從而導致農業勞動生產率極低。

商業資本怎樣達到控制農副業生產的目的呢?在手工業中主要是利用“資本主義家內勞動”的形式控制產品的收購。在無錫的絲黃草布、績麻線、花邊業、搖襪業中,均曾出現過家內勞動的形式,商人是通過原料的供應去壟斷成品的收購。這種方式在保定的手織業中曾獲得充分發展的機會。保定織布業中屬于高陽織布體系的那一部分,發展了一個很復雜的而又極嚴密的商業資本體系:有兼營販紗和收布的布線莊,有專營販紗的紗號,有專營收布的土布莊,還有兼營染線(工業)和收布的染線莊。除此之外,還有專營布匹整染的工業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布線莊成為業務最為發達、資金最為雄厚也最集中的商業形式。原因是這種商業資本通過原料供應和成品收購,實行了家內勞動制,從而把織戶緊緊控制在手中,他們的原料直接供應給織戶,織戶的成品由他們收購,所以原料推銷便利,成品收購有保障。

布線莊之所以占據高陽布業中工商業資本家中的王座,除了上述原因(與織戶建立了緊密的聯系)外,還有一個原因,是由于他們既掌握了原料市場,又掌握了成品銷售市場。當市場極富于風險和投機性而不能由自己操縱和使其穩定時,營業的成敗關鍵就主要決定于流通過程而不是主要決定于生產過程。所以商人的地位超過生產經營者的地位,后者須以商人為耳目并聽從其確定營業方針。再者,由于原料和成品的市場均極為波動而不能由高陽商人控制,所以布匹生產的數量和品種也極富于波動性。這就使得生產經營狀況經常處于不能穩定的狀態中,極不利于大批資金的投放,因為資金在生產領域比較凝固凍結,不象在流通領域可以較快的收回,這就使得高陽布業中的資金始終停留在流通領域而不進入工業領域,使得商業資本不能向產業資本轉化。在高陽布業中,工場手工業只是曇花一現的發生過,而且始終還沒有在生產領域取得支配地位就消逝了,更談不到進到近代工廠的階段了。由此可以看出,市場條件如何影響了資金的投放領域,如何影響了流通過程和生產過程的關系,如何影響了小商品生產形式的廣泛出現,如何影響了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的結合形式。

在農業中,商業資本同樣不進入生產領域中,如果市場銷路較好,商人往往就采用預購辦法和小商品生產者掛鉤。如果市場較廣,需要提高產品質量和劃一產品規格,商人往往進而幫助小農作些技術改革,如供應良種給棉戶,貸給棉戶打水井和購買水車的費用,從而控制了棉花的收購。又如無錫設立蠶種改良所,統一供應長絨蠶種給農戶,又如設立烘繭行,把鮮繭烘好后提供給繅絲廠,這樣就使育種、烘繭和繅絲分別成立獨立的企業,至于育桑以至育蠶到成繭的整個過程,則仍分散給農戶。商業資本只在育種、烘繭和繅絲三個環節向產業資本轉化,并通過蠶種的壟斷供應和鮮繭的壟斷收購,去和蠶戶進行不等價交換,并壟斷了成品的收購市場。這些育種和繅絲的企業家的盈利收入,自然還包括了對蠶戶不等價交換的商業剝削在內。這些企業兼具舊式商業的落后性。

在市場極為不利的條件下,商品生產所以仍能進行,是依靠于這些貧困的小農。從這一方面來說,小農在商品生產中是以一個積極的因素出現。但也正是這些小農,由于他們極為貧困,所以他們要盡量少消費;更由于他們的勞動力還和土地結合在一起,他們也力圖使自己的消費品盡量自給,他們也有條件在消費上多求自給。他們愿意多為市場提供商品,但他們卻寧愿少向市場購入日用品。從后一意義來說,小農經濟的廣泛存在,乃是國內市場不能擴大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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