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新型城市化建設中檢察機關如何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的思考
左勇
論文摘要 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是廣州市第十次黨代會確定的奮斗目標和任務。番禺區人民檢察院圍繞該中心任務,積極發揮檢察職能,確保新型城市化建設步伐更快更穩。本文以新型城市化的含義為切入點,談談當前檢察機關在構建新型城市化中應如何發揮法律監督職能。
論文關鍵詞 新型城市 轉型升級 法律監督
一、新型城市化的定義
根據廣州市委宣傳部、政策研究室和廣州市政府研究室主編的《新型城市化理論觀點選編》一書的解釋,城市化是當今世界上重要的社會、經濟現象之一。總的來說,城市化反映了鄉村變為城鎮的一種復雜的過程。其至少包含了鄉村到城市之間的四種轉型:(1)人口結構的轉型;(2)經濟結構的轉型;(3)地域空間的轉型;(4)生活方式的轉型。而新型城市化是科學的城市化,是體現為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四位一體的城市化,集約發展、統籌發展、和諧發展的城市化,堅持以人為本的城市化;更為重要的,也是我們法律工作者最關心的是,新型城市化是發展民主法治的城市化,要以民主法治的方式推進城市化,以城市化來提升民主法治水平,使城市化與民主化相互促進,城市建設與法治建設交相輝映。
二、番禺檢察院服務新型城市化的實踐探索
(一)堅持思路創新,著力在促進綠色生態、城鄉協調發展上下功夫 1.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維護綠色生態環境。2009年至今,在我區加大河涌綜合整治工作力度的大背景下,我院抓住發展機遇,銳意創新,拓展職能,環境公益訴訟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走在全市基層檢察院前列。 2.實行與政府維穩窗口的無縫對接,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去年我院與區綜治辦聯系,正式簽訂《使用信息網絡查詢系統意見》,使我院能夠直接采用區綜治辦的信息網絡查詢系統查詢人民群眾到各鎮街信訪維穩中心進行申訴的情況,從而多渠道地發掘城鄉案源。同時能根據實際情況,引導人民群眾到正當、有序、可控的司法程序解決申訴問題。為促進新型城市化建設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堅持機制創新,著力在促進空間優化、法治文明上下功夫 1.探索審前非羈押措施適用。一是建立審前調查機制。通過建立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品格證據的捕前審查制度,在審查逮捕中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長經歷、家庭環境、個性特點、社會活動進行社會調查,形成品格證據,為辦案人員判斷其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提供依據。二是建立刑事和解機制。制定了《刑事和解實施細則》,對部分輕微刑事案件綜合考慮案情等因素開展刑事和解,促使加害方與被害方重歸和諧。如去年在辦理謝某某、陳某、孟某某三宗交通肇事案,嫌疑人均系在倒車期間未充分注意安全,將自己的親生兒女碾壓致死,我院秉持人性執法的理念,充分體諒嫌疑人身為人父的悲痛心情,同時考慮到案件辦理對三個家庭的影響,根據三嫌疑人的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了不起訴處理。三是建立幫教對接機制。通過外部加強與團委社工組織、司法行政矯正機構聯系,內部加強公訴、監所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完善對犯罪嫌疑人不捕后的跟蹤、考察、幫教工作,在保證監管到位的前提下,力求發揮教育、感化、改造功能,促進犯罪嫌疑人早日回歸社會,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四是探索流動人口取保機制。實行品格證據調查,走訪犯罪嫌疑人案發前所在單位,了解平時表現,由單位對其品格出具書面證明;約見犯罪嫌疑人家屬,考察家屬人品,確保是否具備監管條件。 2.探索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為貫徹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精神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試行附條件不起訴的部署要求,我院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創新行使檢察裁量權,探索推行附條件不起訴制度。至今共對4件個案啟動了附條件不起訴程序,目前已對其中2件做出了不起訴決定,另外2件正處于考察期間。在姜某某盜竊一案中,姜某某由于一時貪慕同學的摩托車而實施了盜竊,該案事實雖然簡單,但情況特殊,姜某某在案發時即將面臨高考,我院公訴科受理該案后,經過多次考察走訪發現姜某某是一名非常懂事、孝順的大男孩,其對自己的一時糊涂悔恨不已。本著教育、挽救的原則,公訴科對其啟動了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在考察期間,姜某某表現良好,并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本省一所高校。案件辦理期間檢察官多次認真、細致的走訪家庭、學校,對嫌疑人進行耐心的教育、鼓勵,使姜某某的親屬深受感動,其父親專程前來我院贈送感謝信以及錦旗。 通過辦案實踐及理論研討,我院制定了《番禺區檢察院附條件不起訴操作細則》,明確規定了附條件不起訴案件的適用對象、適用條件和操作規程。在附條件不起訴程序中,配套設立公開聽證制度、社會調查機制以及不起訴案件回訪機制,即啟動附條件不起訴程序后,根據擬不起訴人的自身情況,設定三個月至六個月不等考察期,制定具體考察方案,形成社會調查報告,而后召開聽證會,對擬不起訴人的個人表現、考察情況予以公開聽證,并視情況做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不起訴決定做出后,對不起訴人繼續跟蹤回訪,以確認其人身危險性、再犯可能性的消除,保障不起訴決定的效果。
(四)提升“四個指數”,助力新型城市化建設 第一,提升民生指數。認真貫徹全省“三打兩建”部署,促進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建立專項行動打擊案件識別卡、綠色通道、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等機制,為企業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務和司法保護,滿足人民群眾在新型城市化進程中日益增長的司法需要。突出打擊制假售假犯罪、欺行霸市等破壞市場秩序的犯罪,以及通過網絡實施詐騙、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保護知識產權和創業環境,努力營建規范有序的市場監管體系。如依法、高效辦理公安部交辦的“貝斯特國際電玩集團”開設賭場案、雇傭打手壟斷沙縣小吃涉黑專案等一批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新型、典型案件。 第二,提升和諧指數。率先與政府信訪維穩窗口建立直接銜接機制,實現全區涉檢民行信訪維穩案件地毯式大排查,矛盾化解力度滲透到基層一線。針對涉檢信訪案件的息訴工作通常都有周期長、易反彈和難度大等特點,番禺區院控申科抓住“首尾”兩個點進行謀篇布局,形成“源頭主動預防、案后綜合治理”的首尾息訴工作機制,用由剛到柔的法言法語,由上到下的跟蹤回訪,努力實現由戾到祥的辦案效果。涉檢信訪案件息訴率達98%,真正使信訪人在案后能夠回歸平和的生活。延伸駐廣州大學城檢察室社會觸角,落實社區矯正檢察官制度,制定因人而異的幫教方案,將心理醫生引進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提高個案矯正水平,目前成功幫教兩名大學生。 第三,提升廉潔指數。2011年全年查辦職務犯罪48件50人,今年以來共查辦職務犯罪案件38件41人。突出查辦城鄉建設領域職務犯罪,服務城鄉建設轉型升級,如查辦了番禺區某村兩委在管理征地補償款環節商業賄賂系列案5件5人;突出打擊教育、醫療等領域職務犯罪,其中查辦省、市、區級醫療系統商業賄賂案10件10人,著力解決醫療設備采購環節商業賄賂多發變相增加群眾醫療負擔問題。注重“以打促防”,更注重源頭控防,成立廣東省基層檢察院首個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與郵政單位合作編制廉政明信片,結合辦案積極建言獻策促進行業整改,為優化城市基本民生公共服務提供保障。 第四,提升陽光指數。積極探索各種陽光業務機制,拉近檢察工作與群眾之間的距離。率先在全市基層檢察機關中舉辦真實法庭進校園暨“檢察開放日”活動,拓展司法實踐監督平臺。今年以來被各級媒體采用檢察宣傳文章140篇次,在方圓法制網上增設區檢察院鏈接圖標,連續第四年獲評“全國檢察宣傳先進單位”。番禺區院審查起訴的被告人鄧明健“助母自殺”案引起媒體廣泛關注,該案經辦人先后接受中央電視臺《看見》、《新聞調查》及高檢院影視中心法治中國等欄目記者的專訪,同時邀請專家教授進行點評,樹立檢察機關客觀公正、依法辦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