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民社會”和“公民國家”的歷史考察
張康之 張乾
提要: 近些年來,“公民社會”是一個在中國學術界頻繁出現的概念。這是一個錯誤的表達式,它不僅是一個翻譯錯誤,而且包含著對“市民社會”和“公民國家”的雙重誤讀。市民社會與公民國家是在社會分化的過程中產生的,作為社會分化的結果,它們既是理解近代以來社會結構的基本坐標,也是開展社會治理的依據。“公民社會”的概念抹殺了近代社會分化的歷史,使得對現代社會的構成部分及其運行機制的把握變得困難起來。我們應當在近代歷史以及思想史的嬗變中梳理市民社會和公民國家產生的歷史過程,確定它們各自的性質,并把握它們之間的聯系與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