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中的唐代胡商文化
未知
宋代李昉所編《太平廣記》,歷來都被作為小說資料進行運用,主要用于小說文化的研究,而其史學價值一直很少有人問津。近年來,社會史的研究開始注意使用《太平廣記》部分資料,但仍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小說不是正史,很多內容是虛構的。作為史料來用,就要十分注意其真實性。但小說是社會現實最直接的反映,有時其所反映的一些社會現象是比正史更真實、更鮮活。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梳理這些小說資料,再現一些歷史現象,這是研究社會史的一個新角度。本文就試圖通過《太平廣記》中對唐代胡商的記載,勾勒出唐代胡商的基本狀況和這一現象背后的異域文化,同時說明《太平廣記》在史學研究中的重要價值。 唐朝作為一個開放的朝代,政治的穩定,經濟的繁榮,文化的發達,吸引著無數國家和地區的商人,來到大唐進行經濟貿易,朝廷貿易與民間貿易都呈現出一派繁榮景象。在唐代,來自許多國家和地區的人都被唐朝人稱作“胡”。其實,“胡”這個名稱在上古時期專門指稱中原王朝北方邊境地區的少數民族,即“胡族”。但是在唐代,“胡”主要是用于稱呼西方人,特別是用于指稱波斯人、大食人以及天竺人、羅馬人,還包括西域地區的少數民族及國家。來自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商人統稱為“胡商”。這是一種相對的稱呼,既表現了與唐朝本土商人的差別,也反映出唐朝人對這些商人的蔑視態度。胡商在唐朝的商業活動是唐朝商業繁榮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對于胡商在唐朝活動情況的史料記載,如《新唐書》、《舊唐書》及《通典》、《唐會要》、《唐六典》等所謂正史中的記載得卻十分零散,且主要是關于朝貢、官方貿易的記載。這就使研究這一時期唐朝與這些國家之間的商品貿易,尤其是民間貿易及那些零散胡商在唐朝的生活狀況十分困難。而《太平廣記》通過小說形式,比較集中地記載了這些商人在唐朝的活動情況。在《太平廣記》中,涉及胡商情況的篇章多達四十余篇,具體篇目見參見程國斌先生的《唐五代小說的文化闡釋》之第六章《唐五代小說創作與商品經濟》。這些小說資料以故事的形式,生動地描述了胡商在唐朝所從事的各種活動,雖然有許多虛構成分,但我們完全可以在此資料的基礎上,去偽存真,對胡商在唐朝經商的基本概況及其所代表的文化進行初步的研究。
一、《太平廣記》中胡商來源地及其在中國的活動范圍
從《太平廣記》所載的胡商個案中,我們首先能夠了解的是胡商的來源。散見于正史及其他野史、筆記中的胡商來源很多,但《太平廣記》中所記載的主要來源有波斯: 《太平廣記》卷402李勉引《集異記》(注:以下所引《太平廣記》均引自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1957年版,不再標注,只注卷數和引書。):(波斯胡老)因曰:“我本王貴種也,商販于此,已逾二十年。” 卷402李灌引《獨異志》:李灌者,……常次洪州建昌縣,倚舟于岸。岸有小蓬室,下有一病波斯。 卷403紫羯引《紫羯》:有一僧人,請率百萬。乃于腋下取一小瓶……有波斯胡人見之,如其價以市之而去。 卷404岑氏引《稽神錄》:李生欠折官錢數萬貫,在揚州遇到得道的盧二舅,(二舅曰):“公所欠官錢多少?”(李生)曰:“二萬貫。”乃與一拄杖曰:“將此于波斯店取錢,可從此學道,無自穢身陷鹽鐵也。” 大食: 卷34崔煒引《傳奇》:老胡人自稱大食國人,買寶后,“胡人遽泛舶歸大食去”。 卷402水珠引《紀聞》:胡人曰:“吾大食國人也。” 西域: 唐朝時期在西域地區有諸多政權和國家,這里所謂的西域是泛指西亞、中亞地區的國家,概念不甚清晰。有的有國名,有的只稱之為西國。 卷35王四郎引《集異記》:(王四郎得金,到長安去賣)(張)蓬子曰:“此王四郎所貨化金也。西域商胡專此伺買,且無定價。” 卷402水珠引《紀聞》:大安國寺……開元十年,寺僧造功德,開柜閱寶物,將貨之。(漢人無有識貨者。)月余,有西域胡人,閱市求寶,見珠大喜。 卷421劉貫詞引《續玄怪錄》:臨賓國(古西域國)“胡客來,視之大喜,問其價。” 卷402引《宣室志》:馮翊嚴生者,家于漢南,(得一寶珠。)其后生游長安,乃于春明門逢一胡人,……胡人曰:“我西國人,此乃吾國之至寶。”生于是以珠與胡,獲其價而去。 南越: 卷476陸颙引《宣室志》:胡人自稱“吾南越人。” 上述資料說明,胡商主要是來源于西亞和中亞地區,其所反映的情況基本與一些正史資料相吻合。如《舊唐書》卷一一○《鄧景山傳》稱:肅宗上元元年,叛將田神功的部眾在揚州城內殺人放火,“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數千人”。這當然有虛夸的成分,但也能說明波斯、大食在中國經商人數之多。 《太平廣記》所記載的胡商大多數是民間商人,他們所從事的貿易多為民間貿易,而非朝廷行為。這些胡商活躍于唐朝各地城鎮,繁榮著各地區的商業經濟。他們在中國的商業活動主要分布在: 長安: 長安是唐朝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也是達官貴人集中地區,尤其是貴重商品主要聚集地和消耗地,自然就是胡商活動的主要地區。《太平廣記》中關于胡商在長安活動記載很多,如卷403寶骨引《酉陽雜俎》載:“長安平康坊菩提寺,……(存有一些寶物,一個僧人)遂攜至西市,示于胡商,索價一千。”卷402水珠引《紀聞》載:“大安國寺,……開元十年,寺僧造功德,開柜閱寶物,將貨之。(漢人無有識貨者。)月余,有西域胡人,閱市求寶,見珠大喜,……(最后)納錢四千萬貫,市之而去。”卷402引《宣室志》載:“馮翊嚴生者,家于漢南,(得一寶珠。)其后生游長安,乃于春明門逢一胡人,生于是以珠與胡,獲其價而去。”卷457至相寺賢者引《廣異記》載:“長安至相寺有賢者,……開元中(得到一夜光珠。)至市高舉價,冀其識者。數日,有胡人交市,定還百萬。”如此記載比比皆是。 洛陽: 洛陽是唐朝的東都,也是經濟繁榮之所和貴族的淵藪,貴重商品的需求量和供應量很大。利潤所在,就是胡商所在。如卷421劉貫詞引《續玄怪錄》載:“大歷中,洛陽劉貫詞(得到一寶物)執鬻于市。……及歲余,西市店忽有胡客來,視之大喜,問其價。” 番禺(今廣州): 番禺是唐朝海外貿易的主要港口之一,海外商船大部分都停泊在這里,“有婆羅門、波斯、昆侖諸舶,不知其數;并載香藥、珍寶,積載如山。”(注:《唐代的外來文明》(美)謝弗著,吳玉貴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唐朝政府還在廣州設立專門管理外商的機構“市舶使”。在這座繁華的港口城市中,自然少不了胡商的身影。如卷34崔煒引《傳奇》載:貞元中,有崔煒者,(在番禺得陽燧珠)“乃抵波斯邸,潛鬻是珠。有老胡人一見,遂匍匐禮手曰:‘……我大食國寶陽燧珠也。’”黃巢攻破廣州城時,傳言被殺的胡商多達十二萬人。(注:《中國印度見聞錄》卷二,中華書局,1983年版。)這一數字可能有些夸大,但也從一個側面說明在廣州經商的胡人數量相當可觀。 揚州: 揚州也是唐朝主要對外貿易港口城市,當時有“揚一益二”之說,經濟十分發達。揚州優越的地理位置,即處于長江與大運河的結合部,使它成為唐朝龐大的水路運輸網絡的中樞,由唐朝和外商運來的商品都要在揚州中轉,所以揚州成為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商人聚集的中心。胡商云集于揚州,進行各種各樣的貿易。如卷402守船者引《原化記》載:元和初,某鹽船的守船者獲得寶珠,“至揚州胡店賣之”。再如卷220句容佐史引《廣異記》載:句容縣佐史因食麂吐出一物,“狀如麻鞋底”,當地“醫人術士”無人能識,于是派人到揚州出售。有胡人認出是“銷魚精”,并出高價買下來。卷33韋弇引《神仙感遇傳》載:韋弇“開元中,舉進士下第。游蜀,(遇到神仙,得到碧瑤杯、紅蕤枕、紫玉函三件寶物。)東游廣陵(揚州),胡商詣弇,……以數十萬金易而求之。”卷65趙旭引《通幽記》載:“天水趙旭,少孤好學,……家于廣陵。(遭遇神仙,得到寶物,)旭奴盜琉璃珠鬻于市,適值胡人,捧而禮之,酬價百萬。”卷421任頊引《宣室志》載:唐建中初,有樂安任頊者,好讀書……(后得到一珠)。頊后到廣陵市。有胡人見之曰:“此真驪龍之寶也,而世人莫可得。”以數千萬為價而市之。 胡商不僅云集于大的港口城市,而且也遍布內陸中小城市,如: 豫章(今江西南昌): 卷404岑氏引《稽神錄》載:臨川人岑氏,嘗游山,(得到二塊寶石。)后至豫章。有波斯胡人,邀而問之。……胡人求以三萬為市。 洪州(今江西南昌一帶): 洪州也是當時規模較大的城市之一,《廣異記·紫羯》篇稱:洪州,“江淮之間一都會也”,方便的水陸交通使胡商活動于此。如有一僧人,“請率百萬。乃于腋下取一小瓶……有波斯胡人見之如其價以市之而去。”卷441閬州莫徭引《廣異記》載:“(閬州莫徭手頭上有顆象牙)其牙酷大,載至洪州,有商胡求買,累自加直,至四十萬。”卷402李灌引《獨異志》載:“李灌者,……常次洪州建昌縣,倚舟于岸。岸有小蓬室,下有一病波斯。” 義興縣(今江蘇宜興): 卷424張公洞引《逸史》載:義興縣山水秀絕,張公洞尤奇麗。(姚生在洞中得寶),以訪市肆。偶胡賈見,驚曰:“此龍食也,何方而得?” 陳留(今河南開封東南陳留): 卷402寶珠引《廣異記》載:咸陽岳寺后,有周武帝冠,其上綴冠珠,大如瑞梅,歷代不以為寶。天后時,有士人過寺,見珠,戲而取之。……翼日,便往揚州收債。途次陳留,宿于旅邸。夜聞胡斗寶,攝衣從而視之。因說冠上綴珠。……群胡合錢市之。 魏郡(治所在鄴縣,今河北臨漳西南): 卷28郗鑒引《紀聞》載:(定襄令段之子段)天寶五載,行過魏郡,舍于逆旅。逆旅有客焉,自駕一驢,市藥數十斤,皆養生辟谷之物也,而其藥有難求未備者,日日于市邸謁胡商覓之。 東州: 卷63崔書生引《玄怪錄》載:唐開元天寶中,有崔書生,于東州邏谷口居。(從女神仙處得到一個盒子,回家后,)忽有胡僧扣門求食曰:“君有至寶,乞相示也。”……僧起,請以百萬市之。 從上述資料可以看出,唐代胡商來在中國境內活動的范圍大,不僅有沿海的港口城市,還有江河口岸城市和內陸城市。甚至是小縣城,都有他們活動的身影。他們活動范圍之廣,人數之多,構成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群體。這也從另一個角度反映了唐朝商品經濟的繁榮。
二、《太平廣記》中胡商的經營范圍
胡商在唐朝所從事的行業,大部分是利潤豐厚而又具有自己特色的行業。主要有珠寶業: 胡商有著獨特的商業文化背景和豐富的珠寶鑒別知識,尤其是來自中亞和西亞的胡商對珠寶可以說是情有獨衷,有著悠久的傳統。從商業角度看,胡商傾心珠寶,一是珠寶業有著豐厚的利潤,這符合商業文化的要求;二是胡商很多都是民間商人,他們大多是單獨行為,珠寶有利于收藏和運輸。為了獲得珠寶的高額利潤,胡商們可以說是絞盡腦汁,創造出各種獨特攜帶珠寶的方法,甚至他們不惜剜肉藏寶。如卷402《廣異記·青泥珠》載:“則天時,西國獻毗婁博義天王下頷骨及辟支佛舌,并青泥珠一枚……胡得珠。納腿肉中,還西國。”卷402《廣異記·徑寸珠》載:“(波斯胡人獲得)徑寸珠一枚,以刀破臂腋,藏其內,便還本國。”卷402《原化記·鬻餅胡》載:“(鬻餅胡)臨死告(某舉人)曰:“……遇君哀念,無以奉答,其左臂中有珠,寶惜多年,今死無用矣,特此奉贈。”這類記載在《太平廣記》中比比皆是。這些珍奇寶物一旦帶回他們的國家,他們不僅可以獲得極高利潤,而且還有可能成為高官。《太平廣記》中對于胡商記載,主要是描寫他們進行珠寶交易的故事。珠寶收買和收藏是唐朝胡商在中國的主要商業活動和來唐的主要目的。 醫藥業: 唐朝各大城市云集著來自各國的從事藥材生意的商人,唐朝人對外來的“異藥”充滿崇拜和迷信。當政者如唐玄宗就曾到處搜尋靈藥。開元四年,有胡人向唐玄宗上言:“又欲往師子國(錫蘭)求靈藥及善藥之嫗,置之宮掖。”大臣楊范臣向玄宗進諫說:“彼市舶與商賈爭利,殆非王者之禮。胡藥之性,中國多不能知;況于胡嫗,豈宜置之宮掖!”(注:《資治通鑒》卷211)唐玄宗放棄了計劃。由此可見,胡商所經營的藥材有很好的市場,尤其是貴族們的喜愛。胡商所從事的藥材貿易并非百姓普通醫療用藥,多是一些名貴藥材。如卷28郗鑒引《紀聞》載:(定襄令段之子)“天寶五載,行過魏郡,舍于逆旅。逆旅有客焉,自駕一驢,市藥數十斤,皆養生辟谷之物也,而其藥有難求未備者,日日于市邸謁胡商覓之。”平日難見之藥需要到胡商那里去買。如前文所言,廣州“有婆羅門、波斯、昆侖諸舶,不知其數;并載香藥、珍寶,積載如山。”正是這些“難求未備”的藥,使胡商占據大量的醫藥市場。 金融業: 胡商憑著豐厚的資金,在長安及揚州等各大城市開設錢莊,進行大宗的金融交易,服務當時發達的商業,收獲著巨額利潤。如卷17盧李二生引《逸史》載:李生欠折官錢數萬貫,在揚州遇到得道的盧二舅,盧二舅了解李生情況后,(二舅曰):“公所欠官錢多少?”(李生)曰:“二萬貫。”乃與一拄杖曰:“將此于波斯店取錢,可從此學道,無自穢身陷鹽鐵也。”才曉,前馬至,二舅令李生去。送出門。波斯見拄杖,驚曰:“此盧二舅拄杖,何以得之?”依言付錢。遂得無事。這種波斯邸無疑就是錢莊,盧二舅拄杖就是金融交往的憑證,相當于我們今天的存折或支票。這些錢莊管理完善,并且講究信用,是一種規模較大,且制度比較完善的金融交易機構。如《玄怪錄》卷一《杜子春》中,貧困潦倒的杜子春在長安東市西門遇到策杖老人,老人了解他的情況以后,告訴他:“明日午時,候子于西市波斯邸,慎無后期。”第二天,杜子春依時前往,“老人果與錢三百萬”。從這些資料可以看出,胡商所經營的錢莊來往資金額巨大,說明胡商在唐朝的經濟實力非常雄厚。 餐飲業: 這是小本生意,有些胡商常年生活在唐朝,出于各種原因,無法經營大本生意,便將異域的飲食帶到唐朝各個城市,辛勤地經營謀生。如卷452任氏載:唐天寶九年鄭生在長安異平門,天未亮,“門旁有胡人鬻餅之舍,方張燈熾爐”。卷402鬻餅胡引《原化記》載:有舉人在京城,鄰居有鬻胡餅,無妻。這些胡商都是經營日常生活中的小本買賣,辛勤勞作,生活也比較辛苦。這些帶有濃厚的異域風情餐飲業,更為普通百姓所喜愛,同時也促進中外文化交流。
三、《太平廣記》中胡商的社會地位與文化沖突
《太平廣記》中關于胡商的記載是中國人記載的外來文化。中華民族是一個農業民族,其所擁有和熟悉的文化是農耕文化。當他們觀察記載商業文化時,難免會刻下本土情感和觀念。所以,他們所創造的異域形象,都不僅是對異域文明的外在反映,同時也是本土文化根據自身的傳統模式所進行的重組、重寫。因此,異域形象,既有真實,也有虛構;既能反映異域文明,又能表現本土文化精神。《太平廣記》中對胡商的描述,充分反映了農耕文化與商業文化之間的差別與矛盾。 在中國,司馬遷寫《史記》時就提出,“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矣”,商人的經濟地位與社會地位出現嚴重的錯位。中國百姓對于商人的看法自古就是又羨慕又輕視。羨慕他們的財富,輕視他們的行為。唐朝人正是以這樣的觀念看待胡商。首先是舉國上下對于胡商的富有達成共識。在《太平廣記》中只要記載胡商,就與財富聯系在一起的。他們動輒以幾十萬,甚至幾千萬的金錢購買珠寶、奇貨。如卷457至相寺賢者引《廣異記》載:“長安至相寺有賢者,……開元中(得到一夜光珠)至市高舉價,冀其識者。數日,有胡人交市,定還百萬。”卷63崔書生引《玄怪錄》載:“唐開元天寶中,有崔書生,于東州邏谷口居。(從女神仙處得到一個盒子,回家后,)忽有胡僧扣門求食曰:“君有至寶,乞相示也。”……崔生試出玉盒子示僧,僧起,請以百萬市之。”所以,唐人長將胡商稱之為“千金估胡”、“富波斯”等。在唐人李義山撰寫的《雜纂·不相稱》條,列了十一種不相稱的情況,如“先生不甚識字”、“瘦人相撲”、“病醫人”等,“窮波斯”也是其中的一種。在唐朝人眼里,將波斯人與窮聯系在一起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即使是最窮的胡商,他們身上也會有價值連城的珠寶。如前文提到的以鬻胡餅為生的胡商,臨死時還稱“其左臂中有珠”。可見,在唐朝的胡商大部分都比較富有。就連皇帝需要錢時也會向胡商征集,如卷236則天后引《大唐新語》載:武則天在定鼎門建造天樞,通過向胡商集錢來修建。“并番客胡商聚錢百萬億所成”。這些記載有虛夸的成分,但胡商比較富有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 胡商所擁有的社會財富與其所處的社會地位是不相等的,二者表現為嚴重的錯位。他們也同中國本土商人一樣受到輕視,由于他們來自異域,被唐朝人視為異類,他們的社會地位甚至遠遠低于唐朝本土商人。在唐朝人眼里,胡商狡詐貪婪,惟利是圖,不講信用,重利輕義,完全不符合儒家的道德規范,所以輕視他們。如卷476陸颙引《宣室志》載:胡商與太學生陸颙交往,太學生們聞聽這件事,首先想到的是“彼胡率愛利不顧其身,爭鹽米之微,尚致相賊殺者,寧肯棄金繒為朋友壽乎?”當生命出現危險時,人們想到的是舍棄胡商的性命。在他們看來,胡商的性命是無足輕重的。如卷402徑寸珠引《廣異記》載:胡商與其他人一起渡海,“船忽欲沒,舟人知是海神求寶,乃遍索之,無寶與神,因欲溺胡”。再如卷311韋騶引《甘澤謠》載:(韋騶他的弟弟落水遇難)溺于洞庭湖。騶乃水濱慟哭。移舟湖神廟下,欲焚其廟。曰:“千金估胡,安穩獲濟,吾弟窮悴,乃罹此殃,焉用爾廟為?”在他們觀念中,該死的自然是富有的胡商,而非其弟。從上述兩則故事中可以看出,胡商雖然富有,其社會地位卻十分低下。這在其他筆記記載中也可以得到印證。如宋·王讜《唐語林》卷1中記載:崔樞應進士,客居汴半歲,與海賈同止。其人得疾既篤,謂崔曰:“荷君見顧,不以外夷見忽。今疾勢不起,番人重土殯,脫歿,君能終始之否?”崔許之。曰:“某有一珠,價萬緡,得之能蹈火赴水,實至寶也。敢以奉君。”崔受之。“外夷見忽”是一種常見現象,不以“外夷見忽”,則成為不正常現象。所以,即是“夷”,又是“商”的胡商,其社會地位可想而知。每當社會發生動亂時,富有的胡商首當其沖成為受害者。如上文所載的田神功在揚州、黃巢在廣州大規模殺戮胡商,都是唐朝人對胡商的仇恨和嫉妒。在日常生活中,唐朝有一種飲酒的用具叫酒胡,是一個頭戴寬沿帽,藍眼睛,高鼻梁的小木偶人,用他表示一個喝醉的胡人。當這滑稽的小木偶跌倒時,方向指向哪位賓客,則這位賓客就必須將杯中酒喝干。《唐摭言》卷10記載:盧汪曾賦酒胡子長歌一篇甚著,敘曰:“二三子逆旅相遇,貰酒于旁舍,且無絲竹,以用娛賓友,蘭陵掾淮南生探囊中得酒胡子,置于座上,拱而立令,曰巡觴之胡人,心俛仰旋轉,所向者舉杯。胡貌類人,亦有意趣,然而傾側不定,緩急由人,不在酒胡也。作酒胡歌以誚之曰:‘同心相遇思同歡,擎出酒胡當玉盤,盤中臬兀不自定,四坐親賓注意看。可亦不在心,否亦不在面,狗俗隨時自圓轉,酒胡五藏屬他人,十分亦是無情勸。爾不耕,亦不饑;爾不蠶,亦有衣;有眼不曾分黼黻,有口不能明是非。鼻何尖?眼何碧?儀形本非天地力。雕鐫意匠若多端,翠帽朱衫巧裝飾。長安斗酒十千酤,劉伶平生為酒徒,劉伶虛向酒中死,不得酒池中拍浮。酒胡一滴不入腸,空令酒胡名酒胡。’”胡人被作成器具,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娛樂取笑的對象,可見其社會地位之低下。 《太平廣記》中記載的唐人對胡商的態度上也反映了商業文明與農業文明兩種文明的沖突。商業文明遵循的是一種契約文化,買賣雙方當事人完全是在自主的基礎上的契約關系,只要不建立在欺騙的基礎上,商人所獲得的利潤就無可厚非。在商言利,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潤是商業文化的基本特征。唐朝的胡商大部分能夠遵守商業文明所要求的商業道德。如卷403寶骨引《酉陽雜俎》載:長安平康坊菩提寺(存有一些寶物,一個僧人)遂攜至西市,示于胡商,索價一千。胡見之,大笑曰:“未也。”更極意言之,加至五百千。胡人曰:“此寶價直一千萬。”遂與之。《原化記·魏生》載:魏生拾到一塊奇石,胡商求購,“生遂大言,索百萬。眾皆怒之:‘何故辱吾此寶?’加至千萬乃已。”這些記載形象地說明胡商并沒有因為唐朝人不識珠寶而進行價格欺騙,反映了他們的商業道德。珠寶買賣是一種高風險、高利潤的行業,胡商憑借豐富的珠寶鑒賞知識從事此業。大部分胡商能夠在合乎行規的基礎上,光明正大地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潤,這是商業文化的基本特征。而唐朝人看到的是胡商所獲得的巨額利潤,而不注意這種利潤的獲得是否遵守事先規定的契約,即其合法性。在他們的文化觀念中,追求高額利潤本身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在他們的農業文化邏輯里,重利必然輕義,將利與義絕對地對立起來,這就是兩種文化的差別和沖突之所在。所以,在唐朝人眼里,胡商注定是惟利是圖、重利輕義之徒,這種偏見是自身文化所固有的。當然,在胡商里,惟利是圖的個案是存在的,但他們不是主體,不能以偏蓋全。 《太平廣記》所記載胡商在唐朝的活動充滿傳奇和神秘,雖然缺乏制度性和理性資料,但是,只要透過虛誕的外表,我們仍然可以梳理出一個大致的脈絡,勾勒出胡商在唐朝經商活動的概況。隨著對唐朝歷史研究的深入,《太平廣記》的史料價值必將得到更好地利用和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