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行政組織體制的理性化重塑——兼論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的目標定位
佚名
注釋:
[①][美]本尼斯:《組織發展與官僚制的命運》,見孫耀君《西方管理學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79頁。 [②]參見[日]宮坂純一:《經營管理論》,企業管理出版社,1996年版,第173頁。 [③]參見蘇國勛:《理性化及其限制——韋伯思想引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1頁。 [④]吳向宏:“政府機構改革:目標、風險與建議”,載《戰略與管理》,1998年第4期。 [⑤]孫遠東:“組織管理方式的歷史生成與現代重構——知識經濟時代下組織管理方式的創新”,載《管理現代化》,1998年第4期。 [⑥] 轉引自寧騷:“行政改革與行政范式”,載《新視野》,1998年第3期。 [⑦]劉熙瑞:“當前國外行政改革的趨勢”,載《新視野》,1998第1期。 [⑧]參見寧騷:“行政改革與行政范式”,載《新視野》,1998年第3期。 [⑨][美]戴維?奧斯本、特德?蓋布勒:《改革政府——企業精神如何改革著公營部門》,上海譯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23~25頁。 [⑩]參見自焦文峰:“韋伯科層制理論分析”,載《齊齊哈爾師范學院學報》,1998年第2期。 [11][美]赫伯特?馬爾庫塞:《現代文明與人的困境》,上海三聯書店,1987年版,第106頁。 [12]王亞南:《中國官僚政治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再版序言,第1頁。 [13]參見[德]韋伯:《世界經濟通史》,上海譯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2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