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時期不斷擴大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及建設法治民主的思考
陳書民
[摘要]貫徹落實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不斷擴大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國實施依法治國戰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民主國家的基本要求。新時期以黨內民主建設的創新發展,示范和帶動人民民主,逐步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保證人民當家做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民主,必須大力完善立法民主、執法民主、司法民主、守法民主、法律監督民主,使民主貫穿于依法治國的各個環節,才能積極穩妥的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目標要求,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關鍵詞]黨內民主;人民民主;法治民主
2009年9月15日—18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七屆四中全會把黨內民主建設作為全會著眼黨的建設的四大重點問題之一,提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集中統一是黨的力量保證。”這個論斷是對黨的歷史經驗的科學總結,對于加強黨的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中國共產黨人帶領全體中國人民不懈追求的奮斗目標,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不斷擴大黨內民主,必須進一步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以實現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逐步推進人民民主建設,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民主國家。 1新時期黨內民主建設的創新發展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迫切要求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領導體制和工作制度,大力推進人民民主,進一步革除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當前,政治民主化浪潮席卷全球,各種價值觀念、政治文化和政治模式的沖突、比較、競爭和借鑒寓意深刻,這對我們黨如何既順應時代潮流,又不照搬別國模式;既立足于中國國情,又吸收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化道路提出了挑戰。從世界社會主義運動遭受挫折和一些大黨、老黨相繼喪失執政地位的教訓看,不發展經濟、不改善人民生活是死路一條;不改革政治體制、不實行人民民主同樣是死路一條。因此,大力推進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是黨從容應對各種風險、考驗和挑戰的迫切需要,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現實選擇。黨內民主是黨內和諧的基石,是規范黨內關系的根本制度安排和催生黨的生機和活力的內在基礎。進一步健全黨內民主制度,完善黨內民主機制,規范黨內民主生活是我們黨不斷發展壯大的基本途徑。 1.1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會匯報工作開啟了黨內民主建設的新局面 2003年10月11日—14日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三中全會上把胡錦濤總書記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會報告工作列為全會的第一項議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自覺接受中央委員會的監督,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這在我黨歷史上尚屬首次,表明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發展黨內民主,增強黨的活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黨內的權利主體是黨員,黨代表大會是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載體,由中央委員會選出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向中央全會報告工作,包含接受中央全會審查工作、聽取批評和建議的精神,反映了常委會和全委會的不同地位、權責及其關系。把報告工作主要定性為述職性質,體現的是授權與被授權、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從領導指揮到接受監督意義非凡,是一項發揚黨內民主的重大舉措,開啟了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發展的新紀元。新時期改革難度的加大同黨肩負的歷史使命對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強黨內民主是對這一要求的正確回應。 1.2《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奠定了黨內民主發展的制度基礎 2003年12月31日頒布施行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是依據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的重要原則、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以及現階段加強黨的建設的實踐需要制定的。它的頒布實施為黨內民主發展提供了具體的標準和程序性內容,開創了黨內民主發展的新局面;對于我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民主是監督的基礎,沒有民主就沒有監督,黨內民主是實現黨內監督的基礎。黨內監督條例以黨內民主為主線,自始至終貫穿著民主原則。條例多處出現“民主”一詞,明確提出要“發展黨內民主”,規定“黨的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并對開好黨內民主生活會做了細致具體的規定。條例的核心部分一“監督制度”一章,更是突出了發揚民主和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內容。可以說,條例為在黨內民主的基礎上實現黨內監督提供了切實可行的制度保障。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既是黨內監督的重點,又是在黨內實現廣泛、到位的監督的重要條件。 1.3《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頒布是黨內民主發展的根本 2004年9月22日頒布施行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為新時期黨內民主的發展奠定了黨內法規基礎,為黨內民主建設、廣大黨員發揮主動性提供了思路和方向,與“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是統一的。《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我們黨關于保障黨員權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它的頒布實施,是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對于進一步發揮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當地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具有重要的意義。發展黨內民主必須切實保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民主權利,注意疏通和拓寬黨內民主的渠道,使黨員的意見、建議、批評能夠得到及時、準確的反映。在黨內生活中要發揚講真話不講假話、言行一致的優良作風,支持和保護黨員依據《黨章》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規定的權利發表意見,認真查處各種侵犯黨員權利、壓制批評甚至進行打擊報復或誣告陷害的行為,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根本,以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為基礎,切實推進黨內民主建設。 1.4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的召開深化了黨內民主建設的新思路 2009年9月15日—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提出“堅持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以黨的堅強團結保證全國各族人民的堅強團結。要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保證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完善黨代表大會制度和黨內選舉制度,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這給我們指明了黨內民主建設的方向。黨內民主是一個政黨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十七屆四中全會是黨中央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重要的會議。在這次“超重量級”的會議上,再一次強調推進黨內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