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網絡輿論監督規范化探討
石君
論文摘要 近年來,隨著計算機技術的飛速發展,利用互聯網發表意見正成為輿論監督的新形式,許多社會熱點事件隨著網絡曝光而迅速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一方面,人們寄希望于網絡輿論監督成為推動民主進程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網絡輿論監督本身存在著一些問題給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網絡輿論監督需要予以規范化。
論文關鍵詞 網絡輿論監督 民主政治 對策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我國各項制度的完善和信息技術的發展,我國的政治民主建設取得很大進步,公眾的政治參與意愿逐漸增強。列寧對人們參與政治活動有過精彩的論述,他認為政治就是“參與國家事務,給國家定方向,確定國家活動的形式任務和內容”,“要確立民主,必須群眾自己立刻從下面發揮主動性,實際參加一切國家生活。”輿論監督是憲法賦予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公民參與政治的重要途徑。互聯網的出現為社會民主的實現提供了一個平臺,為公眾監督提供了一個較為自由的話語空間,使人們直接進行監督成為可能,激發了人們的參政熱情,實現了輿論監督主體的公共性,形成了一種全新的監督方式—網絡輿論監督。
一、網絡輿論監督的內涵
(一)網絡輿論監督的概念界定 網絡輿論監督是傳統監督方式在網絡信息化條件下的拓展。周甲祿在其著作《輿論監督權論》中指出,“網絡輿論監督是指公眾借助互聯網對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公眾人物與公眾利益有關的事務進行揭示、批評、建議的行為,是公眾通過互聯網形成輿論進行監督的行為,是新時期輿論監督的新形式和重要組成部分。” 筆者認為,網絡輿論監督就是社會公眾利用互聯網對國家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動廣泛、充分地交流和發表意見、建議,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公眾人物進行褒貶和評價,通過網民的互動和交流形成一股強大的網絡輿論壓力,對現實社會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定。 (二)網絡輿論監督的特征 1.參與主體的多樣性。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2年6月底,中國網民數量已經達到5.38億。互聯網成為人們獲取新聞信息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成為社會輿論的重要發源地。相對于傳統媒體,網絡傳播信息的速度更快、范圍更廣、成本更低,因此公眾參與監督的門檻也更低。通過網絡載體,無論你身處社會的哪個階層、哪個行業,無論你的教育背景,知識構成如何,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場和角度參與社會熱點問題事件的討論、評價,并且針對不同的意見表達自己的見解。 2.監督內容的廣泛性。高度開放、透明度極強的虛擬網絡空間給公眾提供了一個相對寬松的環境。網民發布信息時,無需透露真實姓名和身份,每個人都可以成為網上的信息傳播者。正如萬維網的發明者伯納斯·李所言:“在網上,任何一個人都是一個沒有執照的電視臺。”從時事政治到國計民生,從道德到法律,公民通過網絡輿論監督參與社會管理的范圍在不斷擴大。 3.傳播速度的迅捷性。在輿論形成的時效上,網絡媒體具有迅捷性的優勢。報紙傳播信息受到出版和發行時間的制約,廣播和電視播報同樣也受到播出時段的限制。相比之下,互聯網的出現打破了傳統信息傳播時間與空間上的局限,在信息發布者與信息接受者之間幾乎沒有時滯,縮小了公眾傳播和接收信息的距離,加快了網絡輿論的形成速度。 4.意見反饋的交互性。網絡傳播的最大特點是雙向互動性。傳統媒體的報道一般呈單向性,人們獲取新聞信息的方式基本是被動的。開放的網絡平臺打破了話語特權的壟斷,公眾享有了前所未有的話語權。公眾既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又可以是信息的發布者。正如陳力丹所說,“在網絡上,所有用戶都可以自由地選擇接收的信息和表達觀點,所有用戶既是傳播者也是接受者,邏輯上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時間對同一問題相互探討、爭論,做到人與人之間的實時相互交流,從而順利實現意見的交流和自由碰撞,并最終促成輿論的形成。
二、當前我國網絡輿論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缺失導致侵權現象泛濫 目前我國關于網絡管理、網絡監督的相關法規尚不健全。互聯網的發展日新月異,網絡輿論監督的力量隨之不斷壯大,然而法律對于網絡輿論監督進行有效規范與保障的步伐相對滯后。一方面缺少對輿論監督的主客體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清晰界定,另一方面缺少對網絡暴力的有效制裁,特別是當前我國網絡輿論監督過程中侵權現象泛濫,沒有明確的法規對其加以規范和調控。這極大地增加了公眾受到網上不法言行侵害的概率和機會,引發人們對濫用網絡輿論的憂慮。可以說,網絡輿論監督是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邊緣,稍有偏離,就可能給公眾造成困擾。 (二)道德失范導致監督存在異化 網絡輿論監督主體成員組成復雜,結構多樣,同時網絡傳播的匿名性,使得網民在匿名的情況下真實或虛假地發表自己的想法,網絡上發表的內容參差不齊、魚龍混雜。市場經濟的發展帶來社會各階層、群體利益的調整的同時,也給人們帶來與日俱增的生活壓力,網絡給那些在現實生活中積累了心理壓力又無處宣泄的人提供了一個絕佳的釋放出口。一些人在網絡匿名的掩護下,大肆渲染一些病態心理,發泄在現實生活積累的不滿和怨恨。更有甚者通過網絡宣揚恐怖、暴力、淫穢、迷信等低俗之風,傳播各種消極、低迷的觀念。網絡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網民的誠信品質,使其陷入非正義非道德的倫理困境,從而降低了網絡輿論監督的公信力。
(三)信息虛假導致輿論引導流變 網絡是一個大的信息“收容器”,許多網絡信息傳播者為吸引他人眼球,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將信息發酵放大甚至變形,或出于商業利益的需要,或有意編造新聞大肆炒作,或出于其他個人目的。在信息不足的情況下,網民具有從眾心理,因此輿論往往因為缺少足夠的事實支撐而容易走向偏差。不知情的民眾在網絡輿論中盲目地跟從,在意見表達過程中由于非理性因素作梗,而一旦偏激或極端情緒化觀點占據了上風,便會影響整個輿論氛圍,最終將網絡輿論監督引入歧途,違背輿論監督的初衷。
(四)把關缺位導致輿論監督失效 真實可靠的信息是網絡輿論權威性的源泉。然而海量網絡信息時常出現重復、失真等現象,不僅使受眾易于陷入注意力分散的困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公眾對輿論監督的嚴肅性。此外,在很多網絡輿論監督事件中,網民缺乏專業的眼光公正對待,往往夾雜著自己的主觀情緒,占據道德或正義的制高點對監督對象及其行為任意評判,使得以維護正義為名的輿論監督偏離正軌。由于缺少專業的把關人,缺少理性的規范,網絡輿論的產生往往激情有余而理智不足,自由有余而規范不足,網絡輿論監督的信譽度倍受質疑,這將成為網絡輿論監督發展中最為致命的軟肋。
三、健全網絡輿論監督的對策分析
(一)加強網絡輿論監督的法律規制 任何文明社會都離不開法律,通過法律來進行社會治理是現代文明社會的通行法則,網絡輿論作為一種日益重要的傳播手段,同樣需要法律來進行引導和規范。當前我國雖然針對互聯網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為處理網絡相關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卻存在著調節性不足、適用性受限、操作性缺乏等問題。此外,許多法律法規在網絡言論管控,著作權、隱私權保護,網上虛擬財產保護等領域尚存滯后。因此,加強對網絡傳播內容的有效監管,明確網絡輿論監督的法律責任,加快針對網絡侵權、犯罪的相關立法工作,形成完整、系統、全面的網絡輿論監督法律法規顯得迫在眉睫。 (二)加大網絡公民教育力度 網絡輿論監督的質量關鍵在于公民素養的高低。如果網絡空間沒有理性和負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存在,我們也很難期待用網絡民主去推動現實社會中的良序民主。因此,引導公民理性地參與網絡輿論監督的關鍵在于提高其自律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首先,政府有關部門對網民開展道德和法律教育活動要常態化,使其熟悉網絡法規和條例,促進發表網絡輿論自律性的增強。其次,建立健全上網實名認證制度,力求杜絕網民以隱蔽身份發泄情緒或散布錯誤信息,防止網絡輿情的偏差對社會產生的危害。再次,網民自身要學會自律,不盲目跟風。健康的網絡輿論氛圍,既需要剛性法律制度加以規制,更需要網民的柔性自律作為保障。 (二)強化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的合作 目前來看,我國網絡媒體對信息編輯過濾機制不完善甚至缺席,這是網絡媒體權威性不足的根本所在。因此,為了充分發揮網絡輿論監督的力量,加強網絡媒體和傳統媒體的合作,能夠使兩者相得益彰,促使監督效果的最大化。相對于互聯網而言,一方面傳統媒體可以恪守新聞專業主義精神,堅守職業道德底線,對信息的內容和形式有一定的甄別和過濾。另一方面,傳統媒體對輿論監督事件的調查、原因分析、結果處理等方面更具專業性和針對性,易于形成高質量的輿論監督。借力傳統媒體的把關功能以及對事件的后續聲援和跟進,有助于推進網絡輿論監督機制的良性運轉。 (四)健全網絡輿論引導機制 網絡化時代的媒體監督有利有弊,合理的輿論監督常常有助于解決公眾質疑的問題;但是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輿論監督,則可能會激化社會矛盾,不僅無助于問題的解決,甚至會對政府的公信力造成無可挽回的影響。因此,如何適應互聯網時代的輿論發展形勢,建立輿論引導的新機制已成為當前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筆者認為,首先應當加強網絡主流媒體的建設。網絡主流媒體的知名度和品牌優勢更容易得到網民的認可和信賴,因而往往成為網民獲取信息、發表評論的首選網站。通過這些平臺建立起黨和政府與社會公眾的聯系,留意網絡輿論的產生和發展,針對受眾的疑慮展開嚴密的調查,對網絡輿論的偏差和漏洞采取措施及時糾正,以防止網絡輿論走上極端,為社會和諧提供正確的輿論導向。其次,加強對網絡媒體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面對魚龍混雜的信息和言論,網絡媒體從業人員肩負著傳播綠色健康信息、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的重要責任,對受眾的認識起著引導作用。因此,加強對網絡媒體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增強他們的社會責任感,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助于對網絡虛擬信息和網絡輿論的控制和引導。
四、結語
綜上所述,一方面,網絡輿論監督擴大了公民表達利益訴求參與政府監督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我國的民主法治建設。另一方面,我們不得不承認,由于先天不足和后天失調,網絡輿論監督中存在的網絡炒作、網絡暴力、情緒化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滯了我國現行民主政治的健康發展。因此,我們只有全面深入科學地認識網絡輿論監督這把雙刃劍,并不斷地對其進行規范和正確引導,才能真正發揮其社會防腐劑和民主推進劑的作用,從而推動我國民主政治體制的建設與和諧社會的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