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埃落定話凄涼―從《青樓集》看元代演員生存狀況
未知
內容摘要:《青樓集》是中國戲曲史上最早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記載演員,特別是女演員生活的專著。它和鐘嗣成的《錄鬼簿》分別從演員和作曲家兩方面對元曲進行了介紹,兩者相互補充,以姊妹篇的形式向世人展示了元代戲曲的整體情況。關于《青樓集》的戲曲文學價值、演員的專工與師承、色藝觀念、名角意識等一系列的專述,已不在少數。本文試從元代女演員的最終歸屬及她們的婚姻狀況分析元代演員的整體生存狀況。
關鍵詞:《青樓集》 夏庭芝 生存狀況
元朝是少數民族入住中原后建立起來的大一統社會,此時中國的疆域“北逾陰山,西極流沙,東進遼左,南越海表”(《元史 ·地理志》),國土空前遼闊。蒙古鐵騎是帶著奴隸制時代的野蠻習性進入中原地區的。它對廣大漢族地區的占據和統治,明顯具有民族掠奪性質。政治上,元朝統治者始終奉行民族壓迫政策,他們把國民分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等級,蒙古人最尊,南人最賤。然而,野蠻之于文明不管他們的力量有多強大,最終都會被逐漸同化而仍走上文明之路。可在這一段被同化的過程中,或者說在這一過渡階段是要經歷一段混亂,付出一些代價的,而文藝文化往往是首當其沖的。而作為文藝、文化載體的藝人、文人更是時代悲慘的見證人和犧牲者。 藝人,在中國古代有多種稱謂,如“優伶”、“倡優”、“娼優”、“歌妓”等等。雖然他們從事的是一種技藝類活動,但按《夷堅志》的說法,屬于“技之最下且賤者”,自古以來就處于受歧視的地位,被視為玩物,過著低賤的生活,并且隨著歷史的烽煙而香消玉殞,不落痕跡。僅有的關于他們的記載,“或者因為他們以‘優諫’指斥君王的過失而引起了史家的注意,或者因為相反,是因為他們受到君王過分的寵愛而導致亡國,值得史家記載下來作為后代帝王的教訓”①;他們在藝術領域內的杰出貢獻反而湮沒無聞,他們的才華也被異化為專事淫褻之舉的能力。對于歷史上那些默默無聞的藝人來說,用“不著一字,盡得風流”概括他們得成就與風貌當比較恰切。 一 《青樓集》是中國戲曲史上最早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記載演員生活的專著,它以女演員為主要描述對象,不僅僅反映了元代戲曲、曲藝等表演藝術的歷史成就和發展盛況,而且還提供了大量演員的生活、交往、婚姻等方面的情況,其中涉及女演員110多人,男演員30多人,戲曲作家、散曲家、詩人及名公士夫50多人。 現存的《青樓集》主要有以下幾種版本:一、說郛本,元末陶宗儀輯,明陶鋌重校。二、說集本,明無名氏所輯的《說集》所錄。三、古今說海本,明陸楫所輯的《古今說海》所收。四、雙梅景暗叢書本,近人葉德輝《雙梅景暗叢書》所收,是目前最流行的版本。這里所評述的是中國戲曲出版社以《雙梅景暗叢書》為底本所輯的《青樓集》。 《青樓集》的作者夏庭芝,我們所知甚少。《錄鬼簿·續編》中賈仲明有簡短記載:“夏伯和, 號雪蓑釣隱。松江人, 喬木故家, 一生黃金買笑, 風流蘊藉。文章妍麗, 樂府、隱語極多。有《青樓集》行于世。楊廉夫先生, 其西賓也。世以孔北海、陳孟公擬之。”由此記載,再輔以別處所記,我們可大致了解到:他是元末著名文人,出生于二百多年的富貴之家,早年師事陳維楨,書齋號“自怡悅齋”,后遭戰亂,隱居泗涇,改書室名為“疑夢軒”。此時,不問政事,無意功名,“遍交士大夫之賢者”,“慕孔北海,座客常滿,樽酒不空,終日高會開宴,諸伶畢至”(張擇《青樓集·敘》)。又有陳蕃、孔融的風度,歷史視野中的夏庭芝實是一個淡泊名利、瀟灑蘊藉的風流文人。由于大量的交游和對下層演員的長期接觸,使他對演員的生存狀況及其思想追求有較多的了解,對歌妓這一特殊身份的演員也有了新的認識和評價,也為他寫《青樓集》打下了基礎。 夏庭芝寫作《青樓集》的目的,是“以見盛世芬華,元元同樂”,是為了向人們宣傳介紹元代戲曲演員隊伍的強盛情況,同時也是在為元代女藝人鳴不平,這在夏氏自敘寫作緣起中可見一斑:“嗚呼!我朝混一區宇,殆將百年,天下歌舞之妓,何啻億萬,而色藝表表在人耳目者,固不多也。仆聞青樓于芳名艷字,有見而知之者,有聞而知之者,雖詳其人,未暇記錄,乃今風塵澒洞,群邑蕭條,追念舊游,恍然夢境,于是心蓋有感焉;因集成編,題曰《青樓集》。遺忘頗多,銓類無次,幸有賞音之士,有所增益,庶使后來者知承平之日,雖女伶亦有其人,可謂盛矣。”(《青樓集志》)。 二 我們知道,元朝實行的是民族壓迫政策,而且屬于落后地區入主文明地區并實行統治的時代,其對文藝的輕視是可想而知的。據南宋遺民鄭所南記載,蒙古人將社會上人分為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②文人的地位僅高于乞丐,在這個時代里,社會規范一度混亂無序,倫理規范始終相對松弛,感官享樂被充分認可,文化價值趨同于世俗化。這個時代促使文人的目光向下,不得不放棄“騷雅”的標準,混跡于主要有進身無路所構造的市井社會生活,尤其是在文人們不僅受到內在的道德戒律的壓迫,同時受到外在的社會規范的壓迫,就像元初“士失其業”的年代,自然要千方百計的尋找輕松之途,于是元曲便成為13世紀的時尚代表,它既表達了一個時代的審美,也給了積聚已久的文化壓抑以集體釋放的機會,而元曲又把文人與藝人聯在一起,元代藝人中的佼佼者也就卓然而立。 元代女藝人的社會地位顯示出不同于以往的特殊性。這不僅僅表現在她們與文人士大夫關系的開放、自由、親密,這種開放、自由、親密與唐宋時期文人與歌妓的關系有本質不同,尤其體現在以她們為代表的市井階層在社會文化生活中的舉足輕重的地位和明顯增加的參與份額。元代文人與普通民眾對元曲藝術的趨之若騖已為眾所周知,值得注意的是,藝術觀念發生轉型的同時日常生活觀念的細微變化,這種變化可以開放、兼容和尊重相概括。如《青樓集》的記載,女伶們可以堂而皇之地無視國家法令使用“酒器皆金玉”(如張怡云等),也可以依從個人的意志追逐并嫁給文人士大夫(如金鶯兒等),他們甚至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場合逞才使性,與當朝顯貴斗志斗勇。如順時秀與王元鼎相好,參政阿魯溫亦對其屬意,就問:“我何如王元鼎?”順時秀回答:“參政,宰臣也;元鼎,文士也。經綸朝政,致君澤民,則元鼎不及參政;嘲風弄月,惜玉憐香,則參政不敢望元鼎。”巧妙卻是直接地拒絕了阿魯溫。那么元代女藝人地地位是否真的就象這里所記載地那樣,可以與權貴平起平坐呢?當然不是!因世代生活于大漠荒原地蒙古人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歌舞和歡樂是他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掃平歐亞占據中原后,處于權力頂端的蒙古貴族當然不會改變這種民族習性,反而要盡力張揚揮灑這種享樂追求,而作為元曲的傳播者,“色藝俱佳”的女藝人當然會受到他們的青睞,但這些女藝人在他們眼中不過是玩偶,僅此而已。 元代女伶社會地位的重要性是特殊文化情景的偶然結果,所以在元代的典章制度中我們仍然可以感受到優伶生活處境的悲慘。她們的社會地位是很低的,僅次于娼妓,如《元典章》規定,“樂人只娶樂人”,其他人不準與樂人結婚等等。《元史·順帝紀》還有“禁娼優盛服,許男子裹頭巾,婦女服紫衣,不許戴笠乘馬”以及不準佩戴“金面釵釧”等規定。《元史?刑法志》中有:“諸民間弟子,不務正業,輒于城市坊鎮演唱詞話,教習雜戲,聚眾淫褻,并禁治之。”這種對正經人家子弟的申戒真正飽含的是對優伶的鄙視。一般的士大夫和文人也多是從欣賞歌舞和尋求慰藉附庸風雅的目的出發與藝人交好的,憐香惜玉者即使如白仆也不免輕薄無聊的心理。 而從《青樓集》的記載可以看出,多數女伶是將歸于文人士大夫為妾視為最佳出路的。實際的情況卻是,這些文人士大夫在世時,女伶也只能居于“別館”,如翠荷秀:“自維揚來云間,石萬戶置之別館。石沒,李(翠荷秀)誓不他適,終日卻掃,焚香誦經。”他們去世或者厭棄了她們的時候,女伶就只好重操舊藝或出家為女道士了,這一點,夏庭芝關于女伶歸宿的記載中同樣可以得到證實,如喜春景:“張子友平章,以側室置之。”金獸頭:“湖廣名妓也。貫只歌平章納之。貫沒,流落湘湖間。”王奔兒:“金玉府總管張公,置于側室。…張沒,流落江湖,為教師以終。”李芝秀:“金玉府張總管,置于側室。張沒后,復為娼。”汪憐憐:“(涅古伯經歷納之)數年涅沒,汪髡發為尼,公卿士夫多訪之。汪毀其形,以絕眾之狂念而終身焉。”李真童:“(歸達天山同知)后達沒,復為女道士,節行愈厲云。”等等。女伶這種不幸結局是她們受到社會歧視終將被排斥到倫理生活之外的鮮明印證。
一是被元蒙統治者納為侍妾或強行霸占的。這種婚姻現象《青樓集》中比比皆是:喜春景被“張子友平章以側室置之”, 金獸頭被“貫只歌平章納之”, 王巧兒做了陳云嶠的小妾, 張玉蓮被愛林經歷以“側室置之”, 涅古伯經歷娶了汪憐憐, 李真童嫁給了達天山檢校, 翠荷秀被石萬戶“置之別館” ??這些官僚大多有明媒正娶的夫人, 有的夫人還“妒悍不可言”, 因此, 嫁給這些人做妾, “必遭凌辱”是可想而知的。到頭來, 這些女人們只能守寡、為尼, 或者重操舊業, 流蕩江湖。貫只歌平章死后, 金獸頭“流落湘湖間”, 王巧兒在陳云嶠死后守寡終生, 張玉蓮婚后“再占樂籍”, 汪憐憐在涅古伯死后“為流以終”, 顧山山在被華亭縣長置為側室之后, 又“居樂籍”,“教人以終” ??這些演員一概被元蒙統治者以“側室置之”, 即使如此, 這些官吏也因為娶了這些卑賤的女人而遭到來自統治者內部的譏刺與攻擊: 鄧州王同知娶了王金帶, “有譖之于伯顏太師, 欲取入教坊承應”; 賈伯堅在山東僉憲的任上因同名姝金鶯兒“甚昵”而“被劾而去”。更可悲的是, 這些女演員還是希望著能夠被那些達官貴人們娶為側室, 王巧兒決意要嫁給陳云嶠, 為此同其母、商人作了勇敢的斗爭, 樊事真一腔熱情等著被周仲宏參議娶為小妾, 一諾千金,不相負, 被權豪凌逼失諾之后, 金篦刺目相謝??這些女演員之所以要嫁給這些官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掙脫任人欺侮的賣笑生涯, 但事實上, 她們得到權要人物的寵嬖,并不就意謂著有了較好的歸宿。《青樓集》對此有著非常清楚的反映。
二是婚姻不幸,為尼為道而終。在元代,由于女伶地位低賤,官僚縉紳,地方惡霸欺凌狎褻女演員是極其隨便的事。因此為了擺脫這種被侮辱、被損害的地位,許多女演員或削發為尼,或出家為道,如連枝秀:“姓孫氏,京師角妓也。逸人風高老點化之,遂為女道士,浪游湖海間”,“后不知所終”。翠荷秀:“自維揚來云間,石萬戶置之別館。石沒,李(翠荷秀)誓不他適,終日卻掃,焚香誦經。”李真童:“遂為女道士,杜門謝客,日以焚誦為事”,“復為道士,節行愈厲云”。汪憐憐:涅古伯經歷納為側室,數年涅沒,“汪髡發為尼”,即便如此,還是很難擺脫那些士夫名公的糾纏,“公卿士夫多訪之”,最后汪憐憐不得不“毀其形,以絕眾之狂念而終身焉”。 三是演員內部婚配。《青樓集》記載女演員一百多人, 男演員三十余人, 其中有夫妻、兄弟、翁婿關系的不乏其人。這些男演員大多數也同樣是各個行當中出色的表演藝術家: 梁園秀的丈夫從小喬“樂藝亦超絕”, 牛四姐是元壽之的妻子, 元壽之“尤為京師唱社中之巨擘”, 朱錦繡為侯耍俏之妻,“侯又善院本”, 趙偏惜為“樊孛蘭奚之妻, 樊院本亦罕乎比” ??這些演員夫婦、演員世家或登臺共演, 或在不同的場合施展著各自的才華, 他們的子女也大都承繼著父母的衣缽, 繼續著父母的表演藝術生涯。我們發現, 演員內部婚配同樣存在著諸多的不幸: 小玉梅的女兒匾匾“資格嬌冶,資性聰明??后嫁末泥安太平, 常郁郁而卒。”美姿容、善謳唱的楊買奴嫁給樂人查查鬼為妻,“憔悴而死”, 樂人之妻劉婆惜三番五次地私奔官人, 終被贛州監郡全普庵拔里納為“側室”。這些記載很形象地向我們說明了女演員對演員內部婚配的不滿, 她們為改變自己的處境而作出的努力, 以試圖達到脫離舞臺、脫離煙花路的企想。而這一點, 在元代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在那樣的社會中, 演員的命運完全由他人主宰, 她們是無法改變自己地位的。
最后還有一種是紅顏薄命,“色藝俱佳”而“壽不永”。如樊香歌:“金陵名姝也,妙歌舞,善談謔,亦頗涉獵書史,…士夫造其廬盡日笑談,惜壽不永,二十三歲而卒,葬南關外,好事者,春游必攜酒奠其墓,至今卒以為常。”色藝雙全的女才人卻難逃命運的不濟,與她有相同命運的還有趙梅哥:“張有才之妻也,美姿色,善歌舞,名雖高而壽不永” 在《青樓集》中, 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女演員都具有深厚的文化修養: 梁園秀“喜親文墨, 作字楷媚; 間吟小詩, 亦佳。所制樂府, 如《小梁州》、《青歌兒》、《紅衫兒》等, 世所共唱之, 又善隱語。”張怡云“能詩詞, 善談笑”, 詩才敏捷。樊香歌“妙歌舞, 善談謔, 亦頗涉獵書史”, 張玉蓮“南北令詞, 即席成賦; 審音知律, 時無比焉”,般般丑(馬素卿) “善詞翰, 達音律, 馳名江湖間”。許多女演員在同文人雅士們的交往中展現出了她們杰出的詩才, 如張怡云、金鶯兒、一分兒等。她們的詩才讓那些自命不凡的士大夫們常常折節稱贊。但正是這樣出色的藝術家,由于當時地位的卑微,她們最終難逃被歧視、被玩弄,最終被毀滅的必然命運。 塵埃落定話凄涼!縱觀《青樓集》中女演員的生活、經歷和婚戀狀況,我們可以看出在元代這樣一個以元曲為時尚的時代,以享樂為追求的時代,以女伶為玩偶的時代,演員,特別是女演員在歧視與元蒙法律的束縛中,只能過著強顏歡笑、凄涼悲慘的生活,盡管曾經風光,曾經出入高層社會,但最終歸宿卻難免讓人嘆息。當“一抔黃土掩風流”時,這些女藝術家們也該“含笑九泉”了吧,因為那段悲慘的生活總算結束了! 注釋:①杜衛 傅謹《審美文化論》 天津人民出版社 ②史衛民 《元代社會生活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參考書目:1、《錄鬼簿》(外四種) (元)鐘嗣成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2、夏庭芝《青樓集》《雙梅景暗叢書》一函 中國戲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