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木回春治療慢性肝炎的臨床觀察
張廣智 孫穎 薛霽
1.5.3 觀察項目及觀測指標 參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發布的《中藥新藥治療病毒性肝炎的臨床研究指導原則》(2002年5月第1版)擬定:(1)安全性觀測:①一般體格檢查項目;②血、尿、便等常規檢查;③心功、肝功、腎功能檢查。(2)療效性觀察指標:①癥狀、體征及舌、脈的變化;②肝功能變化:TBIL、ALT、AST、GGT、ALB。 1.5.4 療效判定標準 痊愈:癥狀、體征消失或基本消失,肝功能恢復正常,癥候積分減少≥95%;顯效:癥狀、體征明顯改善,癥候積分減少≥70%;有效:癥狀、體征均有所改善,癥候積分減少≥30%;無效:癥狀、體征無明顯改善,甚或加重,癥候積分減少不足30%。(注:癥候積分計算按尼莫地平法)療效指數n=(治療前積分-治療后積分)/治療前積分×100%。 2 治療效果與分析 2.1 總治療效果 見表1。 表1 總療效分析 例(%) 由表1可以看出,治療組顯效率為43.33%,有效率為43.33%,總有效率為86.67%,對照組顯效率為30.00%,有效率為46.67%,總有效率為76.67%。經統計學處理,兩組顯效率及總有效率差異均有顯著性(P<0.05),說明治療組療效明顯優于對照組。 2.2 中醫癥候療效分析 2.2.1 各項癥狀療效分析 見表2。 表2 各項癥狀療效分析 (例) 由表2可以看出,與治療前相比,治療組治療后各項癥狀改善均明顯,有統計學意義(P<0.05),而對照組神疲乏力癥狀改善不明顯,無統計學意義(P>0.05),與對照組相比治療組治療后除納食減少,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說明治療組在改善癥狀方面優于對照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