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麻鎮農業及農村環境保護現狀及對策
戴福恒
摘要闡述丹麻鎮農業及農村環境保護現狀,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指出丹麻鎮農業及農村污染加劇和生態環境惡化的原因,提出發展目標和解決對策,以為當地的農業及農村環境保護提供參考。 關鍵詞農業;農村;環境保護;現狀;對策;青海互助;丹麻鎮 1丹麻鎮農業及農村環境保護現狀 1.1取得的成績 改革開放以來,丹麻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農業及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的重大舉措,加大了農業及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力度,使全鎮農業及農村生態環境得到了有效保護和改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主要表現在植樹造林、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改灶改路、能源建設等方面;天保、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工程的實施,使丹麻鎮的森林覆蓋率有了較大的提高。近幾年來,政府加大了環境治理力度,綜合整治農村村容村貌,推行無公害農業種養方式,尤其是在農村沼氣建設工程方面,在全鎮鋪開使其得到了普及。 1.2存在的問題 丹麻鎮農業及農村環境狀況仍存在一些問題。目前,丹麻鎮廣大農村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和農業面源污染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破壞和面源污染的范圍擴大,污染程度加劇,污染危害加重,突出表現在:對林木的亂砍濫伐,致使林草植被遭到破壞,生態功能衰退,水土流失加劇;對礦產資源的亂采濫挖,導致崩塌、滑波、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頻繁發生;農藥、化肥和農用薄膜的不合理使用,導致土質降低,農業面源污染加劇[1];生活污水、垃圾的隨意傾倒,導致農村人居環境質量下降。農業和農村生態環境繼續惡化將嚴重制約丹麻鎮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丹麻鎮農業及農村污染加劇與生態環境惡化的原因 2.1農技推廣體系難以應對污染問題 農業技術的選擇缺乏環境政策制約機制,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幾乎失效。以前農業技術服務體系改革是以減少農技推廣經費和鼓勵自我創收為特點,由于得不到足夠的財政撥款,農技推廣系統不得不從事與業務無關的經營活動以增加收入,包括出售化肥和農藥等。一些推廣人員對指導農民提高農藥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積極性,而是追求銷售農藥、化肥的經濟效益,以致化肥、農藥不合理施用的情況時有發生。 2.2財政渠道的資金來源不夠,導致污染治理不力 由于農村土地等資源產權關系不明晰,致使農村的環境資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屬性”,沒有有效的經濟手段在運行調度。因目前對農業生產中社會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給予一定補償,對社會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費用,實際上鼓勵了農村居民采用掠奪式的生產方式。由于環境保護是一項公共事業,責任主體難以判別,或責任主體雜亂、公益性很強、無投資回報或投資回報率較小,因而對社會資金缺乏吸引力,政府部門必須發揮主導投資作用。 2.3扶持力度小,農村污染治理的市場化機制難以建立 丹麻鎮對農村各類環境污染的治理一直缺乏政策的指導與規范。由于農村污染治理的資金匱乏,建立收費機制困難,又缺少扶持政策,導致農村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市場機制難以建立[2-3]。 2.4農村環保法制不健全,丹麻鎮環境保護缺乏有利保障 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一是農村環保立法滯后,法律體系不健全;二是環境管理體制不完善,監督力度不夠;現行的環境管理體制仍是按輔助性原則為依據的統分結合的多部門、多層次的執法管理體制,因而形成了執法主體勢力割據的局面,致使權責不明,權力過于分散。一味為了提高經濟效益而忽視了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甚至有領導完全將重心放在發展經濟上,對環保置之不理,造成農村環境工作滯后的現狀;三是農村干部和農民環保法律意識淡薄。丹麻鎮大部分農村干部政策意識濃厚,法律意識較淡薄,致使許多法律法規在農村實施過程中予以政策化,以政策的原則性、實踐性、靈活性代替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范性、穩定性,造成農村市場經濟法治建設障礙重重,從而出現了一些農村干部為了本鎮經濟利益而置法不顧,采取“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的策略發展經濟。同時,一些農民缺乏對法律特別是對環保法的認識和了解,為了一時的經濟利益而濫伐林木,大肆捕獲珍稀動植物,過度放牧,加劇了自然生態環境的惡化。 3丹麻鎮農業及農村環境保護的主要內容與目標 3.1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質量 調整農村能源結構,推廣使用水能、太陽能、沼氣等清潔能源。結合生態鎮創建,大力推進環境優美鎮和生態村建設,使全鎮農村的大氣、水、聲環境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提高村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使飲用水合格率達到90%,促進農村衛生廁所普及。實施生態移民工程,對嚴重缺水、無路、少田等居住條件惡劣的村鎮及生態環境敏感村的居民實施搬遷,向集鎮或農村居民點集中,改善農民生活條件。 3.2防治農業及農村生態環境污染 加強農村環境保護,開展農林病蟲害綜合防治,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在全鎮推廣農林病蟲害生物、物理防治技術,開展農業有機廢物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的綜合利用,全面推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大力開展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建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