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衡制單位“分”考查
陳金
【摘要】 通過對《傷寒圖歌活人指掌》中衡制單位“分”使用情況的考查,認為在元朝初年,衡制單位“分”并存著兩種不同的含義,同時文獻中的衡制單位“分”的使用有時是出于筆誤。進而說明,對古代方藥文獻數字化過程中,按機械對應的方式將古代文獻中的衡制單位“分”強行統一地折算成某一固定值的做法是極其不合理的。
【關鍵詞】 元朝方劑藥量度量衡分
在中醫學進行數字化、信息化處理的今天,有一些傳統的、基本的問題容易被簡單化、機械化地對待。如果不能正確地解決這些基本問題,必將為中醫學的數字化、信息化發展埋下隱患。本文僅對《傷寒圖歌活人指掌》中的衡制單位“分”的使用情況進行考查,以求說明將古代方藥劑量轉化成現代劑量時,進行簡單的一次性替換的解決方案是不合理的。
《傷寒圖歌活人指掌》[1]一書,題為吳蒙齋先生著。查《中國醫籍考》,吳恕,號蒙齋,元初至元(1264~1294年)中錢塘人。該書系《李氏活人書括》及《吳氏傷寒活人指掌圖》兩書“匯合為一”。李氏即李知先,為南宋隴西人。李氏書的內容是以歌訣形式收括病癥。通過對書中衡制單位“分”的使用情況的考查和分析,有助于我們理解元代衡制單位“分”的含義。
銖制“分”與錢制“分”
書中記載:“然秤有銖秤者,有字秤者。銖秤以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字秤以四字為一錢,十錢為一兩。”(卷四·炮炙煎煮法酌準料例)根據這一記載,當時稱量藥物的衡制單位系統中,在兩以下存在著兩個體系:兩—分—銖;兩—錢—字。同時,也說明《中藥大辭典附編》中對“字”的解釋[2]是錯誤的,“字”并非產生于用銅錢對散劑的抄取中,而是一個有明確含義的重量單位。因為從開元通寶以后,制錢的正面多為四個字,而每個制錢重為一錢,所以古人(主要是宋金元時期)以四分之一錢為一字。《古今醫統大全》更是明確指出:“一字者,即今之二分半也,如一錢有四字之義。二字者,即今之半錢,為五分也。”[3]但這里所講的“分”并非是該書中唯一的含義。
上面引文中雖然僅指出了“分”為四分之一兩這個含義,我們可稱其為“銖制分”,如卷五的百七八方:“澤瀉一兩一分”就是一例,但值得注意的是,書中還存在另一種含義的“分”。卷五的百二五方中有:“生姜一錢二分半”,此“分”與“錢”并稱,且出現于“錢”后,可稱之為“錢制分”,其含義與明清以后的分相同,十分為一錢。因此,在《傷寒圖歌活人指掌》一書中,出現了兩種不同含義的衡制單位“分”的混用情況,這是在對該書進行藥量考查時所必須注意的。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在一書之中同時存在兩種含義“分”的情況在元代方書中較為常見。如《世醫得效方》中有一首“麻黃升麻湯”:“麻黃(去節)、升麻各一兩一分;黃芩、芍藥、甘草、石膏(煅)、茯苓各一兩。”[4]114顯然,此方中一分當指四分之一兩而言,若為十分之一錢即百分之一兩的話,似難與兩并稱。而在同一書中還有一首“沉香降氣散”:“香附子(炒,去毛)十兩;沉香四錢六分,不見火;縮砂(去殼)十二兩;粉草(炒)三兩。”[4]40其中的分屬十分之一錢無疑。
又如《御藥院方》一書中,有一首“柴胡栝蔞根湯”:“柴胡(去苗),一兩三分;黃芩(去黑心)、人參(去蘆頭)、甘草(炙,銼)各三分;栝蔞根(銼)二兩。”[5]114此中的“分”為“銖制分”,等于四分之一兩。更有意思的是,在方劑“麝香散”中則特別標注:“麝香,一分系一錢內十分中一分”[5]601,即“錢制分”,這恰恰說明了元代醫藥行業在使用衡制單位“分”記載藥量時,“錢制分”與“銖制分”兩種含義容易混淆的局面。
“二錢半”和“七錢半”使用
在南宋及元代方書中,經常使用“二錢半”和“七錢半”兩種藥量標示方法,實際對應的是一銖制分和三銖制分,這種方法可以避免與錢制分相混淆,同時也說明了南宋及元代醫家在使用“分”這一衡制單位時較為謹慎的態度,但有時不小心還會出現誤用的情況。
這里有一個有趣的例子,在《傷寒圖歌活人指掌》卷之五中的百四十方白通湯中,干姜的劑量為“三分一字半”,筆者認為,這一寫法當屬筆誤,應為“三錢一字半”。作此判斷的依據有三。
第一,若此處的“分”為“銖制分”,則干姜的量約為3/4兩加1.5/40兩,相比較而言,“一字半”過輕,似無必要寫出。且銖制單位與錢制單位也不應混用。
第二,若為“錢制分”,則干姜的量約為3/100兩加1.5/40兩,極不合理。且因為單位從大到小排列的習慣,“分”絕無寫在“字”前的道理。
第三,從該書作者對于仲景方劑量的認識講,書中有過兩次討論,均認為張仲景方中的劑量當依“三取其一”的方法進行:⑴《卷四·活人書括論升合分兩》:“張公度辨次仲景傷寒論云,沈存中……其重一兩當今之六銖。愚……一兩用二錢半恐太少耳……分兩當用今之法(下為雙行小注),每兩計活人書用三分之一,謂如今之兩折古之三兩也。三說不同而小異,故兩有之。”⑵《卷四·炮炙煎煮法酌準料例》:“傷寒方內所載衡量皆依漢制,與今之輕重淺深不同者,蓋隨時更變不可拘也。若古方大陷胸湯,大黃六兩,芒硝一升,甘草二錢,水六升,煮取二升,分二服,以今用之,無乃大甚乎!若以漢之五銖錢秤較,加以二倍,頗與今數合。后世以古之三兩為今之一兩,則仿佛也。若桂枝湯,用桂枝、芍藥、生姜各三兩,即今之一兩,甘草二兩,即今之六錢一分半,水七升,即今之二升三合半,庶可適中。如大陷胸湯,雖三取其一,亦似不倫。”
而從實際應用的情況來看,書中其他的張仲景方多以上述引文中“三取其一”的方式進行變化。從此方來講,其中干姜的量若為三錢一字半(即0.3375兩),則非常接近《傷寒論》白通湯原方中干姜的量“一兩”的三分之一(0.3333兩)。
綜上所述,《傷寒圖歌活人指掌》向我們揭示了元代,特別是元初時,衡制單位“分”在實際使用中的混用和錯用情況。可見,正是由于古籍中這種復雜的實際情況,不針對具體問題對衡制單位“分”的具體值進行認定,往往要出錯誤。在中醫學數字化、信息化的過程中,從原始信息的準確性要求出發,要盡量減少對古代信息的錯誤解讀,避免使用簡單的一次性替換方法。
【參考文獻】 1 吳蒙齋.校刻傷寒圖歌活人指掌[M].刊本. 2 江蘇新醫學院.中藥大辭典附編[M].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79:763. 3 明·徐春甫.古今醫統大全[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1:1278. 4 王育學等校注.世醫得效方[M].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1996:114,40. 5 元·許國珍.中醫珍本叢書·御藥院方[M].北京:中醫古籍出版社,1983:11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