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科技產業發展戰略與政策措施
未知
——資料來源: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Indicators Database,March 1999,CHI Research Inc.USA 鑒于此,臺灣在跨世紀發展科技的戰略中,加大了科技的投入。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鼓勵民間產業增加對研究發展的投入。根據臺灣1989~1998年資料來看,其研發經費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在十年間增長三倍,而且占島內生產總值的比率也由1.39%提高為1.98(見表2)。其中,政府的研發經費比率自1992年起逐年下降,民間則逐年上升,可見臺灣企業重視研發。這主要是由于臺灣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a.繼續推動研發投資抵減優惠,鼓勵民間企業從事研發工作及成立獨立的研發部門;b.開放政府科技項目計劃,由民間執行或由民間企業以適當比例出資方式參與;c.政府在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建立開放實驗室制度、實驗工廠或孵化中心,或者扶助工業區成立研究發展專業區,協助企業研發。
——資料來源:“行政院國科會”,《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統計要覽》,1999年 二是大幅提高政府科技預算。1997年6月頒布的《臺灣科技白皮書》規定重大公共工程建設、空氣污染防治等費用要編列一定比例的科技研發經費;保留國營事業民營化或成立衍生公司所獲得的一部分收益及其它繳付款財源,捐助“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支持相關高科技研發。自1997年度起,臺灣經濟部決定大幅擴充科技專案規模,將未來五年內的預算增長率定為18.6%。臺灣行政院核定的1997年度的科技專案計劃通過了76項科技專案,其全部預算總經費為132億元新臺幣,比1995年度增加了10.5%。 2.2積極引進科技人才,形成高科技發展的智力群體近年來,隨著世界新技術革命的發展,臺灣經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其唯一的出路便是發展高技術產業,由勞動密集型產業轉向知識密集型產業,實現產業升級。這就需要大量的高科技人才。而臺灣長期以來,由于實行傾斜的科技政策——重工業企業、輕大專院校,造成了科技人才嚴重匱乏的局面,尤其是高科技人才更是奇缺。加上自1962年臺灣當局修訂了《國外留學規程》后,留學人員大增,但從1950年到1983年的33年間,回來者僅占留學人員總數的13.7%。可見,臺灣的人才外流問題是相當嚴重的。為此,臺灣當局越來越認識到吸引海外人才回臺的重要性,采取了多種措施促進海外人才回歸,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制定《加強培育及延攬高級科技人才方案》。為解決臺灣高級科技人才不足的問題,臺灣在1983年3月就頒布了《加強培育及延攬高級科技人才方案》。以兩年為期推行若干措施,爭取在短期內獲得一些成效,并制定中長期計劃,從制度及法令的改進出發,以求奠定良好基礎。《人才方案》以培育島內人才與引進海外人才并重,主要集中加強島內人才的培育。在引進海外人才方面,《人才方案》同臺灣后來采取的一些措施相比,只是一個初步的、原則性的方案。但其重要作用在于,《人才方案》反映了臺灣當局對引進高科技人才的共識,并且第一次以科技政策的方式頒布,可以說是臺灣80年代人才回流的起點。 二是制定《加強運用高級科技人才方案》。臺灣“行政院”科技顧問組1995年完成了《加強運用高級科技人才方案》,該方案以三年為期,每年增加引進海外資深專業人士350名,每年增聘具有適當經驗的博士級研究員250名,共計600名,以加強臺灣的產業研究開發工作。《方案》最為核心和根本的是強化研究開發,改善研究開發環境。a.強化民間企業的研究開發工作。包括繼續推動振興經濟方案中的“延攬海外產業技術人才”至民間企業,允許民間研究開發單位承接當局科技項目和獲得相關產業技術研究開發基金補助等等。b.設立產業研究開發基金,增設研究開發機構。如設立財團法人產業研究開發基金,加強整體研究資源投入及高級科技人才的延聘,利用財稅及補助措施,鼓勵企業增設研究開發單位加強研究開發投資,增強聘用高級科技人才的意愿。c.建立人才庫,鼓勵聘用高級人才。同時繼續推動產學合作計劃,建立工業合作研究開發體系,鼓勵大學等研究機構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鼓勵高級人才到企業服務或創業。 三是積極引進海外產業專家。鑒于資深產業專家對臺灣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臺當局核定的《振興經濟方案》將“加強人力的規劃運用”列項,責成有關單位配合,辦理擴大引進海外產業技術人才返臺服務工作;制定了《協助臺灣民營企業引進海外產業專家返臺服務暫行作業要點》,已于1995年7月1日開始實施,以期達到臺灣產業升級與人才培育的最終目的,決定以提供資金補助的方式,不惜重金引進海外產業專家。 四是成立“杰出人才基金會”和“貝爾人俱樂部”。“杰出人才基金會”是由著名化學家、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教授發起的,于1994年11月下旬正式成立。該基金會的目的在于以民間資源招聘國際水準的學術人才回臺長期參加研究工作。“貝爾人俱樂部”是以曾在美國貝爾實驗室工作過的返臺科學家為主組織成立的。俱樂部的主要任務是資助臺灣廠商、學校、研究單位招聘美國高科技人才。計劃在幾年內,以韓國為榜樣,引進1000名“貝爾人”到臺灣。 經過幾年的努力,臺灣研究發展人力資源指標都得到了持續的增長。1999年三者的總數為136323人,比1990年增加81.23%,這使得臺灣每萬名勞動人口中研究人力達到91.7,比1990年的54.7人增加37人。1999年每萬名勞動人口中研究人數為40.3人,比1990年的22.6人增加17.7人。1999年臺灣研究人員人數為88708人,占研究發展人力的65.07%;技術人員人數為31674人,占23.23%,支持人員占11.7%。 2.3整合研發資源,發揮大學力量整合研究資源以達成協同效應,而且調動大學的R&D資源。“國科會”將在預算分配和資源整合中扮演關鍵性角色,此外有成立機構的特別委員會以在政府部門之間及政府與私人部門之間整合資源。大學和學術界的研究資源被充分調動以適應政府和工業界的需要。具體做法如下: 一是政策的形成及協調。a.加強“國科會委員會”功能。凡科技政策的擬定、科技資源整合及分配原則、重點科技發展策略及重大科技計劃的審議等均由國科會委員會作出決議后報行政院審批,并作為年度科技預算審核依據。b.成立科技預算控管小組,一方面確保政府科技預算穩定增長,另一方面監督重大科技預算的有效運用。c.建立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協調機制,每年度在科技預算提出前,就整體年度科技預算需求與科技政策重點向立法院作出一份綜合分析與陳述,增進溝通管道,尋求立法部門對科技發展的支持。 二是整合大學與產業間資源。充分發揮大學、國家實驗室及中央研究院資源,鼓勵大學成立“產業與大學合作研究中心”,吸引企業主以會員贊助方式加入,提供產業與大學直接合作的機制。 三是改進科技計劃審議及績效評估機制。a.建立科技中程計劃預算制度,加強計劃審議、評估。b.改進研發成果的評估標準,加強學術研究成果品質的評價,明確應用與技術研究發展的預期產出,定期公布重大計劃的評價結果,并將評估結果作為以后計劃審查的重要考慮因素。c.慎選課題,整合上、中、下游的科技研發資源,規劃推動國家型科技計劃。 2.4加強科研基礎設施建設,創造良好的研發環境發展科技必須有良好的科研設施和研發環境。為適應科技研究的新形勢和新需要,建造高性能、高效率的大型科研設施來推動和促進臺灣的科技發展,這也是臺灣發展科技的重要戰略之一。 一是積極推動電信自由化,加速網絡建設,與亞太各國及世界各洲直接聯機;以優勢的技術、高品質的服務及開放性的市場環境來吸引國際網絡業者(ISP)及大型網絡用戶。 二是推動“電信國家型科技計劃”,結合產、官、學、研共同研究,發展網絡及無線通訊等先進技術。 三是實施“資訊通訊基礎計劃”。該計劃是臺灣近年來實施的一項龐大的資訊通訊工程。其發展目標是:實現提供多媒體交換、影像會議和遠距離管理等多項及時資訊服務,并建立一個資訊、媒體、企業產品和服務相結合的電子市場,加強資訊發展,并為創造商機服務。 四是通過“科技項目計劃”、“新產品開發獎勵措施”、“產學合作計劃”及“電信國家型科技計劃”等多重管道,研究發展計算機、通訊及民用電子及多媒體等關鍵性技術,奠定網際網絡多媒體相關產業發展的基石。 【參考文獻】 1臺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灣科學技術白皮書.1996 2臺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灣科學技術統計要覽.1999 3朱付元、丁厚德一.臺灣科技資源配置的特點與機制及其借鑒意義.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2000;(5) 4李正風.臺灣科技政策的發展及其新趨向,清華大學(哲學社會科學版),2000;(2) 5趙海波.臺灣科技產業政策調整及其在東亞金融危機中的表現.云南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1999;(4) 6王有康.產業研究發展政策之檢討與評估.臺灣經濟金融月刊,1998;(5) 7孫克難.產業發展、政府介入與產業升級條例之歸宿.財稅研究,1998;(11) 8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Indicators Database,March 1999,CHI Research Inc.USA 9孫敬水.科技進步的中外比較及政策取向.中國科技論壇,19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