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自治:推動社區民主建設的最佳途徑
伊慶
其一,政府要堅持服務的原則,樹立服務意識,即政府把社區管理融于公共服務中,注意發揮指導、協調、服務的作用,具體體現在動員、倡導、服務以及監督、評價等方面,用政策去促進社區建設資源的集聚,而不宜直接參與社區建設活動,以保證社區自治順利實施。 其二,政府應在社區自治組織之間發揮綜合協調和平衡作用。社區自治組織體系在運轉過程中難免出現各種各樣的矛盾與利益沖突,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協調平衡作用就極為重要,且責無旁貸。 其三,社區自治組織也要經常主動接觸政府職能部門,以期在社區建設的設想和規劃以及資金籌措等方面取得政府職能部門的理解與支持。 (三)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建立社區自治制度化、規范化 首先,要理順社區自治組織的相互協調關系問題。由于社區自治涉及多個社區自治組織,因此,要制定相應的協調關系的程序運作制度,并使其法規化,確保社區自治有序進行。 其次,要根據客觀形勢的變化,適時創新社區工作內容及具體方式和機制。再有,針對目前許多新建社區越來越多地引入物業公司管理的趨勢,應借助物業公司的相關資源,有效協調、整合社區管理,實現經濟、社會效益的最大化。總之,因地制宜、因時而變的工作創新應是社區工作永葆生命力與活力的必要一環。 (四)提高社區居民的民主參與意識,使社區自治真正擁有堅實的群眾基礎 社區的一切工作及其目標的唯一主體就是社區居民,若得不到社區居民的積極參與,社區功能的發揮就無從談起。這里關鍵在于積極引導社區居民自覺參與社區建設,提高其民主自治意識。要達到這一點,除了從根本上來自于客觀形勢的變化,即隨著居民日漸由“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社區終將成為其生活所依托的首要載體,從而勢必促使其關心社區發展。 一是,大力推廣社區組織的民主選舉,采用直選方式按程序選出社區工作者,從而既使居民感受到民主政治的威力,體現作為社區主人的榮譽感與責任感,更能推動社區工作者真正為社區居民服務。實行居民的真正自我選舉,既是衡量是否將權力交到民眾手中的一個最主要標志,也是社區民主的主要基本點。 二是,社區要在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社區辦公經費問題上減少對政府的依賴,逐步做到社區機構社區養、社區居民養社區的格局,這樣才能從深層次上提高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積極性。在此基礎上,通過協調會、聽證會、評議會和社區事務公議制等制度,提高社區居民參政議政水平,從而在整體上提高社區自治的質量和水平。 (五)提高社區自治資金籌措力度,從實質上保證社區自治的順利實施 社區自治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有足夠的財力保證,這包括社區的日常工作經費和社區活動經費。 政府在這個問題上仍要給予必要財政支持。政府要有購買服務的理念,使委托社區的工作任務在其完成后確保讓其得到相應回報,并促使這種做法盡可能制度化。政府在職能下放社區過程中,要堅持并做到權隨責走,責、權、利統一;費隨事轉,事費統一。 同時,社區自治組織也要從根本上破除向政府伸手的依賴性,通過在社區居民和轄區單位中多方籌集資金,并要號召社會各界捐助社區建設,堅持“多條腿走路”自籌資金的基本路子,確保社區經費的落實到位,使社區自治組織得以長治久安。 (六)不斷進行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創新的實踐 隨著社會的進步,如何實施社區組織管理體制模式的更新,以強化基層政權建設和民主自治建設,成為一項重要課題。近年來,青島市浮山后社區、江蘇路街道辦事處、湛山街道辦事處等,以不同的模式,分別在街道和居委會層面進行了社區組織管理體制的改革嘗試。社區,正在成為城市基層管理體制的"實驗田"。 在青島市社區組織管理體制改革中,第一個"吃螃蟹者"是市北區浮山后社區。浮山后社區占地面積2.56平方公里,已遷入居民1.3萬戶、4萬余人。與老城區不同,這個社區基礎設施完善,且轄區內沒有企業,是典型的居民區。2001年,按照"圍繞核心抓黨建,完善服務轉機制,加強自治促發展"的工作思路,這個社區建立了在社區黨工委領導和區政府部門指導下的新型社區管理體制,即"一個核心、三個工作體系"(堅強有力的社區黨的領導核心,務實高效的社區行政管理體系、充滿生機的社區民主自治體系、適應市場需求的社區服務運行體系)。獨具特色的新型社區管理模式在這里運行三年多來,已經積累了一定經驗,并得到了民政部和有關專家的關注。 城市治理在中國是一個嶄新而又緊迫的課題,構建城市和諧社區是政府管理和規劃城市發展的有效途徑之一。中國城市社區建設理論尚不成熟,也缺乏實踐經驗,但是政府已經重視城市社區建設的基礎地位,并采取各種措施構建和諧社區,社區居民的參與及歸屬意識也逐漸增強,城市社區將充分發揮自治管理功能,成為政府與社區居民之間密切溝通的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