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吸收螺釘在股骨頭骨折手術中的應用
唐海軍 孟南方 陸健
【摘要】 目的 探討可吸收螺釘治療股骨頭骨折的臨床療效。方法 對我院1999年1月至2006年7月以來15 例股骨頭骨折病人行切開復位可吸收螺釘內固定。結果 14 例隨訪1~3年,1 例失訪。按美國骨科學會髖關節功能恢復狀況評分:優7 例,良4 例,可2 例,差1 例,優良率79%。結論 應用可吸收螺釘治療Pipkin Ⅰ、Ⅱ、Ⅳ型股骨頭骨折是一種有效、實用的方法。
【關鍵詞】 股骨頭骨折 固定 可吸收螺釘
可吸收釘作為一種無毒,無抗原,可吸收的材料,已被廣泛應用于各種關節內骨折。本文就可吸收釘在股骨頭骨折手術中的應用進行闡述。股骨頭骨折有較多的分類方法,本組采用Pipkin分型討論股骨頭骨折:Ⅰ型指骨折片位于圓韌帶之下;Ⅱ型指骨折片位于圓韌帶之上;Ⅲ型指損傷中的任何一種伴有股骨頸骨折;Ⅳ型指損傷中的任一種伴有髖臼骨折。用傳統股骨頭骨折內固定材料治療存在再次取出問題。我院1999年1月至2006年7月使用可吸收螺釘治療股骨頭骨折15 例,療效滿意。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本組15 例,男12 例,女3 例;年齡19~55 歲,平均26 歲。車禍傷14 例,墜落傷1 例。Pipkin Ⅳ型股骨頭骨折4 例均伴髖關節后脫位,Pipkin Ⅱ型股骨頭骨折3 例伴后脫位3 例,Pipkin Ⅰ型股骨頭骨折3 例伴髖關節后脫位2 例。股骨頭骨折塊最小1.6 cm×2.0 cm×2.5 cm,最大3.0 cm×3.5 cm×4.0 cm。
1.2 治療方法 15 例患者9 例伴有髖關節脫位1 例手法復位失敗,急診行手術復位內固定,術中見股骨頭骨折旋轉180°,余8 例復位后24 h手術。采用硬膜外麻或全麻,根據術前CT及三維重建明確骨折片所在部位及Pipkin分型。選用Smith2peterson或Kocher2langenbeck入路,顯露骨折,清理斷端,將股骨頭折塊復位,并用直徑為1.2 mm的克氏針垂直于骨折斷端臨時固定。內固定材料為可吸收拉力螺釘,成份為聚丙交酯(SR2PLLA),螺釘直徑3.5 mm,長度35~40 mm。術后防旋鞋或下肢皮牽引4~6周,8~10周后扶雙拐行走。
在需鉆孔處軟骨用直徑5.0 mm環鉆作圓形軟骨全層帶部份骨質切開,掀起并牽開,用直徑為3.2 mm鉆頭鉆孔,垂直骨折塊鉆空,盡可能鉆透對側皮質,但不穿過對側軟骨面。經過測深器測深,再用配套的攻絲錐攻絲,擰入適當長度的直徑4.5 mm可吸收螺釘。同時將螺帽埋于股骨頭內,并將掀起的軟骨回植。手術中為了使骨折達到解剖復位,切斷圓韌帶并未導致療效差的病例數量上升[1]。
對Pipkin Ⅳ型股骨頭骨折伴髖臼后唇骨折者、髖臼后唇骨折伴髖關節后脫位者及髖臼后上唇骨折者來說,伴髖關節后脫位者均可酌情使用可吸收拉力螺釘。有股骨頭骨折者先行股骨頭骨折固定,復位后再行髖臼后唇骨折固定。髖臼后唇、后上唇骨折伴髖關節后脫位者先行髖關節復位,再行臼唇骨塊復位固定。15 例股骨頭骨折中12 例用2枚可吸收釘固定,以防止骨折塊移位;2 例因骨折塊較小用1枚可吸收釘固定;1 例輔以可吸收棒固定。用可吸收釘治療股骨頭骨折者術后常規皮牽引3周,術后8周酌情扶拐下地活動,半年后負重。術后要輔以必要的肌肉功能訓練,酌情使用抗凝藥物預防下肢靜脈血栓形成。15 例中的1 例出現過下肢靜脈血栓現象,為早期手術55 歲女性患者,經融栓處理后治愈,要引起警惕。本組未涉及Pipkin Ⅲ型股骨頭骨折應用可吸收釘固定,該型骨折可用空心鈦釘固定或直接行股骨頭置換。我院早期使用可吸收釘固定9 例髖臼唇骨折,其中2 例骨折塊術后移位明顯,帶來了不必要的醫療風險及延長了患者的臥床時間,不利于患者康復。后來我院放棄繼續在該部位使用可吸收釘。術中選擇合適的解剖內固定可以取得良好的手術效果,患者無特殊不適,內固定亦可以不取出。
2 結果
術后1~3年隨訪,按美國骨科學會髖關節功能恢復狀況評分[2],優:無痛,步態正常,關節活動至少為正常范圍的75%,X線檢查無明顯或輕度關節間隙狹窄或硬化;良:輕微疼痛,步態正常,關節活動范圍大于正常的50%,X線片可見關節面硬化、間隙狹窄、有骨贅形成;可:中度疼痛或輕度跛行,關節活動范圍小于正常的50%,X線片可見有明顯關節面硬化、間隙狹窄和骨贅形成;差:顯著疼痛,明顯跛行,關節僵硬并伴有明顯畸形,X線片見有骨關節炎改變,股骨頭向髖臼中心明顯移位。本組優7 例,良4 例,可2 例,差1 例。評分差的1 例為56 歲女性患者,術后13個月改行全髖關節置換術。典型病例X線片(見圖1)。
圖1 股骨頭術后1年X線片
3 討論
3.1 生物學特點 以自增強-聚丙交酯為材料生產的拉力螺釘已廣泛用于治療松質骨骨折、截骨內固定及關節融合內固定。SR2PLLA生物彎曲度大于130Mpa,是松質骨強度的20~30倍;拉伸強度為48Mpa,置入體內2 h后開始發生軸向膨脹、縱向收縮,產生自動加壓作用,使固定更牢固;可吸收時間長達2~4年[3]。由于Pipkin Ⅱ型股骨頭骨折及其血液供應破壞嚴重,骨折塊血供較差,其臨床愈合時間一般需要3個月,而髖關節位置較深、周圍肌肉發達、關節面受力較大,髖臼股骨頭骨折內固定時,內固定物隨剪力增大易致內固定失敗而發生術后骨折移位。而SR2PLLA因其生物特點能可靠的固定骨塊,并且降解速度慢、機械強度維持時間長,因此SR2PLLA內固定物可用于固定承受力較大的股骨頭關節面骨折。
3.2 適應證 廣泛應用于Pipkin Ⅰ、Ⅱ、Ⅳ型股骨頭骨折。對年齡較大的Pipkin Ⅱ、Ⅲ型股骨頭骨折患者,最好行人工關節置換術。Pipkin Ⅳ型股骨頭骨折多數是由髖關節脫位所致,往往遭受嚴重暴力,而且存在胸部、腹、顱腦損傷、四肢骨折等多發傷,病情危重。因此及時正確的糾正創傷性休克,掌握好手術內固定股骨頭骨折及髖臼骨折的時機,準確的手術操作,恰當的術后處理是手術成功的關鍵。
3.3 臨床體會 股骨頭骨折是一個特殊部位的骨折。以往均采用金屬螺釘固定,雖然得到了較可靠的固定,但術后骨質疏松、金屬對局部組織腐蝕形成微循環障礙,需要2次手術破壞股骨頭的血供,導致股骨頭缺血壞死的風險增大。采用可吸收釘內固定治療股骨頭骨折,只要把握好手術時機、準確的手術操作、恰當的術后處理,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可吸收釘內固定治療股骨頭骨折,具有較好的適用價值,是一種值得推廣的理想方法。可吸收釘治療股骨頭骨折有以下優點:a)在金屬內固定物取出條件下,可吸收材料更經濟,且省除了二次手術所需的住院時間,減少了痛苦。用可吸收材料內固定,無金屬內固定物突入關節內損傷軟骨之憂,減少了感染機會。而部分病例會出現局部無菌性異物反應,部分關節內骨折會引起骨關節炎,這與降解產物進入關節腔有關。可吸收釘被埋于軟骨下,減少對關節腔的刺激,有利于可吸收釘的吸收。目前不主張早期活動,這樣不利于關節功能的早期恢復。b)段宏等[4]和李開南等[5]報道,SR2PLLA螺釘在降解過程中生物降解率明顯滯后于生物吸收率,故降解產物不會在骨組織局部堆積而產生副作用,SR2PLLA螺釘的初始剪切強度是松質部骨質的3~4倍,植入體內12周后仍與松質部骨質剪切強度相當,故足以維持股骨頭骨質的早期穩定。固定后,骨折的微動可加速骨折愈合,避免了金屬應力遮擋性骨質疏松發生,是取代金屬內固定物治療股骨頭骨折的理想材料與方法。我們的經驗Pipkin Ⅳ型股骨頭骨折患者,股骨頭可用SR2PLLA螺釘固定。髖臼后壁承重區用鈦金屬螺釘固定或解剖鋼板固定更為可靠,更符合生物力學原則。c)無菌包裝、無需消毒、使用高效、創傷小、出血小。d)有利于病人進行全面的MRI檢查。術中克氏針臨時固定后留孔,有利于避免骨內高壓、緩解疼痛、增加骨愈合。另外,應當積極預防和治療下肢靜脈血栓、股骨頭缺血壞死[6]、退行性骨關節炎等并發癥。Hougaard K等[7]報道大約一半Pipkin Ⅱ骨折、大部分Pipkin Ⅲ型骨折及Pipkin Ⅳ型骨折可發生退行性骨關節炎。在術前詳細向家屬告知以取得家屬病人的配合,減少醫療風險及糾紛是十分必要的。
通過本組病例的治療及隨訪,我們認為,只要嚴格掌握股骨頭骨折、髖臼骨折的具體分型,視骨折塊大小及是否處于承重區,酌情使用可吸收螺釘。術后皮牽引及堅持早期活動、晚期負重原則,可減少剪力作用,可利于骨折穩定,有利于骨折愈合。從本組15 例病人治療情況看,應用可吸收螺釘治療股骨頭Pipkin Ⅰ、Ⅱ、Ⅳ型骨折是一種有效而實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