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探討
佚名
【摘要】如何能把研究生的招生錄取、課程考試和科研成果等結合起來客觀的評價學生的能力,給各學科、各專業甚至各位導師留下更大的空間進行必要的探索。
二、009年1月教育部發布2009年工作要點,其中明確指出:“全面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推動高校設立研究生培養創新基金,完善以科學研究為導向的導師負責制和資助制度。”并在9月4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要求:“決定于2009年將改革試點范圍擴大至所有中央部(委)屬培養研究生的高等學校。”自此,始于2006年的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箭在弦上,即將在全國范圍高校推廣。本文擬就這次改革中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的問題作進一步的思考。
一、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2006年,教育部在部分高校試點了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這次改革是以完善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和資助制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長效保障機制和內在激勵機制為主要內容的。其做法是:改革研究生導師制度,建立基于導師資助制度的導師負責制;改革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構建新的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招生體制。其目的是為了充分發揮高校自主創新的作用,調動研究生教育中導師和學生這兩個主要主體的積極性和能動性,提高研究生教育培養質量。1.改革研究生導師制度,建立基于導師資助制度的導師負責制。根據國務委員陳至立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提出要建立“科學研究主導的導師負責制”的精神,各高校在改革中試圖構建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和以科研課題為引導的導師資助制,通過制定導師在招收研究生必須有合適的科研課題和充足的科研經費并能提供部分科研經費資助等系列措施來確定導師對研究生的責任,這將有助于激發導師和研究生兩個關鍵主體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同時,賦予導師在研究生招生、培養、科研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權,并對研究生的思想教育、科學道德等方面負有引導、示范和監督責任。2.改革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構建公平和激勵導向的獎助體系。新的獎助體系本著調動、激發和保護研究生創新積極性,提高科研創新能力并兼顧公平的原則,優化原有的獎助學金制度,改變既往“一考定三年”不利于發揮學生在入學后發奮學習、鉆研學術積極性的競爭機制,將研究生的資助與學習、科研和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增強研究生從事學習和科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改革后的研究生獎助體系打破了原有競爭機制的不公平局面,把研究生的獎助與現實表現結合起來,實行一年一評的動態獎助機制。既要照顧公平原則,讓每一個優秀的學子不至于被擋在讀研的大門之外,又要體現激勵導向,能對在讀研究生起到激勵上進、優勝劣汰的作用。3.改革招生體制。改革后招生體制從計劃內公費、計劃外自費轉向全面收費。原有體制下研究生實行公費和自費雙軌制。公費和自費類型則取決于入學考試成績+復試成績。兩種類型一旦確定,研究生學習期間的待遇會在整個學習階段不變,與研究生在學習期間的成績毫無關系。而改革打破了傳統的招生錄取時的公費和自費之分。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并軌”,對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一律收取學費。招生需要根據學校總體發展目標和學科調整,結合科研經費、研究成果的質量和數量以及學科特點,確定分配招生名額。
二、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幾點思考
本次改革是一次自上而下打破既有機制“大鍋飯”和“鐵飯碗”等計劃經濟形式和現象的旨在充分發揮高校自主創新作用,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改革。改革中可能涉及到既有的招生體制、導師制度、獎助學金體系等多方面內容,這些內容給高校留下來更多的探索空間,有許多地方值得做進一步的思考。1.防止導師負責制下的師生關系扭曲。以科研為核心的導師資助制和負責制,是圍繞科學研究而建立的導師“責任制”,是以制度化的形式加強導師對研究生的監管和責任,其目的在實現研究生教育與科研工作更緊密的結合,全面激發導師和學生這兩大研究生教育主體的積極性,進而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其做法是:導師用課題和科研經費作為投入,研究生當科研助手,同時付給學生“勞務費”。過分突出導師資助的這種方式使師生關系逐漸衍化成雇傭關系,導師當“老板”,學生來“打工”。甚至一些導師演化為中介或經紀人,只是忙于拉關系、找課題,只注重研究生的使用,而沒有時間去關注研究生的培養。這種以利益為導向的導師資助制很容易使師生關系兩極化,要么因科研經費不足而“放羊”,不能實現對研究生的教育培養,要么演變為赤裸裸的“科研老板”和“打工者”的關系,師生情誼淡漠。導師資助制度下的導師負責制很容易消解了導師教育和培養的責任,從而可能使師生關系扭曲異化。2.破解研究生培養經費不足的難題。長期以來,我國高等教育逐漸形成了“政府投入為主,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經費投入模式。可以說,培養經費不足是長期制約我國研究生教育培養質量的重要瓶頸。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生均研究生培養費還很低。對我國大多數高校來說,國家撥付的研究生培養費只能覆蓋在校研究生實際費用的50%左右,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這也是很多研究生無法潛心科研,專注學習而去做兼職、打工的重要原因,也是制約研究生教育培養質量的重要因素。培養機制改革后,研究生創新培養基金則需更加深入的轉變原有經費投入模式。因此,政府需要大幅加大教育投入,增加培養機制改革支持費用,提高獎助學金標準,對承擔研究生教育培養任務的學校,在撥付教育事業費之外,給予必要的科研費支持,多方面解決研究生培養經費不足的難題,使學生心無旁騖,專心搞科研學習,進而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3.加大對弱勢學科的扶持力度。由于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均等、高校學科的定位不同等因素影響,高校之間層次存在差異性,在高校內部各學科之間也存在著失衡現象。這是實施新的培養機制改革的現實困難。受“211工程”、“985工程”建設影響,名牌重點大學的研究生教育經費遠遠超過其他學校。同樣,在高校內部自然科學與重點學科獲得的經費與人文社科類和基礎學科之間有天壤之別。各學科導師之間的課題和研究經費存在巨大差異,人文社科和基礎學科的導師相對要窮一些,讓這些導師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資助學生,可能對某些沒有課題經費的導師就比較困難,甚至會出現導師“拒招”學生現象。所有這些情況決定了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不能“一刀切”,要根據各學校自身教育資源稟賦、現有各學科的實際情況,實施不同的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政策。學校要對實施改革的“弱勢”學科給予必要的經費、師資等扶持,在學校政策上有所側重。4.構建公平和激勵導向的獎助體系。如何保證學業評定與獎學金評定客觀、公正,使獎助體系既能實現對研究生科研創新的激勵導向作用,又能達到不使每一個優秀的學生擋在讀研的大門之外,這是培養機制改革的一個難點。將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成果和學術活動作為考核的一個重要標準,這對于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養確實有一定的促進作用,然而科研的單純導向容易導致研究生學術的浮躁性、功利性以及滋生各種學術腐敗現象等。不難看出,公平和激勵導向的獎助體系需要一套動態的科學的研究生評價機制的配合。