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禮樂戶”考
車文明
摘要:
樂戶是中國傳統社會中的一種賤民,專門從事吹彈歌唱以及戲曲、舞蹈等表演,多來自犯人家屬、戰爭俘虜或貧困賣身之人,無論其身份、社會地位及所從事的職業,在封建社會里均被認定為輕賤,因而飽受社會的歧視與不公正待遇。這是樂戶的一般情況。但是,在元代,出現了一類不屬于賤民的庶民樂戶,叫“禮樂戶”。他們不僅享受著正常人的權利,可以應試、做官,甚至還有免去賦役的特權。
關鍵詞:樂戶 戲曲 音樂
Abstract: The musician households were men of humble birth, who undertook singing, dancing and Chinese traditional operas etc as their occupation. Some of them came from families that were involved criminal actions, however the others were the common people who came down in the world and sold themselves. So they were regarded as the pariahs by birth, their status and their occupation, and in the mean while unfairly treated and discriminated. This was the case. But in Yuan Dynasty a sort of men named as the ceremonial musician households of the common people emerged who did not belong to the pariahs. They enjoyed the rights of the common people, and can take part in the exam and be officials, even have the special privilege of being freed from taxes and corvee. Key words: Musician household Chinese Traditional Operas Music
一
樂戶是中國傳統社會中的一種賤民,其身份低于庶民,被稱為專業賤民樂人,除個別情況外,一旦進入樂籍,便世代相傳,不得除籍。樂戶不能享受正常人的權利,如不能做官、不能參加科舉、不得與非樂籍的良人通婚,不能進入祠堂,名字不得入族譜等等。樂戶之名,首見于《魏書·刑法志》:
孝昌已后,天下淆亂,法令不恒,或寬或猛。及 朱擅權,輕重肆意,在官者,多以深酷為能。至遷鄴,京畿群盜頗起。有司奏立嚴制:諸強盜殺人者,首從皆斬,妻子同籍,配為樂戶;其不殺人,及贓不滿五匹,魁首斬,從者死,妻子亦為樂戶;小盜贓滿十匹已上,魁首死,妻子配驛,從者流。[1]
盡管從事樂舞的專業樂人在先秦時就存在,但作為罪罰之人的親屬入籍,并以制度的形式確立下來的樂戶,卻是從北魏時期開始的。樂籍制度發端之后,在隋、唐得到發展與強化。隋煬帝喜好聲色,將“天下周、齊、梁、陳樂家子弟”皆增擴為樂戶[2]。唐代,樂人們基本屬于賤民階級。他們分布在宮廷與地方。宮廷中的樂人集中在太常寺與教坊,承應祭祀、典禮、筵宴等活動的演奏與表演。地方州縣的樂戶每年必須在一定時間輪值于宮廷及各級官府。此外,軍旅中亦有樂戶,稱作“樂營”。雖然宋代典籍中較少用樂戶的稱謂,而多名之樂人、樂工,但這些樂人、樂工卻是樂籍中人無疑,只是稱謂不同而已。遼、金、元皆受宋之影響,保留了樂戶制度[3]。
元代樂戶的賤民身份是比較清楚的。關漢卿《金線池》雜劇第三折:“(石府尹云)賢弟不知,樂戶們一經責罰過了,便是受罪之人,做不得士人妻妾?!盵4]因樂戶們是受罪的賤民,所以按規定不能做官員的妻妾。無名氏《盆兒鬼》雜劇第四折的一段對話也頗能說明問題:“(凈上,云)喚我的是那個?(張千云)你妻子在那里?(凈云)他是樂戶,除名久了也,還要喚官身哩?”[5]元人夏庭芝在《青樓集》談到雜劇藝人顧山山時說她“本良家子,因父殞而失身……始嫁樂人李小大。李沒,華亭縣長哈喇不花,置于側室,凡十二年。后復居樂籍,至今老于松江,而花旦雜劇,猶少年時體態?!盵6]顧氏原本是“良家子”,后入“樂籍”,說明“樂籍”非“良家”?!对湔隆穼Α皹啡嘶椤庇袑iT的規定,樂人只能實行內婚制,不準官吏、富人、良人娶樂人為妻,否則治罪[7]。
入明之后,樂戶大量增加,處境更為悲慘。除了前代樂戶遺留外,明初還將元蒙舊臣籍沒為樂戶。更為殘酷的是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攻入南京后,許多忠于建文帝,不附新朝的大臣被殺,妻女被編為樂籍,永世不得為良。這些人多數被發配到山西,以至于到二十世紀,晉東南一帶還有樂戶遺存[8]。直到清雍正元年(1723),朝廷下令革此弊端,山西之樂戶、浙江之墮民、蘇州之丐戶等“令各屬禁革,改業為良”,“削除其籍”[9]。制度變了,但風俗習慣、傳統觀念很難轉變。由于世俗的偏見,絕大多數樂戶,尤其是仍操舊業者,還是被常人視為賤民,這種狀況直至1949年以前,仍無太大變化。傳統樂戶的真正消失,要等到新中國成立以后了。
二
在元代,除了屬于賤民的樂戶大量存在外,還有一種庶民“禮樂戶”,細分可為“禮戶”與“樂戶”,但一般并稱為“禮樂戶”。他們與儒戶、民戶、匠戶、醫戶、軍戶等一樣,有時需要當差納稅,有時可以減免賦役,有的還能求取功名。筆者在《常山貞石志》上意外發現的一篇碑文,很能說明這一點。碑名《真定路學樂戶記》[10],碑高四尺二寸五分,廣二尺。二十一行,行三十六字。正書,篆額有陰。至元四年(1338)閏八月立。碑文并見于光緒元年刻《正定縣志》卷十一《學?!?。碑文為清代所錄,謄錄者謂在正定府學,今已不存。此碑是研究元代樂戶制度的一篇珍貴文獻,特轉錄碑陽全文:
翰林侍講學士、通奉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兼國子祭酒歐陽玄撰文[11]。
賜進士及第、奉議大夫,監察御史李黼書丹。
正議大夫、御史臺治書侍御史徐奭篆額。
鎮陽郡學禮樂生通七十有八,戶部刺史之所陳請,肅政使者之所建明,省臺部之所詳定。既復其戶,凡諸征徭無所與于有司矣。教授趙璧、學正孫誠、學錄宋舉懼歲久籍漫,謀壽諸石,乃礱堅珉,具梗概,請于郡人春官寺郎蘇君天爵訪玄司成之館,征辭以記之。玄與蘇君俱以禮樂為職事也,記可辭乎?按郡學始建置樂生十有六人,春秋二仲上丁釋奠猶用俗樂,延佑五年改作雅樂,增置四十有五人。至順二年援樂生例,請設相禮及諸執事者,又置禮生二十有五人,尋增置八人,然后聲容文物燦然,最圻內諸郡。夫三代以來,學校之制,學者入學無不學禮,亦無不學樂,當時,弟子員即禮樂生也。更秦廢壞,漢叔孫通以魯三十生及其弟子百余人起朝儀于野外,益州刺史王襄命王褒作《中和》、《樂職》、《宣布》等詩,得郫縣何武與成都楊覆眾等習之,宣帝以為盛德之事,召武等賜帛。此禮樂生眆見史傳者也。今鎮陽為河朔上郡,戶口繁伙,有司拔一二于千百,以備一郡制作之美,是豈小補哉。矧叔孫生之徒,皆起家拜爵為郎,何武它日仕至三公,人材自此途亦未可量也。余感蘇君敬共桑梓之意,故以遠者、大者進而勖之。
戶在錄事司者二十有三:曰陳惟仁、李榮祖、程宣差、武秀實、耿順和、黃興、和仁、曹仙、康天益、郭榮祖、傅聚、劉進、趙亨、趙樗、梁聚、郭從、劉郁、李盛、閆恭、宋仲錄,若陳興戶之楊德新,謝寶戶之王宏毅,皆在是數焉。在真定縣者十有五:曰董子政、李演、劉成、張斌、秦溫、孫爵、郭秉忠、張德、李文成、靳用、李順、張清、谷德、閆德、王祺。在欒城縣者曰陳用、王慶。在藁城縣者曰劉□、李信。在平山縣者曰李好古、李楫。是三縣皆二戶。在古城縣者趙杰。在無極縣者吳貫。是二縣皆一戶云。
至元四年□寅閏八月辛亥記。寧昌王杰磨勒。鹿泉劉守信刊。
碑陰為題名錄,包括真定路總管府提控、知事、推官,燕南、河北道肅政廉訪司知事、經歷等官員名單以及路學教授、學正、學錄、學官等名單。撰碑人歐陽玄(1273—1375),瀏陽(在今湖南瀏陽市)人,字原功,號圭齋。延佑二年(1315)進士,初為地方官,后入為國子監博士、祭酒。至正年間,以翰林院直學士參與修宋、遼、金三史,任總裁官。三史修成后升翰林學士承旨。為官四十余年,凡宗廟、朝廷文冊制誥,多出其手。海內名山大川、釋老之宮、王公貴人墓隧之碑,都以能得到歐陽玄的文辭為榮?!对贰贩Q贊他“文章道德,卓然名世”[12]。書丹人李黼(1298—1352),潁州(今安徽阜陽市)人,字子威。泰定四年(1327)進士第一,初授翰林院修撰,后升禮部主事、監察御史等。至正十年(1350)任江州路總管,十二年,升任江西行省參政,行江州、南康等路軍民都總管。紅巾軍破江州時,巷戰死。謚忠義。以上二人《元史》皆有傳。篆額人徐奭(1280—1344),彰德路安陽(今河南安陽市)人,字周臣。國子監生出身。先后擔任戶部主事、監察御史、戶部尚書、治書侍御史、禮部尚書等職。此三人皆朝廷重臣,立碑規格之高自不待言。這次真定路學能請到歐陽玄撰碑,得益于郡人蘇天爵。蘇天爵(1294-1352),真定人,字伯修。國子監生出身。先為州判,后累官至江南行臺監察御史、淮東道肅政廉訪史、吏部尚書等。歐陽玄一生著述豐富,但僅存《圭齋文集》二十四卷,其余皆毀于戰亂。本篇碑文亦不見于《圭齋文集》,當屬被毀之列,只因刻之金石而幸存。
三
元之真定路屬中書省,為朝廷“腹里”,真定即今河北正定縣。眾所周知,真定在元代前期是一個文人匯集的地方,同時也是元代雜劇活動中心之一,涌現出白仁甫、李文蔚、史樟、尚仲賢、戴善甫等雜劇作家?,F在又為儒學設立禮樂生(戶籍屬禮樂戶)78人,碑文所言“聲容文物燦然,最圻內諸郡”,當非虛夸不實之辭。為路學設置禮樂生,用于每年仲春二月、仲秋八月在文廟祭祀孔子時行禮、奏樂。本次立碑緣起,是為了讓真定路學樂戶名單以及免除他們賦役的規定勒之堅石,保存久遠。元初,禮樂戶曾享受過免除賦役的優待,但旋即被取消?!对贰な雷姹炯o》載:(至元二十九年八月)“壬辰,敕禮樂戶仍與軍站、民戶均輸賦”[13]?!稄R學典禮》卷四“辯明儒人難同諸色戶計”亦載:
元欽奉圣旨,止該軍、站、禮樂戶及弘州納面戶計,和顧和買一例均當,別不曾該載儒戶,亦無雜泛差役語句。……省府:檢照至元二十九年八月初四日,奏過事內一件節該:太廟里禮樂戶四百余戶,弘州納面的戶計,和顧和買事,不分軍、站、民戶,眾人均勻著者。[14]
時光流逝,到元代后期,禮樂戶免除賦役的優待政策又在一些地方被恢復,真定路就是一例。此外,禮樂戶還經常得到皇帝的賞賜:成宗元貞二年(1296)十一月“賜太常禮樂戶鈔五千余錠”[15],武宗至大二年(1309)十二月“賜太廟禮樂戶鈔帛有差”[16]。
歐陽玄將禮樂生比附于先秦的弟子員略顯牽強,但從他的贊譽之辭中可以看出,禮樂戶絕非賤民是不成問題的。還有一例也可以說明問題,至正十年(1350)朝廷一次就以醫籍一百四十八戶充任京城三皇廟廟戶禮樂生[17]。醫戶與匠戶、民戶一樣屬于庶民,中統三年(1262),朝廷規定各路設立醫學,由名醫人充任教授,招收醫學生員,并規定醫戶除種田、經商所得須納稅外,免除其余雜泛差役。至元二十二年(1285),又詔定各路并州、縣醫戶以及行醫之家“每朔望詣本處及聚集三皇廟圣前焚香”,向神靈匯報近期行醫過程與結果,并呈醫學教授考核[18]。這一百四十八戶被轉入三皇廟禮樂戶,除了行業原因外[19],也說明醫戶、禮樂戶是平行、平等的。作者又以漢代精通禮樂者封官拜爵,甚至位至三公為例,說明禮樂生非但不下賤,而且還會出人才。此言不虛,《元統元年進士錄》載,“漢人、南人第二甲,十五名”中云:第“十一、張頤:貫恩州,附籍太常禮儀院禮樂戶。……字以養,行三,年卅一。……己巳東平第四名,壬申第二名,會試第廿一名。授太常禮儀院太祝。”[20]張頤這位禮樂戶出身的進士授太常禮儀院太祝,從八品。祖上三代皆為官,其父為中順大夫,官至知府,可見絕非賤民。另外,由其它及第者分別為“儒戶”、“民戶”、“匠戶”、“軍戶”等出身看來,禮樂戶當與之平行,乃戶籍中專門一種,而非賤民。
惟其不是賤民,且能夠享受免除賦役的待遇。他們的姓名才被堂而皇之地刻在碑上,公之于眾。這在一般賤民樂戶那里,是不可想象的事情。由此,碑文為我們保留了一份完整的元代地方區域有關禮樂戶的詳細材料。由碑文可知,元代后期真定路儒學禮樂生共78人,其中樂戶45人。在錄事司者名曰23人,實有22人,疑錄碑時有遺漏。錄事司為元代路、府治所設立的管理城中戶民的機構,錄事為正八品官員[21]。另外,元代真定路沒有古城縣,疑即晉州(今河北晉州市)之鼓城縣(在今河北晉州市)或書碑者筆誤。由碑文可知,路學還有禮戶33人,據順治《真定縣志》載,真定路學于治順四年(1333)“立禮戶碑,編修瞻思為記”[22],惜碑文不存。
禮樂戶名中還有一位李好古,平山縣人,與一位元代雜劇作家同名。元雜劇作家李好古,楝亭藏本《錄鬼簿》注云“保定(在今河北)人,或云西平(在今河南)人?!碧煲婚w本則注云“東平(在今山東)人”[23]。著有雜劇三種,今存《張生煮?!芬环N,其余二種《劈華岳》、《鎮兇宅》已佚。近人孫楷第考證李好古籍貫西平,居江南,大約在至正六年(1346)至八年(1348)間任南臺御史[24]。但除了二者姓名相同外,孫氏的考證并無其它有力證據。平山縣樂戶李好古與雜劇作家李好古是否有關系?筆者編查方志及其它相關文獻,惜無結果,此處摘出,僅供有興趣者參考。
禮樂制度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基本社會制度,禮樂文化也成為中華傳統文化的精髓之一。“禮”字最早指以器皿盛兩串玉獻祭神靈,稍后也兼指以酒獻祭神靈,再則指一切祭祀神靈之事[25],后來泛指規定社會行為的法則、規范、儀式等。中國歷來被稱為“禮義之邦”,禮在古代社會政治文化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大到國家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典章制度,小到個人倫理道德修養、行為準則規范等,都與禮密不可分。樂本是樂舞、樂曲、樂歌的統稱,雖然以音樂為基礎,但古人認為“樂”又不完全等于音樂。《禮記·樂記》曰:“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德音之謂樂。”[26]它有比音樂更為廣泛深刻的社會政治、倫理、道德內涵。禮代表著等級秩序,但一切等級體系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內部的離異傾向,森嚴的等級使社會有了秩序,但同時也存在著矛盾。為了緩解等級制度的內在緊張,古人找到了一件武器——樂,認為它能夠增益人與人之間的親和關系,所以,要以樂輔禮,所謂“樂統同,禮辨異”,“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等[27],都是這個道理。有了禮,即有了貴賤區分的等級,它可以使賤者敬貴、下者敬上,但并不能使賤者親貴、下者親上。樂則可以使上下相親和睦,起到與辨異相補充的“統同”功能。進一步而言,古人認為禮樂互補是以和諧有序的宇宙規律為基礎的,將人間的秩序與和諧原則上升到天道本體的高度?!稑酚洝罚骸按髽放c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和故百物不失,節故祀天祭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如此,則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瓨氛撸斓刂鸵?;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盵28]自然萬物既有高下大小的區別,又能各行其道、和諧相處,人類社會當然要效法自然,通過禮的分別與樂的調和而達到“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的理想狀態??傊?,禮代表“秩序原則”,樂代表“和諧原則”,注重秩序與和諧的統一,是禮樂文化之精華所在。至于祭祀用樂,不僅是敬獻神靈與制造氛圍及對祭祀者進行情感熏陶的需要,同時也是與天道合一的行為,對天子與百姓都適應。《樂記》:“若夫禮樂之施于金石,越于聲音,用于宗廟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則此與民同也?!盵29]惟其如此,以“禮樂”命名太常寺與儒學祭祀活動中執禮者與音樂、舞蹈等表演者才顯示出當局以及大眾的用心所在。
元代的戶籍制度十分繁雜,為歷代所僅見,禮樂戶的設立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元朝政府把全國居民按照不同職業以及其他某些條件(如民族)劃分成若干戶計,統稱諸色戶計。他們所承擔的封建義務有所不同,隸屬和管理系統也不盡相同,而且一經入籍,就不許隨意更動,往往世代相守。諸色戶計主要分為以下幾類:軍戶,出軍當役的人戶。站戶,在站赤(驛站)系統服役的人戶。軍戶、站戶占地四頃以內免稅,四頃以外依例課稅。元代前期軍戶、站戶有時也要負擔雜泛差役。匠戶,為國家和皇室從事各種工藝造作的人戶。他們須繳納地稅,元中葉以后也負擔雜泛差役。灶戶,在國家經營管理下以煎鹽為生的人戶,又稱鹽戶、亭戶。按國家規定的數量繳納額鹽,支取工本鈔或口糧,嚴禁私賣鹽貨,其他賦役得到寬免或優待;僧、道、也里可溫(基督教徒和教士)、答失蠻(伊斯蘭教士)等宗教職業者各有專門戶籍。在其占有的土地中,凡屬皇帝賞賜和元初舊產的,均能免稅。續置土田尚須驗地科征。終元之世,這些人基本上享受免役權。儒戶,乃讀書授徒的儒生。他們亦分別著入專門戶籍,經常免差,元代中期曾一度負擔雜泛差役。打捕戶、鷹房戶,專門為皇室獵獸以及捕養行獵時所用鷹隼等動物的人戶。政府規定打捕戶必須送納皮貨和野味,以代應繳納的絲料和包銀。民戶,則是一般的種田戶,包括諸投下種田戶、皇室和諸王妃子的從嫁民戶,隸屬寺院的永業戶等。對北方民戶征收丁稅和科差;對南方民戶征兩稅。民戶均須負雜泛差役。另外還有百工、技藝、醫、運糧水手、香莎糯米、財賦、火佃、舶商、驅(奴婢)、采珠、養老(專門為貴族和功臣養老時服役的仆從)、樂、織、娼、淘金等戶。此外,諸王、勛戚、功臣還擁有各類私屬人戶和分封戶。以上諸色中樂戶、娼戶、奴婢等是賤民,其余各色盡管每戶的政治待遇不同,賦役負擔差異很大,但均屬良民。
樂戶是專業的音樂及表演藝人,中國古代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化的重要創造者和承載者,在中國藝術史上占有獨特的地位。元代禮樂戶的設立包括了從朝廷(太常寺)到地方(路),從祭祖(太廟)、祭孔(儒學)到祭醫王(三皇廟)等多個方面,說明不在少數。庶民禮樂戶的設立,當然是為了緩解祭祀需求與禮樂人才缺乏的矛盾,但同時也擴大了專業藝術人才來源范圍,客觀上有利于禮樂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元代是綿延一千四百余年的樂籍制度史上唯一出現禮樂戶的一個朝代,與同是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的清朝最終廢除樂籍——這一野蠻、殘酷的非人道制度前后輝映,而和幾個嚴守樂籍傳統并不時“發揚光大”的漢族政權形成了強烈對比。禮樂戶問題的拈出,對深入研究元代社會的政治、文化歷史也有一定的啟迪作用。
[1] 《魏書》卷一百一十一“刑法志”,第2888頁,中華書局校點本1974年。
[2] 《隋書》卷六十七“裴蘊傳”, 第1574--1575頁,中華書局校點本1973年。
[3] 參見項陽《山西樂戶研究》第一章第三節“宋遼金元時期的樂戶”, 第13-23頁,文物出版社2001年。
[4] 《元曲選》第三冊,第1259頁,中華書局1989年。
[5] 《元曲選》第四冊,第1408頁。
[6] 元夏庭芝《青樓集》第194頁,孫崇濤、徐宏圖箋注,中國戲劇出版社1990年。
[7] 《元典章》卷十八“戶部·婚姻·樂人婚”,第301頁,中國書店影印清末沈家本刻本,1990年。
[8] 參見項陽《山西樂戶研究》第二章,第50-87頁。喬健、劉貫文、李天生《樂戶——田野調查與歷史追蹤》,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
[9] 《清史稿》卷一百十“什貨一·戶口”,第3491頁,中華書局校點本1977年。
[10] 清沉濤編撰《常山貞石志》卷二十二,本卷第17頁,道光二十二年刻本?!独m修四庫全書》第906冊《史部·金石類》影印,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11] 說明:清人謄錄時為避諱清圣祖玄燁而將碑文中之“歐陽玄”易為“歐陽園”,今特恢復原貌作“歐陽玄”。
[12]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歐陽玄傳”,第4199頁,中華書局校點本1976年。
[13] 《元史》卷十七“世祖十四”,第365頁,中華書局校點本1976年。
[14] 元代史料叢刊:王颋點?!稄R學典禮》(外二種)第79-80頁,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
[15] 《元史》卷十九“成宗二”,第407頁。
[16] 《元史》卷二十三“武宗二”,第509頁。
[17] 《元史》卷七十七“祭祀六”,第1915頁。
[18] 《元典章》卷三十二“禮部四·學校二·醫學”,第476-477頁,中國書店影印清末沈家本刻本,1990年。
[19] 案:三皇為伏羲、神農、黃帝,傳說中他們都是中醫某一領域的創始人,故被奉為醫王。
[20] 元代史料叢刊:王颋點?!稄R學典禮》(外二種)第200頁,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
[21] 《元史》卷九十一“百官七”,第2317頁。
[22] 順治《真定縣志》卷三“建置志”,本卷頁7-8。
[23] 《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第二冊,第113頁,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
[24] 孫楷第《元曲家考略》第25、50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25] 王國維《觀堂集林》卷六“釋禮”,《王國維遺書》第一冊,第30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83年。
[26] 《禮記正義》卷三十九“樂記”,《十三經注疏》第2冊,第1540頁,上海古籍出版社《四部精要》影印清代“阮刻本”1993年。
[27] 《禮記正義》卷三十八“樂記”,《十三經注疏》第2冊,第1537、1529頁。
[28] 《禮記正義》卷三十七“樂記”,《十三經注疏》第2冊,第1530頁。
[29] 《禮記正義》卷三十七“樂記”,《十三經注疏》第2冊,第15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