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黃淮四市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現狀與對策
馬衛國
3.黃淮四市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根據黃淮四市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特提出如下建議: 3.1進一步修改和完善適合本地區的選舉制、民主決策制度,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 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制定更加具體,更加合適黃淮四市的選舉制度,在選舉年,本村選舉出組織選舉委員會,鄉鎮派出領導人員領導組織選舉,邀請社會上的文化、法律人員監督選舉等制度。選舉時的成員積極組織動員,幫助選民參選,堅決反對、懲處賄選候選人、暗箱操作等行為,使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化。規定時間定期召開村民大會,在大會中依照各個生產組分成不同的小組作為村民大會系統,選舉各個組里先進生產力者為代表戶與生產組組長共同決策本組事物,并在村民選舉大會中充分討論關系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
3.2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宣傳教育 不斷提高黃淮四市的民主意識 黃淮四市農民的民主意識不強,對民主選舉的認識不夠,在村委換屆中積極性不高,在黃淮四市社會主義民主宣傳教育工作仍要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來抓,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廣泛性、多樣性、長期性,市民主觀念深入人心。宣傳內容要簡單易懂,方式要多樣能夠吸引群眾。 3.3推行政務公開 規范村務工公開制度 村務公開不僅要符合法律規定,國家政策和上級有關規定,更要符合實際。政務公開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公開內容要具體盡可能要量化,便于群眾理解與執行監督。其次:執行避免原則性太強,一定讓通俗易懂,讓各個層次的群眾看得明白懂得透徹。再次:抓好財務管理,村務公開的關鍵就是財務公開。集體財產的流向一定解釋清楚,這是關系到人民切身利益的問題也是村民最關注的問題。一定不能搞形式主義走過場,必修建立適合本村的監督機制,并很好的落實下去。 村務公開不僅能夠減少村民與村干部的誤會,而且能夠避免村委腐敗。村務公開體現了中國民主的本質,同時有利于基層民主得到很好的落實,是基層民主建設的“法規”,迫使村民依法辦事。 3.4建立健全村規民約 組織群眾共同學習 村規民約是每個村根據各自情況制定適合本村情況而由村民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村規民約,村規民約的制定要通過縣鄉的批注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黃淮四市有很多村里沒有村規民約或村民根本就不知道存在這樣一個制度。這樣村規民約就很難得到實踐,很難發揮它的法律效力。 3.5鼓勵村民暢所欲言 通過各種途徑提高村民的主人翁意識,鼓勵農民積極參與選舉,積極參與村民大會。黃淮四市經歷了幾千年的封建壓迫農民的“臣民”思想根深蒂固。封閉的思想很難轉變,沒有主人意識。不懂得參與民主決策。必須提高主人意識,讓農民真正的意識到自己是主人,并積極參與其中,關心村務,為本村發展獻計獻策。 3.6不斷豐富民主形式 支持和鼓勵村民參與實踐探索 讓村民以不同形式參加到村務中去,讓村民感受到,參加民主建設不僅是一種責任更是一種義務。 3.7提高村民素質 邀請大學教師、學生到農村進行講座、實踐,讓大學與農村,學術與實踐基地相聯系。一把優秀的思想充分應用,讓黃淮地區4500多萬農民得到一次精神的洗禮、思想的升華。在先進思想的領導下,讓興農基層民主建設更加科學合理。抓緊宣傳教育,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爭取讓黃淮地區每一個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為將來基層民主建設儲備資源。 3.8繼續推進大學身村官制度 提高干部素質,以干部的實際行都感化群眾。一些村可以在選舉的基礎上,聘請大學生作為村干部的副手,協助干部完成工作,發揮村長的經驗和大學生的知識,兩者還可以相互學習。◆ 本文系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編號:092400450014):《黃淮四市新農村建設問題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