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卷煙價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王娜
【摘要】 為了更好地使卷煙價格管理為煙草行業服務,只有很好地對國內外卷煙價格管理分析比較,從中找出更好的解決方法,通過對煙草法律法規的完善,加強卷煙價格管理方面的指導性行政規章的出臺,協調物價部門,將之轉變為一種政府行為,才能更好地推進煙草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的共同發展。
【關鍵詞】 卷煙價格管理 問題 對策
卷煙價格是煙草經濟中的重要杠桿之一,與再生產過程的生產、交換、流通、消費環節緊密相連。它不僅對卷煙經營有著不可替代的制約調節作用,而且與國家利稅收入、企業績效息息相關。在專賣體制下,價格發揮著明顯的行業性管理作用,它既不同于政府計劃價格也不同于企業市場價格,但也由此引起了相應的法律問題。200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四川省工商局的請示作出了工商公字[2003]第80號《關于對煙草公司依據卷煙零售協會文件實施限制競爭行為定性的處理問題的答復》。答復認定“煙草公司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的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認為煙草公司濫用其從事卷煙批發的壟斷地位,以拒絕供貨等方式,強制卷煙零售商執行卷煙零售協會規定的統一零售價格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的規定,屬于《關于禁止公用企業限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六)項所列“對不接受其合理條件的用戶,消費者拒絕,中斷或者削減供應相關商品,或者濫收費用”的限制競爭行為。應當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由此可見,卷煙價格管理存在滯后問題,已經極大影響煙草行業的發展。 市場經濟的運行實際上受到需求曲線與供給曲線的影響,由于煙草行業供大于求,所以對行業影響較大的是需求曲線,影響需求量的主要因素有:商品自身的價格;相關商品(替代品與互補品)的價格;消費者收入水平;消費者偏好;對價格變化的預期;廣告價格。對于煙草行業來說商品自身的價格和消費者收入水平應該是其為重要的因素。依據1999年的統計數據測算中國煙草行業的消費彈性為0.267,也就是說,煙草產品屬于彈性極小的“商品”,價格變化對市場需求的影響極小,提高價格將會導致企業收入增加。那么這就把價格管理與企業效益直接聯系起來,因此理順價格關系就成為煙草行業市場體系發育最關鍵的問題。 價格機制作為市場經濟的核心,它的信號作用、調節作用、利益分配作用是十分靈敏和有力的。價格機制發揮作用主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自發性質的,這是對于那些處于完全市場競爭狀態下的產品;一種屬于調控性質,這是對于與國家經濟利益或國計民生關系重大的行業,或是經濟競爭、資源流動不能充分展開的經濟領域,以及需要集中、統一管理才能保障國家、消費者利益的特殊行業。而煙草行業就屬于后者。 一、現行卷煙價格體系 我國現行卷煙價格體系是由卷煙出廠價格、卷煙調撥價格、卷煙批發價格、卷煙零售價格四大類價格組成。這一卷煙價格體系形成于20世紀50年代初期,并一直沿襲至今。 1、卷煙出廠價格 卷煙出廠價格是卷煙進入 流通領域的第一道環節的價格,由卷煙的生產成本、稅金和利潤構成。 2、卷煙調撥價格 卷煙銷售在各級銷售經營機構之間的流通,嚴格按照計劃從中國卷煙銷售公司到省一級再到市一級銷售公司,這種流通方式被稱為“計劃調撥”,由此形成調撥價。目前調撥價格主要分為“省內調撥價”和“省外調撥價”兩種。 3、卷煙批發價格 卷煙的批發價格是指卷煙批發企業向零售企業或個人供貨的價格。由于長期以來卷煙批發價格是根據當地零售價格按一定的差率計算的,因此產、銷兩地的卷煙批發價格是不同的。目前卷煙及雪茄煙的批零差率的制訂和調整均由煙草總公司會同國家物價局審批,并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執行。隨著卷煙銷售網絡建設的發展,各地煙草公司主要采取“入網價”,這種價格其實是對加入煙草行業卷煙銷售網絡零售商(戶)的一種優惠批發價。 4、卷煙零售價格 卷煙零售價格是零售商(戶)向消費者出售卷煙的價格,它是卷煙商品的最終價格,它關系到商品價值的最終實現,同時它也直接影響著國家的稅收、煙草工業企業的利潤、商業企業的利益和消費者切身利益。因此,卷煙零售價格是一種很敏感的價格。 目前我國卷煙價格在制定中,一般是先確定零售價格,然后再按規定的差率倒算出批發價格,調撥價格和出廠價格。 二、我國價格管理存在的問題 1、價格種類多,不統一。 目前全國卷煙價格有四種,且每一種形式各省都不統一,造成同一品牌 ( 規格 ) 的卷煙價格不統一,省內省外不一致,是造成卷煙回流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說同一品牌 ( 規格 ) 的卷煙批發價格存在銷區低于產區,不法煙販利用地區價差,與煙草公司個別經營人員相勾結,進行體外循環,進行非法經營活動,從中牟利。 2、批發價格一價制執行不力。 大部分地區煙草公司都在本轄區內執行卷煙批發一價制,沒有形成對卷煙零售戶的什么差異化服務,降低了煙草公司的競爭力。而且批發價格有時也不穩定,設置了最低批發限價,但由于最低批發限價是動態的,隨意性較大,市場行情好時,批發價格就上提;市場行情不好時,批發價格就往下降,有時在一個月內變動幾次。批發價格不穩定,導致零售價格不穩定,影響了消費者對品牌的忠誠度和信譽度,影響了卷煙銷售,給不法煙販非法經營提供了條件使得他們利用批發價格調整過程中存在的差價,從中牟利,從而嚴重擾亂了卷煙價格和卷煙市場秩序。 3、零售價格缺乏規范手段。 各地煙草部門打出了建議卷煙零售價,但在實際執行中差異很大,既不統一,又不規范。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持,使得在執行過程中對不執行建議零售價的卷煙零售戶無法處罰。 二、國外卷煙價格管理現狀 西方發達國家,其價格體系主要是以市場價格為主,但國家沒有完全放棄對價格的直接干預,對自然壟斷產品、公共產品、農產品、資源約束性產品、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而且私短缺的產品價格,國家都直接或間接予以調控與管理。 據了解,大多數國家及大煙草公司的卷煙價格層次都很簡單。如澳大利亞的卷煙價格分為供應價和零售價兩種,供應價=工廠成本+利潤+國家稅+批零差價,零售價=供應價+州稅。而法國、奧地利兩國由于實行煙草總公司一級核算,卷煙價格只有零售價一種。美國菲利浦·莫瑞斯公司(以下簡稱PM公司)也只有對代理商的卷煙供應價以及由它規定或建議的批發價與零售價。卷煙價格層次少、種類少,不僅便于財務核算,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對卷煙價格的管理和監控。同時,世界許多國家的卷煙價格都沒有產、銷區之分,也沒有地區差價,全國價格統一,如法國、德國、意大利、希臘、奧地利、日本等國家均在全國實行卷煙統一價格。這些國家同一牌號的卷煙沒有多種多樣的調撥價、批發價、零售價,其卷煙價格層次簡單,美國PM、利是美、雷諾士、英美、日本JT等跨國煙草公司所屬卷煙廠,除個別因特殊情況實行財務獨立核算、為獨立法人外,其余均非獨立利益主體。卷煙廠的產品結構、產量、質量、原輔材料供應、產品銷售及財務核算全部由所在公司負責,它的職能僅是從事生產。從這一角度看,可以說卷煙廠只是煙草公司的一個生產車間。資本的一體化,利益的一體化使這些跨國煙草公司的卷煙工商企業真正實現了一體化,另外許多國家的卷煙稅是在流通環節征收的,如法國、德國、意大利、希臘、奧地利、日本等國政府通過法律、行政、經濟手段對卷煙價格加強管理。日本在其《煙草事業法》中規定卷煙價格由大藏省統一制定,全國統一執行,凡自行變更卷煙價格均屬違法行為;法國、德國、意大利、希臘、奧地利等國的卷煙價格或由政府統一制定,或由政府商同卷煙生產商和經銷商統一制定,全國統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